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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么多同学惦记着我。总算被猪头们允许出来发言了。有什么问题都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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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2-12-2011 15:4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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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解答一下这几天看到的一些问题。

为什么青山会参与这件事情?
因为前一段FreeOZ猪头报名不满(苦差事没人愿意干),空余的名额由议事员轮值。这件事情发展到一半,赶上我轮值猪头,所以不得不对每个提案表态。

为什么这么久没有人回应外版的内容?
其实这个事情从我轮值猪头开始,就主张出来摆事实讲道理,但是部分内版同学认为,不应该去跟普通网友辩论。我只是轮值猪头,需要配合猪头们工作。于是我一直被拉着不让出来。如果不是各位这几天这么热火朝天,我现在也出不来。

为什么牧马人没有被罢免?
因为他的发言没有明确越线违规。要想罢免一个版主,首先要证明他确实违规,而且是屡次处罚不改,才提得到罢免。如果你们真的想罢免牧马人,请向我学习。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876199。现在提案罢免牧马人,于法无据。

为什么xbb被判封禁一个月?
坦率地说,我也觉得偏重,但是,他被重判是有依据的。首先他确实违规了,他的一些内容确实是人身攻击。第二他是屡犯。在这种情况下,zht提案裁决封禁一个月,是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的判断。

为什么不能全部公开内版?
1,没有任何一个论坛或者组织,全部公开内部讨论。
2,FreeOZ作为一个单独的实体,即有竞争对手,也有一些以打破FreeOZ公有民主的管理体制为目标的人。不要说没有,那不是事实。
3,管理团队作为一个志愿者团队,也需要有交流感情和提高凝聚力的空间。
4,FreeOZ的正式决策过程就是提案表决,没有任何重大事务,可以不通过提案表决作出决定。只要提案表决公开了,普通网友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每个议事员和zht的立场。作为自己下一次投票的依据。如果真的想监督议事员和zht,请认真阅读提案公开版的每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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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 30 谢谢分享!
yaowang + 20 支持青山!
Ray和Wendy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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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2-12-2011 16:00:01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牧马人没有被罢免?
一个斑竹不注重版面建设,整天和网友吵架揭短,冷嘲热讽,但是没有违反基本法,就不会被罢免?
类似于一个公司经理,整天不务正业,对员工呼来喝去指指点点,搞得人心涣散,业务下滑,但只要没有出去杀人放火违反宪法,董事会就不能撤他职?

为什么xbb被判封禁一个月?
焦点不在合不合法,而在公不公平,套用D200说的话,xbb说的不是史上最违规的话,但是得到了史上最严重的惩罚,这是否公平?

为什么不能全部公开内版?
1,没有任何一个论坛或者组织,全部公开内部讨论。
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标榜自己以民主为目标。但是FOZ说了别人没说过的,是否也该做点别人没做过的?
2,FreeOZ作为一个单独的实体,即有竞争对手,也有一些以打破FreeOZ公有民主的管理体制为目标的人。不要说没有,那不是事实。
公开内板会让他们有机可乘吗?你是说内板有民主的软肋或小辫子?目前的情况是不公开内板反而授人以柄,给了这些人话柄。
3,管理团队作为一个志愿者团队,也需要有交流感情和提高凝聚力的空间。
这个好像合理,但是算是理由吗,外版不能交流感情,提高凝聚力?
4,FreeOZ的正式决策过程就是提案表决,没有任何重大事务,可以不通过提案表决作出决定。只要提案表决公开了,普通网友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每个议事员和zht的立场。作为自己下一次投票的依据。如果真的想监督议事员和zht,请认真阅读提案公开版的每个帖子。
事情出了这么多,换届换了好几波,来来去去还是这些人,投票的意义在哪里?监督的手段是不是单一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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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2-12-2011 16:02:24 | 只看该作者
这些话,在内版我全都说了。楼上兄弟,认为还有必要重复一次?

