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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值班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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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族, 有网友投诉你,请你进来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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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10-9-2011 00:1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大杨树 的帖子

非常感谢 大杨树 的仗义执言,确实说实在,如果不是小图的推荐,我也不会那么积极的要求当什么版主,如今就因为这么个意外的邀请,我却没有想到却变成了众矢之的靶子了,真是没有想到这里的环境居然是这样的!好像我一旦当了版主就会赚了大钱一样,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啊!但是,无论怎么说,我自还是岿然不动,我相信身正不怕鞋歪的古训,只是有点郁闷罢了。总之!我还是由衷的非常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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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树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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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10-9-2011 00:14: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diamond168 的帖子

非常感谢你的合情合理的看法!我的原创帖一般最先发布在我的搜狐博客。然后发过澳洲雪梨网、英国FTP吧中文网、海归网、美国中文网、美国纽约论坛、温哥华天空俱乐部等多个网站。我的搜狐博客网址:http://qlmxiangrui.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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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10-9-2011 00:1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Rondy 的帖子

我的原创帖一般最先发布在我的搜狐博客。然后发过澳洲雪梨网、英国FTP吧中文网、海归网、美国中文网、美国纽约论坛、温哥华天空俱乐部等多个网站。我的搜狐博客网址:http://qlmxiangrui.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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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10-9-2011 00:18: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bird 于 9-9-2011 22:42 发表


开这贴就有明显的倾向性。

如果是投诉的网友发贴来问,虽然没有举证,也可理解,并可接受。

但以所谓管理者的角度发帖则不可接受。

从法理讲要无罪推论;从道理上讲就是主观上相信其没有这种行为,不能 ...


当然是因为有网友投诉、且举出了一些例证,我经过核查后,才发帖提出质疑的。
若是一般的网友也就罢了,正因为他目前正在参选议事员,不宜以普通网友的标准来要求。

我不否认你所说的很对,但是那是在法庭上、在法理上。
毕竟我们这里是网站,不是法庭。
鉴于以往的一些教训,我们必须对一些可能会参与网站管理的人员进行较为严格的核查,以尽力避免网站可能会遭受的伤害。

网友投诉本来很正常,我本人根据网友的投诉提出质疑也实属正常。
被投诉人若能很好的、彻底的解释,以消除大家心中的疑虑,这是大家希望看到的局面。
当然,被投诉人在没有明确举证的情况下,也确实有权不出来解释。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基本法》,ZHT有权对每位参选人的资格做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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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树 + 20 你太搞笑了!
Rondy + 20 我很赞同!
老鼠爱上猫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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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10-9-2011 00:20: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9-9-2011 23:02 发表
其实我觉得值班秘书的这个帖子实际对草根族有利,草根族澄清了网友的质疑,也就可能争取到了那些网友的投票。


你这个看法有一定道理,也有代表性。就是出发点是好的,效果是好的,是以守为攻,以退为进。但在澳大利亚,这种形式和过程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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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10-9-2011 00:2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blackbird 的帖子

非常感谢blackbird LZ说出了公道话!当然我也能够理解他们的心情!我很愿意作出说明!而且我现在就一一的给他们作出解释!只是把我老底都交给了大家,几乎变成了实名制的版主申请了啊!其实他们有几个向我这么坦白,我可以说他们还不敢把自己的真实面目一亮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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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10-9-2011 00:2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blackbird 的帖子

所以草根族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也没关系,只是网友继续怀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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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10-9-2011 00:26: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草根族 于 9-9-2011 23:24 发表
非常感谢blackbird LZ说出了公道话!当然我也能够理解他们的心情!我很愿意作出说明!而且我现在就一一的给他们作出解释!只是把我老底都交给了大家,几乎变成了实名制的版主申请了啊!其实他们有几个向我这么坦白, ...



所有当选议事员,要在7天时间内,提交个人真实的信息资料的,议事员实行的是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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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10-9-2011 00:2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jessie_he8021 的帖子

对不起!LZ我最近真好出差到外地去了几天,今天刚回来,我现在正在一一回答大家的提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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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10-9-2011 00:32: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草根族 于 9-9-2011 23:29 发表
对不起!LZ我最近真好出差到外地去了几天,今天刚回来,我现在正在一一回答大家的提问呢?


有网友明确提出照片问题,你能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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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10-9-2011 00:3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freshfish 的帖子

我也赞同!尽管有点委屈但是也许这样会让更多的论坛高管和网友理解我,对我也许是件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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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秘书 + 20 我很赞同!很高兴你能这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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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10-9-2011 00:34: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9-9-2011 23:18 发表


当然是因为有网友投诉、且举出了一些例证,我经过核查后,才发帖提出质疑的。
若是一般的网友也就罢了,正因为他目前正在参选议事员,不宜以普通网友的标准来要求。

我不否认你所说的很对,但是那是在法庭上 ...



