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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olden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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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和你的女友婚前同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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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4-7-2009 16:58:42 | 只看该作者
记得大学的时候,第一节外教课,那个外国女人撅着个大屁股,掰着手指头跟我们讲,她交过几个男朋友,和几个男人发生过关系。。。据她说第二个男友被她甩后,还开枪打过她
她说,同居生活就像试车,不试,你怎么知道是不是适合你?!

我没想过这个问题,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也许是对的,也许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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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4-7-2009 16:59:10 | 只看该作者
啊~又翻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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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chin + 10 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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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4-7-2009 17:08: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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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4-7-2009 17:09: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十七楼的幻想 于 24-7-2009 15:59 发表
啊~又翻篇了。。。

是不是开始明白我为什么是翻页侠了?
翻页,是一门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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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4-7-2009 18:22: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十七楼的幻想 于 24-7-2009 15:28 发表
记得大学的时候,第一节外教课,那个外国女人撅着个大屁股,掰着手指头跟我们讲,她交过几个男朋友,和几个男人发生过关系。。。据她说第二个男友被她甩后,还开枪打过她
她说,同居生活就像试车,不试,你怎 ...


觉得外国女人在选择同居或婚姻方面更显主动,不象中国女人那样表现被动。但是现在中国年青一代就不同于老一代的生活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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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4-7-2009 21:31:26 | 只看该作者
小十七,看#183和#184,使劲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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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7-10-2009 17:09:08 | 只看该作者

同居是负责任的表现

这个问题确实过时了,那是25岁之前该问的问题。

排除那些习惯抑制自己感情和身体反应并坚信婚前不能失贞的现代烈女,从另一个角度说,婚前同居其实反而是对自己对对方负责的表现。这样说,是因为婚前同居的确比一夜情、比频繁更换男友/女友要负责任多得多。

除了经济、安全,其实同居也是一种“亚承诺”,它传达的信息是——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而不是别人;如果你同意,让我们一起努力看看有没有进一步的可能。西方人有订婚,中国一般身份的人通常没有。同居和订婚有什么区别呢,都是暂时的承诺和邀约,表现的都是相信有希望但还不是非常确定的状态。同居没有任何龌龊,相反,它是人一生当中仅有的几次实验机会。不同居就结婚追求的是完美,但结果就像冒险。如果有人认为自己足够成熟绝对负担得起任何后果并且丝毫不关心婚后和谐的问题恰巧又有个身体健康又等得起的男友,那么他们大可不必拿自己做试验。或者说,他们尽可以把实验留到结婚以后再做。

但如果我们重视一件事,不是最好让自己更有把握一些么?奥运会、国庆彩排了多少回呢?

[ 本帖最后由 laurawlqi 于 27-10-2009 17: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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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bblejenny + 10 讲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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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7-10-2009 17:27:38 | 只看该作者
我非常赞同同居,别的不说,我觉得这是让爱情保温的一种方式。好像刘加零和梁超微同居n年,后来结婚了就好象重新拍了一次拖。如果他俩早结婚,搞不好就离了。婚姻对爱情来说太沉重。

一辈子同居不结婚我也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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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7-10-2009 17:29: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7-10-2009 17:27 发表
我非常赞同同居,别的不说,我觉得这是让爱情保温的一种方式。好像刘加零和梁超微同居n年,后来结婚了就好象重新拍了一次拖。如果他俩早结婚,搞不好就离了。婚姻对爱情来说太沉重。

一辈子同居不结婚我也不反对。 ...

哇,油饼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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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7-10-2009 17:48: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7-10-2009 17:27 发表
我非常赞同同居,别的不说,我觉得这是让爱情保温的一种方式。好像刘加零和梁超微同居n年,后来结婚了就好象重新拍了一次拖。如果他俩早结婚,搞不好就离了。婚姻对爱情来说太沉重。

一辈子同居不结婚我也不反对。 ...


同居的有多少最后走到头的,你统计过么,没有婚姻这种”俗“的形式约束,只靠爱情的”保温“,大多数这种关系到头都会分手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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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7-10-2009 18:0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0 adelle 的帖子

嗯,这个....真的不好说,因为如果看到曾经同居的现在幸福着呢,其实也不好去问,请问你们会幸福多少年呢?

