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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k-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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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OZ现在的瓶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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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发表于 21-3-2012 22:28:03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说法其实很无聊.以抹杀志愿者所作的贡献,以莫须有的说法来恶意揣测志愿者,用以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最终达到排除那些不谋私利的真正志愿者的目的.

好在经过多起风波,FreeOZ的不少志愿者们更成熟了,不会再轻易为这种刻意的恶意揣测所伤害了.

原帖由 Fernando 于 21-3-2012 20:55 发表
其实也不用出售获利
让那些需要在虚拟世界里一尝管理快感的人爽一下也算是一种获利了

一个把论坛越管越差的还自以为是管理团队,也没什么好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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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nando + 20 扣帽子水平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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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发表于 21-3-2012 23:0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1 青山 的帖子

修正一下:捐款的人是志愿者,管理团队里面的那些不干实事,作威作福的人不能叫志愿者,论坛只能是他们的游戏和民主试验田,或者说在澳洲的移民中,FreeOZ就是为统治阶级再造的小中国。经过多次风波以后,【志愿者】们的皮更厚了,哲学更加厚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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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GAY + 20 平和一点,从个人恩怨中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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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发表于 21-3-2012 23:05: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k-11 于 21-3-2012 22:13 发表
小虎也曾做过考虑,嘻嘻,是不是有点象现在滴我呀 (附文在后面)

不过,这里有一点,我是可以解释给小虎听的。就是非营利性组织,一经发起设立,是有别于普通的所有人资产的。

非营利性组织是指不是为组织 ...


这个我要帮newgay说句话,人的思想会变的。

我真的不知道这个kk-11是个女人呢,还是男人。
女人吧,我就放你一马,如果是个男人,我看是没救了
这个其实不涉及到个人恩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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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11 + 20 揍你一顿!!呵呵,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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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发表于 21-3-2012 23:12: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1-3-2012 22:28 发表
这种说法其实很无聊.以抹杀志愿者所作的贡献,以莫须有的说法来恶意揣测志愿者,用以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最终达到排除那些不谋私利的真正志愿者的目的.

好在经过多起风波,FreeOZ的不少志愿者们更成熟了,不会再 ...


以莫须有的说法来恶意揣测和你意见不同的管理员,用以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最终达到排除那些不谋私利的真正志愿者的目的.这是谁的惯用手段,相信大家眼睛是亮的。

最后说的好:经过多起风波,FreeOZ的差不多完成逆淘汰了,除了那些新人管理员,大家都激情不再了

论坛从日贴3000多到不足3000到2500 后来到2000,到1500,现在1000多
我想,这里很多人都不会抹杀你的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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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nando + 20 他就是喊民主的红卫兵
chubbycat + 50 你太有才了!
雅瑶冬月 + 50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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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发表于 21-3-2012 23:1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4 青山 的帖子

说到最后,靠的还是人治,人心是容易变质的,你靠的住吗?不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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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发表于 21-3-2012 23:4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5 Maobama 的帖子

FreeOZ表面上是法制,其实是人治,法制是人治的裹脚布,人治就取决于人了,可是那几个人没一个靠谱的,所以这就是今天的FreeOZ。可就是都这样了,还是用那块裹脚布来蒙自己的头,蒙别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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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发表于 22-3-2012 00:34: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3-2012 23:19 发表
说到最后,靠的还是人治,人心是容易变质的,你靠的住吗?不见得。


回想起来,当初加入freeoz这个大家庭的时候,我认为当初管理团队每个人都是靠得住的,进来之后发现他们也都认为我是靠得住的,那种状态做事激情四溢,神采飞扬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环境渐渐变了,猜忌多了起来,人与人之间失去了无保留的信任,人心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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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发表于 22-3-2012 00:3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7 NEWGAY 的帖子

因为居心不良的人进去了,然后有带了更多居心叵层的人进去,更有人变节的。
或者话说回来,本来就都有问题,可是每到关键时刻看不出来问题,几次事件,暴露出了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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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楼主| 发表于 22-3-2012 01:25: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cxg 于 21-3-2012 23:05 发表


