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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oz建立公投制度讨论贴-欢迎各位网友积极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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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5-2012 16:4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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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要公投么?那么就请认真地跟我搞一套公投制度。

其他支持搞公投的同学,也请进来,一起制定一套真正可操作的,合理的公投制度。加入《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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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5-2012 16:42:53 | 只看该作者
在启动公投的准备工作之前,请立即停止目前的NGO推进工作,请你到呆妹的冻结NGO的提案下联署。
这个是提案地址: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19582-1-1.html
管理层如果想要重建信任,请拿出诚意,通过这个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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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5-2012 16:45: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41 发表
你不是要公投么?那么就请认真地跟我搞一套公投制度。

其他支持搞公投的同学,也请进来,一起制定一套真正可操作的,合理的公投制度。加入《基本法》



我支持公投,但我有个疑惑:你不是要辞职了吗,还想玩什么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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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6:46:1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真的想搞公投,那么就现在尽快推动公投立法。不要设置什么先决条件。

如果你们认真地讨论公投立法,那么可以肯定会在NGO成立之前搞出来。

如果只是幌子,那么你可以说不暂停你就不推动公投。实际上是你根本不想公投。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6:42 发表
在启动公投的准备工作之前,请立即停止目前的NGO推进工作,请你到呆妹的冻结NGO的提案下联署。
这个是提案地址: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19582-1-1.html
管理层如果想要重建信任,请拿出诚意,通过这个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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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6:46:56 | 只看该作者
我辞职与否,和公投有何关系?是不是我不辞职就需要公投,我辞职了,你们掌控FreeOZ,就害怕公投了?

原帖由 披个马甲的我 于 2-5-2012 16:45 发表



我支持公投,但我有个疑惑:你不是要辞职了吗,还想玩什么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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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5-2012 16:47:2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46 发表
如果你真的想搞公投,那么就现在尽快推动公投立法。不要设置什么先决条件。

如果你们认真地讨论公投立法,那么可以肯定会在NGO成立之前搞出来。

如果只是幌子,那么你可以说不暂停你就不推动公投。实际上是你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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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5-2012 16:48: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46 发表
我辞职与否,和公投有何关系?是不是我不辞职就需要公投,我辞职了,你们掌控FreeOZ,就害怕公投了?


呵呵,又是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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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6:48:24 | 只看该作者
那些真地希望公投的同学们,看看这些人,是真地想要公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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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5-2012 16:49:0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法是不是也要议事院批准?公投的诉求之一是对目前议事院的不信任,解散议事院,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结果,谁会砸自己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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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6:49:10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注意力,我看根本不在公投上。如果你真的想公投,现在不要扯没用的,把制度制定出来,我们搞公投,不好么?

原帖由 披个马甲的我 于 2-5-2012 16:48 发表

呵呵,又是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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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5-2012 16:51: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46 发表
如果你真的想搞公投,那么就现在尽快推动公投立法。不要设置什么先决条件。

如果你们认真地讨论公投立法,那么可以肯定会在NGO成立之前搞出来。

如果只是幌子,那么你可以说不暂停你就不推动公投。实际上是你根 ...

青山,这么僵硬的态度对于重建信任是没有意义的。
公投立法讨论完成之后还需要提交议事员投票,其间还要应付你对各种细节的吹毛求疵,通过的时间怎么可能会有个准呢?
NGO现在出来也是一个无法让人信服的组织,何不如先暂停,看看真正的民意再说呢?
不过,我本来就对你没有任何期待。

各位议事员,请去呆妹的提案联署,重建FreeOZ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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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5-2012 16:51:2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大家散了吧,青山真的发怒了。都散了,都散了,都散了~~~~
都不容易,今天散了,明天请早!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49 发表
你的注意力,我看根本不在公投上。如果你真的想公投,现在不要扯没用的,把制度制定出来,我们搞公投,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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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6:53:04 | 只看该作者
真要公投就都跑了?说实话,公投我并不是没有提过,还是现在这些喊着公投的人,当时很多都是反对我提出的公投动议的人。

拿公投当幌子,真正要实施了都保持沉默了?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5-2012 16:51 发表
大家散了吧,青山真的发怒了。都散了,都散了,都散了~~~~
都不容易,今天散了,明天请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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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5-2012 16:54: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53 发表
真要公投就都跑了?说实话,公投我并不是没有提过,还是现在这些喊着公投的人,当时很多都是反对我提出的公投动议的人。

拿公投当幌子,真正要实施了都保持沉默了?


