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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EW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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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求助] 呼吁freeoz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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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发表于 3-5-2012 18:40:00 | 只看该作者
ray要是和秘书两人一起私吞论坛资产谁能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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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发表于 3-5-2012 18:40: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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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发表于 3-5-2012 18:41:01 | 只看该作者
秘书也碰不到钱。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3-5-2012 17:40 发表
ray要是和秘书两人一起私吞论坛资产谁能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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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发表于 3-5-2012 18:47:32 | 只看该作者
青山,你还真有耐心,辞了不就得了,何必惹人怀疑你要窃取论坛。
这活干到这个份上,你还不寒心?
不就是个论坛吗,你太认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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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发表于 3-5-2012 18:51:02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说清楚了。

就是内版公开和公投立法这两件事,我会做完(提案表决我就完成任务了,通过与否不论)。6年了,算我对FreeOZ全始全终。

怀疑我窃取论坛?就算那些这样喊的人有几个真正相信的?

原帖由 清风不写字 于 3-5-2012 17:47 发表
青山,你还真有耐心,辞了不就得了,何必惹人怀疑你要窃取论坛。
这活干到这个份上,你还不寒心?
不就是个论坛吗,你太认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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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发表于 3-5-2012 18:54:5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无非是怎么搞论坛的一个路线之争罢了。
大家争出个理也罢,争不出个理也罢。
凭空猜测污蔑别人的手段就比较低级了。
有些人怀疑某某要私吞论坛资产, 不知道是天真呢还是拿这个借口来给别人抹黑!
你问问UB, Cello, 老麦, 谁会认为青山是要私吞论坛资产,独霸论坛。 真是搞笑!

青山也是个死脑筋,一根筋。有些事搞不成就算了,何必那么执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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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发表于 3-5-2012 18:55: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7:38 发表
FreeOZ的NGO,是注册在一个州的全国运作的NGO。我们当初为了这个文件传递和决策流程讨论到后半夜,你觉得如果不让一个对规范化操作比较用心的人担任PO,会是什么样子?

PO并不需要做任何决策,需要的是不打折扣地 ...


这是你个人的看法而已。

我所接触到的黑眼睛,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除了我以外,N多参加过黑眼睛组织的聚会的同学,都能看得出黑眼睛为论坛所作的贡献,以及对承诺的坚持。

不过如果你只是表达自己的意见,也是正常的,让人觉得不正常的是,你以NGO主要设计者的身份,公然宣称不选Ray,选黑眼睛就辞职,这种言论,你觉得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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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han27 + 1 UB你错了。他们两个都不适合做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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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发表于 3-5-2012 18:59:00 | 只看该作者
等等,请你指出我什么时候说过只能选Ray的?除了有人要我比较黑眼睛和Ray之间的差异的时候之外?

我只是认为黑眼睛不适合担任PO,我可从未说过,不选Ray就辞职。事实上,同时我还在鼓励其他同学参选。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5-2012 17:55 发表
这是你个人的看法而已。

我所接触到的黑眼睛,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除了我以外,N多参加过黑眼睛组织的聚会的同学,都能看得出黑眼睛为论坛所作的贡献,以及对承诺的坚持。

不过如果你只是表达自己的意见,也是正常的,让人觉得不正常的是,你以NGO主要设计者的身份,公然宣称不选Ray,选黑眼睛就辞职,这种言论,你觉得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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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发表于 3-5-2012 18:59:30 | 只看该作者
青山猜测别人心机的事多了

他也怀疑过我要私有化,我连贴图都有问题的电脑水平,他都能怀疑我要吞了论坛。

newguy一个帖,他也是要私吞
UB呢?UB被抹黑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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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发表于 3-5-2012 19:03:07 | 只看该作者
我还真没怀疑过你要把FreeOZ据为己有。但是你支持别人私有化是有的。至于newgay,如果这次议事院可以公开出来,大家看看他提出的方案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至于UB,上次他作为技术员拒绝执行zht和议事院的决议之前,我几乎没指责过他什么。其实有了他上次拒绝执行决议的先例,他这次的做法我一点都不意外。

所以这次我参选zht的时候也只是说尽力而为。因为我一直知道他有可能这样做。而他3月13号还保证会在NGO后就移交域名,我当时也知道,我如果跟大家说,他这个承诺不可信,估计也没几个人相信我说的。所以最后只能以事实来说话了。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3-5-2012 17:59 发表
青山猜测别人心机的事多了

