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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些开明导引和激励,少些小团体习气-压制和大老爷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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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8-2009 00:1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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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的举动:
"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coredump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我的大火鸡
发表时间: 24-7-2009 22:41
原论坛: 数码硬件
目标论坛: 电子数码

操作理由: 发错版面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
我的回复:
"
偶,看错了,怎么移动到私人广告啦?我看到不少人秀机器,也跟个风!算是DIY成果,所以还是请求移动回去。卖有卖的帖子,秀有秀的帖子,不一样的啊。请领导仔细考虑。
"
过了一天,没有任何回应,只好再次申诉
"
我想你应该接到我的异议了!DIY秀不应该放在私人广告一栏,我的意见很明确,一定要闹到站务投诉就很没意思啦。我这个人一般不叫真,但是我非常明白自己是个很固执的人!一个大众化的论坛,不应该只是少数人的游乐场,为什么别人秀,我就不可以?
"
又过了一天,

斑竹的回应:
"
你的问题是,同一份帖子同时发在了广告版和数码版。首先,在FreeOZ重复发帖是违规的,其次你这个帖子广告的意味非常明显,而且你自己也发在了广告版一份,说明你自己也是认同是有广告意图的。所以,这个帖子的处理不会变更了,如果有异议,欢迎在家园版进行投诉,谢谢理解。[/quote]
"

我的回复:
"
绝对不是同一份贴子。 一个是DIY秀一台电脑,一个是卖两台电脑。有什么违规的地方? 我明确看到有不少人秀系统,所以也秀一下,有何不可?我没有在秀贴使用任何明确出售的字眼,所有内容都是以介绍系统性能为主,你不能因为自己主观的认为而不顾客观事实,来枪毙一个可以精化的DIY秀。我在广告贴,才明确标明价格,联系方式等,它们是明显用意不同的两个帖子。
领导看不顺眼,就打击压制的事情,在大陆一直非常的多,没想到这种习气也传到了澳洲!而且是在一个号称自由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论坛!

"
下面是两个帖子的链接:
我的大火鸡
出售一只大火鸡和一只老母鸡
一个是秀秀自己的机器,一个是明码实价的出售,怎么能叫做同一份帖子? 我看不到有任何明显违规的地方,事先也没有任何劝诫(能让我有修改的机会),事后,要投诉两遍才有回复,而且回应是死刑。这让我联想到前不久华人对一些社会不公正现象进行了抗议,好像得到的回应也是这么漠然! 本来这个小帖子的事情,我可以不必较真,但是正人应先正己,在我们认识到应该正视和反抗外部不公正待遇的时候,是否也该好好认清一下我们内部的一些压抑倾折,更多的伤害其实来自我们自己人对自己人的歧视,小团体习气,主观的自以为是,对内的压制和妄自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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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8-2009 00:4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精诚服务 的帖子

楼主,你的这两个帖子非常相似,而且你的5楼是这么写的:
烧过以后,发现使用率太低,CPU长期运转在10%不到,游戏也就飞车一下,人老了,也玩不动了,电影音乐也不多,能转让给更有效利用的人最好。东西确实都很好,经过严格烤机,CPU可以超到3.7,显卡也可以超不少,游戏性能顶级,音乐性绝对桌面的顶级。全面优胜。一次投资,通盘搞定,节省精力,全面享受啊


