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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求助] Seriously, such a person can be an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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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3-10-2012 16:3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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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鹰扬天下
标题: Re: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

评分分数: 威望 +1 点
操作理由: Just like how you posted topics about religious school over there?[/quote]

我和黑虫说话,你这个死人妖,滚一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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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3-10-2012 16:4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katsura 的帖子

这个的确有些过分,我支持Katsura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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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3-10-2012 17:00:32 | 只看该作者
Which post, need to check the con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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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3-10-2012 17:01:22 | 只看该作者
Message? Not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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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3-10-2012 17:05:30 | 只看该作者
最好有jpg图, 和link 比较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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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3-10-2012 17:27:14 | 只看该作者
Here's the screen s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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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3-10-2012 17:29: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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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3-10-2012 18:42: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katsura 的帖子

我们会根据程序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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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3-10-2012 20:05:0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也来投诉?,你不觉得奇怪吗,他是没有链接的
请问各位有意见的ZHT

1、短消息属不属于公开信息?

2、以前有没有因为短消息之间的问题而遭到投诉的?

3、我和另一个人说话,其他人有敌意的进入,算不算挑衅?

4、请问此例一开,那么以后怎么处理?封是封不了的,是不是对短消息者进行封禁,问题是就是封禁短消息依然可见,删除也删除不了,删除权在每个ID自己手上,是不是短消息也要规定什么能发什么不能发?

最主要的是我在劝黑虫不要投诉ZHT,manson,你们要是这样处理我,我很不服,当时ZHT还未操作,我担心这样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各位尊敬的ZHT,你们不能把我当夜壶,用的时候就用,不用的时候就往床下一放、

老K是什么人,是我的对头,这个人尽皆知,你们那他的投诉来指责我,是不是过分,而且我也不是发的帖子。

黑虫投诉manson,我帮manson扑火;

无聊上不了位,我帮你们游说

serin有困难,还是要我去当面游说

elin-lu内版还没有版主举荐,manson就请技术员操作,我立刻把举荐elin-lu当话题主持人的改成举荐版主,使新政策避免第一次就被ZHT破坏。

该说不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们要怎么处理,决议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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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3-10-2012 20:07:30 | 只看该作者
我来给大家看链接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p;page=1#pid4318297

你们仔细找找帖子中间有没有他投诉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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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3-10-2012 20:16:23 | 只看该作者
和LZ这个下流的以前骂网友的污秽语言相比,叫LZ是死人妖好像不是很过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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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3-10-2012 20:2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BLK 的帖子

问题是他是先用短消息来刺激我,还不是帖子,我回的也是短消息,并非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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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3-10-2012 20:24:3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么,我也没有投诉不是么。不过我还是认为mason属于做什么都不用按规则来的那种类型,说封就封说移就移。管理层刚起来,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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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3-10-2012 20:24:44 | 只看该作者
老K早就说他不是中国人了,

我就不明白一个华语论坛,反对一个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中国人以及中国的一个人为何怎么的困难

请ZHT给我一个解释

传播中华文化,追求华人平权,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些原则是不是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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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3-10-2012 20:27: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3-10-2012 20:24 发表
这个么,我也没有投诉不是么。不过我还是认为mason属于做什么都不用按规则来的那种类型,说封就封说移就移。管理层刚起来,不多说了


