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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_z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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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平权问题,邀请嘟嘟,木头,cello等 总结+纯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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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发表于 13-10-2012 22:34: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3-10-2012 22:31 发表
黑虫还说一点,我们不是在理想世界,同性恋目前危害很大是事实。

我要说这个不是事实,危害大的是歧视同性恋。

但是同性恋总体来说很不幸福事实,如果我有小孩,基于这个社会事实,我不希望ta会是同性恋,当然 ...



这么好的逻辑和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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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楼主| 发表于 13-10-2012 22:4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13-10-2012 22:27 发表
同性恋 我目前 愿意 把他 类比为
黑人平权
女权运动

拿 吸烟 吸毒 类比 总觉得是偷换概念


【不过同性婚姻法 今天如果我要投票 我还真犹豫。 这个是事实。 我对同性恋还不了解。 好好的说明 我很愿意看。 ...


这个就回到了我第一条讨论,同性到底先天还是后天。 我认为只能归后天来看,因为目前没有有说服力的反面证据。
比如有一个发现’同性恋基因‘的哥么,自己就是gay,另外他的实验方式被之后的人广泛批评。有人通过解剖认为同性恋大脑异常,但实际上这些样本多数都是死于艾滋病的同性恋。艾滋病本身就会导致大脑部分萎缩,所以很难作为证据。
而我的正面证据来自于双性恋的存在,还有各种前gay,就是转换来转换去的,都很多。而且人作为智慧生物,有理由相信后天影响,培养,社会伦理以及个人意志在他的行为上起主导作用。同性恋者激素和器官都是正常的,出生时根本没有不同。(起码我不知道有办法能检测)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3-10-2012 22: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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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楼主| 发表于 13-10-2012 22:5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0 cello 的帖子

农民,矿工是社会必须的工种,总要有人做。 同性性行为为什么一定要存在这么多,对社会有什么积极作用? 为什么不能把同性恋行为类同吸烟行为那么对待?

总之我的几个观点想必你也了解了,这就可以了。思考一下以后幼儿园教育的里面真的出现王子王子,还不能有人抗议的情况吧。把同性恋剥离出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来处理,是很危险的,对社会,对孩子,对同性恋自身都未见得是好事。这是我的判断。

另外还有你对乱伦,多人婚姻的观点也不妨跟老麦讲讲,看看他是否还叫好你的逻辑。

我上面放的片实际上是一帮不希望做gay的gay,然后被主持人和一帮人劝说应该’做他们自己‘,主持人反复强调'gay’是不可以改变的,完全忽视了这些gay曾与异性有性关系的,甚至保持每周几次的性生活,有的则是非常希望有一男一女的家庭。最后显然都被‘gay天生论’之类征服了,都去做自己了。 任何有'坏习惯'的人恐怕都很喜欢这种理论,you are who you are. 一群异性恋,帮助这些想放弃同性恋生活的gay 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去做坚定的gay。真是喜感得很。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3-10-2012 23: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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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发表于 13-10-2012 23:15: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3-10-2012 21:20 发表
农民,矿工是社会必须的工种,总有人要做。 同性性行为为什么一定要存在这么多,对社会有什么积极作用? 为什么不能把同性恋行为类同吸烟行为那么对待?

总之我的几个观点想必你也了解了,这就可以了。思考一下以 ...

我对乱伦,多人婚姻的看法就是所有的道德没有一条是不需要证明永远成立的。是否成立由社会危害性来定,目前乱伦具有危害性,当未来某天科技和社会发展能够消除危害的时候,我不见有什么理由应该继续反对。

我反对的是不用证明就去认可和否认一个理论,你总是反复把乱伦好像作为必然邪恶来作为例子来吓唬观众,却不谈证明和逻辑,从这个方面看确实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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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楼主| 发表于 13-10-2012 23:2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4 cello 的帖子

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并不是吓唬群众,我只是说明了修改婚姻立法的伦理冲击和连锁反应。 你既然明白后果,应该也不介意让别人了解这一点,帮助他们更全面的做判断,是不是?
从乱伦本身来说我不认为邪恶(只要不牵涉未成年儿童,所以我没有在这点上去驳斥你),我甚至不认为人兽交邪恶,虽然我认为很不健康,非常不适合宣传。但我会坚决反对修改法律允许乱伦婚姻,坚决反对做无害宣传。 对多人婚姻我也持同样态度。

不过既然你提到目前乱伦有危害性,请问有什么危害性?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3-10-2012 23: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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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发表于 13-10-2012 23:40: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3-10-2012 21:54 发表
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并不是吓唬群众,我只是说明了修改婚姻立法的伦理冲击和连锁反应。 你既然明白后果,应该也不介意让别人了解这一点,帮助他们更全面的做判断,是不是?
从乱伦本身来说我不认为邪恶(只要不牵涉 ...



