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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幸福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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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生活] 给"移民"一个冲动的理由-163故事分享(已获PR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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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
发表于 28-12-2011 20:26: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阳的痕迹24 于 28-12-2011 18:48 发表
喜欢看幸福姐的帖子,首先是被她的睿智的生活态度所吸引。我想每个人都希望看到和听到这个世界美好的一面,而幸福姐想要和我们分享的也正是这部分快乐,而这并不意味着她看不到社会的阴暗面。所以,我谢谢幸福姐,让 ...


通常好心眼的人看出去都是好人,我也如此,满危险的,有时对人太好了人家还以为我有何目的呢,呵呵,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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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jx151 + 20 “好心”的人必须有本事对付“小人”,那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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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
发表于 28-12-2011 21:01: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大锤 于 28-12-2011 14:34 发表
越野牛仔一边欢快的在澳洲开工厂办企业赚大钱,
一边给大伙泼冷水说白人很虚伪,弱肉强食。
如果我猜错了ID,请多见谅。

http://www.oursteps.com.au/bbs/v ... ght=%2B%E8%B6%8A%E9 ...


不矛盾.
就因为他经历过,体验深,才有这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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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jx151 + 20 有经历的人应该分享出来给大家看,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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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
发表于 28-12-2011 21:16: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xiao 于 28-12-2011 21:01 发表


不矛盾.
就因为他经历过,体验深,才有这样的结论.

严重同意
越是经历丰富的人士,见识越广,所给的建议才越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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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jx151 + 20 见多识广的人能拿来分享就更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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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
 楼主| 发表于 29-12-2011 00:54:23 | 只看该作者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不知道同龄人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小时候我们会在门前空旷的地方抓麻雀。 把餐桌上的罩子用一根树枝支撑起一边,在罩子下面放一些食物,用一根长长的绳子绑在树枝上,远远地等待麻雀的出现。每次用这样的方法捉到麻雀时,总会想起古人所云:鸟为食亡。

            “人为财死”也是一样的道理。

            今天下午本来想去休息一下的,被一个FreeOZ的年轻人很特别的思想给吸引了,在QQ里聊天。聊的主题是“骗子”,聊了很多。后来眼睛实在看累了,QQ字体太小了,才不得不去休息一下眼睛。

            我这个人有很多思想不被朋友所认可,一辈子也经常被好朋友大肆批判。习惯了听逆耳之言,也学会了琢磨。后来总结的结果很令自己吃惊:另类(不适合在地球生活)。

            被下午这个年轻人所感动,他告诉了我如何去识别骗子(孩子担心我去了澳洲被人骗),说的非常辩证。

            其实,从九月份开始,很多FreeOZ的前辈就在短信留言里提醒我,也有好心的朋友在QQ里提醒我XX洲骗子很多,担心我上当受骗。

            所以,我也会很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也会全面去权衡我们一家人的能力。会尽可能理性地把一切的可能性拿来分析。包括每次去澳洲,我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了解澳洲是否真的适合我们一家人生存(做了大量的剪报和案头文字工作)。

           我和LG生活几十年,能相濡以沫,有个最大的共识就是“绝不为财而死”。想明白这一点,很多时候会释然。

           无论是在国内做事业,还是去澳洲做生意,都是一样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面对的。 我不知道别人家163转892是如何成功的,这样的完整的真实案例,在如今的网络上不多见(可能幸福妈妈没有太多时间去search到)。我只能从我身边的朋友那里去得到第一手的成功案例。这些成功案例的背后有各种不同的故事,大部分是我们一家不能参考的。

           比如:

          一、直接花钱买断892,听朋友说需要100万人民币左右。(被骗了呼?)

          二、买了生意,在澳洲做不下去了,砸钱进去补营业额。(被骗了呼?)