这个我要帮newgay说句话,人的思想会变的。

我真的不知道这个kk-11是个女人呢,还是男人。
女人吧,我就放你一马,如果是个男人,我看是没救了
这个其实不涉及到个人恩怨哈

newgay都没说什么,要你逞什么能呀

dcxg要是女人呢,我就拿回家当小的养着。

就算是男的,你要当女的,我也先收着 备用,或者废物利用一下,转卖牟利

我要是减了20KG,保管一只手把dcxg给收拾了

要没减成 ,我就不露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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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 3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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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发表于 22-3-2012 01:36:34 | 只看该作者
dcxg要是女人呢,我就拿回家当小的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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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楼主| 发表于 22-3-2012 01:42:41 | 只看该作者
肥猫,赞助我买沙袋手套

揍人前要先拉赞助一下

先拉赞助装备的,过两天再找赞成助保险的 万一些打输了也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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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发表于 22-3-2012 02:00: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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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发表于 22-3-2012 06:05: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k-11 于 22-3-2012 01:25 发表

newgay都没说什么,要你逞什么能呀

dcxg要是女人呢,我就拿回家当小的养着。

就算是男的,你要当女的,我也先收着 备用,或者废物利用一下,转卖牟利

我要是减了2 ...


我看你减肥不会成功,俗话说心宽体胖
哥的板砖居然能拍的你嘻嘻哈哈,也算是一人间奇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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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11 + 50 兄弟,开玩笑的话,我打不过你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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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发表于 22-3-2012 06:12: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k-11 于 22-3-2012 01:42 发表
肥猫,赞助我买沙袋手套

揍人前要先拉赞助一下

先拉赞助装备的,过两天再找赞成助保险的 万一些打输了也不亏


给你讲下拳击

玩这个要有个师傅交你怎么打拳,没有师傅你哪知道怎么打拳啊
真正的高手都是以静制动,看准对方漏洞,一击致命哈
别以为自己手快,能打字,打的快,脑袋跟不上,全白搭,那是王八拳
那拳舞的煞是好看,中间一窟窿,等你舞累了,一拳就给你干趴下啊

另外职业拳击还有无差别级,不是说体重大,个高,一定就能赢,完全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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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11 + 20 嘻嘻,拳击还要你来教我,等你上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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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发表于 22-3-2012 06:29:12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人肉这个事

辩论吧,就说观点就可以了,不需要跨省,我对你的反驳都是基于你在这个帖子的话,基本没有人肉你
你所用的手段实在是让我sick,一个简单的辩论居然以打倒对手为目的,你把这个帖子改名吧---看看kk-11是怎么出丑的吧
第一次我提醒你了,这种手段很low, 在newgay上你还来,我就不得不质疑点什么了,懂不?
我看人说话,喜欢思考他的潜意识,这个你不懂。
我看人基本还姑且认为你有一个好的出发点,但是你对我反驳的言论是愈演愈烈,我就不得不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你了。

哥就不人肉你了,就从这个帖子给你捞点证据
说过自己先是搞法律的,被我批的没话说又说自己不懂法
然后做企业管理的,又说没什么管理经验
又要从逻辑上批倒我,整出个因噎废食,成语知道的还不少,用的对不对其实反应了逻辑能力,是不?
再其后在澳洲养小蜜蜂,社会经历够丰富。
言谈之间尽显大将风度,逻辑无比强大,把哥这个偶像贬低到,没有逻辑,法盲,爱贪小便宜,你y整个就给我定性了,我x,真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现在十分的后悔哥的板砖居然能拍到你身上。
我说的没错,你太强大了,拍你太浪费时间了。

这个板砖你接的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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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GAY + 20 我不认识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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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发表于 22-3-2012 07:40:53 |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这些人,多数捐款都比你多吧?

原帖由 xblues 于 21-3-2012 23:00 发表
修正一下:捐款的人是志愿者,管理团队里面的那些不干实事,作威作福的人不能叫志愿者,论坛只能是他们的游戏和民主试验田,或者说在澳洲的移民中,FreeOZ就是为统治阶级再造的小中国。经过多次风波以后,【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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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发表于 22-3-2012 07:48:07 | 只看该作者
法治,就是尽量用客观的,可判定的规则,来代替人主观的判断.

你也知道人靠不住.那么越少人的主观判断,总体来讲会越公正.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3-2012 23:19 发表
说到最后,靠的还是人治,人心是容易变质的,你靠的住吗?不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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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发表于 22-3-2012 07:52:39 | 只看该作者
FreeOZ的法治确实仍然进行的很艰难.但是现在却是那些反对法治的人,在那里大喊FreeOZ其实是人治.一边喊着FreeOZ是人治,一边反对法治.这几乎是FreeOZ独特的一景.