我不是不理解连锁反应的问题,我是说你非常理所当然的把乱伦,多边婚姻作为邪恶来谈论,而把这些内容条件性可能合法的观点自然证否,这其实没有任何逻辑,而是一种想当然,缺乏理性依据。

我的观点就是因为不能限制生育,如果生育的话对基因多样性有害。

至于多边婚姻,有它适应的特定情况,一个社会能兼顾这些情况而不是简单否定,我认为也是进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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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楼主| 发表于 13-10-2012 23:4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6 cello 的帖子

对基因多样性有害?难道有可能生出来基因不好的孩子,就可以以此为理由不给生育权了?谁规定了生孩子必须生出基因多样性的孩子?我感觉乱伦还比同性恋强点,起码能自然生孩子。孩子还有父亲母亲,很健康么。社会上对乱伦的歧视是不是该停止了? 一男一女自然相爱,老爸和女儿亲亲我我,有什么不好?

多人婚姻也很好么,大家更性福,比如我现在的房子就非常浪费,我看起码放三个老婆才合适。

老麦谈谈?原来我的婚姻权被侵犯了啊,本来可以多找几个老婆的,可怜我现在才明白。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3-10-2012 23: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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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发表于 14-10-2012 00:18:23 | 只看该作者
多人婚姻怎么了 以前中国基本都有 现在南非的总统还是; 谭咏麟也是

个人选择 管其他人P事

但是有些国家 法律禁止 那是法律的问题了 不能个人选择


你老把同性恋平权
这个应该和黑人平权 妇女平权 相提并论的事情

和什么吸毒 乱伦 人兽交 相提并论 你的立论就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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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发表于 14-10-2012 00:20:56 | 只看该作者
我是说你非常理所当然的把乱伦,多边婚姻作为邪恶来谈论,
而把这些内容条件性可能合法的观点自然证否,
这其实没有任何逻辑,
而是一种想当然,
缺乏理性依据。

====》

这个是CELLO的观点

不是像你说的鼓吹 提倡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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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楼主| 发表于 14-10-2012 01:01:12 | 只看该作者
你老把同性恋平权
这个应该和黑人平权 妇女平权 相提并论的事情

和什么吸毒 乱伦 人兽交 相提并论 你的立论就站不住脚。


黑人,妇女都是天生的,自然人群,他们要求的权利是和正常人同样的权利。 同性性行为是一种行为,正常异性恋同样可以实施同性性行为(刚在utube上看到有直男为了钱拍gay porn,一样可以完成。 事实上很多gay也都有和异性性行为的经历)。而且这里的所谓‘同性恋平权’,是要求修改婚姻定义,并不是说现在同性恋(经常实施同性性行为的人)不被当自然人看待。

同性性行为和乱伦,群交,人兽这些同样有人伦道德问题,就是这些行为看起来不妨碍别人,但是不符合传统人伦道德。所以放在这里类比。

你除非认定同性恋全部天生形成,否则我的类比没有问题。

那么老麦对于乱伦婚姻合法如何看?为什么你对乱伦这么有成见?为什么要阻碍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你是基督徒么?如果有一天幼儿读物中出现 国王和公主结婚的童话,你又做何感想?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4-10-2012 0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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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 14-10-2012 01:19:48 | 只看该作者
都是你臆断的标准:

有人伦道德问题 --》 很多人不觉得

不符合传统人伦道德  --》 同上

否则我的类比没有问题 --》 同上



而且这里的所谓‘同性恋平权’,是要求修改婚姻定义。--》 同性恋平权 就是修改婚姻一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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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发表于 14-10-2012 01:23:16 | 只看该作者
那么老麦对于乱伦婚姻合法如何看?--》 还没有仔细研究 但是法律禁止的 目前我觉得法律还是一个标准