辩论什么时候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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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2-12-2011 16:04:08 | 只看该作者

跟机器人能有辩论结果,有狗那年就说过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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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05:4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说法是一个主观的判断。是不是真的大家都这么认为呢?起码现在,无论是zht,还是议事院,都没有这样的共识。

还有,他作为版主,所作的策划,思考,建议,有些你并没有看到。zht们是可以看到的。所以zht们会有独立的判断。

当然你也可以试图去说服zht们。但是你不能强迫zht们接受你的结论。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2-12-2011 16:00 发表
一个斑竹不注重版面建设,整天和网友吵架揭短,冷嘲热讽,但是没有违反基本法,就不会被罢免?
类似于一个公司经理,整天不务正业,对员工呼来喝去指指点点,搞得人心涣散,业务下滑,但只要没有出去杀人放火违反宪法,董事会就不能撤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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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2-12-2011 16:0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mohan29 的帖子

俺不是内板滴
不知道你都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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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07:07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很多人这几天说管理团队不给回应么?如果有必要,我完全可以把我在内版跟你说的,在这里重新说一遍。

只要让大家明白FreeOZ这段时间管理团队所作的决定的依据是什么,理由是什么。



原帖由 mohan29 于 22-12-2011 16:02 发表
这些话,在内版我全都说了。楼上兄弟,认为还有必要重复一次?

辩论什么时候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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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2-12-2011 16:0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青山 的帖子

我说的都是现象
外版几十个id都在喷他,这是个现像
他经常跟人吵架,吵得走的走,封的封,这是个现象
车版一天有几个帖子?100个有没有?这也是个现象

这么多现象,我总结了一些结论,不知道zht和议事员有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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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2-12-2011 16:10: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青山 的帖子

算了。随你弄。

我在内版说完了,不想重复,你有本事,就把我弹劾牧马人那个帖子公开出来。事实真相自然一清二楚。要不,我还存有底,依据全部来自外板,我也可以贴这里,只要你不动粗封人,锁人。

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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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10:48 | 只看该作者
zht提案的裁决是作为后续裁决的标杆的。我认为这次zht的裁决传递出一个信息,就是不再容忍在家园版的人身攻击。

我认为既然议事院没有推翻zht的裁决,那么以后的裁决应当参照这个判例执行。

对家园版人身攻击的零容忍,我觉得对FreeOZ是好事情。这个对所有常混家园版的同学,都是一样的保护。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2-12-2011 16:00 发表
焦点不在合不合法,而在公不公平,套用D200说的话,xbb说的不是史上最违规的话,但是得到了史上最严重的惩罚,这是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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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2-12-2011 16: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青山 的帖子

强迫两个字我就更不敢受了,现在的制度下,管理层可以强迫我接受或者封禁,我好像没有什么途径强迫里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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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2-12-2011 16:1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青山 的帖子

你是说先执法,后立法?先斩后奏,这个符合立法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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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13:28 | 只看该作者
1,我这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封锁过任何一个人。只要你不违规,我也会反对封你。
2,你弹劾牧马人的提案我无权公开。但是如果你的所有素材来自外版,我觉得你可以重新写一个投诉牧马人的帖子。

原帖由 mohan29 于 22-12-2011 16:10 发表
算了。随你弄。

我在内版说完了,不想重复,你有本事,就把我弹劾牧马人那个帖子公开出来。事实真相自然一清二楚。要不,我还存有底,依据全部来自外板,我也可以贴这里,只要你不动粗封人,锁人。

敢不敢?

[ 本帖最后由 青山 于 22-12-2011 16: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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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15:08 | 只看该作者
不对。对xbb的裁决符合现有的规则和程序。

猪头的提案裁决,类似最高法院的判例。

是对如何执行法规的最新的诠释。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2-12-2011 16:12 发表
你是说先执法,后立法?先斩后奏,这个符合立法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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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2-12-2011 16:15: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2-12-2011 16:10 发表
zht提案的裁决是作为后续裁决的标杆的。我认为这次zht的裁决传递出一个信息,就是不再容忍在家园版的人身攻击。

我认为既然议事院没有推翻zht的裁决,那么以后的裁决应当参照这个判例执行。

对家园版人身攻击的 ...


