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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ke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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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急于招工的朋友请当心这个帖子:(mantin)招聘Adelaide 鲍鱼生产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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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发表于 8-11-2007 21:58:50 | 只看该作者
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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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发表于 8-11-2007 22:38:35 | 只看该作者
做为斑竹,我在这个帖子里发言不当,已经全部删除。

Hap 77, JINGSUN, whoami, 我在和你们对话的时候用了过激的言辞,真心向你们说对不起。
我已经删除在本帖里的所有发言。

[ 本帖最后由 大白兔 于 24-11-2007 14: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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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发表于 8-11-2007 23:11:51 | 只看该作者
别介。 这是两码事。
我觉得你做生活版的斑竹特合适, 生活版也在你们的努力下有声有色的。
我刚来就被你的那些文章和好吃的迷住了。
为什么要这样想呢?对大家也是很大的损失。 过去的就过去了, 气头上谁也避免不了说一点气话,  大家都不要放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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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发表于 8-11-2007 23:28: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eliza_qian 于 5-11-2007 19:38 发表
你勇气可嘉哦,不过建议你忧着点,你是495吗?如果是因为一年ft的工作,那么可以加我msn:eliza_qian@hotmail.com,我宁可推荐你去我们工厂做哦,绝对绝对不会这样剥削工人,因为我们有工会撑腰呢。我们这里老板 ...


介绍我去你们工厂行不?呵呵,我是pr。我的终极理想就是每月挣2000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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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发表于 9-11-2007 00:01: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论坛里几年下来如果有哪个人说得话我最相信
哪个人的人品我最信任
=
CELLO

这个说法是要得罪其他好朋友的
但是我愿意在这个帖子里撂在这里
CELLO一直是网上见识他的所做所说
现实里只见过一次


至于有些(个)混球
一看就是来刻意来捣乱的 不把这个论坛搞破搞倒了誓不罢休



事情的事实
可以让后面去的人论证
譬如傻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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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发表于 9-11-2007 00:05: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白兔 于 8-11-2007 21:38 发表
做为斑竹,我在这个帖子里发言不当,已经全部删除。

Hap 77, JINGSUN, whoami, 我在和你们对话的时候用了过激的言辞,真心向你们说对不起。
我已经删除在本帖里的所有发言。我的言行不代表其他斑竹,请你们 ...

大白兔为什么要离开呢?

我觉得首先不管是不是版主,作为一个有涵养的男士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谦让女士.由于大白兔已经把帖子删了,所以我没有看到大白兔的发贴,但是这个帖子从LZ本人和MATING的争执,发展到后面的一片混战,从针对鲍鱼船事件本身的真实性,到互相间的互相争执,好像延伸的太广了.

一直以来我喜欢登录这个论坛是因为这个论坛给我的感觉就是温暖,每次我有问题发贴,总是有论坛的热心人及时给与回帖,我目前还在国内,但是我能感觉到这里的友好氛围,有时也有像KAKU这样的,不过人家也是本着娱乐大众的心态,有时候发发小脾气,大家也都包容,并且从不计较~我在想,如果是什在国外,更会对这个论坛有依赖,这里就像我们的家,即使有争执,也属于内部事务~


其实我是看到白兔的致歉信才来看这个帖子的,我想登录这个论坛的人都应该是在国内的精英,应该是高素质,有涵养,而且对于一般问题有自己的见解和分析判断能力的人吧,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想各位应该都有自己的判断.

如果大家都拿论坛当自己的家,应该是争鸣而不是争吵,理解而不是误解,包容而不是包庇.这样才能让这个家更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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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发表于 9-11-2007 00:11:29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卫星电话,让那个猛人带着上船。

别一去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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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发表于 9-11-2007 04:01:09 | 只看该作者
留个位置 等傻狼的第一手资料

小心使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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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发表于 9-11-2007 07:16: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傻狼 于 6-11-2007 23:51 发表
请大家稍安毋燥!!!我周五去签合同!!!尽快上船!!请马甲们不要把矛头乱指,也不要乱侮辱人!!!事情没搞清楚前,都不知道你们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在瞎嚷嚷什么?看到就觉得好笑!!我可是认证会员哈,我 ...