为什么你对乱伦这么有成见?--》 无成见。 只是不了解。 需要更多的知识。 所以不信口开河 下结论。 但是法律禁止的 我不会做。 人家做 我可能会举报。


为什么要阻碍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 已经说了 目前法律禁止。 同性恋法律禁止吗


你是基督徒么?--》 不是


如果有一天幼儿读物中出现 国王和公主结婚的童话,你又做何感想? --》 问题很幼稚 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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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发表于 14-10-2012 01:24:22 | 只看该作者
个人选择 PRIVACY; PERSONAL CHOICE 就应该尊重


前提: 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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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楼主| 发表于 14-10-2012 09:08:52 | 只看该作者

说了半天,老麦跟我是一个阵营的。不知道我们争什么就在这瞎参合

对cello:你是不承认绝对道德的,但是其实我就是遵守最古老的道德原则,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认为如果我小时候被影响成了同性恋,我这辈子恐怕会很挣扎。按我的性格,我肯定会反复寻求治疗,如果不能治愈我多数会终生压抑自己的取向,去和女孩子结婚,去完成我的家庭责任。而如果我的孩子被影响成了同性恋,我会为自己没孙子而难过,为这孩子这辈子是否健康快乐而担心。据此我认为限制同性恋宣传和同性恋团体的影响力是有必要的,如果你修改婚姻法,任何限制就可能在法律上被认为’歧视‘。有了这个法理依据,同性恋团体会更绞尽脑汁去扩大自身影响。
同性恋问题很复杂,还需要很多科学研究。我非常不能够理解的就是有些异性恋什么都不明白,就可以装专家,去劝一些青少年‘做自己’,给他们立马盖棺定论:‘你这辈子就是gay了’,反对任何想要改正的想法,还是在公众媒体上。这和同性恋团体常年的,有偏向的宣传恐怕不无关系。
有关同性恋成因,再转一个我认为科学的观点

The fact is that sexual orientation is a psychological matter.

We are all born as animals. And, as a matter of fact, a huge portion of our animal biology and brain chemistry is focused of sexuality. Sex, in general, is in our blood.

It's not long before a child begins to calibrate itself and become sexually oriented. Sexual curiosity and sexual behavior starts at a very young age (although it is not the type of conscious, adult sexuality that we think of). Even from the time a child is breast feeding and being weaned, their personality is being affected.

Now, with that said, in order to reproduce, our species requires heterosexual intercourse. Therefore, if there is any sexual predisposition in human genetics then it would make most sense that it would be towards heterosexuality, not homosexuality.

That is how Natural selection would act upon a sexual orientation trait (if it does exist).

It is not biologically beneficial for a person to be homosexual because, more often than not, they will not reproduce; therefore, scientists are hard pressed to find homosexuality as a genetic trait.

Instead, homosexuality is more rightly understood to be the product of a combination of factors--psychological and biological traits combined.

In any case, a given environment can act upon any given individual throughout their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friends, parents, media, etc.). These exterior forces can have a HUGE and defining impact on sexuality. Then, at the same time, these exterior forces MAY complement an individual's unique brain chemistry and sexual hormones. If a man, for instance, has some hereditary component that has lead him to low testosterone levels, even high estrogen levels, he may be more prone to homosexuality. If then, the environment he grows up around leads him in a certain direction, he may develop a homosexual orientation.

But, that is not being "born" homosexual. It is a complex development.

None of the aforementioned factors "make" a homosexual. Homosexuality is a behavior and an sensitivity towards homosexual activity that has many deep roots. But, nevertheless, these exterior and interior factors must go through the filter of the mind, the judgment, the superego if you will; and, in the end, the conscious individual will direct his or her own passions.

No one is born gay. Really, people aren't born straight either. We are born sexual, and that sexuality is developed.

This, however,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morality of the issue, and has very little to do with the issue of whether or not homosexuality is right or wrong.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4-10-2012 09: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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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发表于 14-10-2012 12:38:05 | 只看该作者
同性恋问题很复杂,还需要很多科学研究。我非常不能够理解的就是有些异性恋什么都不明白,就可以装专家,去劝一些青少年‘做自己’,给他们立马盖棺定论:‘你这辈子就是gay了’,反对任何想要改正的想法,还是在公众媒体上。

====>

第2段部分 这句 我基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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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发表于 14-10-2012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4-10-2012 07:38 发表
对cello:你是不承认绝对道德的,但是其实我就是遵守最古老的道德原则,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认为如果我小时候被影响成了同性恋,我这辈子恐怕会很挣扎。按我的性格,我肯定会反复寻求治疗,如果不能治愈我多数会终 ...