          三、买了生意,很顺利,但是比较辛苦做了两至三年,最后成功了。

          四、买了生意,实在做不下去,不适应澳洲的生活,没有转成892就回国了。

          身边的案例很多,因为近几年生意上的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走163去澳洲的人数很可观。

          大多数身边的家庭都很纠结,最大的纠结其实还不是语言不通,而是不可能放弃国内的生意。然后好好的一家人硬生生被拆成两半,一半在澳洲(大多数是妈妈带孩子),一半在中国。

          我身边这样的朋友家庭,他们办理163的真正初衷并不是喜欢澳洲的生活环境,而是为了孩子的教育,也为了多拥有一个身份,或者别的资金上的目的。所以,一种类似被迫的,无奈的移民行动开始了。

          很难想象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拆散了之后,需要什么样的勇气去走完163转892的道路,这样的移民需要更大的毅力和生存能力,毕竟我们是去一个陌生的国家,做一个也许是很陌生的生意。

          不懂英文的家庭,为了去澳洲能顺利,开始拾起多年不用的英文……163有太多的纠结了。

          好几个家庭去了澳洲之后不习惯。在国内有车,有佣人,前呼后拥的。去了澳洲感觉自己变成了下等人。在国内辛苦挣得的钱财在澳洲贬值了,万一生意做不成,岂不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怎么活得下去啊?

          总之,163移民百态,我也看了很多。

           在看完身边那么多163移民故事之后(不成功的很少,死活都拿到了PR。),我们一家才打算去“前赴后继”的,是不是很不可思议?

           我和LG还有儿子想得很明白。

           第一、一家人一起去澳洲生活,绝不拆散。国内生意交给可靠人士打理,澳洲可以遥控运作,一切已经安排就绪。

           第二、890成功是最终目的,所以全力以赴三年。

           第三、买生意,做生意有一定的风险,一家三口利用各自的优势(老公和我都有做生意的成功经验,儿子已经了解了很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以及找到了一些有价值的生意线索,一切准备都在163还没拿到之前就已经展开了,笨鸟先飞很重要),制定尽量规避风险的方案加以实施。

           第四、澳洲有干女儿一家(推荐了律师,会计师,我们在澳洲见过多次面,认真探讨过很多890的可行性问题)和墨尔本同学一家(律师朋友和会计师朋友都见过面,给了我们很多非常好的建议)的鼎立相助,能提供很多来自国人和澳洲人士的宝贵建议供我们参考。以上朋友不会欺骗我们,可以信赖。

           第五、买了生意,就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去做,不怕苦,不怕累。把心态调整到最佳状态。毕竟那是个全新的生活和挑战,不能有一丝去享受的心态,想得到就一定需要付出(我感觉在哪里做生意都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第六、万一不成功,那么失去的最多也就是钱财这个最不能伤害到我们一家的东西,只要人还健康地活着,啥都不用怕。(我老说钱这个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知道被朋友们批得是如何的狗血喷头。其实咱也不是亿万富翁,挣的钱不多也不容易,不然就走165了,何必163?)

           话题回到下午我和那位年轻朋友聊的“骗子”问题上。身边有些163朋友总在为自己的澳洲移民揪心,因为天天看着人民币变成澳币后的贬值,看到生意不理想而流失的钱财,还很有可能被不知道是什么肤色的人骗了钱财的捶胸顿足搬的痛心……

           我想澳洲的所谓“892骗子”无非都是为了骗钱,不会为了骗走我们的灵魂或者生命吧?(怯怯地询问是否说得恰当?)。

           对于幸福妈妈一家而言,只要灵魂还在,生命还在,幸福和快乐就一定会一直陪伴在我们一家人身边(哪怕是一无所有,沿街乞讨),任何一个892骗子都骗不走我们一家人的“幸福”,这种幸福是无价的,是最珍贵的,是任何金钱所无法替代的(真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的)。

           用这样的心态去走890的道路,成功与否都不重要,毕竟我们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努力过了,不会有遗憾了。

           钱财与有些人来说,可能看得比家人和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所以人为财一定会死得很惨。

           幸福妈妈很可能就是那个也许是世界上唯一的,会被一颗糖果“骗”走全部钱财的人(只要留下我的幸福,这个幸福和钱财无关,那种“没有钱就没有幸福”的观点也与我无关),因为幸福妈妈想明白了:人不能为财而死。

           以上言论纯属来自一个被所有朋友举报为“不合适居住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天真的人的言论,大家看完一笑了之,甚至可以取笑了之!