所以,你这个帖子确实有软广告的味道,而且很浓。把你这个帖子移到广告版,我觉得是非常恰当的管理操作,并不涉及所谓的“压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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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1-8-2009 01:18:3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自己仔细对比一下,就是你引用的这段话,在不同的帖子里,也是不大一样,我很尊重相关规定的。而且就这段话来说,何尝不可以理解为在夸耀机器性能! 通贴主要是秀DIY成果,好玩的事情,即使有不妥,如你所说,也是软性不妥, 劝告一下,我自然修改。但是直接就这么挪了,两个用意不同的帖子累赘的堆到了一个地方。我两次请求,没有一点受到尊重,那句“如有异议,请联系”以后可以不用附了,因为99.9999%无效!大家主要是在这个坛子找点乐趣,不是很大不了的事情,请先通知一声,给个修改的机会。人家都请求两次了,一点软问题,难道就一定不可以互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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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8-2009 01:39:44 | 只看该作者
LS你的个人资料和签名都是广告啊,按照规定,要整个移动到广告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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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8-2009 01:48:2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那个帖子很明显带有广告性质,版主和zht都有权直接删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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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8-2009 01:52:59 | 只看该作者
diy就注册个diy的id来玩,挂羊头卖狗肉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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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1-8-2009 22:55:3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这个ID取了一段时间了,是我现在的主ID,无论什么性质的帖,基本都用这个ID发和回。广告有广告的帖子,发言有发言的帖子,DIY当然也用这个常用ID来发,为一个贴子临时弄个ID不是很无聊么?
至于广告信息的问题,只是这个ID的附带信息,我个人觉得这个名字很有意思,符合我个人的性格特征和人文素养。就算从实际效果来说,也更多是一个个性化行为。
现在的问题是,整个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我感觉不到有任何可以协商的地方和氛围,一个可以作为DIY精华的帖子,在反复解释和请求之后,没有得到一点点谅解,也没有被给与任何改善的机会。
下面是相关斑竹的最新回复,
" ok,你要是有异议的话请直接到家园版投诉,这点是和你说的那种习气完全不同的
FreeOZ基本法规定,版主有权根据自己的理解处理帖子,不过你有申诉的权利,我有处理的权利而已,这个帖子的处理不会取消了,除非你的申诉获胜,ZHT将会恢复你的帖子。
谢谢理解"
我能怎么理解? 就算是冤假错案,法官有权利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处理,就算我再怎么申辩请求和解释,法官的权力是第一位的,案情是次要的,从头到尾法官压根就没有考虑过重新体察和判断,因为斑竹是ZHT的代表,还怕你一个草民翻天?!某种习气的味道还不够重? 如果上访有用,中国的贪官污吏早就没了。当然,我这里绝对不是说斑竹贪污无能。我充分相信斑竹都是很有才华的人,只是越有才华的人,越容易得意忘形的自负,而忽视他人的感受。
听说,足迹原来是从自由澳洲分离出去的,历史缘由我一直不太懂,现在看来,就算大佬们内部之间的协商互谅机制和氛围都很差,而我一个小民居然期望能有协商互谅的机会,太可笑了!
想到什么写什么,可大可小的事情,就算留点启发意义在这里吧,毕竟我的时间也是很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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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8-2009 00:56: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看看是不是有双重标准的问题,有的人在论坛里发的明显违规的帖子为什么就没有被删除和封IP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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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8-2009 00:5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593yimin 的帖子

可否列出来?我喜欢报告这种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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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8-2009 01:06:0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斑竹请看: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782490-1-1.html

这是在论坛里面推荐清风和寒宵的帖子都留了msn和qq以及网址等(在签证申请版块里)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782490-1-1.html,他们的帖子依然在论坛里面,他们的ip没有被封,这是不是双重标准呢。 我帮助过的一个同学,在论坛同一版面里面说了我几句好话,把我qq号码写上了,然后,斑竹我们两个的ip都给封了,那个同学在深圳,我在河北,从ip号码可以清楚看出我们的ip是不一样的,我怎么能几分钟内飞深圳穿马甲发广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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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8-2009 01:06: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精诚服务 的帖子

对不起啊。你在7#说得版主是coredump?他不是zht之一。

你把zht比喻成法官?

那你放心好了。我们有5位法官,个个喜好不同。真开审是不会冤你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0 收起 理由
lisa2008 + 3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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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8-2009 01:08:27 | 只看该作者
FreeOZ并不存在管理人员之间互相维护的问题,而是制度化管理。
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同意见,就摆在家园版。

但是你明显广告性质的帖子发在其他版面,该处理就要处理。


原帖由 精诚服务 于 1-8-2009 21:55 发表
我这个ID取了一段时间了,是我现在的主ID,无论什么性质的帖,基本都用这个ID发和回。广告有广告的帖子,发言有发言的帖子,DIY当然也用这个常用ID来发,为一个贴子临时弄个ID不是很无聊么?
至于广告信息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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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8-2009 01:1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593yimin 的帖子

那两位身份从一开始就很公开,所有人都知道是中介,而且都来过论坛免费提供过咨询,口碑都不错,所以坛子里有人问他们的联系方式,有找他们办过的人回复也很正常,不算违规。

您之前的帖子似乎一直对自己中介的身份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提供了点虚虚实实的信息后就请有兴趣的站内短信之类的,广告意味极重),申请版的版主也关注过。这个您自己心里有数。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50 收起 理由
lisa2008 + 30 你太有才了!
stellahie + 20 兼职侦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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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8-2009 01:27:5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2-8-2009 00:16 发表
那两位身份从一开始就很公开,所有人都知道是中介,而且都来过论坛免费提供过咨询,口碑都不错,所以坛子里有人问他们的联系方式,有找他们办过的人回复也很正常,不算违规。

您之前的帖子似乎一直对自己中介的身 ...