这段文字讲的是心理影响改变性取向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排他性。如果你有仔细理解的话。但是我对是否天然其实并不关心,我更关心的是这是一个选择,一个选择只要不具有危害性,就没有道理以“传统道德”为理由去反对。

你说你尊重传统道德,这是你的选择,没有人要求你放弃你的选择,但是你也不能把你的选择强加给别人。

可是传统道德没有天然不须证明的属性,你反复申明什么违反人伦,这只是一个opinion,而不是一个合法的证明。在极权社会强势观点不需要被证明,但是在民主社会任何观点是平等的,每个观点都需要证明自己的合理性。

回到我们的具体争议。你说农民是社会必须工种所以不能歧视,换言之如果不是必须工种就可以歧视吗?而且我和你讨论的是你混淆同性恋实际不幸福和实际危害大的区别,谈到“必须工种”纯属是转换话题,同时“必须工种”这种逻辑本身也不成立,完全是对社会进步而产生的其他“非必须但锦上添花工种”的歧视,再说,什么是必须工种,也是相对的,你要是退回石器时代,矿工就不是必须工种。什么是必须,是按照人的需求定的,人的需求不仅仅是活命,随着社会进步会有越来越多多样性的要求,从某个角度看,同性恋的文化也是现代社会多样性的“必须”之一。

还有基因多样性有害的问题,我不明白你从何而来这样的反问。我从来认为生育是结婚的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所以我说,在目前社会和科技情况下,血亲婚姻存在实际危害性。而你认为我反对给予人生下基因有害的小孩的权利,不知道这个结论从何而来。

顺便说一个常识,在文化多元的澳洲,多人婚姻是多元文化的必要部分之一,是完全合法合理且有益社会的。但是,它的合法不代表它就高调宣传了,不代表童话故事就要说王子公主们去群P了,更不代表要劝选择一夫一妻的人要去改变生活方式。它仅仅代表,希望选择这种婚姻方式的人们,只要这是成年人互相自愿的选择,社会尊重这种选择且给予他们选择的权利。对他们应该有的法律,福利,税务等现实生活家庭会遇到的问题,这个社会会用公权力来保障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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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发表于 14-10-2012 19:59:48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要求你放弃你的选择,但是你也不能把你的选择强加给别人。

在极权社会强势观点不需要被证明,但是在民主社会任何观点是平等的,每个观点都需要证明自己的合理性。

希望选择这种婚姻方式的人们,只要这是成年人互相自愿的选择,社会尊重这种选择且给予他们选择的权利。对他们应该有的法律,福利,税务等现实生活家庭会遇到的问题,这个社会会用公权力来保障他们。

====》

同意

一句话 只要不违法 自己可以做自己喜欢的选择 其他人管不着

道德要遵守 但是标准 不是个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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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楼主| 发表于 14-10-2012 20:0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6 cello 的帖子

看看我主贴新加的那个辩论,非常精彩。对很多我们讨论过的问题都有一定的阐述。另外我再重申一下我的观点,我反对的是修改婚姻法和高调的无害宣传,从来没有说要管束gay不让他们搞基。

但是我对是否天然其实并不关心,我更关心的是这是一个选择,一个选择只要不具有危害性,就没有道理以“传统道德”为理由去反对。
首先我没有反对gay们搞基,这根本不是我们在争论的主题对不对。其次很遗憾的,我甚至不认为这是个选择,这是后天发展形成的,恐怕多数并非同性恋有意识选择的结果。所以我的想法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去预防,减少同性性行为发生的概率。至于你说了这个选择没有危害性。我同意只要他们不去修改婚姻法,不高调宣传,我确实没有任何问题。

可是传统道德没有天然不须证明的属性,你反复申明什么违反人伦,这只是一个opinion,而不是一个合法的证明。在极权社会强势观点不需要被证明,但是在民主社会任何观点是平等的,每个观点都需要证明自己的合理性。
我支持的是对传统道德的尊重,在各种观点中找到平衡而不是简单粗暴的全盘否定,因为人类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谁也不能说掌握了绝对真理。比如说如果传统道德要求把同性恋打死,我会强烈反对。同性恋要求修改婚姻定义,我同样反对。  传统道德中包括各种宗教的看法,包括社会的传统伦理,世俗观念。我说同性恋违反这些,应该不能算我瞎编的吧

