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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tr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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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分享] Extreme的澳洲故事-你应该向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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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4-6-2009 00:27: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6-2009 22:42 发表
顶楼说的这个情况,离你说的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差得远了。你说盗窃被捉现行,那是犯罪行为。
人家在那里稍微多停留了几秒钟,就威胁公共安全了,那是你自己定义的?

那个船员没有耐心而已。如果船员尊重A女士, ...

几秒钟?你说的可真轻巧,你掐表计算了?那给小孩穿衣服是几秒钟的事情吗?

停留时间越长后面出事的概率越大这个你不否认吧?如果同意这个结论的话那么就算一秒钟也不能停留。何况船员不推她一下没准就几分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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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4-6-2009 00:33: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6-2009 23:12 发表



我吃桃核

核桃,您还是多吃点吧


核桃给你吃浪费,再补也晚了,先天遗传啊,哈哈,就好象你大舌头,吃再多口条也不行啊.,

所以你还是吃桃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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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4-6-2009 00:46: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ke 于 3-6-2009 23:33 发表


核桃给你吃浪费,再补也晚了,先天遗传啊,哈哈,就好象你大舌头,吃再多口条也不行啊.,

所以你还是吃桃核吧,




您这逻辑,,,,,

您还来得及

快吃核桃吧

顺便来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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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4-6-2009 00:52: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6-2009 22:46 发表
你总说她破坏公共秩序,这个指控不是随便说的。也不是你说是就是的。但是推人却是明确的人身侵犯。这不是一个性质的问题。

你总以西方思维方式自居,但是你却不懂得西方社会最重要的一些原则和基本权利。其实你的思维是很中国式的。

我就在这个论坛得瑟一下而已,这里毕竟不是法庭,谈不上指控,你言重了。

阻挡公共通道明显是威胁到了公众安全;此情况下任何人特别是负责安全的船员有权采取适当措施解除阻挡,包括劝说、推人、制服不听从指挥的人、报警、甚至击毙有重大危险的人。

你是典型自卑中国人的怨妇式思维,有中国人涉及纠纷就觉得受欺负了:A太太不就稍微停留那么几秒钟吗,你老外也不好好说话就推人家一下,这就是人身侵犯。其语气方式与瞎话社的新闻稿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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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4-6-2009 00:56:34 | 只看该作者
我说的这个有什么不对么?

哪里的逻辑说公共通道停留几秒就危害公共安全,该被推了?
这是澳洲的普遍逻辑么?怎么看只是你自己的逻辑?

不管这个被推的是不是中国人,这个推人的都是错的。
这个道理是一样的。

推的如果不是中国人,我可以说跟我没多大关系。
但既然推的是中国人,那我就觉得跟我有关了。

原帖由 韩健 于 3-6-2009 23:52 发表
A太太不就稍微停留那么几秒钟吗,你老外也不好好说话就推人家一下,这就是人身侵犯。其语气方式与瞎话社的新闻稿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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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4-6-2009 00:56:4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extreme 于 3-6-2009 22:01 发表
你这个说法有点是非不明,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很简单的事情,什么为难小孩,你搞得太复杂了,典型的中国式思维。鬼佬没有这么复杂的,他们很简单,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管你是总统,还是小孩。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你那么肯定,你亲眼看见事情发生了么。我敢打赌这个小伙子肯定不认为他有错,只不过息事宁人犯不着跟你较真,闹大了他也怕被老板骂,无非混口饭吃犯不着。心里面说不定还骂中国人没有公德在先,胡搅蛮缠在后。明明违反规定还要来找他算账。澳洲移民国家,听不懂英文不明白规定的多了。每个人都这么耽搁半分钟,几十个人也不要上船了。我个人认为他那是对其他乘客负责的做法,如果方式确实粗暴,那肯定不妥,但不值得这么上纲上线。作为服务业,他们可以做的更好,但是作为这么个打工的我看不出来他有多大问题。
这里我前面也说了,具体情况不清楚。同样一个推,如果因为意识到语言不通,后面又开始堵塞,则轻推示意你不要停留,有什么大的问题?而如果暴力推搡,显然就有很大问题,但说实话我不是太相信一个船员在工作时候能有这么大的恶意。何况你影响其他乘客,其实就是直接在浪费别人的时间,侵犯别人利益,虽然在中国这种事情不出奇,大家都很人性化,但是在别人眼里也许是非常刺目的。举例说两人相撞或者感觉自己可能拦到了别人的路,一般两人都会说对不起是不是。这位女士大庭广众堵了一溜人,还高高兴兴的忙着给孩子换衣服,这在别人眼里可能会觉得非常过分。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4-6-2009 0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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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4-6-2009 01:02: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6-2009 22:46 发表



拍良心说

有没有可能发生推搡或踩踏??

