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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京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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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发起个婆媳关系的帖子,因为我要面对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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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发表于 27-1-2014 18:52:3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对法盲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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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
发表于 27-1-2014 18:58:54 | 只看该作者
shyaka 发表于 27-1-2014 18:52
呵呵,对法盲没什么可说的了。


Economic abuse is a form of abuse when one intimate partner has control over the other partner's access to economic resources

这要按你的说法这个不仅不犯罪,还很合理,因为任何一方都有权禁止对方花钱。你的对共同财产的理解也就是想当然,逻辑上全是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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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发表于 27-1-2014 19:05:48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妈妈 发表于 27-1-2014 18:44
婆婆不需要讨喜,也不需要讨嫌,要不然做婆婆太悲催了,更何况要做两个媳妇的婆婆。甚至我认为世界上不应 ...

关于真心付出就会融洽我还是有不同看法的。孟非说过:中国是一个能以爱的名义杀人的社会。我很赞同。

比如最亲的妈妈,我从不怀疑她对我是真心付出,那份厚重感始终铭记在心,但有些时候我却真心希望她不要这么投入,因为无论是方式还是结果都非我所愿,我始终将尊重看得比什么都重,你在付出时是否期望了同等的回报?如果潜意识里期待了,那就是无形中逼着对方将来要同样投入,如果对方做不到的话,伤心就无法避免了。如果没有任何期望,那也要考虑过程和结果是否如对方所愿。事实上,那些伤心欲绝的母亲或者婆婆通常所说一句话是:我是真心为了你好啊!

我对于婆婆的要求就是不讨嫌就是好婆婆,无论是我婆婆还是对自己将来这个角色,我享受距离产生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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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发表于 27-1-2014 19:19: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牧马人 于 27-1-2014 19:20 编辑
幸福妈妈 发表于 27-1-2014 18:44
婆婆不需要讨喜,也不需要讨嫌,要不然做婆婆太悲催了,更何况要做两个媳妇的婆婆。甚至我认为世界上不 ...


快当婆婆了的能有这样的想法,在中国老一辈儿人里算非常难得了。以这种心态去面对未来,基本不会有问题。放得开手,所以根本没什么可失去的,只有得的可能,而得多的少本无所谓,这样自己轻松,孩子也轻松。

参与这个帖子,该说的也说差不多了。但还是发现有几位60后左右的,或许已经开始想着未来做婆婆什么样子了,有的参与讨论多,有的虽然没怎么参与讨论,但也看得出内心的想法。还是有些话想对她们说。

kingking和我都提到社会价值观变迁的问题,这是大势,挡不了的。这种变迁一定会在两代人之间完成,只是这个转变怎么分摊而已。如果您的孩子是90后(或左右),在这边接受教育,在这边找配偶,那我很认真的下结论,这个转变几乎100%会在您身上完成。您和您的上一代可能还是中国传统模式,您和您的下一代一定会是现代模式。这将会是一刀切的转化。两代人之间可以分摊转变的,在70后和80后(多是85前)还有可能,再往下,就没戏了。

如果您还做着三代同堂的天伦之乐梦,我劝您尽早断了这个念头。不如学学幸福妈妈的心态,放开手,你还有未来时不时抓住的可能,如果脑子里想的是抓住下一代,一定会像沙子一样流走,攥得越紧流的越快。我不是说您一定不可能实现三代同堂,放开手,有可能,但可能性很低,所以don't count on it. 如果一门心思想去营造这样的结果,那我撂下话来,您一定会成为一个麻烦制造者,甚至是杯具制造者。

话不好听,但真话往往不好听,如果您嗤之以鼻,可以,但总有一天,您会想起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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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发表于 27-1-2014 19:22:59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妈妈 发表于 27-1-2014 18:44
婆婆不需要讨喜,也不需要讨嫌,要不然做婆婆太悲催了,更何况要做两个媳妇的婆婆。甚至我认为世界上不 ...

