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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一市长拒绝为同性恋主持婚礼遭起诉 或将入狱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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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6-2013 18:27: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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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西南部阿尔康格市市长让-米切尔·科洛(资料图)


  国际在线专稿:据英国《每日邮报》6月26日报道,法国西南部阿尔康格市(Arcangues)市长让-米切尔·科洛(Jean-Michel Colo)因拒绝为两个同性恋男子主持婚礼而遭到起诉,科洛有可能面临5年监禁。

  报道称,科洛此前曾拒绝为同性恋让·米切尔·马丁(Jean-Michel Martin)和盖伊·马蒂诺·埃斯珀尔(Guy Martineau-Espel)主持婚礼,并称自己“宁愿被绞死”也不愿主持两个男人的婚礼。马丁和埃斯珀尔日前起诉科洛歧视,宣称科洛违反了法国5月份通过的同性婚姻法案。

  科洛现年60岁,已经担任阿尔康格市长30年。他宁愿冒着被监禁5年、罚款6.4万英镑(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危险,也不愿为年近五旬的马丁和埃斯珀尔主持婚礼。科洛说:“对于我来说,婚姻是男女之间的事情,一起生孩子。我并非歧视同性恋夫妇不育。同性婚姻只是平等的恶作剧,是个弥天大谎。”

  他还认为新的同性婚姻法案中应该包含“道德条款”,允许官员不参加同性婚姻仪式。但马丁和埃斯珀尔的律师称,两位当事人现在都处于无法忍受的状态,他们感到受到不公正对待,受到侮辱和歧视。

  如今此案成为测试法国同性婚姻法案的“试金石”。这部法案导致法国陷入分裂,成千上万人涌上街头抗议。法国内政部长曼纽尔·瓦尔斯(Manuel Valls)已经警告科洛,公务员有义务遵守法律,否则将被严惩。(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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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30-6-2013 18:28:41 | 只看该作者
此市长最大的错误在于公私不分!按照他的逻辑,穆斯林官员可以拒绝为基督徒公民服务,基督徒官员也可以拒绝为穆斯林公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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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7-2013 14:15:33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主持婚礼是否是他作为市长的职责的一部分,如果不是,那他完全可以拒绝。如果是,那他可以辞职。允许同性结婚,也要允许部分异性恋人的接受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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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7-2013 15:30:43 | 只看该作者
主持婚礼本来就不是市长工作的一部分,人家愿意主持就主持,不愿意就不主持,你管得着么?还非得让人去给你主持那个跟群婚和乱伦说有区别就有区别说没区别也没区别的同性婚礼?别怪我说话难听,粗字部分可是你自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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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7-2013 18:58:1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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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7-2013 01:38:30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1-7-2013 13:15
关键是主持婚礼是否是他作为市长的职责的一部分,如果不是,那他完全可以拒绝。如果是,那他可以辞职。允许 ...

很明显主持婚礼是他职责的一部分。任何公职人员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这个是起码的常识。
他如果不能接受市长职责的某些内容,完全就应该事先辞职,而不是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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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7-2013 01:41:58 | 只看该作者
牧马人 发表于 1-7-2013 14:30
主持婚礼本来就不是市长工作的一部分,人家愿意主持就主持,不愿意就不主持,你管得着么?还非得让人去给你 ...

很明显你对公务员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完全没有概念,还愿意主持就主持?真是笑话!你当任职市长是过家家啊?
啥事情你都能往群婚上扯,真是服了你这个群婚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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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7-2013 01:43:58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1-7-2013 13:15
关键是主持婚礼是否是他作为市长的职责的一部分,如果不是,那他完全可以拒绝。如果是,那他可以辞职。允许 ...

允许同性结婚,也要允许部分异性恋人的接受能力有限。

这个对于普通人群有效,但是对于公务员则无效。否则某些公务员因为讨厌亚裔是否有权拒绝为亚裔人士颁发结婚证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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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7-2013 02:08:37 | 只看该作者
choz 发表于 2-7-2013 00:44
允许同性结婚,也要允许部分异性恋人的接受能力有限。

这个对于普通人群有效,但是对于公务员则无效。 ...