怨妇式的思维是不讲良心的,只要有中国人惹麻烦了必然是对方歧视,具体情况都视而不见根本不考虑了,把一般社交和一般管理的准则拿来在一个不适用的案例里面套用,然后急急忙忙得出结论:这是人身侵犯,违反了西方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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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4-6-2009 01:0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5 青山 的帖子

哪里的逻辑说公共通道停留几秒就危害公共安全,该被推了?
-你到底同意不同意阻挡通道越久发生意外的概率越大?被推怎么了,这要是警察执法你不听劝阻把你按在地下也不稀罕。也就当时的情况没有那么激化而已,否则有更”辱华“的举动。

不管这个被推的是不是中国人,这个推人的都是错的。
-没有公德阻挡通道不听劝阻无论是哪国人,被推是轻的,活该。

[ 本帖最后由 韩健 于 4-6-2009 0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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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4-6-2009 01:1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8 韩健 的帖子

考,是回复95楼青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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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4-6-2009 01:14:13 | 只看该作者
你总拿警察说事。首先船员不是警察,西方的法律体系,对暴力的使用的授权是很严
格的。船员并没有执法权。除非在紧急情况下,船员肯定是无权对乘客使用暴力的,
而紧急情况不是随便说的。

你把船员的人身侵犯行为,等同于警察执法,说明你对执法权的基础一点都不懂。
没有公德,绝对不是被人身侵犯的合法理由。这一点你都不明白?

按你的说法,如果你看到一个不讲公德的人,上去就推一把,或者按你的话说,推
一把是轻的,你看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





原帖由 韩健 于 4-6-2009 00:09 发表
哪里的逻辑说公共通道停留几秒就危害公共安全,该被推了?
-你到底同意不同意阻挡通道越久发生意外的概率越大?被推怎么了,这要是警察执法你不听劝阻把你按在地下也不稀罕。也就当时的情况没有那么激化而已,否则有更”辱华“的举动。

不管这个被推的是不是中国人,这个推人的都是错的。
-没有公德阻挡通道不听劝阻无论是哪国人,被推是轻的,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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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4-6-2009 01:23: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4-6-2009 00:14 发表
你总拿警察说事。首先船员不是警察,西方的法律体系,对暴力的使用的授权是很严
格的。船员并没有执法权。除非在紧急情况下,船员肯定是无权对乘客使用暴力的,
而紧急情况不是随便说的。

你把船员的人身侵犯行为,等同于警察执法,说明你对执法权的基础一点都不懂。
没有公德,绝对不是被人身侵犯的合法理由。这一点你都不明白?

按你的说法,如果你看到一个不讲公德的人,上去就推一把,或者按你的话说,推
一把是轻的,你看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


随地撒尿和堵住安全通道

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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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4-6-2009 01:30:1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哥么那就算暴力了?太夸张了,暴力欺负我天朝观光妇女?主要是我觉得这小伙后来还去道歉,应该不是个真的粗暴以及对中国有偏见的人,所以感觉他应该之前也没有使用‘暴力’。论歧视的那是有,我听过几次街上的衣冠不整的流浪汉直接骂**** chinese之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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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4-6-2009 01:36:02 | 只看该作者
我没说那船员多恶劣,他道歉是对的,楼主的处理也是对的。
但是这个事情的是非很清楚。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4-6-2009 00:30 发表
这哥么那就算暴力了?太夸张了,暴力欺负我天朝观光妇女?主要是我觉得这小伙后来还去道歉,应该不是个真的粗暴以及对中国有偏见的人,所以感觉他应该之前也没有使用‘暴力’。论歧视的那是有,我听过几次街上的衣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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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4-6-2009 01:44: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4-6-2009 00:36 发表
我没说那船员多恶劣,他道歉是对的,楼主的处理也是对的。
但是这个事情的是非很清楚。




我刚想了想

要是自己发生这件事会咋样

我会拿起衣服领着孩子走开

假如老婆这样,我会批评她

本身这件事就已经无意中把自己和别人放置于危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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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4-6-2009 01:48:4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会这么做,但是船员推人是错误的。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4-6-2009 00:44 发表