幸福妈妈的出发点很让人羡慕,都是这种想法,就没有恁么多烂糟糟理不清的家务事儿了

遗憾的是,一个人想去改变另一个人,尤其是通过理论探讨,几乎是不可能的

你看一个婆媳关系的问题,都已经扯了两个多月了还是谁也说服不了谁,何况这只是家庭生活的一部分

更容易的办法,也是大多数人都不去尝试的办法,就是改变自己

从感情上讲,为了自己所爱的人,自己的家庭,尝试调整一下,不是说完全改变自己,应该是不难做到的事情

如果这一点都不愿做到,这种感情看起来也很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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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
发表于 27-1-2014 19:23:44 | 只看该作者
牧马人出现了!嘟嘟宝贝快去单挑牧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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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
发表于 27-1-2014 19:30: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hyaka 于 27-1-2014 19:39 编辑
black_zerg 发表于 27-1-2014 18:58
Economic abuse is a form of abuse when one intimate partner has control over the other partner's ...


唉,明明看到了完整的定义,却断章取义,说明人品实在很差。

我来贴一下完整的吧:Economic abuse is a form of abuse when one intimate partner has control over the other partner's access to economic resources,[1] which diminishes the victim's capacity to support him/herself and forces him/her to depend on the perpetrator financially.
所谓经济虐待,首先是一种强迫方式,而且要导致配偶无法在经济上支撑自己的生活,只能依赖于对方的经济。妻子不同意丈夫把钱给父母,我请问一下满足哪一条?

英文维基在下面举了几个Economic abuse的例子,其中一条是:

spend victim's money without his/her consent and creating debt, or completely spend victim's savings to limit available resources.

我很想请那位宣称丈夫可以不征得妻子同意就给自己父母钱的男士对号入座一下。

顺便我再次科普下什么叫夫妻共有财产吧。
新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中,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解释如下: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法律条文参见:http://china.findlaw.cn/info/hy/ ... caichan/413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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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
发表于 27-1-2014 19:40: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27-1-2014 19:43 编辑

我们也扯了这么久了,不如就罗嗦一下,省得有任何逻辑上的异议:

比如 A 和 B 是配偶。你认为 A 可以禁止 B 花钱 (任何金额,而且不需要理由,因为你的公有财产理论)。是不是这样? 那么很简单的逻辑, A 有权掐断B的所有经济权,B不能使用任何钱(假设A不同意)。既然B实际上不能使用任何钱,他自然无法在经济上支撑自己的生活,从而符合维基economic abuse的定义。换言之,如果你的公有财产理解成立,A有权进行economic abuse (从而反证你的公有财产理解不成立). 简单的逻辑(一步推理),还需要我在这里给你说明,真让人着急你的智商。正常人瞄一眼就明白了,我还得给你掰指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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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
发表于 27-1-2014 19:40:34 | 只看该作者
black_zerg 发表于 27-1-2014 19:23
牧马人出现了!嘟嘟宝贝快去单挑牧马人!

我该说的都说完了,这个伟大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我会欢乐围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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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发表于 27-1-2014 19:49: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ping88 于 28-1-2014 07:33 编辑

Here, I would like to share something with those who have not grown into an extraordinary human being yet (Me included): The majority of people will do a whole lot better loving each other from a distance.

Wish we could all keep that in mind if we call ourselves ordinary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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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发表于 27-1-2014 19:54: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hyaka 于 27-1-2014 19:57 编辑
black_zerg 发表于 27-1-2014 19:40
我们也扯了这么久了,不如就罗嗦一下,省得有任何逻辑上的异议:

比如 A 和 B 是配偶。你认为 A 可以禁止 ...


呵呵,我看是你的智商拙计啊。

A怎么可能剥夺B的所有权?

假设A不同意B使用共同财产,那么B也可以不同意A使用共同财产,大不了大家都无法在经济上支撑自己,谁怕谁啊?这种情况下A和B都没有财产可以使用,何来A依赖于B的经济或B依赖于A的经济呢?既然没有依赖关系,何来经济虐待?

那些已经准备离婚的夫妻,就是直接把双方的共同财产冻结,谁都不能动。这是很正常的事。谢谢你给我扳指头说哈,希望你别扳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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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发表于 27-1-2014 20:02:12 | 只看该作者
shyaka 发表于 27-1-2014 19:54
呵呵,我看是你的智商拙计啊。

A怎么可能剥夺B的所有权?

我们的争论从来都不在所有权上,而在于一方有没有绝对权禁止另一方花钱。就这么一条,是还是不是,你给个答案先吧。省得大家不知道我们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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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发表于 27-1-2014 20:05:22 | 只看该作者
black_zerg 发表于 27-1-2014 20:02
我们的争论从来都不在所有权上,而在于一方有没有绝对权禁止另一方花钱。就这么一条,是还是不是,你给个 ...