这些人完全无视FreeOZ相当大的法治的努力,逻辑是,既然你达不到100%的法治,那干脆100%的人治好了.

原帖由 xblues 于 21-3-2012 23:43 发表
FreeOZ表面上是法制,其实是人治,法制是人治的裹脚布,人治就取决于人了,可是那几个人没一个靠谱的,所以这就是今天的FreeOZ。可就是都这样了,还是用那块裹脚布来蒙自己的头,蒙别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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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发表于 22-3-2012 10:10:30 | 只看该作者
青山,我不得不说你是个有理想的好青年,但,注意这个“但”字,太理想化了,你的法则是大陆法系的法条,法条很僵硬,容易被人为操纵,可以选择性执法,不如案例性的海洋法系,不知道你有否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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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楼主| 发表于 22-3-2012 12:37: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cxg 于 22-3-2012 06:29 发表
这个板砖你接的住吗?

这个板嘛,还真有点象木板 ,肥猫,俺滴赞助商,鉴定一下有没有广告效应,现在有赞助,一切利益以赞助商的角度出发。

原帖由 dcxg 于 22-3-2012 06:29 发表
关于人肉这个事
辩论吧,就说观点就可以了,不需要跨省,我对你的反驳都是基于你在这个帖子的话,基本没有人肉你
你所用的手段实在是让我sick,一个简单的辩论居然以打倒对手为目的,你把这个帖子改名吧---看看kk-11是怎么出丑的吧
第一次我提醒你了,这种手段很low, 在newgay上你还来,我就不得不质疑点什么了,懂不?
我看人说话,喜欢思考他的潜意识,这个你不懂。
我看人基本还姑且认为你有一个好的出发点,但是你对我反驳的言论是愈演愈烈,我就不得不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你了。


呵呵,人肉,是你有人?还是你有肉? 你以为,你说人肉,就人肉啦

别急呀,观点被我给驳得没立足之处了,现在玩转移话题啦!因噎废食的事好好解释一下! 对预防“伙夫第二”的考虑也阐述一下,这两个重点,你需要说明,不说嘛,你就是刻意回避,居心可测

另外,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我根没不会去考虑你思想什么潜意识。我只是随意看你打的句子,反驳你说过的话而已,就你那几句话,还要揣测你的思想?呵呵,没有必要,根本不堪一击呀

原帖由 kk-11 于 22-3-2012 01:25 发表
我要是减了20KG,保管一只手把dcxg给收拾了
要没减成 ,我就不露脸了 ...

调侃一下嘛,连话中的调戏味道也看不出,还揣测什么意识。鱼木呀。你难道还以为真要来一场拳击赛呀

还好我早留伏笔,等我减肥减了20KG再来。要减了,还怕你个球
要我没减成,估模你还会真经打 算怕你,打不过

原帖由 dcxg 于 22-3-2012 06:29 发表
哥就不人肉你了,就从这个帖子给你捞点证据
说过自己先是搞法律的,被我批的没话说又说自己不懂法


冲着你说我强大,我先小得意一下
然后一一解释给这个转移话题的dcxg小家伙。
我说过自己有搞过法律,我也说自己不懂法。在这句话里吹毛求疵,更加说明你是不太懂法。因为单独把一句拿出来,好象我是自相矛盾。但是联系我说这句话的前后文,很明显的我在说不同的法律关系。
这是因为法律博大精深,我曾经做的只是法律中刑法这一块内容的,关于民法还有一点涉及,因为很多是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比如两个人吵架,无论吵得多凶,骂得多狠,甚至污辱他人,都是民事案件范围,就是需要你自已到法院去告状。但是如果吵架吵到打起来,如果打得没到轻伤,还是民富。如果轻伤以上,那就变成刑事案件了,这时,警察就会抓人了。警察抓人,并不代表一定是刑事案件,但是如果一个案件经公安局,再到检察院,再到法院后,那肯定是一起刑事案件。至于经济法、税法等等,我没有涉及。但毕竟是法律行业,所以相关的会了解一些,但并不了解具体的。虽然民法有涉及,但是了解不多,比如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的,我就是要咨询别人。