傻狼,用范伟的话说,你就是纯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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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发表于 9-11-2007 09:34: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傻狼 于 6-11-2007 23:51 发表
请大家稍安毋燥!!!我周五去签合同!!!尽快上船!!请马甲们不要把矛头乱指,也不要乱侮辱人!!!事情没搞清楚前,都不知道你们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在瞎嚷嚷什么?看到就觉得好笑!!我可是认证会员哈,我 ...


唉,居然还有这种人。别人替你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反而还要去骂他。讨好自己老板也不用这么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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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发表于 9-11-2007 09:38:17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傻狼去签约,已经让傻狈同去注意合同条款了。

这个帖子里面有很多人帮我说话,比如大白兔甚至因此辞职,我很过意不去也很感激。其实我一直说,都是希望大家争鸣地理性讨论这件事情,尽量给傻狼等员工争取最好的待遇。

对于我个人认识mantin并且我相信她不会推荐她自己都觉得不好的工作给朋友这件事情,我也很感激青山,白兔,mite几位的信任。不过hap77说的有一点是对的,就是说即便cello是好人,也不代表他说的都是对的。但是,我可以说,我把这份工作推荐给傻狼并不是随便基于想象或什么,而是基于之前交往的信任,以及这份工作本身的facts,比如有正规合同,有养老金,有政府监管,比很多其他中文语言环境的工作都要有保障,收入方面也算合理(对比一下中文报纸上其他工作或傻狼之前打过的一些零工就知道了)。我想大家如果要争论,也应该基于facts,仔细看之前的人的帖子,搞清楚真相,才是负责的态度。更何况争论不是争吵,更不是肆意攻击。


同时也不代表因为信任我们就不需要关注傻狼上船这件事情。即使我信任朋友的推荐,也有合同等保障。也不能排除在船上有管理人员不合法管理,或工人之间存在复杂关系的可能,这种事情在我以前工作过的500强企业里面也有发生,但是关键是,合法的公司具有一套体系对付这些事情,员工的利益最终还是受到法律和公司制度的保障的。我们需要做的不是盲目指责甚至背离事实的指责,而是尽力帮助他们利用现有的保障,比如合同, 政府规定等武器,避免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争取最好的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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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发表于 9-11-2007 09:49: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白兔 于 8-11-2007 21:38 发表
做为斑竹,我在这个帖子里发言不当,已经全部删除。

Hap 77, JINGSUN, whoami, 我在和你们对话的时候用了过激的言辞,真心向你们说对不起。
我已经删除在本帖里的所有发言。我的言行不代表其他斑竹,请你们 ...



大白兔,我没看到你对我的发言中有过激言辞啊,是我看帖不仔细还是你删掉了我没看到?

其实没关系了

论坛中有点争论再正常不过了,只要大家避免互相人身攻击就好,但事情还是要弄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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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发表于 9-11-2007 09:5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2 whoami 的帖子

哈哈 你是属于误伤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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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发表于 9-11-2007 10:03:04 | 只看该作者
只是批评了兔子一下,就被列入黑名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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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发表于 9-11-2007 13:35: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白兔 于 8-11-2007 21:38 发表
做为斑竹,我在这个帖子里发言不当,已经全部删除。

Hap 77, JINGSUN, whoami, 我在和你们对话的时候用了过激的言辞,真心向你们说对不起。
我已经删除在本帖里的所有发言。我的言行不代表其他斑竹,请你们 ...


白兔,这是你的风格。什么过激不过激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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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发表于 9-11-2007 14:15:15 | 只看该作者
Cello 说得再客观不过了,如果还有针对他说的话而谩骂的话,那真是对人不对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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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发表于 9-11-2007 15:58:56 | 只看该作者
刚看完,争吵不是办法,本无对错只是各人立场背景和对事情理解程度不同罢了。目前所有人的发言(白兔的我没看到),不管是谩骂还是别的,矛头都是在谴责黑老板而已,这是共识,只是后来矛盾焦点就变成了斑竹是否有偏袒之嫌而已。这本不该是本贴主要矛盾,本贴主要矛盾乃是干掉黑心老板,无论这个厂是否正规合法,无论martin是什么背景,只要幕后是黑老板,就要谴责和干掉它。

我只建议各位,关注傻狼,2周不见他的帖子,就报警吧!