答案早就给了,没看到?

907楼(这已经是我第二次普法了):
其中,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解释如下: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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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发表于 27-1-2014 20:17: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嘟嘟宝贝 于 27-1-2014 20:38 编辑
shyaka 发表于 27-1-2014 20:05
答案早就给了,没看到?

907楼(这已经是我第二次普法了):


你俩的焦点在于对于共同财产的定义,比如老公是否有权在老婆没同意的情况下买包烟,如果没同意就买了,那老婆就觉得他侵犯人权了吗,然后应该如何捍卫她的人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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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ter + 50 可以咬舌自尽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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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发表于 27-1-2014 20:27:12 | 只看该作者
shyaka 发表于 27-1-2014 20:05
答案早就给了,没看到?

907楼(这已经是我第二次普法了):

你也不用那么多废话。
就这么个定义:
shyaka  认为 婚姻中 一方有绝对权力禁止另一方使用钱  
是还是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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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发表于 27-1-2014 21:07:34 | 只看该作者
black_zerg 发表于 27-1-2014 20:27
你也不用那么多废话。
就这么个定义:
shyaka  认为 婚姻中 一方有绝对权力禁止另一方使用钱  

看着都累,这点破事儿墨迹这么半天。
婚姻中,一方有没有绝对权利禁止对方用钱?Yes. 不过被禁止的也有权跟对方离婚,full 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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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妈妈 + 2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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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发表于 27-1-2014 22:26: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hyaka 于 27-1-2014 23:37 编辑
black_zerg 发表于 27-1-2014 20:27
你也不用那么多废话。
就这么个定义:
shyaka  认为 婚姻中 一方有绝对权力禁止另一方使用钱  


自己看不会,哪那么多废话?
你问我答案是不是2X,我告诉你答案是3,自己判断。谁知道你心里想的X是几?假设你心目中的X是1.5,那么就是是,如果是其他数,就是不是。
你说的什么“绝对权力禁止另一方使用钱”,压根就看不懂,想表达啥?连权利和权力都分不清,还辩论啥啊。爱干嘛干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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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发表于 27-1-2014 23:06: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omao1205 于 27-1-2014 23:12 编辑
幸福妈妈 发表于 27-1-2014 18:44
婆婆不需要讨喜,也不需要讨嫌,要不然做婆婆太悲催了,更何况要做两个媳妇的婆婆。甚至我认为世界上不 ...


向幸福妈妈学习,以后我要做就要做幸福妈妈这样的婆婆!!!(或者用幸福妈妈的话:媳妇的陌生人,而且也是两个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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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发表于 27-1-2014 23:43:21 | 只看该作者
嘟嘟宝贝 发表于 27-1-2014 20:17
你俩的焦点在于对于共同财产的定义,比如老公是否有权在老婆没同意的情况下买包烟,如果没同意就买了, ...

我怎么没看出来你说的第一句和后面的关系?

觉得不觉得我不知道。假设老婆有财产权的概念,那么她可能会觉得侵犯了她的财产权,而财产权是人权的一部分。

至于捍卫人权,损失基本上是追不回来了,也可能就不屑于追。想要防范的话,有一种方法是和丈夫订立规则,明确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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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发表于 27-1-2014 23:59: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28-1-2014 00:01 编辑
shyaka 发表于 27-1-2014 22:26
自己看不会,哪那么多废话?
你问我答案是不是2X,我告诉你答案是3,自己判断。谁知道你心里想的X是几 ...


就您这水平还出来辩论呢,一个论断要么就真要么就假,瞧你这个墨迹样子,恨不得跟我说回有四种写法吧。瞧瞧牧马人多干脆,人起码脑子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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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发表于 28-1-2014 02:02: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幸福妈妈 于 28-1-2014 02:57 编辑
嘟嘟宝贝 发表于 27-1-2014 19:05
关于真心付出就会融洽我还是有不同看法的。孟非说过:中国是一个能以爱的名义杀人的社会。我很赞同。

...


宝贝嘟嘟(反着叫更亲切),真心付出了,不要多想回报啊!不然又是会很委屈滴!

试想想,以后你自己做了两个媳妇的婆婆,

媳妇们都特别讨厌你混论坛,鄙视你!

你会因为这个放弃论坛吗?

你会因为两个媳妇都讨厌你吃饺子就放弃吃饺子吗?

