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85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雪梨披露CBD新规划战略 重视商业空间 努力向上发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4-7-2016 14:0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本报讯)雪梨市府制定了一项规划,将让CBD向上发展,增加摩天大楼的数量和高度,向数十亿元的商业开发敞开大门。雪梨的天际线将因此发生巨变。
  据《雪梨晨锋报》报导,这项规划旨在描绘雪梨的经济未来,鼓励建设新商业和零售空间,并且增加可负担住房的供应。根据规划,CBD的建筑限高将从目前的235米上调至310米。
  雪梨市府花了三年时间制定了《中央雪梨规划》战略,是40多年来对CBD最为详尽的规划,希望能够在雪梨住宅房地产繁荣和保留及增加商业、零售和文化空间之间取得平衡。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根据规划,未来20年,Haymarket周围、CBD北端靠近环形码头(Circular Quay)的地方,以及西边靠近Barangaroo的区域,都将矗立起一团团新的摩天大楼,重塑雪梨的天际线。
  雪梨市府表示,这项规划将释放约29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目前,雪梨CBD有83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相当于将增长约30%。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规划还保护了Domain、皇家植物园和马丁广场等公共空间的日照时间,并且提出保护市政厅和Prince Alfred公园周围的日照。
  雪梨市长莫尔(Clover Moore)说道:“我们得保留和维持这个城市积极和独特的方面,同时重塑其他特征,从而满足中央雪梨未来的需求。”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虽然这项战略可能会受到争抢高端房地产的开发商的欢迎,不过它也试图抑制目前修建高层公寓的趋势。战略将公寓侵占传统优质办公空间的行为称作“给澳洲经济带来直接的风险”,表示这股趋势须进行再平衡,从而维持雪梨的国际竞争力。
  根据规划控制提议,如果开发商打算修建高于55米的大厦,须将一半的可用空间用于办公、零售、文化或其他用途,确保CBD依然是新州的“经济引擎和重要就业中心”。
  雪梨市府表示,如果不重新把重点放在商业开发上,未来20年,多达8.5万个职位就无法在CBD找到办公空间。
  “过去的规划战略成功地增加了市中心住房建筑的数量,但现在,我们得保护并增加具有生产能力的建筑空间,从而保持雪梨的经济活力和弹性,”莫尔说道。
  雪梨市府还首次要求CBD的开发商为可负担住房的供应做出财政贡献。市府此前只对绿色广场(Green Square)和Pyrmont的工业地块征收可负担住房贡献金。
  新州州长贝尔德和规划厅长斯托克斯(Rob Stokes)均已经获悉了规划内容,其中一部分需要获得州政府的批准。
  为确定较高建筑的位置,雪梨市为市区12个自1993年以来就禁止开发、以防遮蔽的位置建模研究可能带来的影响。
  如果这些建筑不会遮蔽公共空间,而且符合市府的其他标准,它们的高度就可以达到310米,即联邦部门为航空安全而设定的最高高度限制。
  不过,雪梨市府也反对取消对Chifley Square的遮蔽限制,因为实行限制规定前就先盖楼的话,限制就没有什么用处了。
  市府还制定了新规保护市政厅,加强对Prince Alfred公园的日照保护,为Surry Hills的Harmony Park制定了新的保护措施。
  Sydney Tower高309米,是雪梨目前最高的建筑。现行的《地方环境规划》将建筑高度限制为235米,虽然开发商可以根据和市府签署的个别协议修建更高的楼。新政策将阐明较高建筑可以矗立的位置。
  《中央雪梨规划》战略还反映了市府试图收回部分由政府扶持开发的地块,建议将Rocks、Darling Harbour、Ultimo部分地区,以及靠近中央车站的土地收归市府管理。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图说:雪梨的天际线将被改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2-11-2024 14:34 , Processed in 0.036665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