[ 本帖最后由 angeljx151 于 4-3-2012 13: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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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zou2005 + 50 谢谢分享!
wonderful518 + 20 非常赞同!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Health ...
MillerYang + 50 谢谢分享!
Masr + 50 谢谢分享!
自由自在 + 20 内心强大,是因为拥有不变的爱!来自家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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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
发表于 29-12-2011 01:24:14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儿子,或者说因为儿子的教育下定决心办移民。楼主的帖子写得太好了,向楼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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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jx151 + 20 为了儿子的儿子,为了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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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6#
发表于 29-12-2011 01:41:3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不爱贪别人的便宜、又懂得些法律的人被骗的机会就很少,平时作什么决定时都有两手准备(拿得起放得下),幸福就会继续。
    我爷爷上街时被小偷偷走身上所有的钱,回来后他什么怨言、气愤的表情都没有,一切还是那样平静,他对我们说:哎,小偷肯定比我们穷,没钱了才会偷。爷爷那时在家天天去看牛,跟本没有钱,但是他凡事都很看得开,所以他的日子过得很坦然很舒心。

[ 本帖最后由 mialeegx 于 29-12-2011 18: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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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jx151 + 20 啥都骗不走如此老人的内心快乐!
yunsa + 20 太好心态的爷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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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
发表于 29-12-2011 03:38: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geljx151 于 29-12-2011 00:54 发表

             不知道同龄人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小时候我们会在门前空旷的地方抓麻雀。 把餐桌上的罩子用一根树枝支撑起一边,在罩子下面放一些食物,用一根长长的绳子绑在树枝上,远远地等待麻雀的出现。每次用这样 ...

我是DIY163,拟全家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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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jx151 + 20 向那些已经在澳洲有工厂的前辈学习,加油!
yunsa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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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
发表于 29-12-2011 12:1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27 angeljx151 的帖子

有这样的思想准备,转890不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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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jx151 + 20 拥抱同龄人,我的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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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9#
发表于 29-12-2011 14:20:35 | 只看该作者
纠结于要不要两年后移民澳洲,刚刚来这个论坛,很幸运看到姐姐这么好的文章,真的给了我很多生活上的启发。
我从小长在农村家庭里,母亲对我的要求就是要争气要念书,后来很顺利地上了大学,研究生,有了收入不错的工作,但却越来越迷茫自己不知道要什么,专业不是自己喜欢的,我的特长爱好应该是偏文的,但学的却是工程类的,我也曾经很努力很努力地去做编程,但怎么都进不了那么门,我的逻辑思维太差了!自己也反思过很多,后来总结就是在成长路上一味追求分数追求考学所致,所以现在我对自己的孩子,我知道要给他宽松的环境,培养他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能让他为了父母的赞许去做事情,我觉得孙瑞雪《爱与自由》的书写的很好,她的书也是由于国内有太多不正常的孩子而写的。她的理念就是想要孩子好,父母要先成熟起来。孩子的病都是父母所致。我现在也做得不够好,但我现在能认识到自己的很多不足,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孩子。
楼主是一个大智慧的人,非常自然生活的人,用我的瑜伽老师的话就是“一个很瑜伽的人”,我从您的故事里学到很多可以指导我实际生活的方法,(因为某些原因,我生活比较像真空),真的非常感谢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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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jx151 + 20 同样感谢你的分享,我们一起努力!
yunsa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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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发表于 29-12-2011 14:32:58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楼主姐姐拿菜刀那一段,我看的时候还觉得楼主姐姐很聪明,拿个菜刀抓住老师只是真是还原小孩子在被老师虐待的时候的感觉,让那个老师自己感同身受,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做的不对呢,看到后面那么多人的质疑,才发现我理解有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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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
发表于 29-12-2011 16:23: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越野牛仔 于 28-12-2011 00:45 发表
这位妈妈的确是活得很天真,就是不知道天真的妈妈当初为了老师教训了自己的孩子,就带着把菜刀去学校要砍人的时候那个天真劲去哪儿了。
这倒也不难理解为何说澳洲一切都好人间天堂君子国可以,提些不同看法就变成了。。。