回到我们的具体争议。你说农民是社会必须工种所以不能歧视,换言之如果不是必须工种就可以歧视吗?而且我和你讨论的是你混淆同性恋实际不幸福和实际危害大的区别,谈到“必须工种”纯属是转换话题,同时“必须工种”这种逻辑本身也不成立,完全是对社会进步而产生的其他“非必须但锦上添花工种”的歧视,再说,什么是必须工种,也是相对的,你要是退回石器时代,矿工就不是必须工种。什么是必须,是按照人的需求定的,人的需求不仅仅是活命,随着社会进步会有越来越多多样性的要求,从某个角度看,同性恋的文化也是现代社会多样性的“必须”之一。
不好意思实在没明白。我的观点是同性恋行为类似于吸烟,是个行为习惯或者说偏好(不好的那种)。 农民是谋生的职业,而且社会需要农民,不需要同性恋,所以不是一回事。你的回答我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你是说社会在特定阶段可能需要同性恋,所以需要培养小同性恋?因为腐女爱看同性恋还是什么? 没农民我们就没饭吃了,没同性恋有什么问题?还是说你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文明,人类文明需要这种文明?这个文明咱们已经有过了繁华时期,有过了不就行了么?

还有基因多样性有害的问题,我不明白你从何而来这样的反问。我从来认为生育是结婚的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所以我说,在目前社会和科技情况下,血亲婚姻存在实际危害性。而你认为我反对给予人生下基因有害的小孩的权利,不知道这个结论从何而来。
本来我以为我明白了你的意思,你这么说我又不明白了,那到底你为什么反对乱伦婚姻?我想你的逻辑是结婚了就得让他们生,所以干脆就不让他们结婚了。你这个是不是狠了点?为了基因多样化,就剥夺别人的生育权和结婚权?多说一句,其实血亲生孩子危害没那么明显,一次两次没啥事。另外是不是戴套乱伦就OK?我这里是并不是支持乱伦,是说明重定义婚姻,以及全盘否定人伦道德的危险性。

顺便说一个常识,在文化多元的澳洲,多人婚姻是多元文化的必要部分之一,是完全合法合理且有益社会的。 这个我确实不知道,惭愧了。我个人是不主张多人婚姻的,不过如果是法律那我也没话说,只好遵守法律啊。cello能不能多讲讲?

cello不妨看看我新加的那个录像,虽然有点长,但实际上很有意思。我觉得我在很多方面阐述的并不清晰,你看了那个也许会有些新感受。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4-10-2012 2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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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14-10-2012 21:12:26 | 只看该作者
1给予婚姻权不是高调宣传。比如多人婚姻合法,没有高调宣传吧

2按你说的好像我是全盘否定传统道德似的。我不知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我是说传统道德不是观点正确的自然理由,所有观点需要理论被证明,实践来验证。所以说同性恋违反传统也许对某些传统成立,但这不是同性恋有害的自然证明。你把你认为理所当然成立的观点重复多次,这依然是观点而不是结论。

3我这里有点贪心说了不止一个观点,你被弄糊涂了不怪你。观点1是我说你用农民必要性来推翻我的类比其实不成立,因为我的类比目的是说明客观不幸福和客观有害是两码事,解决不幸福需要取消歧视,解决有害需要区别看待,也就是歧视合法化。农民是否必要,和不幸福/有害是否两个概念无关。观点2是即使说到社会必要性原则,必要性是个相对概念,越低级的社会的必要标准越低,原始人狩猎时代这些都不是必要。所以不能用某人认为的必要性这主观因素来裁决合法性。

4血亲婚姻我是认为因为我们必须给婚姻方生育的权利,而血亲婚姻生育会带来客观危害。

5婚姻法允许多边婚姻你没什么好只好遵守的,因为无论不结婚,一夫一妻还是多边婚姻都合法,遵守一点不难,只是违反有点难。所以这对原来就一夫一妻的毫无影响,正如允许同性婚姻并不阻碍异性婚姻一样。

