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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我要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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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5-4-2010 20:5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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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qy 于 15-4-2010 10:53 发表

我本来不想用粗言对付你。但是你骂人在先。
1:你这个装B的你说说看他怎么说的全是假话。请证明你自己的“他若是敢说那么一点点真话。。。。。”,请证明他说的全是假话。
2:请证明他出书是骗钱。请证明“走穴” 和骗的必然联系。
如果说不出来你就是一个只会张嘴咬人的疯狗。请你下次出来喷粪前刷刷牙。
你至于为了5毛钱这么做吗?
请回答我上面列出的2个问题。
昨天我已经在别的帖子里面警告过你让你说话前用用脑子,你今天又来满大街的狂吠,你这不是F贱吗?




当然主要原因,是因为这贴
[quote]原帖由 ma.qy 于 15-3-2010 00:58 发表

兄弟,纯探讨,技术性探讨:)

“老子狗熊儿混蛋”这话还未必全无道理。
贪官们的子女享受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挥霍的是人民的救命钱,要说他们真无辜,在法律上也许可以这么说,但是。。。。。。。
抗日战争都过去65年了,日本军国主义政权都倒了65年了,现在的亚洲受害国还要向小日本要求道歉要求赔偿要求反省.发动战争的那代日本人都已经基本死光了吧,为什么这样的责任需要套他们的下代来承受?联邦德国总理维利·勃兰特在72年的时候在波兰犹太人墓碑前下跪,其实他又不是纳粹。他也没有杀过犹太人。(注:维利-勃兰特生于1913年。1931年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因从事反法西斯的活动,于1933年流亡挪威).
中国古代株连九族当然是不对的,但是你要说这个世界上完全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也未必说是绝对合理。
所以,至于T官子女是否应该受制裁和惩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也正常。我的看法不认为他们多么的无辜。

当然,林家的是否为T官,我不知道,但是就事论事的说说这个话而已。
另外:
林家的事情虽然可怕,但是一般老百姓碰不上。这样的灭门仇杀,普通人还没有机会碰上呢。要找这么一个牛B的职业杀手去朝人的面门开枪,估计都是很黑道的。林家做为受害者在这个事情上面的确值得同情,但是我们似乎应该想想为什么普通老百姓碰不上的灭门案(这可不是出门被车撞,或者遭遇抢劫被捅,更不是家里面被入室盗窃这样值得同情的随机案件)会被林家碰上。

如果消息是真的,那么这个案子快破了。这个嫌疑人第一圈的时候被盘问过,现在过了这么久又回头找了他,在澳大利亚这样的法制国家,没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不会这么干。
个人觉得林家的事情和那4M的钱绝对的有因果关系。以前澳大利亚警方还说过这个事情可能和林家移民前在国内的一桩生意相关。

最后我要说明我不是仇富,我是仇贪。
...



此人号称我骂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骂他,我Y根不认识他
此人就发表大论骂我

如果和此人有任何纠结,应该追溯到这儿
因为此人在epping林家灭门案的帖子中
发表此类奇谈怪论
我说同胞被杀了,不叫严惩凶手,居然阴阳怪气的说什么人家死的应该之类的

但是很有意思
真正在林家帖子指责此人的,应该是这个ID: Michael.Sun,好像是论坛一个斑竹吧
而昨天顶我说郎咸平走穴的,也是同一个ID: Michael.Sun

我不知道是不是此人误把我认作该版主了还是乎怎么了

林家灭门贴地址: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 ... p;extra=&page=2 ,此人回复在16楼,和那个版主的纠结在33-35楼
此人骂我贴地址: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894488-3-1.html,此人骂我在38楼,我的回复在29楼,那个斑竹的顶贴在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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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15-4-2010 21:11:39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学此人小人一把

此人在本论坛本来就劣迹斑斑

这是他在家园建设版恶人先告状被版主打回的帖子: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 ... ;highlight=%2Bma.qy

另一个他在家园建设板块告状贴: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 ... ;highlight=%2Bma.qy

顺便可以看看他在新闻版块任何一个回帖

貌似他号称骂他的人很多
他都是不得不回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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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6-4-2010 02:27: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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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6-4-2010 14:01:10 | 只看该作者
3楼的,你的回答很精彩,呵呵。谢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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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chubbycat + 1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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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6-4-2010 14:03:17 | 只看该作者
LZ,你是男人就回答我的问题。我和你单挑。
要辩论可以,一个一个来。我们先辩论我们最新的话题。
请证明郎说的全假话。
如果你裤裆里面不是空空入也,请辩论这个。
至于你说的林家灭门,好,我们辩论完了这个我们在辩论,饭要一口一口吃。
请上来说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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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6-4-2010 14:30:27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开帖子为了骂粗言道歉,请到
http://cn.freeoz.org/bbs/thread-894867-1-1.html
来继续文明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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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6-4-2010 15:35: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qy 于 16-4-2010 13:30 发表
我已经开帖子为了骂粗言道歉,请到
http://cn.freeoz.org/bbs/thread-894867-1-1.html
来继续文明辩论。