这层楼我才看见,觉得极为不妥。我支持大家发表自己不同看法,希望能够继续理性就事论事讨论,而非对别人的品行进行攻击。

楼主一路娓娓道来,我看到的是一位成熟女性真诚的分享她的生活见闻感悟。与其说天真,不如说是因为她一直都努力的想要在复杂的社会保持一份率性和单纯。也正是因为她的率性执着,令她的人生精彩,也令人敬佩。

如果仔细观察回帖,多数是网友对楼主的家庭观念,事业和教育理念的赞赏和讨论。大家对自己生活态度教育方式的感悟,这才是本帖最大的看点。而由此引出的各种反对的声音,楼主一直非常大度的进行理性沟通,不求意见一致,但求理性沟通,互相学习,实在是难能可贵。

这一层楼里面,您说到“装天真”“误人子弟”,未免过重了,一下从理性讨论落到了近乎人身攻击。前面几楼里面您的质疑,我觉得确实有很多值得新移民深思的地方,然而对于任何网友真诚辛勤的分享,我们应该有起码的尊重,对吗?

如您所说,楼主只是经历过花钱送孩子来念书和花钱来澳洲旅行,真正的澳洲生活,她还没有切实的经历过。等楼主过来生活个十年二十年,甚至就在申请PR这个过程中,想法多半会有改变。至于觉得澳洲比她现在的印象更好还是更坏,我们何不拭目以待?话说回来,她是一个善良勤劳大度豁达的人,加上丰富的人生经历和一定的经济基础,她将要走的路,极有可能比很多人要顺利。那时候,我相信她也会继续与我们分享经验,让后人少走弯路。

另外,没有觉得提到澳洲的不好就是敏感话题吧?澳洲的确有不少需要改进的,论坛里常听到移友的不同声音。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好的坏的,只要有心,都可以了解。我相信每个人的移民之路都走得不尽相同,看到别人的成功或失败就立刻往自己身上套的人,等于是在赌博,输了赢了又怎么怨得了别人。

您是老移民,见识得多,能够指出现实的残酷,提醒后来人,是很可贵的(要知道楼主也是后来人啊)。然而每个人看故事的心境不同理解自然不同,比如您能把楼主理解为“装”,有的人看到您的分享也许会理解为危言耸听,是一样道理。作为分享的人,只要对得起自己良心发帖即可,至于受众是不是得到我们期待给予的帮助,既要看缘分,也要看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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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 + 20 谢谢分享!
冰翡翠 + 20 说得好!
自由自在 + 20 我很赞同!
channel1016 + 20 看你在后台说了,才知道还有人这样对幸福妈 ...
MillerYang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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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
发表于 29-12-2011 17:4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34 Jen 的帖子

因为她一直都努力的想要在复杂的社会保持一份率性和单纯。也正是因为她的率性执着,令她的人生精彩,也令人敬佩。  

同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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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a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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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
 楼主| 发表于 29-12-2011 18:21:25 | 只看该作者

to anastasia

原帖由 anastasia 于 29-12-2011 14:32 发表
看到楼主姐姐拿菜刀那一段,我看的时候还觉得楼主姐姐很聪明,拿个菜刀抓住老师只是真是还原小孩子在被老师虐待的时候的感觉,让那个老师自己感同身受,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做的不对呢,看到后面那么多人的质疑,才发 ...