我在投诉的帖子里面说过,我初来乍到,对论坛的规定研读的不是很仔细,我以为不能以中介身份出现呢,所以刚来的时候,我就没说我是中介,但是,斑竹提醒我之后,我道歉了,而且没有在犯类似的错误,为什么就不给机会了呢。我可以不可以这样理解,我来论坛公开我的身份,说我是中介,我也在论坛里面免费回答同学的问题,然后有人在论坛里面推荐我,就不算违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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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8-2009 01:38: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593yimin 的帖子

来免费接受咨询,干脆利落回帖回答问题而不是站内短信联系的中介,大家当然欢迎。之前申请版已经有一些专题帖子了。

别人推荐你,那是别人的事,违不违法也得看其具体怎么个推荐法的,如果过于热情,难免也会让人有联想。不管怎样,如果那个推荐你的人跟你没关系,你何必那么在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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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8-2009 01:45:4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2-8-2009 00:38 发表
来免费接受咨询,干脆利落回帖回答问题而不是站内短信联系的中介,大家当然欢迎。之前申请版已经有一些专题帖子了。

别人推荐你,那是别人的事,违不违法也得看其具体怎么个推荐法的,如果过于热情,难免也会让人 ...


关键是把我的ip也封了,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因为在同一版面里面推荐寒萧和清风的帖子也很热情,也让人会。。。。 请问,你是这的FREEOZ的领导之一吗,你说了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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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stellahie + 20 你的投诉已经受理了。请你耐心等待结果。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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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8-2009 01:5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593yimin 的帖子

大家少安毋躁,我们正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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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8-2009 01:57:55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管理团队的人,嘿嘿

不过我建议把本贴先移到广告版再讨论。

借吵架扩大自己的名气,这么老套的营销手段,俺们大陆厂商早就不用了.........澳洲果然是落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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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65 收起 理由
coredump + 30 你太有才了!
alphabeta + 15 你太有才了!
stellahie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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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8-2009 18:48: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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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不是管理团队的人,你就别在少说几句把,反正你说了也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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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8-2009 22:34:2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8-2009 00:06 发表
对不起啊。你在7#说得版主是coredump?他不是zht之一。

你把zht比喻成法官?

那你放心好了。我们有5位法官,个个喜好不同。真开审是不会冤你的。

呵呵,看贴不仔细。我把斑竹比喻成法官,至于ZHT,应该是高级法官,或者政治局常委
这又一次证明了,斑竹存在误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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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8-2009 23:01:4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青山 于 2-8-2009 00:08 发表
FreeOZ并不存在管理人员之间互相维护的问题,而是制度化管理。
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同意见,就摆在家园版。

但是你明显广告性质的帖子发在其他版面,该处理就要处理。



制度化管理?那么投诉制度可有过成功的先例?
我的广告贴明码实价两台机器,一台已经卖掉。 我的秀贴除了在描述性能的同时,附带的表达了转让的意思,而且是很短的一句话,没有价格,没有联系方式,也没有重复跟帖表达出售的意图,怎么说,都是以秀为主。而且,从形式到内容,从DIY含量到品质标准,都可获精华! 为什么要累赘地给我挪到广告版?我看不出有严重的错误,为什么事先没有一点提醒,好给我修改的机会?事后,我反复解释和请求谅解,相关人员是否真诚地考虑过我的意见和重新审查两个不同的帖子? 我是电脑爱好者,秀秀自己的DIY成果,有什么错误?各种参数,和我的体验都客观地摆在那儿,相信他人看过后,是会对他人的配机选择有帮助的!
再次说说明显广告性质的标准,我认为至少应该包含明确的出售意图,价格导引,售卖地址或联系方式。我的秀贴,没有集中明确的出售意图,也没有重复地表达出售意图,而且没有价格,也没有联系方式!我的售贴,则明确地表达了出售意图,而且重复跟贴表达这种意图,有明确的价格,和明确的联系方式!
就算是有误解,要处理,难道不应该注意一下处理方式和态度? 看看我的态度和遭遇,再看看列位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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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8-2009 23:1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精诚服务 的帖子