我说你骂人在先不是说你骂了我,而是说你不能如此没有任何理论和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去恶毒攻击郎咸平。你如果觉得你有理论有事实根据,请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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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6-4-2010 15:36:54 | 只看该作者
lz,不是你说我都忘了我和ma.qy有过纠缠,不过两件事儿没任何关系。
另外,你说老郎是骗子,我从来没顶过你,我不赞同的只是那位同学的说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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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6-4-2010 15:44:54 | 只看该作者
OK,LZ,正宗的Michael.Sun已经出来说了他的话了。
你赶快去
http://cn.freeoz.org/bbs/thread-894867-1-1.html
和我文明冷静辩论。
我和Michael.Sun有过争论,争论不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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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6-4-2010 15:50:5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ma.qy 于 16-4-2010 14:44 发表
OK,LZ,正宗的Michael.Sun已经出来说了他的话了。
你赶快去
http://cn.freeoz.org/bbs/thread-894867-1-1.html
和我文明冷静辩论。
我和Michael.Sun有过争论,争论不正常吗?
我倒认为我和Michael.Sun很多观点一致,不同的是表达方式。
你完全没有必要把Michael.Sun扯进我们的争论中。你这么做有点故意搅混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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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6-4-2010 15:56:30 | 只看该作者
好吧

我道歉

我不该和一个还在国内翻蔷上网
和人家联系租阿德雷德80块一个星期房租起纠纷骂人的人纠葛
更不该因为这种人仇富诅咒同胞打抱不平

反正这个论坛被他骂的人多了去了
连死人他都不放过


我被骂两句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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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16-4-2010 16:00:16 | 只看该作者
鉴于本版不能编辑

就这样了

搜索了此人的帖子

我觉得我还是认输吧

一个人还在国内,想来澳洲租几十块分租房子还恶人倒打一耙的人
还和那么多人有过骂战

虽然我也挺闲
但是好歹有点正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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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6-4-2010 16:09:27 | 只看该作者
你真搞笑。看来你混得实在不怎么的。
我根本没有去过AD,我也根本不打算去AD。更没有和人什么合租多少多少澳元的房子,你很搞笑。
你不要搅混水,现在成了我要去AD了。笑死了。
你认输的话请你到
http://cn.freeoz.org/bbs/thread-894867-1-1.html
这里给郎咸平道个歉。
我和你辩论的时候夹了2个粗言我也给你道歉了。你全文只有对郎咸平的漫骂和攻击没有任何道理事实数据,你给他倒个歉,不委屈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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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6-4-2010 16:16:15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在
http://cn.freeoz.org/bbs/thread-894867-1-1.html
里面我根本没有骂你。我和你文明冷静辩论。
以前骂人是以前,我也道歉了。
但是这个帖子是文明的辩论摆事实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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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6-4-2010 17:59:33 | 只看该作者
嗯。精力旺盛贴,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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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6-4-2010 18:50: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azzxu 于 16-4-2010 16:59 发表
嗯。精力旺盛贴,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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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6-4-2010 20:24:39 | 只看该作者
ma.qy太愤了一点。

这次本来应该封你15天的(因为前几天已经有人身攻击记录),不过看你出来道歉了,记严重警告一次吧,pipiman有批评公众人物的权利,而且他也没对郎说脏话,他觉得郎的言论是bullshit,你可以反驳他的观点,但不应该对他进行人身攻击。

下次ma.qy如果有类似人身攻击言论,将会被封禁一个月(即便事后道歉)。

希望大家都能理性一点,有事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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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30 收起 理由
coredump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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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6-4-2010 20:42:20 | 只看该作者
你说话了我能不听嘛。
呵呵。你看我现在帖子里面都很少有粗言了,当然是越来越少了。
你既然给我记警告了,我也未来几天少上了。免得又说错了话。
休息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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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6-4-2010 21:3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ma.qy 的帖子

嗯,喜欢听大家讲理,不喜欢粗盐

当然,要是两个人私下,怎么粗盐都没关系,论坛毕竟是公众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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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6-4-2010 22:33:10 | 只看该作者
愤青?青粪!没消化透的lu 粪蛋儿.
一个人和猪打架,人和猪都滚倒在烂泥里,这正中了猪的下怀.
说得不很厚道,不针对任何同志,千万别对号入座!
气氛太紧张了,放松,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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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7-4-2010 11:29:28 | 只看该作者
我建议freeoz开个辩论版.以后需要吵架辩论的帖子都贴到那里去.也不用封ID什么的,大家放开来辩论,谁有理谁胜利.

现在这样,苦了我们看官.每次都先费劲地找辩论的题目.很浪费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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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7-4-2010 12:23:34 | 只看该作者
机智的讨论

耍泼的骂人

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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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7-4-2010 18:58: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qy 于 16-4-2010 19:42 发表
你说话了我能不听嘛。
呵呵。你看我现在帖子里面都很少有粗言了,当然是越来越少了。
你既然给我记警告了,我也未来几天少上了。免得又说错了话。
休息几天。


我知道你看到那个 屁屁人 挺装的样子不爽。
u版说了,说别人言论是bullshit不算粗言,你以后以其之道还施彼身 屁屁人 再说话,你就说他说的全是bullshit得了。
或者学学韩寒,讲话隐晦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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