又装上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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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5-2012 16:55:0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嗨,你这人怎么好坏不分啊!我看你可怜帮你说两句话,你怎么上来吵阿?你说说你交的都什么朋友,你被人群殴到死都没有人出来帮你挨刀。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53 发表
真要公投就都跑了?说实话,公投我并不是没有提过,还是现在这些喊着公投的人,当时很多都是反对我提出的公投动议的人。

拿公投当幌子,真正要实施了都保持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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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6:55:34 | 只看该作者
你就继续装吧。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5-2012 16:54 发表

又装上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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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5-2012 16:56: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53 发表
真要公投就都跑了?说实话,公投我并不是没有提过,还是现在这些喊着公投的人,当时很多都是反对我提出的公投动议的人。

拿公投当幌子,真正要实施了都保持沉默了?



没跑,没跑,还在刚才那个帖子里回复完等你审阅,谁知道你另外开了个帖子。贴上我在那个帖子的回复:

好。这个回答我比较满意。至少说明我们是站在一个水平线上在讲话。(另,不要总是动不动就“一些人”,“一小撮”,“极少数”。反对者就是反对者,这不稀奇。也许只有我朝和金小胖他们家才没有反对者。所以,反对者对执政者来说,是好事。)

以下红字为我个人意见:

1,启动的门槛,多少人联署可以启动公投。-连署20人(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100,至少一个精华贴或者论坛捐款人)
2,宣传期,多少天,置顶公告。-宣传期7天,投票期7天,置顶,各版套红公告,站内短信公告
3,投票权,这个可以参考现有的大选投票权的要求-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50,如有精华帖或者论坛捐款人,则发帖数量要求可降低至30
4,投票时间,多少票以上算有效,这个可以是上一次大选投票人数的一个比例,-投票期7天,YES/NO投票,无需人数比例,想投的人必然会投,不想的人你也没办法让他投
5,公投解决的问题——推翻议事院既有决议。-此公投仅因此次论坛非常对峙而进行,其后对基本法等的修改及简化,由新议事院决定

公投内容:

1.是否同意NGO暂停操作?
2.是否同意罢免青山的职务?
3.是否需要解散现议事院重新选举?


以上计划,请各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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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5-2012 16:57:52 | 只看该作者
公投法案的牵头应该有明显的避嫌,你,Ray在这次的事件里是被投诉对象,推翻NGO也不符合你们两个的利益,应该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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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5-2012 16:59:55 | 只看该作者
搬两层楼过来:

青山发表于 2-5-2012 16:56  只看该作者
1,公投制度和公投内容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2,我们要先制定公投制度,然后依照这个制度发动公投。

BLK发表于 2-5-2012 16:57  只看该作者
基本赞同。
关于投票内容,建议保留1,3.
青山个人命运不需要劳烦大选,看议事院的命运就行了。
关于投票资格,计票细节,有请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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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5-2012 17:00: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6:56 发表


没跑,没跑,还在刚才那个帖子里回复完等你审阅,谁知道你另外开了个帖子。贴上我在那个帖子的回复:


你又上了他的当了,他是被投诉对象,他是NGO发起人,他是议事员代表,他来制定游戏规则,他发起反自己的公投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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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5-2012 17:01: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6:56 发表


没跑,没跑,还在刚才那个帖子里回复完等你审阅,谁知道你另外开了个帖子。贴上我在那个帖子的回复:


网兄,在公投之前,应该把NGO的工作暂停。不然等你公投法案通过,公投完成之后,NGO早按他们的想法摆在那里了。
如果用阴谋论的方式说出来,就是不要中了青山的缓兵之计。以前我不会说这话,但现在我觉得这是应该仔细考虑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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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5-2012 17:02: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5-2012 17:00 发表

你又上了他的当了,他是被投诉对象,他是NGO发起人,他是议事员代表,他来制定游戏规则,他发起反自己的公投议案


没有啊。我觉得青山是在和我认真讨论就目前局势的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如果各位觉得有必要用公投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纠纷,就请发言讨论次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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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7:03:1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把我的回复搬过来。