               早知道大家总要揪我这个“菜刀辫子”,我就多写几个自己的“恶劣行为”给大家看,让大家揪个过瘾。  呵呵,开个玩笑而已。哪来那么多恶习啊~~

               有关“菜刀”问题,幸福妈妈特别愿意拿个小板凳,坐在大家中间,任大家“狂喷”,只要不是人身攻击或者变态侮辱都虚心接受,为啥做错了事情不能接受大家的评判呢? 在大家的帮助下,幸福妈妈才能悔过,才能重新做人,多好啊!

               记得年轻时当过业余律师,为朋友打官司长达十年之久,与各种“小人”纠缠(在中国打十年民事官司,是什么概念?不“茁壮成长”都没门啊!这辈子想装成一个“天真”之人都没门啊!那真是历练了个彻底......这些故事等我去了澳洲跟大家分享,更精彩 ),真是万分过瘾。一场房产纠纷的官司,整整打了十年,从地方法庭(我方胜),一路打到中级法院(对方翻盘获胜),最终打到高级法院,十年之后以我方胜诉结束(我从25岁开始帮打这个官司,35岁时结案)。记得当年对方律师(小有名气,科班出生)在法庭上被我“软辩”的十分难受,在庭外破口大骂,啥难听的话都骂过。在法庭上么,做辩护律师的,能辩赢才是王道,所以骂人无济于事。在终审结束的时候,双方迈出法庭的大门,对方长子(同龄人,特彪悍,经常指着我鼻子骂,NND, 仗着自己有权有势,还威胁要弄死我)非常愤怒地看着我问:“你使了什么招?”  我笑嘻嘻(有人说:笑到最后方笑得最好)地告诉他:“用了和你同样的招,与其人之道反制其人之身,明白不?”  我估计他至今还没弄明白 。(“小人”们一辈子都太“聪明”了,别再把好的招数教给他们,留着咱自己受用。)

               幸福妈妈基本不被“小人”所左右,我行我道,但一生尊重正义之人,活得叫一个字“爽”。

               我经常回忆这段菜刀历史,非常自责和后悔。但我也经常问自己:如果你的孩子被别人欺负,就将被割掉一只耳朵或者一个舌头(有点残酷,对不起大家,我举了这个例子,因为我经常会这样想),你会拿起“菜刀”吗?  

               我的答案是:这种行为不是商业行为,不是失掉点钱财的问题,不是什么利益冲突,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所以,我一定还会毫不犹豫再次拿起“武器”(只要能保护孩子的“武器”,肯定不会再用菜刀(那样做是犯法的,我现在痛悟了),可能会用自己的生命或者报警)来保护自己的孩子(即便不是自己的孩子,我也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去保护他。其实很多时候孩子心灵的被践踏,人格的被侮辱比割掉一只耳朵更残酷,只是我们没有看到,或者麻木认同了),这,就是一个深爱孩子的,母亲的独白!


[ 本帖最后由 angeljx151 于 4-3-2012 13: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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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自在 + 20 谢谢分享!
MillerYang + 20 你太有才了!
Masr + 50 谢谢分享!
yunsa + 20 原创内容
Serin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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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4#
发表于 29-12-2011 19:18:4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老师真是有太多的经历。。。静静的看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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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
发表于 29-12-2011 19:18: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en 于 29-12-2011 16:23 发表


这层楼我才看见,觉得极为不妥。我支持大家发表自己不同看法,希望能够继续理性就事论事讨论,而非对别人的品行进行攻击。

楼主一路娓娓道来,我看到的是一位成熟女性真诚的分享她的生活见闻感悟。与其说天真 ...

