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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评价] 交了钱买IPHONE, 店家不肯给货命令保安把我赶出来有律师有兴趣起诉澳洲电讯巨头之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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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5 13:2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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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家里人最近去澳洲的几个最大的手机运营商之一的店里签PLAN买IPHONE.
第一天,        刚进店, 有个澳洲白人女店员一见我是中国人就态度很冷淡,然后我说要签2年IPHONE 6 的PLAN, 她马上就加价, 说每月40刀电话费,27刀手机费, 共67刀每月, 交24个月。 我说你们官网是65刀每月, 怎么你这里要67刀每月, 然后她才同意签65刀每月的合同。就是2年共给商家1560刀。 然后拿了我们的信用卡资料, 说是会每月自动从信用卡划款。说是合同已经签完,PLAN 已经开始生效需要交钱了。然后告诉我店里没货, 其他附近的店也没货,说是会立即让CUSTOMER CARE仓库邮寄到我家。
第二天,        我打电话给CUSTOMER CARE, 问他们IPHONE 6 何时到达我家, CUSTOMER CARE 说合同昨天已签完, 但不能邮寄IPHONE 6 给我。 好像是店里面还有些资料忘了输之类的。 让我去店里告诉他们输全资料。
我去到店里, 昨天和我签合同的女店员见到我, 马上就回避去办公室了, 告诉另一个店员去接待我。
我还没开口, 另一个店员第1句就说这个IPHONE 不在我名下,在我先生名下。我没资格过问。
我说昨天你见到我和我先生一起来, 昨天你们说合同已签完, 我们什么都不用做,手机已邮寄给我。 那你们是骗我们, CUSTOMER CARE 说不可以邮寄给我们。你们怎么骗人, 我们不可能天天不用上班, 来你店里问。说了几句话,她就威胁我说要让保安把我赶出去。我说你要找保安就找保安, 我又没偷东西, 又没破话东西, 你凭什么赶我出店。
我说我要投诉, 我见她上班没带名牌, 就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我要去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你们收了钱, 不肯给我IPHONE.还威胁要赶我出店。她说她不会告诉我名字, 想投诉就投诉, 她就马上给电话给保安说让保安带我出店。
我问保安我没搞破坏, 没偷东西,为什么要给赶出来, 保安说那个店员说IPHONE 是在我老公名下, 所以要把我赶出店。然后警告告我不能再进店。 估计也就是店里给钱给保安, 保安也不理原因就赶人。保安说我和店家买东西拿不到货他不管, 他就是听从命令赶人。如果有问题可以去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我说店员拒绝给我她的名字。
保安解释, 店就像自己家,客人到你家, 你不喜欢可以赶走。 店就像店员的家, 店员有权赶任何她们不欢迎的客人, 不需要理由。

我觉得这好像剥夺中国顾客的人权了, 看见你是中国人, 知道钱已入店家口袋了, 顾客等着拿IPHONE, 不会再买新手机了。 就认为中国人好欺负, 反正投诉老外的政府部门还是优先帮白人,把你赶出店, 你又能怎么样?

请问有没有哪个律师有兴趣起诉这个澳洲的电讯巨头之一? 这种侵犯中国消费者人权的行为是否可以得到巨额赔偿?
                 yangbenke88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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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4-3-2015 13:47:42 | 只看该作者
直接起诉?问题没这么严重。

这个问题可以分好几步解决,前一步解决不了再考虑升级到下一步的行动。
第一步,向门店经理投诉,
第二步,向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y ombudsman投诉,
第三步,向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投诉,
第四步,向tribunal起诉,比如Queensland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有一项是Consumer and trader disputes,
第五步,向magistrate court起诉。

这个小问题第二部肯定就解决了。如果你有法律依据,老外也不敢帮着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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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4-3-2015 14:24: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直接去fair trading lodge claim就好啦。巨额赔偿是不会有滴。如果是像你说的,商家被罚款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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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4-3-2015 15:09:17 | 只看该作者
你LG有给你写授权信吗?否则店员不给不是你名下的iPhone,看起来也不是没道理,当然店员的态度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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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4-3-2015 16:42:35 | 只看该作者
LZ肯定被店家态度激怒了,其实不算什么大事。也不需要弄大。反正合同也没有履行。直接让你老公去取消好了。换一家服务态度好的申请就好。
1. 下次觉得态度不好的或者冷淡的,就转身走人。免得生气
2. 如果是老公签的合同,这里一定要当事人去或者有授权才可以处理。这是规定,不针对任何人和种族。否则谁都可以去代别人申请或者取消合同了。所以不要为此生气。
3. 收了钱没有货的事,这里经常发生。在这里生活几年的可能都有类似经验。而且还可能是几个星期或者更久。电子产品收到的时候可能已经便宜了几百块。而且未必退差价。需要习惯一下澳洲的效率和做事方法。
4. 我觉得打这样的官司,不论输赢,都只有损失。最多是出口气而已,便宜了律师。他们只要帮你写两封信或者打几个电话就能让你重买个手机。冷静一下以后,让你老公去补充材料或者取消合同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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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4-3-2015 16:47: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想多了,跟是不是中国人没关系。应该是沟通的方式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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