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国罪意味着澳人被禁止通过革命推翻宪法,否则将被判处终身监禁。很快当局还将推出剥夺双重国籍的惩罚手段。 政府的联邦讨论文件迫使读者承认其正确性。
如果这些文件中提到的可能性真的对澳洲的未来有利,那么最好的做法就是废除现行的宪法并重新起草一个。
宪法应该被推翻,但不是通过革命,而是通过承认宪法名不副实这个不言自明的事实。
这份讨论文件在引言中声称联邦“自1901年以来就运作良好”,并指出澳洲“与那时候相比已经改头换面”——这简直是把社会学系拉低到一个新低点。是这样的吗?
接着文章就抛出了问题:“所以,我们需要问一个问题——我们的联邦制是否仍然符合这个目的?”
当然不符合。实际上是从来就没有符合过。这个安排是坏处最少的承诺,是为了从足够多的殖民地那里获得足够多的支持成立一个国家;当时的西澳犹豫不决,纽西兰根本毫无兴趣——虽然宪法的6个部分主张这个岛屿加入联邦俱乐部。
这份文件忽略了它提出的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不符合,我们需要重头开始。
实际上,这份文件还暗示英联邦做得太多,而州府和领地政府却做得不够,它还指出联邦政府需要进行改革以改善堪培拉和各州协作运行的方式。想得可真美。
联邦不需要改善。我们不需要更好的联邦。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统一的政府。
联邦制对有着庞大和多元的人口(比如美国和俄罗斯)或有内部分离历史(德国、比利时,目前看来英国也有这种可能)最适用。
澳洲实行联邦制纯粹是偶然历史事件的结果,是建立在地图上毫无意义的线条之上——在生活受限于州府城市之间的货运时间的年代里,这几乎没有意义。
现在,这个国家依然地广人稀,但它不需要九个政府。它只需要一个政府和高效的市府来完成英联邦无法提供的地方服务。
澳洲不需要州府谈不上是一个革命性的想法:霍克曾多次提出这个主意,虽然并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2010年,格里菲斯大学联邦主义项目进行的Newspoll调查发现,39%的受访者认为废除州府是个好主意。去年,这么认为的受访者比例降低至25%。
全国性政府应该全面负责国家事务,但不包括那些每个地方都有着明显差异的事务,比如说规划和交通。
澳洲不需要九个不同的警察部队、九套不同的犯罪法、九个不同的卫生部门。柏斯的一家医院与雪梨的并无多大差异,学校亦是如此,警方执行的任务也差不多。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有了一个不同的名字,完全可以用一个满足实际需求的新宪法来取代君主制。总督可以通过全民投票变成总统。这在爱尔兰就行之有效,没有人认为总统比总理更有权。
支持保留州府的论据并不成熟,但限制权力有更好的方法。
在参议院内实行一个更公平、更简单的比例选举制度,这虽然只需要最低程度的直接支持,不过仍可以防止出现一党独大的局面。立法要通过就必须与每一个行政部门协商。
一个保留权利法案中的最基本的自由、允许人们在法庭上挑战权力践行的宪法才是每一个民主国家真正需要的。
而两个主要政党在个人自由方面显示出的骑士态度让我们知道,为了给自己争得更多权力,我们不能依赖政客来保护自由。
最后,我们还需要一个不止承认这个国家最早的人民还允许他们决定自己命运的宪法。我们现行的宪法允许一整个种族被剥夺投票权的现象存在,这是澳洲长久以来的耻辱。而宪法允许种族歧视法存在是我们的另一个羞耻。
新宪法出现的几率并不高,但如果能实现,我们必定会成为一个更好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