十分的赞同,我也想对那贴说出自己的想法,可是我文笔不好,你把我想说的话都说出来了。勤劳、成熟智慧的幸福妈妈说成“装天真”,把学校办得那么成功、为教育事业付出所有心血,把学校办得有声有色,那么有爱心的幸福妈妈怎么会说成“误人子弟”?幸福妈妈心胸是那么宽广,是我见过最的无私的人,作为妻子、母亲、校长的幸福妈妈每天都是百忙的,可是却写出那么多好的文字、故事给我们分享,我觉得幸福妈妈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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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 + 20 谢谢分享!
Masr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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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6#
发表于 29-12-2011 19:2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36 angeljx151 的帖子

业余律师是什么概念啊?这生活也太多姿多彩了吧!
最近正好在废寝忘食地看五季Boston Legal,一部非常赞的法务美剧,或者说是一部披着法务外衣的喜剧,虽然是以轻松搞笑为主,但是主角们也有不少很有深度和魅力的closing,推荐给幸福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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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 + 20 哈,这部剧是我的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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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
 楼主| 发表于 29-12-2011 19:47:21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我和老公DIY的婚房吗? 那个像碉堡一样的House啊。 在那十年帮朋友打官司期间,对方软硬兼施,使用各种卑鄙手段,胁迫我退出替朋友一家的辩护,未果之后,想弄死我。 把我和老公养的看门狗用毒香肠毒死,然后在我卧室的窗下用了炸药。我家右半边房子几乎被炸得粉碎,好在我当时没有睡在那个房间里,因为天气太热,我跑去楼顶纳凉(幸亏当年没有空调设备),忘记下楼就睡着了,逃过了一劫。不然,幸福妈妈活不到今天。

              再次贴图给大家看看:

              图一、House的右半边(被炸前)。
            

              图二、幸福妈妈当年就这么年轻,如果那天死了,这张是我最后留下的照片,或许会被当作遗像。

              所以我想说,很多东西对我来说都不重要,经历太多了,知道什么该珍惜,什么该放弃。 本来不想说这些的,唉......其实前面朋友提到的“...肉...食”跟这个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我常常祈求上苍只要让我健康地活着,让我有机会给老公做饭吃、在冬夜里给儿子掖掖被子、在有生之年教教我的学生、有机会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我就很满足了!

              


[ 本帖最后由 angeljx151 于 4-3-2012 13: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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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翡翠 + 20 幸福妈妈的经历真是太太太丰富了!佩服!!
自由自在 + 20 前两天没顾上来跟帖,照片又错过了,唉...
yunsa + 20 为你的经历而感伤,为你的坚强和勇敢喝彩。
仙境 + 20 一德二命三风水,四积阴功五读书,行走世间 ...
channel1016 + 20 这样豁达的心胸是我们都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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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
 楼主| 发表于 29-12-2011 20:27:40 | 只看该作者

To Serin

原帖由 Serin 于 29-12-2011 19:20 发表
业余律师是什么概念啊?这生活也太多姿多彩了吧!
最近正好在废寝忘食地看五季Boston Legal,一部非常赞的法务美剧,或者说是一部披着法务外衣的喜剧,虽然是以轻松搞笑为主,但是主角们也有不少很有深度和 ...


            80年代的中国,司法还是很不规范的。当年没有足够科班出身的律师,国家也没有规定只有持律师资格证的人方能上法庭替人辩护。我是学外文的,没有律师资格证(当年科班的也没有),从小一起长大的姐们看上我学历高,就请我去为她一家说理,没想到这一说就说了十年。所以我说我是业余的,当年看了非常多的民事法书籍,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就是想打赢官司,想伸张正义。


[ 本帖最后由 angeljx151 于 4-3-2012 13: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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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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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
发表于 29-12-2011 20:30:13 | 只看该作者
追了两天,终于看到最后一页了,我坐在椅子上动也不动,连厕所都舍不得去,或笑或流泪,有这么一个长者来讲故事,分享她的人生经历,真是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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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erYang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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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
发表于 29-12-2011 20:3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40 angeljx151 的帖子

终于见到真人了,跟想象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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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
发表于 29-12-2011 21:20:39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终于看到照片了
另外,幸福妈妈加错分了,我在澳洲没有厂,只是DIY163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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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2#
发表于 29-12-2011 22:4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40 angeljx151 的帖子