另外,我在分析伙夫的事情上,我也只往刑事责任上靠。刑法,通俗地说,就是是不是犯罪。如果靠得上刑法,有别于民法的最大区别在于,你报案后,就是警察在办的工作。如果是刑事案件,你报案后,警察是要破案的。这是动全国家强制力还找这个人,并且追究这个人的刑事责任的。

而如果是民法,就是定位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那么你如果要讨钱,你首先要找到这个人,见到这个人还不够,你还要拿到这个人的身份证,要知道他是属于哪里的人,然后到他的所在地的法院去告状。这其中,找人,找户籍地,估计就会把你折腾得够呛。

原帖由 dcxg 于 22-3-2012 06:29 发表
然后做企业管理的,又说没什么管理经验

关于企业嘛,我监督过企业。我曾经以查找企业管理漏洞为工作。但是我自已没有企业,我只是农村出来的,没钱创业。所以我了解一点企业管理,但是涉及不多。

另,即使管理过企业的,企业中也涉及很多岗位,拉一个企业中负责销售的人,你说这个人能懂得全面的管理嘛?所以你连企业也是连半知半解都没有,所以你才会不理解“做过企业管理,但又没有管理经验”,只要你对企业稍有涉及,便会知道管理是很大的一个内容。你可以理解别人说懂得管理;也可以理解得了,有从事过一些管理,但是没有什么管理经验。

原帖由 dcxg 于 22-3-2012 06:29 发表
又要从逻辑上批倒我,整出个因噎废食,成语知道的还不少,用的对不对其实反应了逻辑能力,是不?

关于你的逻辑,这是从你自已说的话中连系的,哪一个连系的推测不符合逻辑,你可以提出来。
我又不是没让你解释,你有解释的机会,但是你无法解释,那说明你就是这种推理啦
1、你知道伙夫的事件。2、你也清楚伙夫没被追究任何责任。3、你也清楚拿伙夫没办法。
基于上述上三点,你的行为是:
1、排斥有利于追究伙夫责任的改革。2、你也不肯提出有利于追究伙夫责任的改革。
3、即排斥、又不提出方法,更重要的还大力阻拦有利于追究伙夫责任的改革

那么你的行为,说明了什么呢?是不是说明了你不想预防伙夫事件,你希望伙夫第二还是不被追究责任?

逻辑推理是符合的,如果不符合逻辑,你解释吧


原帖由 dcxg 于 22-3-2012 06:29 发表
言谈之间尽显大将风度,逻辑无比强大,把哥这个偶像贬低到,没有逻辑,法盲,爱贪小便宜,你y整个就给我定性了,我x,真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现在十分的后悔哥的板砖居然能拍到你身上。


呵呵,你可别添油加酱。我可没有说你没有逻辑,我也没有说你爱贪小便宜。我只表达的意见,只是把你说的话串起来,串起来后,你说的话所体现出的你的逻辑。如果你不是这样的逻辑,你可以解释,而非你的没有逻辑。

恰恰相反,我说的是,你有逻辑。

至于说你占小便宜,绝对没有,你不要拉脏水往你自已身上泼,然后污蔑说是我泼的

原帖由 dcxg 于 22-3-2012 06:12 发表
给你讲下拳击
玩这个要有个师傅交你怎么打拳,没有师傅你哪知道怎么打拳啊
真正的高手都是以静制动,看准对方漏洞,一击致命哈
别以为自己手快,能打字,打的快,脑袋跟不上,全白搭,那是王八拳
那拳舞的煞是好看,中间一窟窿,等你舞累了,一拳就给你干趴下啊
另外职业拳击还有无差别级,不是说体重大,个高,一定就能赢,完全没有因果关系..


拳击,嘻嘻,还“真正的高手是以静制动”,dcxg先生,你小说看多了吧,可能真是电视剧看多了,还以静制动呀。让人笑掉大牙。

其它不说,单说一点,所有重量级的拳击赛中,防守、反击都是在移动中的。以静制动呀,只在小说中滴,玩电玩都会输的

“拳舞的煞是好看,中间一窟窿”,嘻嘻,估计真是小说看多了,电视看坏了。是不是还要来颗大还丹,一夜暴增三十年功力呀

我来告诉你吧,一个人的手也就那么两节,击出去的拳头,也就只是一个点。腿微曲一下,头稍偏一下,这个一下,就是一点点,用长度来说,就几厘米,就足以躲得过对方的拳。

职业比赛,体力是最大块的。真正技术上的差别,其实是在体力相近的人身上。而所谓的技术,其实完全不是小说、电视那回事,其实就是在长期训练中的一种熟练程度,一种条件反射。