到那个时候,你才知道被媳妇讨厌是什么滋味。

一个女人混到被媳妇们讨厌的份上,真的太那啥了!

其实要我说,咱都别梦想当婆婆那回事情了,人生喜剧中(不是戏剧)这个情节可以直接删除!

把天下所有可能做朋友的人都当成朋友对待就容易很多。

做得成朋友,就做朋友,

做不成也不要强求,

不要以为自己是两个儿子的妈,两个媳妇就会待见我们这些越来越老,越不中用的妈了。

我有个朋友曾经说过:“儿子大了,要开始找媳妇了,俺们要从里到外更美了,不然孩子们都不愿意陪我们逛街了!”

居安思危,居婆思危

乘着还没有当婆婆,赶紧修炼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让自己越老越有智慧,越老越能成为朋友们的老宝贝(孩子其实就是朋友才对,孩子也不是我们可以利用的养老工具),越老越自信,越懂得尊重别人和为别人付出的可贵性,才越能让孩子们依依不舍。

儿子和媳妇每次送我回国,都拥抱着我哽咽,

我在中国,媳妇每天都打电话给我,问我很多问题,有烧饭的,有游戏的,有作业的,反正屁大点事情就打电话发嗲一下。

我想,如果自己有个女儿也未必会这么贴心,

所以,我在中国也非常牵挂媳妇,住进心里了,赶不走了。

让一家人住进彼此的心里,真的需要付出,尤其是婆婆要付出更多,不能假付出,一定要来真格的,而且要始终如一!

还有,婆婆为什么非要靠着儿子和媳妇生活,然后去讨无趣?

婆婆可以过自己的生活啊!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啊!婆婆年轻时就要开始居婆思危了,这样才能老了还能混论坛,还能吃饺子!养儿防老太不靠谱了!(这是我看了这个帖子后得出的结论,我也收获了!)

孩子们以后会怎样对带我们,就一定会像我们曾经是怎么对待他们是一样的,很公平!

没有哪个孩子会把可爱的老宝贝不当宝贝的,除非我们自己真的很不像宝贝!

以后给可爱的婆婆改名叫:老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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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宝宝龙 + 20 你太有才了!
FF.dawn + 50 争取以后做这样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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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发表于 28-1-2014 10:22:15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妈妈 发表于 28-1-2014 02:02
宝贝嘟嘟(反着叫更亲切),真心付出了,不要多想回报啊!不然又是会很委屈滴!

试想想,以后你自己 ...

呵呵,我将来是不会跟孩子们住同一个屋檐下的,这个我早就想好了,以后大儿子去哪里定居,我就在他附近买房子,能经常看到他就满足了,等到老得生活不能自理了或者剩下我一个人了(LG说他一定会死在我后面,但他的话一般不靠谱),就养老院走起咯,所以啊,养儿防老是假,留钱防老才是真,我们这一代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得靠自己的实力来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媳妇的好恶跟我没有交集,哪怕她是穆斯林,我在自己家也得吃猪肉。

不知道幸福妈妈玩不玩微信,最近上面有一篇和邓文迪有关的文章,意思大概是四十以上的女人得为自己那张脸负责了,因为相由心生,心善则美,这个观点我很认同。我很快就要到这个年龄了,宽容,善良,从容,睿智,内敛都是我需要修炼的内容,不过还没有想过是为了将来讨儿子媳妇的欢心,而是为了保持自己的自信。我家老大倒是经常劝我不要太注重外表,六岁时他说:“妈妈,你不要老是搞得那么漂亮,不然别人会想要跟你结婚的”(他太看得起我了),七岁时他说:“妈妈为什么你总是想漂漂亮亮呢,漂亮真的没有那么重要,不漂亮也没有关系的。” 嘿嘿,真心希望他长大了也不是外貌协会的。

看看周遭人群,各有各的幸福,但有一种人完全没有幸福感,那就是不敢跟自己的父母说不的男人,自我开始有思考能力的时候,就可怜并且鄙视这种男人,因此在养育男孩的过程中,独立思考并且大胆表达是我刻意追求的,我宁可我的孩子什么都不听我的,也不愿意他什么都听我的,所以在我的观念里,从来就没有抓住或者控制孩子这个概念,独自飞行是他们必须修炼的功课。

我追求的母子情感是心理上的安全感,他们成年后,在任何地方都得顶天立地承受委屈,这个世界始终是男人们压力更大,而母亲的眼眸话语是他们释放压力的最佳场所,哪怕我将来化为荒冢,那也是他们能卸下盔甲宣泄眼泪的地方。