而且听说是最早发在茶馆,删了之后重发,硬拖进家园版干掉的。
配合最近很多帖子被拖进家园之后和谐的现象,这是否是一种新的执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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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2-12-2011 16:1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青山 的帖子

又来了。ZHT又不止你一个?你能管得了他们?
我没有兴趣再投诉谁,你们把我帖子移到遮羞布后面去藏起来怕丢人,依据却不是暴露内版信息。否则,我就不用辞职了,你们直接违规解我职就好了。
这个逻辑,你应该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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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19:32 | 只看该作者
能否说说具体谁的什么帖子?

如果你指莫汉的提案,转进去是正常的处理外版提案的方法。

但是由于已经有了同一议题的提案,

根据《FreeOZ基本法》
3.7.12, 同一议题的提案成立后,欲将其推翻,须至少1个月后才可再次提交到操作间里交由ZHT投票表决。若是修改已成立的提案,则不受此限制,即可随时提交修正案。

一个月内不能再提出这样的提案。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2-12-2011 16:15 发表


而且听说是最早发在茶馆,删了之后重发,硬拖进家园版干掉的。
配合最近很多帖子被拖进家园之后和谐的现象,这是否是一种新的执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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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uliang + 20 嘟嘟的那个贴“前老板娘也奉上一壶茶”,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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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23:48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已经zht表决的提案,根据现有规则,内版的同学确实无权在外版发表不同意见。

zht的裁决应当受到尊重,不然争论永无休止。外版的同学可以质疑,但是既然加入管理团队,就是管理团队的一部分。内部可以有分歧,但是对于已经裁决完的提案,不应继续在外版质疑。

事实上,很多提案结果,我也并不同意,但是我从不会在外版对已经表决的提案说三道四。

请接受zht和议事院的裁决,这是我们每个加入管理团队的成员,应尽的义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请不要加入这个团队。因为FreeOZ的管理团队就是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进行决策的。



原帖由 mohan29 于 22-12-2011 16:18 发表
又来了。ZHT又不止你一个?你能管得了他们?
我没有兴趣再投诉谁,你们把我帖子移到遮羞布后面去藏起来怕丢人,依据却不是暴露内版信息。否则,我就不用辞职了,你们直接违规解我职就好了。
这个逻辑,你应该懂吧? ...

[ 本帖最后由 青山 于 22-12-2011 16: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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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2-12-2011 16:24:34 |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我的前一个提案是秘书“非法”代替,我完全不同意的。哪里有隔一个月的说法?

我让你们找代替依据,你们找不出来。
说我的格式不对,我格式不对,你们不受理就是了,为什么要代?
强行代提一个新提案,却引用我的提案。如果我格式不对,为什么你们要引用?自己打自己嘴巴?

笑死了。还马上提一个提案,说代替合法。没有见过这样自欺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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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2-12-2011 16:25: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2-12-2011 15:13 发表
1,我这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封锁过任何一个人。只要你不违规,我也会反对封你。
2,你弹劾牧马人的提案我无权公开。但是如果你的所有素材来自外版,我觉得你可以重新写一个投诉牧马人的帖子。



请问,你这次是代表你自己还是整个猪头?请不要把你个人的行为和猪头集团的行为混起来说好嘛,这样会是交流浑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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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32:0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我在内版给你解释过多次了。

1,确实有很多人提案的格式不对。因此秘书日常的工作就包括帮这些人整理提案。
2,你提案格式不对,责任在你,而不在秘书。秘书也没有对你的提案有什么特殊的对待。以往这样整理提案的情况很多。包括把包含多个议题的提案拆分开。事实上,秘书整理后的3个提案,包含了你原有提案的所有内容。
3,你当然有权利声称,那不是你的提案,但是,即便那不是你的提案,也是同一议题的提案。这一点,我想无论是zht还是议事院,都有基本的共识。
4,就我看到的情况,我不认为从提案的内容来讲,秘书整理后的提案与你原先的提案有明显的不同。除了你把三个提案捆绑在一起让zht表决之外。当然,那些提案不可能包含你后续补充的内容。

原帖由 mohan29 于 22-12-2011 16:24 发表
问题是,我的前一个提案是秘书“非法”代替,我完全不同意的。哪里有隔一个月的说法?

