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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议员拟法案限晚期流产 工党政府称堕胎法无需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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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5 12:3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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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卫生厅长轩尼诗(Jill Hennessy)表示,维州堕胎法并不需要改变,而且安德鲁斯政府也不会支持新的改革。
  据《时代报》报导,轩尼诗之言是针对民主工党议员卡琳-詹金斯(Rachel Carling-Jenkins)所做出的回应。后者提议要求引入普通议员议案,以禁止怀孕超过20周的孕妇堕胎。
  轩尼诗表示,在2008年,经过讨论后,堕胎法“已经得到解决”。是否要堕胎应该取决于怀孕妇女和医生之间的交涉。
  “我们(工党)在选举前就已经摆明了观点。现有的法??律没有必要改变……但成员有权提出普通议员议案。”
  轩尼诗说,各方无疑会就是否允许良心表决等问题进行讨论,但这很难预测民主工党的提议是否会失败。
  “我当然希望,现有法律不要改变。我绝对确信,在妊娠后期,我们拥有适当的举措进行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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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卫生厅长轩尼诗
  《先锋太阳报》获悉,根据拟议的变化,在晚期人工流产成为医疗急救的情况下,医生必须采取所有的措施给予孩子生存的机会。提案要求对在20周妊娠期后死亡的婴儿进行上报,并为此登记为死亡。此外,新提议的婴儿存活法案还要求医生必须为在晚期妊娠堕胎后存活的婴儿提供医疗救援。
  如果法案获得通过,将意味着违反新规则进行堕胎的医生将面临起诉以及长达20年的监禁。
  卡琳-詹金斯表示,过去几年间的医学发展已经表明,婴儿在24周甚至更早之前就已经能自行发育。
  “婴儿存活法案的重点在于限制晚期流产,并且要求在保证孕妇生命的情况下,为早产儿提供维持生命的护理。”
  另外,卡琳-詹金斯还表示,她所引入的法律将会对违规的医生和诊所进行处罚,但她不会在任何情况下提倡对寻求堕胎的妇女进行惩罚。
  据悉,在2008年,维州议会已经投票通过堕胎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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