对了无论是拳击,还是泰拳,还是自由博击。小说、电视都是好看的,但现实生活,如果一个人的脑部经常受重击,即使年青时无比辉煌,年老也是很悲惨的。拳王阿里的辉煌,世界瞩目,但是如果你留意,你会发现他晚年的美女惨。

所以呀,拳击,拿来练身体素质是可以,老想着要一拳击倒,嘿嘿,到老会很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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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 30 你太有才了!
chubbycat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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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发表于 22-3-2012 13:08: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obama 于 22-3-2012 10:10 发表
青山,我不得不说你是个有理想的好青年,但,注意这个“但”字,太理想化了,你的法则是大陆法系的法条,法条很僵硬,容易被人为操纵,可以选择性执法,不如案例性的海洋法系,不知道你有否体会?


青山确实想引入案例,至少是针对人身攻击这一论坛顽疾。但是问题是建立和维护一个完备的案例库,管理人员的负担显然会更重。而且典型的人身攻击好判断,微妙的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我看到的不少对论坛造成重大伤害的言论都是属于在刀子藏在字里的,很难简单用案例库来做参考。在互相尊重互相宽容的基础上使参与辩论的每一方都减少恶意言论,同时给予ZHT起码的信任和理解,才能降低此类事件的反复发生频率,单靠法,无论哪个法系,运用到这个论坛上我都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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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发表于 22-3-2012 13:15: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obama 于 22-3-2012 10:10 发表
青山,我不得不说你是个有理想的好青年,但,注意这个“但”字,太理想化了,你的法则是大陆法系的法条,法条很僵硬,容易被人为操纵,可以选择性执法,不如案例性的海洋法系,不知道你有否体会?


就像kk-11和dcxg在这个帖子里辩到现在的言论,如果毛巴马兄你是ZHT的话,你怎么判断里面人身攻击或者调侃的成分?怎么把这些话放进案例库给以后做参考?这还是这两位神经都比较强健的情况下,可能睡一觉就没事了继续来。如果到了下一次,差不多的尺度上有神经比较纤细的一方受不了了,又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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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发表于 22-3-2012 13:20: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k-11 于 22-3-2012 12:37 发表

这个板嘛,还真有点象木板 ,肥猫,俺滴赞助商,鉴定一下有没有广告效应,现在有赞助,一切利益以赞助商的角度出发。



呵呵,人肉,是你有人?还是你有肉? 你以为,你说人肉,就人 ...


呵呵,你不用练拳击了,你基本是刀枪不入,义和拳了哈
就你还知道调侃,我对你主要的调侃你根本就避而不答,不答没关系,顾左右而言他也是种能力哈
所以我不爱反驳你
我已经放弃了对你从人品,逻辑,智慧,幽默,法律,学识各个层面的讽刺你,因为你皮厚,刀枪不入了哈
86楼
钱绝对的不是个好东西,恶的根。

这句呢,会从dcxg先生口中说出来,我真是很惊奇。声明一下,从谁口中,我都会觉得奇怪,我一向认为没有钱是万万不能,但钱不是万能。同时我也认为钱就象刀一样,在凶手那是杀人凶器,但是在正当防卫的人的手中,是维权利器。刀,就看在谁手中。所以会说刀是恶的,那么一般的逻辑是,不是被刀割过,就是看到别人用刀做坏事过。但现在的社会,看,是普遍的,那电影电视多的,多数会产生心里恶感的,是被刀割过。而dcgx先生对钱,深恶之心,跃然纸,而且竟然是针对钱是用于Freeoz的非盈利活动的运转的事情中,所以难道dcgx先生被钱深深伤害过吗?被伤害到没有清楚的意识,能辩论出,钱,能帮人,也能害人吗?