对的,你从大局出发,隐忍了,这是难能可贵的。

黑虫一向是有一说一的,能忍着不投诉是很好的,是应该对他感激的,什么是实质性的支持新ZHT

这就是实质性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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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3-10-2012 20:28:4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举个例子,本来到处都是同性恋帖子,我发了个帖子和挺同的争辩,你把我帖子拉到同人板块,不是打人家脸么?。你要是想把所有的帖子全拉同人板块,那也行,你先发个告示行不行? 移帖就算了,还把我话封了,别人还问怎么了,以为我骂谁了。 我话还是放在这里,以前一帮人里,mason民主素质就是不如cello和ub,还不如老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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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3-10-2012 20:54:1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对了我想起来了我干嘛那么火了,我那被移动的帖子之前还有一个帖,本来和我无聊嘟嘟宝贝什么的讨论的好好的,结果虫子进来骂人,骂人吧你把骂人的人屏蔽了不就行了,你把我帖子关了干嘛? 关了我只好再辛苦复制再开一个,刚开了,好不容易把人找来,没聊几句,结果找不到了,给移动了,我的话也给封了。这哥么到底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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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3-10-2012 21:01:12 | 只看该作者
叫下流的死人妖的这位,居然能到茶馆去移贴删贴?有那权利吗,记错了吧,跟这儿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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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3-10-2012 21:0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BLK 的帖子

以前的事就不用提了,这是没完没了的追诉,振兴网站总是需要有一个开始的时刻。如果作为版主都可以说话这样无所顾及,那么我们又如何可以要求其他网友用文明的方式来交流。希望鹰杨天下能好好反思一下这个事件。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mite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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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3-10-2012 21:50: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K 于 3-10-2012 21:01 发表
叫下流的死人妖的这位,居然能到茶馆去移贴删贴?有那权利吗,记错了吧,跟这儿胡搅蛮缠。

他说的是那个不讲中文的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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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我无聊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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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3-10-2012 22:55: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0-2012 21:02 发表
以前的事就不用提了,这是没完没了的追诉,振兴网站总是需要有一个开始的时刻。如果作为版主都可以说话这样无所顾及,那么我们又如何可以要求其他网友用文明的方式来交流。希望鹰杨天下能好好反思一下这个事件。


如果ZHT们界定短消息是私人信息,他要是来骚扰我我肯定骂回去,这就是我做人的风格,既然是私人信息,我就不是以版主来回答的,我不会像有些人们那样说一套做一套,我就是行知合一。

我鄙视他的原因是他在华人论坛肆意侮辱中国人与中国文化,这个鄙视我将贯彻在我的言行中。

言语是表达态度的一种方式,在这种大是大非上不能行知合一的表明态度,就不用做人了,我是华语论坛的版主但是首先是一个华人,我个人认为先要做个好的华人再能做一个好的华语论坛的的版主。

这是一种文化认同感,也许只有4分之1的华人血统的人但是他自己认同自己是个华人,那么他是有资格来做版主的,如果他连自己的祖宗都不认而且还对华人恶言相向,我就是要骂他,鉴于我骂人不会像虫子那样丰富,这源于我的家学渊源,只能这样骂他,对此我表示遗憾。

如果ZHT们界定短消息不属于私人信息属于公开信息,首先这个决议是在这件事后,法律是不应该追溯的。

如果ZHT们界定短消息不属于私人信息属于公开信息版主仍要遵守公开信息的规定,那么挑衅的短信息发出者,也应该有相适应的处罚。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西澳海豚 + 20 短消息之界定,本周ZHT开会讨论,稍安勿躁! ...
KYLIE2008 + 20 谢谢分享!很有探讨价值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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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3-10-2012 23:1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鹰扬天下 的帖子

我想我在19楼的意见已经很明确了。。鹰扬天下,请你自己好好想一想,不要总是因为别人怎样,所以我就应该怎样。

如果希望我申请版主,那么我的意见是:容不得任何的语言挑衅行为,我从我自己做起,我做到了,现在我希望其他人也能遵守这个基本的原则。版主更应该做到这点,否则无法说服别人。如果你有意见,就不用提名我为版主,因为这是我的原则,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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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3-10-2012 23:33: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0-2012 23:15 发表
我想我在19楼的意见已经很明确了。。鹰扬天下,请你自己好好想一想,不要总是因为别人怎样,所以我就应该怎样。

如果希望我申请版主,那么我的意见是:容不得任何的语言挑衅行为,我从我自己做起,我做到了,现在我希望其他人也能遵守这个基本的原则。版主更应该做到这点,否则无法说服别人。如果你有意见,就不用提名我为版主,因为这是我的原则,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好。