我让你们找代替依据,你们找不出来。
说我的格式不对,我格式不对,你们不受理就是了,为什么要代?
强行代提一个新提案,却引用我的提案。如果我格式不对,为什么你们要引用?自己打自己嘴巴?

笑死了。还马上提一个提案,说代替合法。没有见过这样自欺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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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33:01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发言可以代表FreeOZ的管理团队。只在这一个帖子中。虽然没有经过正式授权。但是我会对我的所有发言承担责任。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2-12-2011 16:25 发表


请问,你这次是代表你自己还是整个猪头?请不要把你个人的行为和猪头集团的行为混起来说好嘛,这样会是交流浑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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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晚 + 20 青山,我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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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2-12-2011 16:38:0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那么作为沟通畅通有利于双方的彼此了解,我希望你能再论证你的问题时说的清楚些,不要以内部规定不能公开为借口,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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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2-12-2011 16:3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青山 的帖子

你不是说法制吗?怎么又说“共识”了?

你到底是法制为大?还是共识为大?

找不出代提的法制依据,就来讲“共识”。

狡辩就是这样的。一位狡辩,磨得人懒得理你们了,你又开始吹牛,我们的民主“世界排名第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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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2-12-2011 16:40:54 | 只看该作者
我第一个问题很好奇: 你说::总算被猪头们允许出来发言了“,请问:为什么要用总算2字,争论的焦点时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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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2-12-2011 16:42: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2-12-2011 15:38 发表
谢谢,那么作为沟通畅通有利于双方的彼此了解,我希望你能再论证你的问题时说的清楚些,不要以内部规定不能公开为借口,好吗?


青山,这点为什么不回答,如何这点无法共识,那么我认为这个对话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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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2-12-2011 16:43: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2/12/2011 16:33 发表
我现在发言可以代表FreeOZ的管理团队。只在这一个帖子中。虽然没有经过正式授权。但是我会对我的所有发言承担责任。


青山亲自出马了哦, 政治局不行了, 知道只有你这个狡辩高手出马才行。  学生当年要求跟小平对话, 结果出来个圆木, 你说管用吗? 你肯定说管用,圆木是中央代表, 可老百姓不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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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44:59 | 只看该作者
共识是在法制的框架下,才有意义。

对于规则明确规定的,需要完全按照规则进行判断。

对于规则没有规定的,比如上边某人说的,牧马人作为斑竹如何如何,应该罢免。

规则并没有说作为版主这样就应该罢免,不是么?

规则只规定了,zht有权任免版主。那么是否罢免一个版主,这就需要zht的共识了。

一个版主不称职,和一个版主犯了规则中规定需要罢免的条款。这是两码事。

前者需要zht们集体判断,因为如何算一个称职的班主,这是没有客观标准的。

后者是白纸黑子,只要犯了,就该罢免。

牧马人的情况是,他没有犯白纸黑字明确需要罢免的条款。

原帖由 mohan29 于 22-12-2011 16:38 发表
你不是说法制吗?怎么又说“共识”了?

你到底是法制为大?还是共识为大?

找不出代提的法制依据,就来讲“共识”。

狡辩就是这样的。一位狡辩,磨得人懒得理你们了,你又开始吹牛,我们的民主“世界排名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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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6:46:25 | 只看该作者
FreeOZ的管理团队不是政治局。如果真的多数网友认为这个管理团队不称职。下届大选选你上即可。

如果当年党国有这样的渠道,也就没那事了。大选的时候去辩论就可以了。

原帖由 mk82 于 22-12-2011 16:43 发表

青山亲自出马了哦, 政治局不行了, 知道只有你这个狡辩高手出马才行。  学生当年要求跟小平对话, 结果出来个圆木, 你说管用吗? 你肯定说管用,圆木是中央代表, 可老百姓不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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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2-12-2011 16:47:13 | 只看该作者
晚上再聊,有事离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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