他也怀疑过我要私有化,我连贴图都有问题的电脑水平,他都能怀疑我要吞了论坛。

newguy一个帖,他也是要私吞
UB呢?UB被抹黑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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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 3-5-2012 19:07: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7:30 发表
我有过不让谁参选么?我要求黑眼睛退出了么?我只是说,如果他当选PO,那我就可以辞职了。


你这个就是赤果果的威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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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发表于 3-5-2012 19:07: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清风不写字 于 3-5-2012 17:54 发表
其实无非是怎么搞论坛的一个路线之争罢了。
大家争出个理也罢,争不出个理也罢。
凭空猜测污蔑别人的手段就比较低级了。
有些人怀疑某某要私吞论坛资产, 不知道是天真呢还是拿这个借口来给别人抹黑!
你问问UB ...


青山也不止一次这样影射过别人,而且是针对没有担任任何职务只是在家园版比较活跃的网友。这种言论,我觉得比一般网友说他要窃权更加恶劣。这个问题上,我坚决不同意毛巴马对一些管理员的无根据指摘,但是我也坚决不认同青山和其他一些人的言论。而且后者更容易让我联想到“一小撮别有用心的……”这种熟悉的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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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发表于 3-5-2012 19:10:34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谁啊?

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儿,你都知道?

好奇ing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6:03 发表
我还真没怀疑过你要把FreeOZ据为己有。但是你支持别人私有化是有的。至于newgay,如果这次议事院可以公开出来,大家看看他提出的方案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至于UB,上次他作为技术员拒绝执行zht和议事院的决议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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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发表于 3-5-2012 19:10:51 | 只看该作者
几年都过来了,我也不在乎这几天,求个全始全终而已。

原帖由 清风不写字 于 3-5-2012 17:54 发表
青山也是个死脑筋,一根筋。有些事搞不成就算了,何必那么执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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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发表于 3-5-2012 19:2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清风不写字 于 3-5-2012 17:54 发表
其实无非是怎么搞论坛的一个路线之争罢了。
大家争出个理也罢,争不出个理也罢。
凭空猜测污蔑别人的手段就比较低级了。
有些人怀疑某某要私吞论坛资产, 不知道是天真呢还是拿这个借口来给别人抹黑!
你问问UB ...


说青山、Ray或者其他人要侵吞论坛资产,这些论调大家当笑话看看就好了。这一点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谁愿意冒着被人唾沫星淹死的风险来侵吞一个经济效益并不高的公有制论坛。

我就不在乎青山说我要劫持域名、将论坛占为己有的抹黑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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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发表于 3-5-2012 19:25:38 | 只看该作者
青山,要是换个场合,我对你的认真和执着绝对佩服,我也不怀疑你的人品贵重,绝不能干偷鸡摸狗的村妇所谓,因为你是个君子,这个我佩服,但你这样执著维护的体系,本身是有问题的,你是否感觉到了?我建议你退下来,和我们一样,平心静气想一想,大家都是你的朋友,对论坛也是有一股爱,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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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发表于 3-5-2012 19:25:50 | 只看该作者
青山
198#翻译发表于 3-5-2012 17:08  只看该作者



那个是“钦点名单”?那只是一个备选名单。而且这份名单的出台也是和ubuntuhk一起讨论的。
gx009797-九七

203#翻译发表于 3-5-2012 17:29  只看该作者



备选民单候选人只有一个,哈哈哈,你是要笑死人么?候选人只有一个那是要选举呢还是不用选举了? 黑眼睛出来参选PO打乱了你们的如意算盘,所以你就出来威最后迫使黑眼睛退出。这不是钦点名单又是什么? 真以为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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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发表于 3-5-2012 19:29:17 | 只看该作者

注意了,都是青山说的。

青山

第一任PO,显然有责任建立一套规范的PO工作规程。这很奇怪么?

万事开头难,如果一个组织从一开始就没有规范的流程,以后这个组织就很难的规范运作了。

青山

FreeOZ的NGO,是注册在一个州的全国运作的NGO。我们当初为了这个文件传递和决策流程讨论到后半夜,你觉得如果不让一个对规范化操作比较用心的人担任PO,会是什么样子?