以下词句,是出句dcgx先生的贴子,字里行间,好象当时dcgx还是对钱坡有好感的,但是又有点要面子,觉得要讨点回价,会伤及自已面子。所以怂恿家中LD去讲价。看到dcgx先生为了钱,真也是很有妙计也。

哥人穷志不短,基本不还价,是多少就多少,讨价的事情,跟LD商量好了,由她出马。
我们家LD的水准也不咋样,比我还不会还价,通常是指买东西的时候。
以后我就教育她了,你也不会还价,以后你得听我的,别总跟我唧唧歪歪的,我说多少就多少。 要不你来哈。

不知道dcxg当初在发贴时,有没有想到,你是在讨要“恶的东西”?钱,既用不是好东西,用恶的根来形钱容,你怎么又想要这样费尽心思,如此周折地多要一点这不好的东西,这恶的东西?

哈哈,权当小辩论吧,我反对dcgx的较多观点,然后查历查dcgx先的贴子,以期在更了解dcgx的事情,我想能用他自已的事例来反驳他说的话,这是最有力的。现在,dcgx被我找出自相矛盾的地方了。看到dcgx觉得钱在你自已手中是不错的,并且是能多讨一点就是一点,只是Freeoz拿的钱才是属于“不好的,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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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11 + 20 86楼红色的字是你说的话,你是故意混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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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发表于 22-3-2012 13:2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erin 于 22-3-2012 13:15 发表


就像kk-11和dcxg在这个帖子里辩到现在的言论,如果毛巴马兄你是ZHT的话,你怎么判断里面人身攻击或者调侃的成分?怎么把这些话放进案例库给以后做参考?这还是这两位神经都比较强健的情况下,可能睡一觉就没事了 ...


我好想还没人身攻击吧
看清楚这个人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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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 30 谢谢分享!举个例子而已。: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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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楼主| 发表于 22-3-2012 13:33:4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没觉得dcxg有人身攻击。

个人觉得,有没有人身攻击,一是要看当事人的一个承受能力,二是要联系上下文。第三是管理人决定

一是要有人举报,不告不理,自已都没有关系,那也不必要求一定要处理。
二是有提出要求的,要联系上下文。只要看一看上下文,有没有人身攻击,我想是能很明确分辩出来的。

三是没人要求的情况下,如果攻防太过于激烈,管理人员也可以介入一下。防止网络矛盾变成现实矛盾。一般冷处理过后,都会比较好的。

就象打拳击赛嘛,规则是肯定有滴,但拳拳也肯定都会到肉,只要不违规。

调侃嘛,一看心理素质,二看见识广博,三嘛满说满去啦。

真有明显的人身攻击,我当然要举报一下。搞到有人身攻击时,不说也罢

声一下,说一只手收拾dcxg ,这明显是调侃,怎么也是百多斤的人,呵呵,我又没有如来神掌,灭不了人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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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楼主| 发表于 22-3-2012 13:40:16 | 只看该作者
至于dcxg说看清楚我。
字里行间,估模说他因噎废食后,开始生我的气了
小占上风

不过也别真有气嘛,毕竟都是网上的。下次我化个名,再和你交朋友。说不准,你现在跟哪个关系不错滴家伙,其实就是我

另外,纯属娱乐。如果说这样的对话,也会搞到dcxg先生对人品问题有定论的话。那我只能说你是以已之心度我之腹。全文上下都在这里,如果你心里产生了不舒服,你可以明着说。搞到连人品问题都抬出来嘛,无语。

你说的拍砖中的几点,哥已经解释了。如果还想不开,哥也拿你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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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发表于 22-3-2012 13:44:32 | 只看该作者
嘴硬也是你的优点哈
拍你不是目的,某些人在现实中看都懒的看
拍你的目的是防微杜渐,你不懂。

我跟你说过,这个网络上,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你还是不懂

可以over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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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楼主| 发表于 22-3-2012 13:50:12 | 只看该作者
对了,发这贴,只是觉得Freeoz管理是个问题。而我认为管理是个问题的瓶劲,是不管理Freeoz属于谁的。

说私有嘛,肯定不是。说是全体会员嘛,马甲问题呢,认证了几个会员。

我虽然明确反对dcxg,但只是基于dcxg是维持现状、放任不管的态度。就算要搞全体会员所有,至少也要懂得要补充来个身份认证吧。但dcxg是什么也不想改,所以dcxg是根本没思路的人。

至于青山,我也没跟他是一路,只是在这个话题上,跟青山还有交流,呵呵,能启发别人,也是一种能让人有收获的喜悦。仅此而已。

小辩小驳,估计dcxg先生被我定义为因噎废食一下,无言以对,搞得恼羞成怒了,心情我是理解了 ,嘻嘻,不过你的几件事的逻辑一串,确实是这样的呀,不对就改正嘛,至少要有所修正嘛。

至于我自已,我本就是没立场的,纯属无聊,发个贴,图个热闹。呵呵,我只是看谁逻辑不顺,就来驳dcxg是逻辑上实在太差了。小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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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楼主| 发表于 22-3-2012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我本就是无聊码字而已

什么嘴硬不硬呀,是dcxg逻辑实在是搞笑,不堪一击呀。

拍我是防微杜渐?防什么微?杜什么渐?