其它几位说的都有一定道理,我也理解。你的这个说法,却是歪理。

我说的这个道理,普遍于我们在澳洲的一切生活之中。网站也不例外。

举一例。工作单位或学校,某一同事或同学向管理层反映,路人甲是冒充的,不符合单位用人条件。管理层为此发布公告,让路人甲对此公开做出解释。你要知道结果吗?路人完全可以告他。如果向工会求援,管理层除了道歉,还要补偿损失。这是生活,工作中最基本的通识。

严格把关,需要投入,需要认真,需要踏实,需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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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10-9-2011 00:4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blackbird 的帖子

非常感谢blackbird-LZ敢于说公道话!不过我还是能够理解他们的!我愿意作出说明的,现在尊重一一说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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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10-9-2011 00:4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牧马人 的帖子

我赞同牧马人LZ的意见,如果不参加申请议事员,也许他们不会这么认真更不会小题大做的,就是因为我申请议事员情况就是不一样,需要有一个质询过程,这很正常,也是对论坛负责更是对广大网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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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10-9-2011 00:4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lisa2008 的帖子

说得对!我确实没有必要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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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10-9-2011 00:4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lisa2008 的帖子

我的原创帖一般最先发布在我的搜狐博客。然后发过澳洲雪梨网、英国FTP吧中文网、海归网、美国中文网、美国纽约论坛、温哥华天空俱乐部等多个网站。我的搜狐博客网址:http://qlmxiangrui.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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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10-9-2011 00:5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blackbird 的帖子

LZ说得对!不告诉不处理啊!告诉就应该处理的!值班秘书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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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10-9-2011 00:58:02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呀,论坛又来了一位有才华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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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10-9-2011 00:5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blackbird 的帖子

非常感谢LZ说出了一个辩证法的道理,只是我作为当事人还是应该理解他们的出发点还是好的,所以我愿意接受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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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10-9-2011 00:58: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草根族 于 9-9-2011 23:40 发表
非常感谢blackbird-LZ敢于说公道话!不过我还是能够理解他们的!我愿意作出说明的,现在尊重一一说明呢?


你非常的POSITIVE, 这是好的。你接受和理解,说明你的合作态度和愿望,而且胸怀也宽广。

我个人对所有人没有意见,只是对由于某些事情的不当处理,客观上造成对它人的不公平并使其受到伤害不能接收。

好的管理者,要谦和,要退让,要原则,要妥协,要牺牲。要以自己个人的推动和指引,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力量,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带动起各方的参与和投入。反之,则以自己最大的自以为是,引起他人的失望,退缩,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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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_Li + 20 我很赞同!
大杨树 + 20 我很赞同!
雅瑶冬月 + 50 谢谢分享!
laughter555 + 20 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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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10-9-2011 00:59:2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值班秘书如果这样写:
有网友投诉,认为草根族同学的一些文章并非原创,本网站没有能力对这些质疑给出答案。鉴于草根族同学正参选议事员,网站有责任将其他同学的质询予以公布,但草根族同学可以选择解释或沉默。

如果这样,应该可以避免异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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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10-9-2011 01:0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lisa2008 的帖子

非常感谢LZ能够这样非常客观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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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10-9-2011 01:0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Microhard 的帖子

我非常赞成LZ说的这一番话,值班秘书应该说是责任心的,他也是为我好!事情清楚了,大家心里的疙瘩解开了,疑团消除了,对论坛的信誉和发展都是一件好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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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10-9-2011 01:0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 lisa2008 的帖子

呵呵LZ 说得好!又是一个辩证法的观点,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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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10-9-2011 01:12: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值班秘书 的帖子

值班秘书说的非常有道理的,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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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10-9-2011 01:1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 值班秘书 的帖子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你们作为论坛高管也没有做到是吗?你们的ID是实名制吗?你们的ID照片怎么还是模糊的图片照片啊!如果要真正做到实名制你们首先要做到,你们自己还没有做到怎么要求别人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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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10-9-2011 01:2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1 diamond168 的帖子

非常感谢LZ说公道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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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10-9-2011 01:2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7 草根族 的帖子

继续等着看你精彩的文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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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10-9-2011 01:2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 diamond168 的帖子

呵呵!LZ过奖了,我其实好多都是实话实说的,谈不上有什么才华,充其量是草根族的雕虫小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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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ond168 + 50 过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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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10-9-2011 01:30: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2011-9-9 23:32 发表


有网友明确提出照片问题,你能解释一下吗?


这个问题,草根族还没回答呢?不用copy and paste那些标准答案了。

我之前看过草根族的头像,是个清瘦的年轻小伙子(谢谢你的勇敢,你的照片清晰度很高),与'生与死'的作者照片上的发福中年男人完全两个人啊,如果说是父子关系,年龄差距不足,那。。。?可惜我没把照片存下来再对比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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