PO并不需要做任何决策,需要的是不打折扣地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在这一点上,Ray担任过相当长一段的zht,从未有拒绝执行决议的情况,包括zht和议事院的,也没有过越权行为。这一点,黑眼睛在FreeOZ从未有历史记录。你觉得当我们需要一个坚决执行会员大会决议的人,需要一个克尽职守,又不越权的人,我们应该选择有着良好记录的Ray,还是没有任何记录,而且对规则又不太在意的黑眼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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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3-5-2012 19:32:36 | 只看该作者

这算睁开眼睛说瞎话不?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7:40 发表
不用急,我这次一定会辞职。FreeOZ的法治的基础已经被人打破了。我不会与这些人为伍。

青山

几年都过来了,我也不在乎这几天,求个全始全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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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发表于 3-5-2012 19:34:48 | 只看该作者
等等,我说的是你这次的行为已经打破了基本法和议事院这两个FreeOZ法治的基础。

劫持域名有之,说你搞人治也没错,但是我可从未说过你要将论坛据为己有。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5-2012 18:20 发表
我就不在乎青山说我要劫持域名、将论坛占为己有的抹黑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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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发表于 3-5-2012 19:35: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清风不写字 于 3-5-2012 17:54 发表
其实无非是怎么搞论坛的一个路线之争罢了。
大家争出个理也罢,争不出个理也罢。
凭空猜测污蔑别人的手段就比较低级了。
有些人怀疑某某要私吞论坛资产, 不知道是天真呢还是拿这个借口来给别人抹黑!
你问问UB ...

其实,论坛最大的问题就是诛心论,而青山正是鼻祖,辅以大字报,所向披靡,如今自己也被扣上这样的帽子,再正常不过了。这个论坛,不彻底抛弃诛心论,无论是谁复出谁上台结果都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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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发表于 3-5-2012 19:45: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5-2012 18:35 发表

其实,论坛最大的问题就是诛心论,而青山正是鼻祖,辅以大字报,所向披靡,如今自己也被扣上这样的帽子,再正常不过了。这个论坛,不彻底抛弃诛心论,无论是谁复出谁上台结果都会一样。

相当同意,本帖前面青山对我施以诛心论,扣以帽子,再编造一个我从来没表达过的意思扣在我头上。
我让他要么指出我说过的那个意思的出处,要么向我道歉。此人就顾左右而言他了。
我要是犯了错误,就算扯不下脸皮像别人道歉,最少也会躲得远远地。但青山的铁皮功就比我强悍太多了,我很佩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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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发表于 3-5-2012 20:0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2 woodheadz 的帖子

在外版,明眼人还是多,诛心不会有市场,但到了密不透风的内版就不一样了,当被冠以种种罪名游街示众的时候,围观人员还一片片的鼓掌致敬,然后扣帽子的青山说:我是相当的感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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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发表于 3-5-2012 20:07: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8:34 发表
等等,我说的是你这次的行为已经打破了基本法和议事院这两个FreeOZ法治的基础。

劫持域名有之,说你搞人治也没错,但是我可从未说过你要将论坛据为己有。



在NGO还是画饼阶段,我就不能依据基本法1.6条款进行保护域名吗?基本法是否只有你才有释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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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发表于 3-5-2012 20:17:23 | 只看该作者
那些NGO的提案你都投了赞同票,你现在说NGO是私有化,你不觉得实在无法自圆其说么?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5-2012 19:07 发表


在NGO还是画饼阶段,我就不能依据基本法1.6条款进行保护域名吗?基本法是否只有你才有释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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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发表于 3-5-2012 20:22: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9:17 发表
那些NGO的提案你都投了赞同票,你现在说NGO是私有化,你不觉得实在无法自圆其说么?



退出对NGO的支持原因,我已经解释得够清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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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楼主| 发表于 3-5-2012 20:41:59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ub,在网友和管理团队发生矛盾的时候,他选择了中立
保证了域名的安全

ub是freeoz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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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发表于 3-5-2012 21:00:04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ub,在网友和管理团队发生矛盾的时候,他选择了中立
保证了域名的安全

ub是freeoz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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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发表于 3-5-2012 21:01:01 | 只看该作者
青山,什么叫劫持域名?  现在大家都可以好好的访问freeoz。 哪有劫持?

你就不要乱扣帽子了。

谢谢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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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发表于 3-5-2012 21:07:1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可以说青山想挟持FREEOZ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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