看来我的第六感觉太差了,我老以为幸福妈妈不是高个,但从相片上看,我觉得幸福妈妈长得挺高的,但脸上的慈祥和我想象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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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
发表于 29-12-2011 22:49:50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妈妈福大命大,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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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
发表于 30-12-2011 12:47:06 | 只看该作者
澳洲也不是什么都好,据说很多律师也坑爹、没责任心,也有不少人过去后陷入官司中,因此建议抱着宽容的态度+谨慎的心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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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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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
发表于 30-12-2011 13:3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40 angeljx151 的帖子

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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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
发表于 30-12-2011 14:36:14 | 只看该作者

新年快乐!

祝这里所有的朋友新年快乐!一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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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
发表于 30-12-2011 15:02:37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妈妈,您有这样的胸襟和心态,相信无论在哪儿都能过得幸福!
我们活着,不可能,也不需要取悦每一个人。做最好的自己就好了。

预祝您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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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 + 20 没错!祝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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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8#
发表于 30-12-2011 15:13:26 | 只看该作者
前面看到幸福妈妈有提到办一个修心学校,她这个想法非常好,能帮助到很多的年轻人,因为我们中国的教育体制里面,关于家庭,关于爱的教育实在太稀缺了!我是79年的,在我的那个年代,读书读了20几年,真的从来没有听过一次家庭方面的课程,就算是一次讲座都没有啊!父母也没有这方面的观念,他们总是认为,这些东西,我们自己读书都会知道,所以在这一方面吃了很多的苦头。相信在国内的人都会感觉,很多孩子很会念书,但不会谈恋爱也不会经营家庭,也有一些孩子只会谈恋爱不会念书,两者都兼顾的很好的少之又少!很多人都是经历很多磨难才能找到幸福,但更多的人,真的一辈子都不幸福!
我是在吃了很大的苦头,才认识到自己不会生活,后来认识了天主教会,在教会里面,接受了好多关于婚姻家庭的教育,我和老公婚前就参加过教会组织的婚姻辅导班,他是基于圣经讲的,确实对生活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圣经真的是完全为了生活的,天主也是生活的天主;比如圣经里面讲到亚当看到夏娃的那一刹那,说“这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教会里的修士是这样解释的,天主造人的时候,已经制定好你的另一半了,他说“一个人生活不好,要两个人”,丈夫和妻子要相爱,要像爱自己的身体一样,谁会不爱自己的身体呢?如果现在很多夫妻能做到这一点,接纳双方的一切,优点缺点一并接纳,那么很少有夫妻会不合了!
台湾的教会做的也很好,他们有一些节目,叫做《婚姻大讲堂》,是冯志梅和李长安主这对伉俪主讲的。我在这里并不是要叫大家加入教会,我没有这个意思;他们的节目,相信对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也会有很多启发的!

[ 本帖最后由 anastasia 于 30-12-2011 15: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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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翡翠 + 20 谢谢分享!
flyingwave + 20 许多中国的父母认为孩子会读书就是成功.成功 ...
angeljx151 + 20 基督教倡导的“仁爱”,我能接受!
Masr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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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
 楼主| 发表于 30-12-2011 18:18:19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妈妈的“得”与“失”


                  大多数人对“得”看得比较重,所以才害怕“失”,所以才会不顾一切去避免可能的“失”。

                  其实我想说,有些东西“得”到之后才知道很“不值”,但有些东西“得”到了也是用“失”去换取的。

                  话说那十年民事诉讼官司“得”来的一间民宅,在2001年被我的姐们卖掉了,价值十万人民币。以前我没有算过,昨天才“费心”算了下,我那十年的业余律师付出的价值等于每年一万人民币,每月一千都不到。挑灯熬夜,研读民事诉讼法,写了那么多诉状,法庭上费了那么多唾沫不算,还差点搭上性命,值不值? 从金钱上算计,貌似相当的不值啊!