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种族歧视和同性恋歧视搅到一块那没啥可比性。你要是说因为讨厌亚裔而单单不给亚裔同性恋发结婚证书那倒是可以讨论下。
人家市长做了30年都没有给同性恋主持婚礼的职责,你丫政客为了拉拢选民突然给他加了这个任务他接受不了这完全说的过去,市长也是人,看样子还是个传统的人,你考虑过他的感受了没有?人家不主持你可以去找别的官员主持嘛,要送人进牢房太逼人太甚了。
同性恋结婚立法健全了没有?条例呢?细则呢?你签张纸就算结婚了那是不是太草率了?以后要整出孩子来怎么管?分手后孩子归谁?这个是关系到社会未来的关键,不先拿出个服大众的细则来那这个法就是个政治炒作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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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7-2013 02:16:20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2-7-2013 01:08
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种族歧视和同性恋歧视搅到一块那没啥可比性。你要是说因为讨厌亚裔而单单不给亚裔 ...

朋友,法律就是法律。你认为种族歧视和性向歧视不具有可比性,是因为你在种族上属于亚裔这个弱势群体,自然不能接受对自身的歧视。反过来,如果你属于同性恋这个弱势群体或者你身边有好友家人是,相信你也会改变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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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7-2013 02:18:52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2-7-2013 01:08
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种族歧视和同性恋歧视搅到一块那没啥可比性。你要是说因为讨厌亚裔而单单不给亚裔 ...

当年美国种族隔离了那么多年,人家白人学校都没有接受黑人学生的职责!凭啥种族隔离废除之后,美国政府会动用直升机保护黑人学生进入原来只接受白人学生的学校?美国政府考虑过那些白人至上者的感受了没有?
这就是美国的伟大之处!内心保守狭隘的人是永远感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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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7-2013 09:56:41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2-7-2013 01:08
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种族歧视和同性恋歧视搅到一块那没啥可比性。你要是说因为讨厌亚裔而单单不给亚裔 ...

同性恋结婚还要什么额外的服大众的细则啊,基本上都可以照着现有的婚姻法来实施的。不过市长这件事判刑感觉是过了,最多是没有履行自己的公务员职责(如果确实有职责不得拒绝主持婚礼的要求的话),辞职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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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7-2013 10:13:53 | 只看该作者
choz 发表于 2-7-2013 00:41
很明显你对公务员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完全没有概念,还愿意主持就主持?真是笑话!你当任职市长是过 ...

群婚控?我的婚姻就是我和我老婆,从来不会想过再加别人进来。群婚在我眼里就是违背人伦的关系。不过相比较而言,这个关系还是比gay marriage要稍微好点,虽然整体上不正常,起码里面还有正常的自然的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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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7-2013 10:15:52 | 只看该作者
Serin 发表于 2-7-2013 08:56
同性恋结婚还要什么额外的服大众的细则啊,基本上都可以照着现有的婚姻法来实施的。不过市长这件事判刑感 ...

从来就没听说过市长必须主持婚礼是他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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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7-2013 10:37:29 | 只看该作者
牧马人 发表于 2-7-2013 09:13
群婚控?我的婚姻就是我和我老婆,从来不会想过再加别人进来。群婚在我眼里就是违背人伦的关系。不过相比 ...

群婚是不正常的,但是同性恋婚姻在我看来没啥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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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7-2013 10:41:38 | 只看该作者
Serin 发表于 2-7-2013 09:37
群婚是不正常的,但是同性恋婚姻在我看来没啥不正常的。

群婚不正常同性婚姻就正常on what ground?两个男人和三个男人结婚区别在哪,我和那位版主讨论半天他最后的结论也不过是说有区别就有区别,说没区别就没区别。想听听你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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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7-2013 10:50:36 | 只看该作者
Serin 发表于 2-7-2013 09:37
群婚是不正常的,但是同性恋婚姻在我看来没啥不正常的。

另外,一般的两男结婚跟亲兄弟之间结婚有啥实质区别?我和那位版主讨论好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也想看看别人有啥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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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7-2013 10:51:11 | 只看该作者
哇塞,世界变化的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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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7-2013 11:30:41 | 只看该作者
牧马人 发表于 2-7-2013 09:41
群婚不正常同性婚姻就正常on what ground?两个男人和三个男人结婚区别在哪,我和那位版主讨论半天他最后 ...

