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1199|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疑难求助] ub请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31-3-2010 00:0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3# 大 中 小 翻译 发表于 ub  24-3-2010 16:57  只看该作者
我也认为警告合理,用人身攻击的方式来报复人身攻击,都应该被警告,甚至封禁(第一次1-7天,第二次7天以上)。

我能不能理解成
我被悉尼攻击在先
我报复在后

不对啊
那第一个受害人应该是我啊
我自己还没感觉呢?
要是有攻击我早就自觉报告了
没受害者
哪来的攻击啊
没有第一次攻击
哪来的打击报复一说啊??
明白了
原来我是“被”被人身攻击了
然后我又“被”去报复别人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5 收起 理由
枫林晚 + 25 恭喜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31-3-2010 00:4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男咕噜 的帖子

搅吧,你就继续搅吧,那个啥,三次警告的后遗症马上要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31-3-2010 00:48:00 | 只看该作者


咱说理呢
您就说咱搅
来吧来吧
让后遗症来得更猛烈些吧
直接封7天的了
不解恨??
我再自己给自己翻翻的封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5 收起 理由
枫林晚 + 25 恭喜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31-3-2010 00:50:25 | 只看该作者
不用zht动手了
我自己给自己封4周
从现在01点起
到4周后的01点

评分

参与人数 6威望 +148 收起 理由
格美 + 28 恭喜你!
liwus + 10 。。。。。。。。。
枫林晚 + 20 恭喜你!
lisa2008 + 50 NO......................
ubuntuhk + 10 别,那叫自虐。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31-3-2010 00:55: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0-3-2010 23:48 发表


咱说理呢
您就说咱搅
来吧来吧
让后遗症来得更猛烈些吧
直接封7天的了
不解恨??
我再自己给自己翻翻的封

封完就清零了,还是大好青年一个

FreeOZ需要你这颗永不安分的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31-3-2010 01:56: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31-3-2010 00:55 发表

封完就清零了,还是大好青年一个

FreeOZ需要你这颗永不安分的心

94,只要freeoz存在一天,争论就存在一天。freeoz的争论里没有男咕噜,那就好比川菜没辣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31-3-2010 02:24: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1-3-2010 00:48 发表


咱说理呢
您就说咱搅
来吧来吧
让后遗症来得更猛烈些吧
直接封7天的了
不解恨??
我再自己给自己翻翻的封


其实这个问题也简单,既然说理,咱们就按论坛的理继续说,既然你不满意ZHT的review,那就还有一个上诉途径,发起议事院提案对ZHT提案进行review,议事院提案的条件在这里: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 ... id=15348#pid2124713
...
      4.7.2, 任何人员都有权利在议事院里或通过网站管理人员在议事院里经过三名正式议事员签名联署后提出如下提案
                1,修改《基本法》的提案;
                2,弹劾ZHT(包括候补ZHT)和弹劾议事员(包括候补议事员)的提案;
                3,警告网站管理人员不当发言的提案;
                4,涉及到组织注册、对外合作及对外宣传等属于网站重大事件的提案;
                5,推翻ZHT已通过提案的提案。

      4.7.3, 签名联署以提案人在议事院或建设家园发主贴、至少有3名正式议事员回贴公开表态赞同的形式确认。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31-3-2010 10:44: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1-3-2010 00:05 发表
3# 大 中 小 翻译 发表于 ub  24-3-2010 16:57  只看该作者
我也认为警告合理,用人身攻击的方式来报复人身攻击,都应该被警告,甚至封禁(第一次1-7天,第二次7天以上)。

不对啊
那第一个受害人应该是我啊
我自己还没感觉呢?
要是有攻击我早就自觉报告了
没受害者
哪来的攻击啊
没有第一次攻击
哪来的打击报复一说啊??


人身攻击是由管理员按客观标准来判断的,不是以你的感受来判断的,你觉得不算没有用。同样的,你觉得算人身攻击,管理员觉得不算,也没用
欢迎4周后来反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31-3-2010 12:08:19 | 只看该作者
论坛嘛。。。不吵怎么论嘛。。。要是公平还吵什么嘛。。。

搂主不能走!没有你连吵架院都冷清了。。。您要是动了真情就去唱《相亲相爱》啊。。。

您是少有的几个敢跟土匪头子叫板的甲乙丙丁。没有马甲,赤身裸体。咱不说你对不对,就您这不畏强暴,坦诚相待,赤裸裸的。。。招牌,就是英雄!怎么能被人家气走了呢。。。要不你做几天管理看看?都不容易。。。您就饶了这些公仆们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ubuntuhk + 20 这次赞同你的观点,话糙理不糙。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31-3-2010 12:14:08 | 只看该作者
憋死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31-3-2010 14:21: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lux 于 31-3-2010 10:44 发表

人身攻击是由管理员按客观标准来判断的,不是以你的感受来判断的,你觉得不算没有用。同样的,你觉得算人身攻击,管理员觉得不算,也没用
欢迎4周后来反驳


确实如此,这个客观标准有时候很不好把握,尤其是骂人不带脏字的,所以每次接到人身攻击的投诉报告,俺都是战战兢兢地处理,一不小心,就会引火烧身,大家能理解那种体会吗?

其实如果有非管理团队来成立一个陪审团来评判是否人身攻击,可能会更客观一些,但是在论坛中,每次组陪审团的时间和管理成本太高了,所以显得不太可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31-3-2010 14:32: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1-3-2010 00:05 发表
3# 大 中 小 翻译 发表于 ub  24-3-2010 16:57  只看该作者
我也认为警告合理,用人身攻击的方式来报复人身攻击,都应该被警告,甚至封禁(第一次1-7天,第二次7天以上)。

我能不能理解成
我被悉尼攻击在先
...



咕噜啊,记住,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31-3-2010 16:01: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1-3-2010 00:50 发表
不用zht动手了
我自己给自己封4周
从现在01点起
到4周后的01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31-3-2010 17:41:51 | 只看该作者
咕噜肯定来不了了
我把他密码改了
连zhe联盟密码也改了

评分

参与人数 4威望 +130 收起 理由
NEWGAY + 50 你太可爱了
coredump + 30 呼噜刀下留咕噜~~
我爱猫眯 + 20 可怜的咕噜 呼噜手下留情
关毅仁 + 3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31-3-2010 17:44: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呼噜 于 31-3-2010 17:41 发表
咕噜肯定来不了了
我把他密码改了
连zhe联盟密码也改了


你这个号的密码改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31-3-2010 17:4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klux 的帖子

我的密码咕噜不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31-3-2010 19:18:11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咕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31-3-2010 19:30:58 | 只看该作者
男咕噜可以趁女呼噜上网如厕的时间上来继续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31-3-2010 19:48: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呼噜 于 31-3-2010 17:49 发表
我的密码咕噜不知道



平时来同志的是你还是你l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31-3-2010 21:38:57 | 只看该作者
换个名字不就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31-3-2010 23:20: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3-2010 01:24 发表


其实这个问题也简单,既然说理,咱们就按论坛的理继续说,既然你不满意ZHT的review,那就还有一个上诉途径,发起议事院提案对ZHT提案进行review,议事院提案的条件在这里: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re ...


干净利落,你早这样不完了

执法归执法,上诉归上诉,清楚明了,多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9-11-2024 05:13 , Processed in 0.060622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