录像等我有流量再看,先谢过。至于你说“做你自己“那个例子,我认为”做你自己“不错,但要搞清楚自己是什么,这是每个人自己的责任。不能因为有人搞错了自己是谁,就认定其他人也都搞错了自己是谁,而用法律强制力去告诉个人你要做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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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楼主| 发表于 14-10-2012 21:4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9 cello 的帖子

最后再重申我的观点主要是反对修改婚姻法,反对影响小孩子,以免其有人误解我要批判同性恋。我从来不反对gay的同性恋行为,他们绝对应该拥有和我一样的自然人权利(事实上也本来就有)。 成年人自己坚持做gay,我绝对没有意见。 但是我强烈认为同性之间的同居或亲密关系 和 婚姻概念 不同,是两回事。如果说你非要立法保护这种关系,那我也不反对,找个别的名字,重新规定权利义务去。 但是请不要和 婚姻概念 混淆。

举个例子, 美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持枪权。那么有人对枪没有爱,不想持枪,完全没问题。但是他又说这个持枪权对他很重要,本着对大炮的热爱,他建议修改整个宪法,说持枪权应该允许个人持大炮,否则就是歧视他。这个就有点搞了。 只是个感性的类比而已。

to cello : 咱们也不用炒冷饭了,你也知道我不是故意回避你的问题,你非要我回答我还是可以逐条回答,但大家都疲劳(如果你认为你上面四点特别有说服力可以要求我回答,我是从来不回避问题的,也不觉得有什么难答)。 我反对重定义婚姻的理由还是顶楼那么几点 ,必然导致人伦冲击,导致更高调的同性恋宣传,导致更多的同性恋(法律和世俗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那个视频我确实很建议看看。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4-10-2012 22: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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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发表于 19-10-2012 05:06: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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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发表于 19-10-2012 11:44: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3-10-2012 22:43 发表


这个就回到了我第一条讨论,同性到底先天还是后天。 我认为只能归后天来看,因为目前没有有说服力的反面证据。

你真会自说自话。可惜多数主流科学家不会认同你个人的看法,你只能在教会中找寻战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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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发表于 19-10-2012 11:46: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14-10-2012 00:18 发表
你老把同性恋平权
这个应该和黑人平权 妇女平权 相提并论的事情

和什么吸毒 乱伦 人兽交 相提并论 你的立论就站不住脚。

同性平权和吸毒乱伦人兽交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当初很多国家也禁止异族通婚,你是不是也会跳出来用乱伦人兽交来反对异族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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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发表于 19-10-2012 11:52: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4-10-2012 09:08 发表
对cello:你是不承认绝对道德的,但是其实我就是遵守最古老的道德原则,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认为如果我小时候被影响成了同性恋,我这辈子恐怕会很挣扎。按我的性格,我肯定会反复寻求治疗,如果不能治愈我多数会终生压抑自己的取向,去和女孩子结婚,去完成我的家庭责任。 ...

如果你是gay对女人没感觉而选择和女孩子结婚,你就是一个同妻的悲剧制造者。你不觉得你这样害一个无辜的女人很自私吗?
压抑自己的性欲?我看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性欲是想压抑就能压抑的吗?你大口一开轻轻松松要求同志压抑自己的性欲一辈子,那请你先压抑自己对异性的性欲,一年没有sex试试。如果你做不到,就拜托不要在这里假惺惺表演了。你的说法就好像对那些要求残疾人通道的残疾人假模假样地说:“别要求那么多,别给社会添麻烦。如果我是残疾人,就待在家里一辈子不出门”!虚伪到家了!

[ 本帖最后由 choz 于 19-10-2012 1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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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2 12:4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4 choz 的帖子