正不正常看个人对婚姻的理解了。对我来说,婚姻有专享的性质,所以超过两个人组成对我就是不正常的事情。但是对我来说,婚姻没有繁衍后代的义务,所以同性结婚对我来说是正常的。亲兄弟结婚对我来说也不算不正常,如果真有亲兄弟要争取婚姻这个名分的话,我个人不会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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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7-2013 11:40:31 | 只看该作者
Serin 发表于 2-7-2013 10:30
正不正常看个人对婚姻的理解了。对我来说,婚姻有专享的性质,所以超过两个人组成对我就是不正常的事情。 ...

在这里你就是把你个人的观点强加在别人之上了,在你看来婚姻是专享的,这只是你个人对婚姻的定义,为什么用你的定义去约束他人呢?其实反对同性婚姻的人跟这个逻辑没有区别,在我看来,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关系,我当然可以认为除了这个关系之外的其他都是不正常的咯。如果只是发表个人观点那无所谓,但是如果讲到社会的基本价值,那你就很难摆脱自相矛盾的境地了。你一面反对我们狭隘的定义婚姻,另一面又自己狭隘的定义婚姻。你一方面反对别人强加他自己的观点,另一面自己强加观点给别人。

不反对兄弟结婚,很好,you made a point。这个就是我所说的同性婚姻到底会给社会带来什么,这是第一步而已。下面我再问个问题,既然亲兄弟可以结婚,那么亲兄妹可不可以,如果不可以为什么?如果作了绝育手术,亲兄妹结婚可以不可以?父女,母子结婚可以不可以?作了绝育手术再结婚可以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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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7-2013 11:46:30 | 只看该作者
Serin 发表于 2-7-2013 10:30
正不正常看个人对婚姻的理解了。对我来说,婚姻有专享的性质,所以超过两个人组成对我就是不正常的事情。 ...

另外,可不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在你看来婚姻应该是一对一专享的。可别说不为什么,我就这么认为。那别人也可以说我就认为婚姻不应该仅限于一对一专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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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7-2013 12:25:30 | 只看该作者
牧马人 发表于 2-7-2013 09:15
从来就没听说过市长必须主持婚礼是他的法定职责。


没听说过不代表没有,只能说你孤陋寡闻。
法国市长确实有主持婚礼的职责。
新人可以选择在教堂或者市政厅举办婚礼,如果在市政厅结婚,要向政府申请并且交材料,由市长亲自审批,然后再排期成婚。由市长主持。
国外的市长平常就是做一些这样琐碎的事,不像天朝到处威风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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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7-2013 12:31: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K6370 于 2-7-2013 12:13 编辑
牧马人 发表于 2-7-2013 09:50
另外,一般的两男结婚跟亲兄弟之间结婚有啥实质区别?我和那位版主讨论好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也想看看别 ...


在学术上怎样定义我就不知道,在我看来,乱伦和群婚是否可行,与同性恋是否应该结婚毫无关系。这是两个议题,你当然可以支持前者反对后者,或者支持后者反对前者,或者两个都支持、两个都反对。
不否认,同志里确实有支持乱伦和群婚的。但是异性恋里恐怕更多吧。这些群体本来就有重合之处,谁也不能覆盖谁。
同性恋里也有压根认为婚姻制度应该被废除的人。异性恋中也有人如此。
但我们今天来支持一对一的同性婚姻,当然这就代表我们对群婚之类的并不感兴趣。至于有没有感兴趣并且企图通过法律来将其变成现实呢,肯定有,同性恋和异性恋群体里都有。但这不是我们关心的话题。
所以我们并没有义务来研究乱伦和群婚是否可行,应该把这个问题交给对它感兴趣的人,对吗?

“如果你支持同性恋,那你当然支持群婚”的逻辑就好像在说“如果你想跟一个女人上床,那你肯定爱好群P。对了,你肯定对你自己的妈妈妹妹产生过强烈的性冲动”。
类似的逻辑还有:“如果你支持器官移植,那你就没有理由反对克隆人啊?如果可以克隆人,那人为什么不能被当成商品?如果人能当成商品,那贩卖人口应当合法化!”