下面是相关斑竹的最新回复,
" ok,你要是有异议的话请直接到家园版投诉,这点是和你说的那种习气完全不同的
FreeOZ基本法规定,版主有权根据自己的理解处理帖子,不过你有申诉的权利,我有处理的权利而已,这个帖子的处理不会取消了,除非你的申诉获胜,ZHT将会恢复你的帖子。
谢谢理解"
我能怎么理解?就算是冤假错案,法官有权利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处理,就算我再怎么申辩请求和解释,法官的权力是第一位的,案情是次要的,从头到尾法官压根就没有考虑过重新体察和判断,因为斑竹是ZHT的代表,还怕你一个草民翻天?!


我从“ZHT将会恢复你的帖子”看下来到你的回复,也就误解你说的法官是指ZHT。

“斑竹存在误解的可能性”,不否认啊。所以你可以申述,再由ZHT来判断。

“斑竹是ZHT的代表”,有这种说法? 以往还有ZHT通过给犯规版主记警告的判决的,都是照《基本法》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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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8-2009 23:15:1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liuhuey 于 2-8-2009 00:57 发表
我不是管理团队的人,嘿嘿

不过我建议把本贴先移到广告版再讨论。

借吵架扩大自己的名气,这么老套的营销手段,俺们大陆厂商早就不用了.........澳洲果然是落后啊

呵呵,我有个朋友,他在这里发表了好几篇优秀的帖子,结果居然一个精华都没有得到,最后他很不解的跟了一帖“我居然没有一个精华,这个论坛太奇怪了”,结果,第二天,他就有了精华。
这位TX似乎喜欢到人家的帖子里面泼污水,好显示自己如何高明,其实大陆厂商使用那些手段,绝对不是考虑是否老套,而且澳洲再落后,也是资本主义几百年的市场经济,谁落后,就不要自欺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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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8-2009 23:28:31 | 只看该作者
那么投诉制度可有过成功的先例?

===》

负责任地说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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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8-2009 23:4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精诚服务 的帖子

你说有人泼污水?那不是俺干的,俺泼的都是黑狗血。

下面是一个“手中画花”的空间,里面有五篇软文。谁落后谁老套,看看就知道。

http://www.freeoz.org/forum/space-uid-44471.html

最后一篇《你走之后我还有爱:感人flash女人如烟[魏佳艺] 》,应该是如烟的形象广告,却还赚了某些感情丰富人士的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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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3-8-2009 01:17:4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liuhuey 于 2-8-2009 22:45 发表
你说有人泼污水?那不是俺干的,俺泼的都是黑狗血。

下面是一个“手中画花”的空间,里面有五篇软文。谁落后谁老套,看看就知道。

http://www.freeoz.org/forum/space-uid-44471.html

最后一篇《你走之后我 ...

不明白你想说什么,那个人明显是在跟大家开玩笑,5个帖子,不管是产品还是人,基本都和澳洲生活没有什么关系。而且,就放了5个主题贴后,就停了,没有新贴,也没有跟贴,很快就沉了。即使就那些帖子本身来说,产品低劣,人低俗,比国内电线杆的广告好不了多少!这些个伎俩,估计民国就有过了,更不谈那些个资本国家的历史上。不明白你为什么拿出来举例子,我最多笑笑就过了。
我的秀贴,东西都是在澳洲买的,而且基本都还是一线顶级产品,组合起来是一套现在时的很优秀的桌面系统。起码,我个人认为,文字排版,图片表达,性能描述,都很有水平,客观真实,贴近生活。完全不是一个质量级别的帖子,居然还有人拿出来比较落后和老套,还什么已经明确侮辱人的黑狗血,老糊涂啦???
唉~~~, 脑海中一个画符唬人的道士形象,挥之不去,挥之不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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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3-8-2009 01:39: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精诚服务 于 2-8-2009 22:17 发表
文字排版,图片表达,性能描述,都很有水平,客观真实,贴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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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3-8-2009 01:5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liuhuey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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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3-8-2009 21:11: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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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3-8-2009 23:45:5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的投诉的案子递交上去好三天了,还没有任何消息呢,不会不了了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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