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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家利用自己的优势欺骗消费者,太可恶了
荷银渣打花旗理财高风险投诉调查
www.eastmoney.com 2008-10-20 06:21 李峻岭 秦丽萍 理财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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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关注:荷银渣打花旗理财高风险投诉调查“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客户”不该停留在口头上
秋风萧瑟。金融海啸肆虐。本该收获的季节,相当多的投资者却“兵败”渣打、荷银、花旗等外资行的部分理财产品,尤其是QDII产品。
投诉接踵而至,直指部分外资行“产品风险提示不足”、“市场趋势判断失误”、“售后服务严重缺乏”等数宗罪。
理财周报关注来自投资者的声音,也关注相关外资银行的回应。通过调查投诉和梳理全球危险的市场,理财周报试图为投资者规避风险提供专业意见。
金融海啸导致QDII普遍亏损
没有好消息,只有一轮接一轮的爆跌。10月15日,是离我们最近的一个血腥日。这一天,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暴跌7.87%,标普500指数与纳斯达克综合指数跌幅也达9.03%和8.47%;阿根廷和巴西跌12.15%和11.39%。亚洲香港恒生指数、首尔综合指数、新加坡海峡时报指数与中国上证指数在16日的跌幅也分别达到4.80%、9.44%、5.25%和4.25%。
显然,全球众多央行的救市并没有挽回市场信心。美国正将全球市场拉入深渊,全球局部市场危险性急剧增长。
根据美林、高盛、瑞银等多家投行的研究报告,目前亚洲市场的风险开始攀升,主要包括韩国、印度、印尼、巴基斯坦,甚至可能还包括泰国、土耳其等。俄罗斯所在的东欧板块也出现了一些风险,主要集中在乌克兰以及哈萨克。在目前全球各种投资品种中,大抵只有债券投资品种可以看到正收益。
作为内地投资全球市场的主要途径,外资银行的QDII产品亏损严重,几乎全军覆没。来自普益财富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16日,渣打、汇丰、东亚三家外资行的206款QDII产品全部亏损,其中有58款亏损超过50%。而上述三家银行之外的荷银、花旗等外资行的情况还不在统计之列。
来自网络的不满情绪
尽管QDII产品的亏损是普遍现象,但眼看自己理财账户缩水的投资者却难以欣然接受。在买入理财产品时银行没有充分提示风险,是理财周报接到的投诉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天涯社区截至10月16日的调查显示,63%的投票者对外资行理财产品的态度是,“最好不要买”。而94.5%的被调查者表示,外资银行在对理财产品的推介中“收益介绍得多,而风险提示得少,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在关于“你接触过的外资行中,在理财产品的销售方面存在一定误导性的是哪一家”的调查中,39.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渣打银行”。
投资者的成熟不容忽视。在天涯社区的调查中,仍有35.6%的投资者表示“要特别谨慎地买,认真地研究产品介绍,其中可能隐藏很大风险”。
网络调查的结果不能说明问题的全貌,但至少可见一斑。读者在本期的文章中会发现,在投资者与外资银行的关系中,有许多话题值得关注和探讨。
“买者自负”有前提:“卖者有责”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王增武博士在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际国内市场的波动和变化,是造成这些外资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大背景。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扩大,国际国内市场跌势难转,这是必须客观面对的大势。
“一些外资银行可能没有预料到市场的变化。从目前看,其理财产品出现了基础资产和产品设计的错配,本来看涨的基础资产,如一些大宗商品的价格却出现了大幅下跌,从而导致了亏损。”王增武说。
市场变化原因之外,是对“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追问。
王增武表示,按照银监会的要求,理财产品应该“买者自负,卖者有责”。但“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者有责”。作为产品的发行方,银行应该向投资者充分提示各种风险所在,在这种前提下,才能谈到“买者自负”。而现实情况是,一些银行的产品销售人员为追求实际销售额夸大收益,弱化风险甚至不提示。在银行不充分提示风险的前提下,投资者发生了亏损极易产生强烈的抱怨情绪。
“投资者千万不要买自己不明白的产品。”这是王增武对投资者的忠告。“许多理财产品的说明书看起来比较费劲,但一定要弄明白。不明白就不要买。”王增武说。
在本报接到的投诉中,就有一位先生购买了一款渣打的QDII产品,目前亏损超过40%,但至今连产品说明书也看不懂,甚至不清楚自己所买的产品如何去投资的。对于类似情况,投资者自己固然有责任,但银行难道就没责任吗?这样的消费者,银行是否应该把产品销售给他?外资银行“把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客户”的财富管理理念或许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头上。
“一些理财产品的说明书
连专业人士都看不懂”
在近日举行的“2008上海银行业公众理财投资教育系列活动”中,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蒋明康表示,银行应该切实树立“卖者有责”理念,加强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和宣传营销的合规性管理。其中的责任重点在于根据不同的客户对象设定不同的客户目标,针对不同的客户设计、开发和销售更适合他们的产品。
理财周报记者从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就该活动发布的《银行理财ABC》资料中了解到,凡是因商业银行没有根据每个投资者的风险属性销售与之相匹配的产品,或是没有充分地向投资者揭露风险,从而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的销售行为,都属于“不当销售”。
某中资银行零售部高层向记者表示,“银行应做到行业自律,不要把过于复杂、以及高倍速杠杆的产品向大众客户销售。目前市场上的一些理财产品,说明书连许多专业人士都看不懂,更不用说一般客户。我个人认为这是对投资者、对理财市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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