另外,******需要说的是,即使傻狼回来后汇报该船一切都好,也不能因此证明该船以前也是一切都好。对该船以前的事情,如果有违规的地方,一样要进行处理的!********

个人见解。

至于白兔,我没见到她的发言,不过猜想是比较激动和直接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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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发表于 10-11-2007 03:00:15 | 只看该作者
是457签证的在船上工作,你搞错了,238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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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发表于 10-11-2007 10:01:08 | 只看该作者
大凡是矛盾,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
一谈到劳资矛盾,很多人没搞清状况,就先潜意识的把自己置于劳方的位置,大骂资方。假如某一天,你自己开了公司,便也能体会到做资方的难处。
希望大家冷静思考发言,以我们所看到的信息,并不能判断谁对谁错,就连cello他掌握的信息比我们多得多,他都不会说出某一方全对某一方全错这样的判断,更何况我们。那一下子来跳出来骂人,是不是太冲动和情绪化了?

关于船上的工作条件,客观的讲一定是艰苦的,但每个人的期望不同,得到的判断也不同。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上船,认为不堪忍受是很正常的,如果傻狼上船,也许他会认为还不错,对得起这份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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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发表于 10-11-2007 11:35: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7 hap77 的帖子

兔子是个感性小女人,不要对它动气;cello接入不妥,惹了一身骚;martin作的不光彩,挨骂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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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80212 + 10 赞同后面2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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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发表于 10-11-2007 16:37:59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傻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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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发表于 11-11-2007 12:38:00 | 只看该作者
从第一贴一直看到最后   说点自己的看法

个人认为劳工方的投诉基本符合事实
那个曾经在船上工作过的筒子说的很详细   也很符合逻辑   个人认为值得信任

个人很反感招工者的发言
动不动就拿法律压人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有很多事情合法不代表不违背良心  就像我前些日子在中关村买笔记本让奸商坑了   花7000多买了个5000多的本   工商  消协都不管    第7日暴光过很多次   也拿它没辙   这就是合法但不合理的典型

认为FREEOZ的ZHT们在这件事上有点反常
一个招工贴不仅把大多数的  ZHT都吸引了过来   还一个个的拍着胸脯下担保(cello保mantin  其他ZHT保cello)  甚至还有一个去“实地考察”的    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个人认为ZHT不该缠和进这种争议中   网络是虚幻的   ZHT连自己的真实身份都无法证明  何谈以裁判的身份去证实这件事的对错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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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dyzheng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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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发表于 19-11-2007 16:11:49 | 只看该作者
傻狼回来了吗?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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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发表于 19-11-2007 16:14:30 | 只看该作者
据我所知,傻狼这两天才去。可能要再等待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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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发表于 19-11-2007 18:25:33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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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发表于 19-11-2007 18:34:39 | 只看该作者
船上不比山上,狼多肉少,估计傻狼这回真的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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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发表于 20-11-2007 23:36: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LALA 于 2007/11/11 11:38 发表
从第一贴一直看到最后   说点自己的看法

个人认为劳工方的投诉基本符合事实
那个曾经在船上工作过的筒子说的很详细   也很符合逻辑   个人认为值得信任

个人很反感招工者的发言
动不动就拿法律压人   法 ...


没人担保过martin,包括cello,请自己仔细看看原文。

估计傻狼回来也没啥说法,据说要签保密合同的。

Anyway,大家自己甄别吧,我们没有权力也说不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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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兔 + 10 是的。KALALA你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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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发表于 21-11-2007 17:12:03 | 只看该作者
"估计傻狼回来也没啥说法,据说要签保密合同的。"哈哈,让我们关注了半天,别成没说法了
清者自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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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发表于 21-11-2007 20:22:51 | 只看该作者
傻狼 信誓旦旦的说要给个说法
青山 说等待傻狼
mite (老麦)  说等 可以让后面去的人论证 如傻狼
pal2002 (带眼镜的太阳)  傻狼回来也没啥说法,据说要签保密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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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发表于 21-11-2007 20:57:33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是俄罗斯的船长和大副,就知道情况不会太好。
俄罗斯人还以为是前苏联,以为自己还是世界老大,固执,谁也不服。
和我一起工作的好几个俄罗斯人,经过n次斗争,好在他们没有一个是负责人,你要比他们强狠,他们才服。
同行中许多西人从原来的公司辞职,原因是和俄罗斯人无法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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