我代表什么苗头?搞得还要拿我做示范来防微杜渐?

我呀,只是一个过路客而已,站在客观的立场说两句,爱听不听,你们自个事。

我也没你们谁那么热心,搞义务奉献。嘻嘻,等我学好了语言,赚够了钱,有闲心时,再谈奉献也不迟,现在,我还要为养活自已而奋斗。

调侃你 ,只是长登恐惧症,落地之前借此打发时间而已 下地后,你找我,我估计也没时间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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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楼主| 发表于 22-3-2012 16:06: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cxg 于 22-3-2012 13:44 发表
我跟你说过,这个网络上,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你还是不懂  


原来如鼠呀

但我上Freeoz,倒是真想上来交几个朋友。到澳州,估计还真会去同城聚会,因为生活太单调了。有时找个人,估计也就是闷坏了,要找人说说话而已。想象一下孤独的生活,小有心悸呀。

可能你在澳州的朋友多吧,看你在Freeoz上,也不是潜水一族。但你却说这个网络上没朋友,那真不知道你上Freeoz是干什么的了,而还还活跃了N久呀 有啥米企图捏?

我上Freeoz既有情,也有图利。情嘛,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Freeoz是一种媒介,借此在看看有没有人生观相近的朋友,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跟人的区别就在于思想。思想不一样的,是怎么也走不到一块儿的。但是网络是一个平台,大家各杼自已,能聊在一起,就是一种好的开始。至于图利嘛,上来学习一些税务的、生意的,看看别人曾经做过的事。虽然对自已再就业不见得有帮助。但至少可以有个比较客观的认识,我一向认为,在任何时候,解决任何问题目,能否多角度看问题,肯定是妥善解决问题的关键。

这世界中,人的任何行为,归结到最后,躲不过“情”与“利”。你在Freeoz上的时间不可谓不长,那么长的时间会活跃在上面,那么可以排除短期的心情郁闷之类的,而现在你又明确表态说你在Freeoz这个网络上既没朋友,也没敌人,那就事不关情。那就剩下利了?那是何种利?

原帖由 dcxg 于 22-3-2012 13:44 发表
拍你不是目的,某些人在现实中看都懒的看
拍你的目的是防微杜渐,你不懂。


这话是神马?言下之意,不是为了拍我,拍我只是为了给某些人警示,以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那你在既没朋友,也没有敌人的网络上,你是在防什么微、杜什么渐呀

你引用我86楼的话,这是因为dcxg说
原帖由 dcxg 于 15-3-2012 05:38 发表
钱绝对的不是个好东西,恶的根。


既然你认为伙夫偷钱,是因为Freeoz有钱而造成,所以杜绝的方法就是Freeoz没钱,自然也就没人偷了。按你的逻辑,要是没有Freeoz,那不绝对不可能有偷钱的事了?
而你认为钱是恶的,只用于Freeoz。因为你在自已身上,你却还是会支持你家LD杀价 ,并且对你家LD杀价之事,沾沾自喜呀。那么,我问你一下,你一生之中,有没有被偷过?如果被偷过,你不觉得按你对Freeoz的逻辑,你应当散尽钱财吗?所以我说你是因噎废食。因为钱被偷,而怪罪于有钱,认为没钱就不会被偷。所以你的观点是Freeoz不要赚那么多钱就不会有被偷的事。这实在是没有逻辑的。

而更没逻辑的地方在于,被偷的本身就没多少钱,那么少的钱被偷,竟然搞得“不要赚太多的钱”的观点,当然更为可笑。

对了,刚想到一个。你既然在Freeoz上,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那么你上网络的是因为什么?是为钱吗

说嘛,没人笑话你

我都说了,我是既为找朋友,又为找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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