话说的不要太满,你不能理解的事请,别人未必不能做到 (更普遍得例子有兵营,监狱,和尚等等。人不是为了性而活,难道追求不到意中人就可以做强奸犯?)。再说谁也没让所有同性恋都压抑性欲,我原文哪里有这个意思? 各人价值观不同,同性恋随便自己怎么搞,只要不去影响小孩子,都没问题。但是如果同性恋找不到终生伴侣,整天换性伴侣,那不能怪床歪。
感觉同性恋就有个很奇怪的念头,就是只要结婚的人就都是‘真爱’,都是情投意和,对伴侣及其满意。结婚后必然幸福无比,快乐无比,性生活等等方面极大满足,也不看看现在离婚率有多高,为了经济孩子等等原因硬撑着的婚姻又有多少。同性恋觉得自己过得不爽就全是社会的问题,就是因为没婚结。 有了civil union 还不高兴,非要跟别人学。一方面要死要活的说自己不一样,一方面又要死要活的跟着社会世俗跑,整天要别人承认。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9-10-2012 15: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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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发表于 19-10-2012 17:36: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9-10-2012 12:43 发表
话说的不要太满,你不能理解的事请,别人未必不能做到 (更普遍得例子有兵营,监狱,和尚等等。人不是为了性而活,难道追求不到意中人就可以做强奸犯?)。再说谁也没让所有同性恋都压抑性欲,我原文哪里有这个意思?  ...

话不要说得太满,这话应该是说给你自己听的吧?既然你觉得如果你是gay就可以压抑性欲,那拜托你先禁欲一年试试看,成功了再说这种大话行不?你自己没有禁欲过,凭啥夸下海口说可以终身压抑性向?西方那么多高调反对同志的教会高层人物最后都被发现偷偷搞同性恋,有这些前车之鉴我觉得你还是说话谨慎点比较好。
“追求不到意中人就可以做强奸犯?”这都哪跟哪儿啊?这话还有逻辑吗?人家两个成年同性两情相悦,你硬往强奸犯上扯,有什么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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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_zerg + 20 我是可以的,你不能理解就不要信口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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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发表于 19-10-2012 17:39: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9-10-2012 12:43 发表
有了civil union 还不高兴,非要跟别人学。一方面要死要活的说自己不一样,一方面又要死要活的跟着社会世俗跑,整天要别人承认。


这话听得奇怪,异性恋可以有marriage,凭啥同性恋就不可以有marriage?就好像如果有法律规定只有白人可以有marriage,亚洲人都只能civil union,你会高兴吗?
大家都是纳税人,异性恋又不比同性恋贡献更大更多,怎么对同性恋也要纳税你没那么多啰嗦?同性恋要平等marriage到底哪里影响到你了,让你那么如坐针毡要死要活的?你担心同性婚姻被承认了你的家庭会分崩离析还是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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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2 19:1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7 choz 的帖子

因为这样会造成更多同性恋。对下一代有很不利的影响。 你即使有了合法婚姻,你难道能改变反同者的看法,能够让教会的人接受你,还是能减少同性恋艾滋病几率? 唯一确实的影响就是让婚姻贬值,同时影响到别人家小孩的成长,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

多说一句,这个就是古话叫做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自己不想做同,不想让我的后代做同, 所以没法置身事外。 我希望这个社会上少点同性恋影响,让小孩子变同几率少一些。 每个孩子出生都是一张白纸,可以画最美的图画。 往上画之前要思考清楚是否真心为他好,还是只因为自己的私人感情。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19-10-2012 19: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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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发表于 21-10-2012 21:3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19-10-2012 19:13 发表
因为这样会造成更多同性恋。对下一代有很不利的影响。 你即使有了合法婚姻,你难道能改变反同者的看法,能够让教会的人接受你,还是能减少同性恋艾滋病几率? 唯一确实的影响就是让婚姻贬值,同时影响到别人家小孩的 ...

取消对同性恋的歧视,事实已经证明并不会造成更多的同性恋。相反,对同性恋的打压和歧视,只能造成同性恋隐瞒自己的性取向欺骗异性去结婚,造成同妻同夫悲剧。你自己也说过如果自己是同性恋的话会隐瞒并和异性结婚,恰恰证明了你的自私本性。
承认同性婚姻,让同性夫妇得到社会承认不再生活在地下,当然可以减少艾滋病的几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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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发表于 3-11-2012 20:5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8 black_zerg 的帖子

从没看到过这么逻辑混乱,还自以为正确的主。

不懂的词不要乱用。你大哥说了半天,主题思想就是私己所欲强施与人,而且还摆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架式。

性取向和婚姻,都是个人选择,无论先天后天,明白自已想要什么就行,用不着咸吃萝卜淡操心天天干涉别人的。连您未来的孩儿,您都做不了主。

也别拿孩子说事了,什么白纸加美丽图画的。人生一世,七情六欲,生老病死,逃不掉的,能够有人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可能就是一个人所能期望的最美图画了。至于同性,异性,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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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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