不过,倒可以去离婚盖章的地方统计一下,有了孩子还要离婚的,是不是大部分没有婚前同居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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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7-10-2009 18:35:49 | 只看该作者
大家说的都很有道理
纠结啊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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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7-10-2009 18:58: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ubblejenny 于 27-10-2009 18:35 发表
大家说的都很有道理
纠结啊纠结


不必纠结了,我给你推导一下:

结婚=同居+一个证
同居=两人相爱+进一步适应
一个证=适应失败的成本(通常为负)

所以 结婚= 两人相爱+进一步适应-适应失败的成本
因为 同居=两人相爱+进一步适应
所以 同居>结婚 且 同居-结婚= 省掉的适应失败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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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7-10-2009 19:0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3 Man_alone 的帖子


你是mm末?
这么说根本没必要结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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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7-10-2009 19:07: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ubblejenny 于 27-10-2009 19:00 发表

你是mm末?
这么说根本没必要结婚啊



不是mm

结婚那是最终的阶段,是为了顺应社会,奉公守法,要不然你们的孩子就是黑户了。有些人很sure自己的决定,就把结婚和同居一起办了;有些人不太sure,就分开来办,先同居试试,不错,下一步就结婚了,由于同居适应成功了,此时前述公式中的适应失败的成本=0 (你要坚持说它=结婚证的工本费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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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7-10-2009 19:20:29 | 只看该作者
我的观点:看自己对同居与婚姻的理解,没有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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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7-10-2009 19:21: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7-10-2009 17:27 发表
我非常赞同同居,别的不说,我觉得这是让爱情保温的一种方式。好像刘加零和梁超微同居n年,后来结婚了就好象重新拍了一次拖。如果他俩早结婚,搞不好就离了。婚姻对爱情来说太沉重。

一辈子同居不结婚我不反对。 ...


这个“也”说的好!很多人太过注重形式而忘记了本质。

婚姻说白了就是多了一张纸,保证不了任何东西。维系关系的是日益持久的对感情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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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7-10-2009 19:27: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ubblejenny 于 27-10-2009 19:00 发表

你是mm末?
这么说根本没必要结婚啊


还别说,现在越来越多的澳洲人选择不结婚。因为社会对非婚家庭在政策和福利上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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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7-10-2009 19:29:01 | 只看该作者
剩男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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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7-10-2009 19:30:24 | 只看该作者
和一个人谈一辈子恋爱,难,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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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宝 + 20 很有争议性。敢说出来也不愧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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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7-10-2009 19:32: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okiamfish 于 27-10-2009 19:30 发表
和一个人谈一辈子恋爱,难,太难

一辈子没人谈恋爱,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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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8-10-2009 00:54:43 | 只看该作者
我还以为这已经是过时的论题了。。。。。


[ 本帖最后由 沉沉 于 28-10-2009 00: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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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8-10-2009 00:59: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浪沧孤客 于 27-10-2009 19:32 发表

一辈子没人谈恋爱,更难
仔仔,Be a Man!
送你一句俗语
中华儿女千千万,一个不行咱再换
再看你为失恋唉声叹气的,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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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8-10-2009 01:02:20 | 只看该作者
饿,火帖留名。猫爪在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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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表于 28-10-2009 11:20: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十七楼的幻想 于 28-10-2009 00:59 发表
仔仔,Be a Man!
送你一句俗语
中华儿女千千万,一个不行咱再换
再看你为失恋唉声叹气的,打你

那你也不给俺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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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发表于 28-10-2009 13:13:46 | 只看该作者
我的个人体会,能够长期同居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反而关系更加亲密,否则两个人不和早就分手了。

而有的结婚夫妇,有的生活在一起并不得一定融洽,也是因为孩子和钱的问题不得不生活在一起。最没感情的夫妇,一方还恨不得另一方早点死。

当然,我更赞成感情好就选择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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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28-10-2009 15:43:14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承受能力有限,只能承受至多几年的婚前同居,然后就要问问题、找答案;
得不到答案可能就会提出分手。
所谓——不进则退。
也许,是没有安全感。

出身好人家的女孩子,在中国无论什么时代,如若选择婚前同居,当然要先说服自己,再排除万难,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通常她们所面对的流言蜚语和可畏人言,多半是来自自己的家庭。当然,未来的婆婆有可能也因此不屑。

对这样的女孩子来说,选择婚前同居,够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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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发表于 28-10-2009 17:06: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7 laurawlqi 的帖子

在国内生活的朋友,都可以理解你的这个想法。在澳洲不存在这个戒律,因为同居也被视为合法的couple,这里的亲戚朋友也都接受和尊重,不能接受的也只是他们自己的观念问题了。

在国内经济比较独立的女性才能表现出对同居接受,现在不存在女的嫁给男的要名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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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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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发表于 28-10-2009 17:11:1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哪个女人可以一直忍受着同居
好像一段关系走到最后就一定要有个结果
要么go on to marriage
要么break up to meet another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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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发表于 28-10-2009 17:25:18 | 只看该作者
Right。

Sex and City里面,Carrie一向主张不婚,Mr. Big提出同居的时候,她还是高兴的要命,毕竟这证明那个男人重视她,除了她不想要别人。
但就是这样一个独立、不婚的女人,到最后还是想结婚。
我想,Carrie要的不是名份吧,她和她的朋友都不愿意改掉自己的姓成为XX太太。

可能女人要的不是名分,而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不论男人女人,维持或者改变一个状态,都要试图说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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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楼的幻想 + 30 exac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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