我刚想了想

要是自己发生这件事会咋样

我会拿起衣服领着孩子走开

假如老婆这样,我会批评她

本身这件事就已经无意中把自己和别人放置于危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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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4-6-2009 01:50: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6-2009 23:46 发表




您这逻辑,,,,,

您还来得及

快吃核桃吧

顺便来条鱼


这遗传因素还真是起决定作用,都好几十代了,还一个劲吃桃核,还告诉别人是核桃.学说话也学不明白,吃口条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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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uey + 5 您这口才仅一百多点帖子,可惜了吧?
男咕噜 + 4 您继续吧,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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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4-6-2009 01:52: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4-6-2009 00:48 发表
我也会这么做,但是船员推人是错误的。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6-2009 22:44 发表
我们看看

华女堵在路口,服务生不管,几种结果

1:啥事没有-----93.99%
2:出现推搡,很快被平息------5.5%
3:出现推搡,有个别人受点碰撞-------0.4%
4:出现推搡,有个别人受点小伤--------0.1%
5:出现大规模踩踏事件--------------------0.01%


假如你是老板
假如有一本员工守则
假如有一本安全守则

假如有一条---如果有人堵住通道,而不听指挥(不论是不听从,还是听不懂)----------该咋办??


我73楼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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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4-6-2009 02:06: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ke 于 4-6-2009 00:50 发表


这遗传因素还真是起决定作用,都好几十代了,还一个劲吃桃核,还告诉别人是核桃.学说话也学不明白,吃口条也不行,

KAO,突然来了新短消息,还以为自己被警告了呢.一看原来是你小子送分来了.
对不住,不知道是男是女,看名字有个男字,看照片长的还挺委婉的,犹豫半天,咬牙把你认成男的,如果错了,别介意啊,不用和我解释了,谢谢啊

[ 本帖最后由 coke 于 4-6-2009 0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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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1 您再继续吧,我被警告了,耻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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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4-6-2009 02:10:26 | 只看该作者
你那耻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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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1 您还有话吗?没有我就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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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4-6-2009 02:12:59 | 只看该作者
都...........(此处省略两个字)墙上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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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1 您继续,我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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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4-6-2009 02:13:51 | 只看该作者
那祝贺你晚安 我也睡觉了,你也去睡觉把

[ 本帖最后由 coke 于 4-6-2009 0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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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1 就这道行了,和悉尼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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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4-6-2009 02:17:06 | 只看该作者
行拉,别墨迹了,说你是男人,我现在还真不相信了,洗洗睡吧

[ 本帖最后由 coke 于 4-6-2009 06: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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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1 信不信是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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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4-6-2009 02:19:49 | 只看该作者
靠,你有完没完啊,不看你回复拉,别回拉,

闭灯,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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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1 看不看是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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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4-6-2009 10:34: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0 青山 的帖子

你总拿警察说事。首先船员不是警察,西方的法律体系,对暴力的使用的授权是很严
格的。船员并没有执法权。除非在紧急情况下,船员肯定是无权对乘客使用暴力的,
而紧急情况不是随便说的。
-我是看你油盐不进才拿警察打个比方,我可没说船员维护安全等同于警察在执法。“推”就是暴力?怨妇情节。你知道具体是怎么推的吗?
何况在某些情况下不但船员,甚至一般的游客都有权阻止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可以采取适当的手段,在需要的时候该出手时就出手,你要是这个都不理解始终沉浸在人身不可侵犯 的教条里面,大家都无语了。

你把船员的人身侵犯行为,等同于警察执法,说明你对执法权的基础一点都不懂。
-用你的话说,你说是人身侵犯就是人身侵犯?你的理解能力的确让人大跌眼镜,

没有公德,绝对不是被人身侵犯的合法理由。这一点你都不明白?
-我的确没有在每个帖子里面都提到她危害公共安全,实际上她的行为先危害公共安全同时也是缺德。这一点你别假装不明白,你始终回避我的问题:通道被阻挡时间越长发生事故的概率越高,因此毫无必要的每一秒钟都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你同意吗?如果这个基础问题你否认,那么就是鸡同鸭讲了。