要是意识不到这种逻辑的可笑,只会在无尽地推理中崩溃掉。
但我只想问,既然“支持男女的结合不能推导出男女乱伦和群婚的合理性。为什么支持男男的结婚就能推导出来这样的结论呢?”
所以,其实反同者担忧的乱伦和群婚问题,是自从婚姻出现以来就有的,而不是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们带来的。
因此不如把这个疑问改成:“如果人类能结婚,为什么乱伦和群婚不行?人与人的结合会不会给社会带来可怕的后果?”,这样还比较合理。

当然,如果有人真的爱好这一口。
若他能让哪个国家通过群婚或者乱伦的法律,市长也照样得主持吧。
可惜全球除了一些落后国家,都是一对一的结婚。当然他可以发起动议,叫大家都来支持他。然后投票修改法律。
同性恋就是这么做的,并且效果显著。如果有人做得到,我个人肯定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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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7-2013 12:55:19 | 只看该作者
悉尼有个小伙子跟他的狗结婚了,请问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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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7-2013 12:59:42 | 只看该作者
wuyeqw 发表于 2-7-2013 11:55
悉尼有个小伙子跟他的狗结婚了,请问怎么破??

民事法律中的主体只有人,不包括动物,他当然可以跟他的狗结婚并且举行婚礼,但这段“婚姻”不可能被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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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7-2013 13:05:42 | 只看该作者
K6370 发表于 2-7-2013 11:59
民事法律中的主体只有人,不包括动物,他当然可以跟他的狗结婚并且举行婚礼,但这段“婚姻”不可能被法律 ...

但我觉得,只要不犯法,别人没有必要说三道四

感情的事情嘛,就是酱紫的,谁也控制不了的

要不,我给大家煮点泡面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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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7-2013 13:43:41 | 只看该作者
K6370 发表于 2-7-2013 11:31
在学术上怎样定义我就不知道,在我看来,乱伦和群婚是否可行,与同性恋是否应该结婚毫无关系。这是两个 ...

很遗憾,你完全没有看懂我在说什么,也完全曲解了我的意思。支持同性婚姻当然完全不见得就支持群婚或者乱伦,这里的版主就不支持。但这只是个人好恶,个人判断而已。而你根本说不出同性婚姻和群婚和乱伦的区别在哪里。两男和三男婚姻的区别在哪里?一般两男和亲兄弟或者父子结婚区别在哪里?这里的版主说不出来,Serin说不出来,你也一样说不出来。你们可以反对,但是没有依据。

而基于本来的伦理,为什么群婚不合理,为什么乱伦不合理都可以说的清清楚楚,甚至伦理从何而来从社会学和自然的角度都可以有合逻辑的解释。而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本来的人伦体系崩溃,任何阻止群婚和乱伦的道理基础都将不复存在。你可以以个人名义在支持同性婚姻反对群婚反对乱伦,但你说不出道理。而法律的基础不是个人的观点,而是道理。只要同性婚姻合法,那么群婚不合法,乱伦不合法将没有法理依据,也就不得不面对群婚合法,乱伦合法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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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7-2013 13:50:56 | 只看该作者
wuyeqw 发表于 2-7-2013 12:05
但我觉得,只要不犯法,别人没有必要说三道四

感情的事情嘛,就是酱紫的,谁也控制不了的

You made the point。这也正是同性恋婚姻支持者所持的逻辑,以此逻辑为依据,真的是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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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7-2013 13:51:00 | 只看该作者
牧马人 发表于 2-7-2013 12:43
很遗憾,你完全没有看懂我在说什么,也完全曲解了我的意思。支持同性婚姻当然完全不见得就支持群婚或者乱 ...

一对一和群的区别在于,真正地爱情是排他的,只能一对一。。。。。。

无关乎性别等其他,如果一提到不是一男一女的爱情就扯得很远很离谱,要想想自己是不是没有对不同抱着包容的态度,还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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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7-2013 13:56:53 | 只看该作者
wuyeqw 发表于 2-7-2013 12:51
一对一和群的区别在于,真正地爱情是排他的,只能一对一。。。。。。

无关乎性别等其他,如果一提到不 ...

你又为什么觉得自己才能定义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为什么不一对一的爱情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为什么不想想自己是不是没有对不同抱着包容态度,还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支持同性婚姻却又反对群婚或者反对乱伦婚姻的,一定会把自己陷入这种逻辑矛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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