你既然已经把自己当做版主,那么我就来和你说

任何一个组织2种治理方法,一曰法制,一曰人治

如果法制就要说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算违规什么算不违规。

如果人治就要搞清楚对什么人采取什么方法,贡献大的要保护,与组织目标不相符的要惩处,对每件事情要权衡来龙去脉。

短消息相互攻击在free早就有了,没见过挑衅者拿这个来投过诉,所以没有任何规定说:版主被人家短消息挑衅不可以回嘴。

如果搞人治那么这件事从前到后我有什么问题,这件事的起因是我劝阻黑虫投诉manson,当时虫子已经投诉manson了,要是2边夹击我怕manson顶不住,黑虫当时很气愤的。

在我和黑虫短消息来短消息去的时候,有人来没事找抽。

说到我骂他,你觉得这个属于什么?他自己ID下面公开的写自己是“下流的人”。

我这件事要是从人治角度,我是维系论坛大局,也不构成违规。

你做不做版主还是你的意志为重要,你如果要做你就接受我的提名

你如果不想做,我也没法勉强你去做,勉强是勉强不来幸福的。

这个需要你自己表态,不是我来表态的,毕竟怎么做还是看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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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3-10-2012 23:4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鹰扬天下 的帖子

不管法制或人治,你这个回复是明显有错误的。这和我是不是版主无关。

我是否申请版主的意愿也和你的做法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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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3-10-2012 23:41:05 | 只看该作者
此外“我无聊”你一直是反对同性恋的

我基于此不赞成你去“感情天空”做版主

现在如果你脱离了我们这一阵营,我想你的独立性就没有问题了,所以我决定维持我的提名。

至于你是否愿意就任就看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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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3-10-2012 23:45:20 | 只看该作者
反对同性恋不是反对同性恋者,这是原则问题。
这里不是你是不是赞同我去“感情天空”做版主,而是看我是不是愿意去做,那是我自己的决定。
但无论如何,你的这个回复是针对了一个人,这点你要搞清楚。

”脱离了我们这一阵营“, 什么阵营?这里没有拉帮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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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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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3-10-2012 23:49: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0-2012 23:45 发表
反对同性恋不是反对同性恋者,这是原则问题。
这里不是你是不是赞同我去“感情天空”做版主,而是看我是不是愿意去做,那是我自己的决定。
但无论如何,你的这个回复是针对了一个人,这点你要搞清楚。

”脱离了 ...


你既然这样说,我相信你可以打消老麦对于你主持“感情天空”的顾虑了。

我继续保持对于你的提名,至于做不做正如你所言,是你愿不愿意,所以你明确表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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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3-10-2012 23:52: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0-2012 23:45 发表
反对同性恋不是反对同性恋者,这是原则问题。
这里不是你是不是赞同我去“感情天空”做版主,而是看我是不是愿意去做,那是我自己的决定。
但无论如何,你的这个回复是针对了一个人,这点你要搞清楚。

”脱离了 ...

我们分歧就在这里

我反对首推老K,次数虫子,而且是公开反对。

但是我不反对全部的同性恋,我反对的主要就是这两个人,这点我已经很明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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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4-10-2012 00:1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鹰扬天下 的帖子

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反对,但不可以用歧视的方式去针对一个人的性取向进行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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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4-10-2012 00:27: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4-10-2012 00:16 发表
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反对,但不可以用歧视的方式去针对一个人的性取向进行攻击。

我反对他们2个人而不是整个同性恋团体的原因

很显然不是性取向而是他们都不认可自己是华人

老K除了投诉用中文,全部说E文,而且还多次攻击中国人,辱骂中国人。

我对于老K我是鄙视,不是歧视,歧视这个词对于他实在是太轻了,如果说公开鄙视还不算光明正大的反对,不知道怎样才能更光明正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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