按你的说法,如果你看到一个不讲公德的人,上去就推一把,或者按你的话说,推
一把是轻的,你看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
-理由同上,她先危害公共安全了,不听劝,推一把活该。你别老揪住缺德问题,你明确一下:她阻挡通道是不是时间越长发生群体事故的概率越高?是?不是?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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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4-6-2009 11:34:5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推’到底是怎么样的,大家都不清楚,LZ本人都没有看见。仅凭那妇人一句话,并不能证明这个‘推’到底是多么严重。
我觉得这个妇人国内养尊处优惯了,很可能普通的提醒比如拍拍她给她指点一下这样的动作,她就受不了了。
船员的道歉,估计就是息事宁人的意思。或许他心里骂LZ和那妇人多少遍了。
论综合素质,我觉得西人比华人高的多。我估计这事要在国内,那妇人就开始骂街了。
幸好她不懂英文,没法骂街,否则丢人丢的更惨。
我个人认为,暴力性质的‘推’不太可能。那妇人耍泼的可能性反而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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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4-6-2009 11:39:07 | 只看该作者
缺德,危害公共安全,警察执法,全是你扯出来的,不是我说的。

这个事情很简单。A女士给小孩子捡衣服,穿上,有点阻碍交通。
那船员没有经过充分沟通,就推了A女士一把。

以后你在人流多的地方,看到有女士因为小孩阻碍交通,就上去
推人一把,你看看会发生什么。ok?

原帖由 韩健 于 4-6-2009 09:34 发表
你总拿警察说事。首先船员不是警察,西方的法律体系,对暴力的使用的授权是很严
格的。船员并没有执法权。除非在紧急情况下,船员肯定是无权对乘客使用暴力的,
而紧急情况不是随便说的。
-我是看你油盐不进才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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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4-6-2009 11:59: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4-6-2009 10:39 发表
缺德,危害公共安全,警察执法,全是你扯出来的,不是我说的。

这个事情很简单。A女士给小孩子捡衣服,穿上,有点阻碍交通。
那船员没有经过充分沟通,就推了A女士一把。

以后你在人流多的地方,看到有女士因 ...



这个是关键,到底有没有充分沟通,到底如何推的,到底当时的环境是仅仅的阻碍交通,还是即将造成后面人的混乱,是给本案定性的关键。
单凭LZ一个人所述,而且是转述,都不能作为证据来判断。
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这个事,我估计那妇女耍泼的概率比较大。
强烈谴责这样的不懂道德规矩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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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uey + 1 嘿嘿,我就给你演一出不撒泼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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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4-6-2009 13:1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7 qian403 的帖子

怒了。

看你们一拨人讨论来讨论去个个说得舌灿莲花口若悬河,这事有这么复杂么?知道啥是案例分析么?听说过角色扮演么?要深入的理解一件事,你得把自己的心沉浸进去,而不是扯着头发把自己拔得多高。

停止高谈阔论,我们来排演话剧吧!

当当当当,街坊剧场正式推出话剧

《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

人物(排名不分先后,按出场顺序)
导游:extreme
A太太:liuhuey
船员:韩健
船长:青山(暂无其他人选,韩同学如有意见请提出来)

场景1,A太太怒气冲冲找到导游,要他和自己一起去找船员理论,要求船员道歉。

A太太:导游,我并不想难为你。这件事情是我和那个船员之间的事,我一定要一个说法。你负责帮我翻译就行了。

导游和A太太找到船员小伙子。(导游翻译的话就不说了,导游自己想说啥请回帖)

A太太:

小伙子,你好。刚才在楼梯口你用手退了我一下,你也承认这是事实。我认为你的这个举动是对一位女士的不尊重,我现在要求你向我道歉。

在楼梯口的时候,我孩子的衣服掉在地上了,我捡起来帮他穿上。这是作为母亲很自然的行为,我从来没有认为这么做有任何的不对。作为孩子的母亲,我坚持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在楼梯口为他把衣服穿上是正确的。

--------------------------------------
嘿嘿,看到我的最后一句话,估计不止是船员,连导游和诸位看官都会觉得看不下去。您别急,看俺老刘演一回咱天朝母亲如何跟鬼子理论。

其实,我是一个演员。

[ 本帖最后由 liuhuey 于 4-6-2009 14: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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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上猫 + 30 你太有才了!
sydney + 20 你太有才了!
extreme + 30 你太有才了!
qian403 + 5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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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4-6-2009 13:30:47 | 只看该作者
一眼没看见,咋这楼都盖成这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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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4-6-2009 13:35: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uhuey 于 4-6-2009 12:13 发表
怒了。

看你们一拨人讨论来讨论去个个说得舌灿莲花口若悬河,这事有这么复杂么?知道啥是案例分析么?听说过角色扮演么?要深入的理解一件事,你得把自己的心沉浸进去,而不是扯着脑袋把自己拔高。

停止高谈阔 ...



go 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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