7天宣传期,7天投票期太短了。这个很难有代表性。

我认为起码应该是类似大选的15天宣传期,15天投票期

另外,应该有一个基本的票数限制。起码应该达到大选投票的1/2,才有效。

公投的结果要明确,不能是几个问题,就是推翻议事院的某个提案。如果公投成立,那么某个议事院的提案就作废。

你看我的提议如何?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6:45 发表
1,启动的门槛,多少人联署可以启动公投。-连署20人(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100,至少一个精华贴或者论坛捐款人)
2,宣传期,多少天,置顶公告。-宣传期7天,投票期7天,置顶,各版套红公告,站内短信公告
3,投票权,这个可以参考现有的大选投票权的要求-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50,如有精华帖或者论坛捐款人,则发帖数量要求可降低至30
4,投票时间,多少票以上算有效,这个可以是上一次大选投票人数的一个比例,-投票期7天,YES/NO投票,无需人数比例,想投的人必然会投,不想的人你也没办法让他投
5,公投解决的问题——推翻议事院既有决议。-此公投仅因此次论坛非常对峙而进行,其后对基本法等的修改及简化,由新议事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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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5-2012 17:03:49 | 只看该作者
好了,现在就在青山的贴子里,地盘上,议议公投,这个是大家的共同愿望,请各位稍微配合一下晒网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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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5-2012 17:03: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7:01 发表

网兄,在公投之前,应该把NGO的工作暂停。不然等你公投法案通过,公投完成之后,NGO早按他们的想法摆在那里了。
如果用阴谋论的方式说出来,就是不要中了青山的缓兵之计。以前我不会说这话,但现在我觉得这是应该 ...


同意你的前半部分,可以把“暂时冻结有关NGO的一切工作”加在本次公投的操作过程之中,也就是说,在公投结果出来之前,暂停NGO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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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7:04:11 | 只看该作者
另外


1,公投制度和公投内容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2,我们要先制定公投制度,然后依照这个制度联署发动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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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5-2012 17:04: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K 于 2-5-2012 17:03 发表
好了,现在就在青山的贴子里,地盘上,议议公投,这个是大家的共同愿望,请各位稍微配合一下晒网老大。

THANKS, M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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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7:05:5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其实不是真正的问题。如果现在认真准备公投制度,我认为NGO注册完成之前,公投肯定可以出结果了。

但是我不希望这个公投制度就给这一件事情设立,而是形成FreeOZ以后所有重大事务的最终决策机制。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7:03 发表


同意你的前半部分,可以把“暂时冻结有关NGO的一切工作”加在本次公投的操作过程之中,也就是说,在公投结果出来之前,暂停NGO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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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5-2012 17:07:42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基本法主要是你订立的,现在大修订,还是要你来操刀。

在我看来,最主要修订的内容是:
1. 版主维持秩序,必须是满足:
  版主是执法者,不是法官。
  有规定可以清晰无争议界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删贴等。例如广告贴,但是广告贴必须有清晰可以检查的标准,最好是123这样的checklist。
  对于无法界定清楚的,版主可以发起case,启动陪审团来判定,陪审团确定后方可以作出处罚。
  对于会员之间的争执,只要当事方无意义,而且没有到达清晰可以界定的某一个处罚标准,版主不得随意干扰。
  如果会员对于另外一个会员或者任何管理措施有异议,均可以以一定代价的形式发起case,要求成立陪审团来裁断。

2. 放弃代议制议院形成的权利中心-也是矛盾的中心,取而代之是直接又会员决定论坛的各种事项。但是需要一个常设机构来管理新直议议院的运转,这些管理人员只有操作流程的权利,没有额外的投票和决定权。
  符合条件的会员可以发起动议,经过适当名额的会员的联署,交由议院接纳。然后再组织通告,辩论,符合资格会员的投票等。投票通过后交由版主/管理员/技术员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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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K + 50 兄弟,基本法先放放,讨论公投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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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7:07:55 | 只看该作者
坦率的说,我以前就提出过公投机制。但是被很多人所反对。包括现在主张公投的人。如果真心要公投,就制定一个可操作的制度。以后FreeOZ所有重大事项都由公投来做最终决定。这个我一点都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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