至于真心对媳妇们付出,我比较认可微信上(我承认我是微信控)的文章《请用对方需要的方式爱对方》,因此现在想这个还太远,等我知道她们需要什么再说吧,能不能做到我没把握,但有一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是底线,如何要求我的长辈的,我自己也一定会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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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楼主| 发表于 28-1-2014 11:04:29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妈妈 发表于 26-1-2014 17:08
子女埋怨父母在中国是很普遍的行为,

这又是个可以扯出一大段话题的问题,

关于子女埋怨父母的问题,我觉得是教育的问题,没有教育出独立的人格和吃苦耐劳的品行。我二姐就是会埋怨我父母为什么不是有钱有势或者海外华侨。她把自己的失败、不如意,转移为别人的责任。想着坐享其成,而不是自己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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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发表于 28-1-2014 11:18:05 | 只看该作者
yping88 发表于 27-1-2014 19:49
Here, I would like to share something with those who have not grown into an extraordinary human bein ...

People have to be sophisticated enough to understand this. Problem is many of we Chinese people are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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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楼主| 发表于 28-1-2014 11:33:11 | 只看该作者
嘟嘟宝贝 发表于 27-1-2014 16:25
总结下自己的发言哈,省得整版整版在这里反复刷屏。

回到本楼的起点,背景:老公独子在澳洲,婆婆寡居在 ...

情况六是当时的情况,婆婆也口口声声说可以。但是一辈子的强势、干涉的习惯根本无法改变,口头上说可以让位,但实际行动和口头承诺完全是两码事。
关于孩子教育,大家的讨论中都说坚决不让老人干涉。实际上,如果生活在一起,教育是潜移默化的,大人的行为示范、一言一行,都对孩子有影响。并不是说孩子不让老人管,就可以不干涉教育了。我婆婆在和我女儿玩游戏的过程中,偷看、狡赖、不讲理,这些行为对孩子是什么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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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发表于 28-1-2014 11:49: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ping88 于 28-1-2014 12:15 编辑
牧马人 发表于 28-1-2014 11:18
People have to be sophisticated enough to understand this. Problem is many of we Chinese people ar ...


Growing up i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we are kidnapped by the long-established customs, which sometimes don't help us at all.

But we are supposed to stick to them, just because they make sense to our culture!

Now, as a grown up woman and someone's daughter plus daughter-in-law, I decided that all of us in my family could have done a whole lot better loving each other from a d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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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发表于 28-1-2014 11:53: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ping88 于 28-1-2014 13:08 编辑

"哪怕我将来化为荒冢,那也是他们能卸下盔甲宣泄眼泪的地方"。

You are making me cry, @嘟嘟宝贝

Thank you for putting it out there for me to come back to when I get confused with my mother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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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发表于 28-1-2014 12:01:01 | 只看该作者
dorislv 发表于 28-1-2014 11:33
情况六是当时的情况,婆婆也口口声声说可以。但是一辈子的强势、干涉的习惯根本无法改变,口头上说可以让 ...

怕的就是这种,一辈子养成的习惯渗透于生活的各个角落,担心孩子受影响并非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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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发表于 28-1-2014 12:08:21 | 只看该作者
black_zerg 发表于 27-1-2014 23:59
就您这水平还出来辩论呢,一个论断要么就真要么就假,瞧你这个墨迹样子,恨不得跟我说回有四种写法吧。 ...

哈哈,干脆?不墨迹?我看是赶着显示自己的无知吧?

至于你这问题,我真是觉得莫名其妙。前面讨论的一直是“权利”,然后你突然冒出来一个“绝对权力”,还说“省得大家不知道我们争什么”,我看你真是语言区障碍严重,要看病得趁早。

当然,如果一定要回答你这无厘头的问题,答案肯定是“否”,法理上婚姻中只有权利和义务,哪来的什么权力?

当然,大陆也有一大批人在婚姻中处于“绝对权力”的地位,比如把配偶当奴隶的,把配偶当宠物的,把配偶当囚犯的,男性居多。你突然冒出来一个“绝对权力”,看来你至少很向往么?那你要加油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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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_zerg + 20 看病得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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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发表于 28-1-2014 12:17:39 | 只看该作者
black_zerg  + 20 看病得趁早

——恩,快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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