                  换做今天,我一定不再傻乎乎地去打那官司,宁愿用那十年大好的时光去做点事业,说不定得到的金钱和快乐还更多的多。

                  老姐们比我能干,做了一个知名的鞋业企业的创始人,出口各类鞋子去世界各地。这次回老家,她请我们一家吃大餐,席间她敬我LG酒,还在道歉:“我差点害你失了夫人,赔罪先罚三杯。” 每次这样,LG 都是很刻薄地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是啊,早知今日有用不完的闲钱,何必当初为了那十万打了那么艰巨的十年官司呢?百分之一百的“失”算啊!

                  我有时会跟我这个老姐们调侃:

                  我:“你这辈子欠我一条人命!”

                  她:“说不定是你上辈子欠我的呢?”

                  十年的官司貌似“失”去了很多,但在我的日后生活中,我“得”到的是我从来不曾想到的。我那姐们一家人,把我的命看得比他们自己的还重,对我恩重如山,经常令我眼眶湿润。

                  06年老公车祸,我是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她的,只是想找个可以倾诉的朋友,不然实在压力太大了。我只字没有提到需要钱。第二天一大早,她和儿子乘坐第一班飞机抵达上海,并第一时间赶往医院(饿着肚子),看到我说的第一句话是:“20万现金,先拿去应急,另外我给你银行卡里汇了50万,不够的你再告诉我。不许跟我装,知道你丫的没啥闲钱。”  我二话没说,接过救命钱,紧紧拥抱老姐们,但不争气地就是不停地流泪……

                  写到这里,我依然流泪了……幸福妈妈这辈子为别人付出,从来不会记在心上(经常借出去的钱,也会忘记得一干二净)。但要是别人为了我而付出,我总会被感动得不知该怎么办,也总会加倍偿还。

                  老姐们在ICU替我照顾老公半个月(她怕我太累),要知道一个大企业的老董啊,半个月的时间意味着什么? 我是拼命催她回去,她说:“你丫的把钱看得比命还重啊?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 她是直到确认我家LG脱离了危险才走的。还把儿子留下继续帮忙,主要值夜班,直到老公两个月后转入普通病房,她儿子才回去的。

                  说实在的,我都不知道这辈子我们俩谁欠了谁的。只是彼此那么的相互看重,这样的情谊是任何金钱所无法买到的。

                  儿子从小到大,我经常告诉他,人一生中可能没有很多朋友,但是有一个可以为你赴汤蹈火的朋友就足够了。要得到这样的朋友,一定是你自己也能够为其赴汤蹈火。这样的道理,现在我也经常告诉我的学生,我觉得告诉他们这些,比教会他们英文更重要。

                  如今,老姐们成了唯一可以让我毫无顾忌地倾诉烦恼的对象,她也成了我们一家人的依靠。

                  老姐们经常很严肃地“教训"我:“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都别NND客气!”

                  通过那十年的官司"浩劫",我们两家人都领悟了“不能为财而死”的道理,太难得,太可贵了!

                  这样看来,还是“得”到的比“失”去的更多的多啊!

                  我经常对自己说:在我们不得不“失”去点什么的时候(和生命无关),不要太过纠结或者拼命,因为不知道未来的哪一天,你会因为这个“失”而“得”到更多。



[ 本帖最后由 angeljx151 于 4-3-2012 13: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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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翡翠 + 50 谢谢分享!
cynthiawu + 20 能够遇见这样的朋友,也是缘分
jpzou2005 + 50 纠结了几天,豁然开朗。谢谢分享
flyingwave + 20 every person comes to our life for a rea
自由自在 + 20 以心换心!正解。 得失就是个辩证的关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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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发表于 30-12-2011 20:48:30 | 只看该作者
幸好幸福妈妈来澳大利亚了,虽然这里坏人还是有不少,但在大部分地区犯罪成本远大于犯罪收益,只要不去中东人聚居区,绝对比中国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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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bourner1978 + 1 你太有才了!
Serin + 30 谢谢分享!
angeljx151 + 20 一下子安心多了,还以为到处都是吃人不吐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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