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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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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一市长拒绝为同性恋主持婚礼遭起诉 或将入狱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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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楼主| 发表于 6-7-2013 02:16:46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5-7-2013 22:54
这是立法的缺陷,量刑过重法不服众。事先没有推敲清楚,那立法的人水平低。
和你说了不要把种族歧视搅 ...

真是好笑,你被歧视了就是影响到生存了,人家被歧视了一点不影响生存,做人怎么可以这么自私?
黑人不允许进白人学校,完全可以进黑人学校啊,怎么就影响基本生存了?
不承认同性婚姻关系,某些情况下仅允许家人探视或者签字,怎么没有影响到生存权了?
一句话,对你生活没影响的恶法哪怕再恶,都不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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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楼主| 发表于 6-7-2013 02:18:44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5-7-2013 22:54
这是立法的缺陷,量刑过重法不服众。事先没有推敲清楚,那立法的人水平低。
和你说了不要把种族歧视搅 ...

黄英贤都做财长了,伴侣孩子也生了,受歧视了吗?谁不承认他们是伴侣关系?
~~~~~~~~~~~~~~~~~~~~~~~
黄英贤和她伴侣是否感觉受到歧视,她自己最清楚,你难道是她肚里蛔虫不成?她曾经公开表达支持同性婚姻,这不是已经很能说明澳洲不承认同性婚姻她觉得还很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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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楼主| 发表于 6-7-2013 02:23:44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5-7-2013 22:54
这是立法的缺陷,量刑过重法不服众。事先没有推敲清楚,那立法的人水平低。
和你说了不要把种族歧视搅 ...

说到婚姻权,呵呵,没有阻止你们事实婚姻啊,那和黑白不能通婚根本是一回事情。你们除了一张纸目前还做不到,其他都做到了。
~~~~~~~~~~~~~~~~~~~~~~~~~~~
同性婚姻合法化,绝对不是你说的只是一张纸的问题!这里面牵扯到遗产继承,医院探视权,子女监护,报税,医疗保险等种种不便和困难,因为西方整个医疗福利和法律制度,都是以法律认可的婚姻家庭为核心的!
你觉得事实婚姻一样OK,没人阻拦你去事实婚姻!但是同性恋人有很多人觉得事实婚姻不OK,既然异性恋人可以有那张纸,为啥同性恋人不可以有?异性恋人可以选择事实婚姻或者登记,但是同性恋人不可以选择,这就是不公平!一样是纳税人为社会做贡献,为啥要受不一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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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6-7-2013 02:45:06 | 只看该作者
choz 发表于 6-7-2013 01:18
黄英贤都做财长了,伴侣孩子也生了,受歧视了吗?谁不承认他们是伴侣关系?
~~~~~~~~~~~~~~~~~~~~~~~
黄 ...

我觉得你在那里绕来绕去想说明什么捏?非要和种族歧视拉关系,要和黑人兄弟比悲惨,还非说影响生存权了,没有同性伴侣签字,医院就不做手术了?就见死不救了?挑战大家的common sense是怎么着?现在因为黄同志支持同性恋立法就说澳洲做的不够?她本身就是难道还公开反对同性恋立法?你咋不说她支持公开立法就说明她因为同性恋受到了歧视?自己逻辑绕不过来了不是?你要说是同性恋伴侣关系在法律上一直受到忽视那倒还说的过去。
前面还绕回原来那个市长头上,非坚持要对老头用刑,还企图用什么如果因为你是亚裔不给你办就怎么怎么的牵强假设绕回种族问题上去。看来你是非和种族问题死磕了,那我不开导你了,几次把人家放你脚下的板凳踢飞。得,自己继续用同性恋歧视的绳子吊在种族歧视的树上晃荡去吧。
我这里同性恋朋友多了,亚洲本地的都有,没听过这么心胸狭隘,偏激主观的言论,所以以前我对同性恋印象一直不错,谢谢你在这个方面增长了我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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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楼主| 发表于 6-7-2013 02:53: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hoz 于 6-7-2013 02:09 编辑
sandra84 发表于 6-7-2013 01:45
我觉得你在那里绕来绕去想说明什么捏?非要和种族歧视拉关系,要和黑人兄弟比悲惨,还非说影响生存权了, ...


火这么大干嘛?到底是谁在绕啊?人家市长因为拒不履行职责被起诉你就扯这个立法太仓促,于是问你因为歧视你公务员拒绝对你履行职责你怎么办,你又扯种族歧视和性向歧视不是一回事。人家法国明明是经过立法程序通过的法律,你凭什么说人家仓促?人家联合国明明把基于种族性向等多种因素的歧视列为反对的对象,你凭啥有资格说种族歧视就是歧视性向歧视就不是歧视?你是掌握了宇宙真理的那位吗?!
不过请你放心,我看问题没有你那么肤浅和以偏概全。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你的性格脾气再暴躁,人再自私再敏感,我也不会得出异性恋都是神经病这样的结论的。因为大多数异性恋都还是知书达理,辩论中懂得就事论事,公私分明的。我相信大多数理性的人,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同性婚姻,都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甚至做出公然和法律对抗这样的蠢事来的。
谢谢你,我不需要你这种逻辑混乱性格狭隘的人开导。还好意思讲别人主观别人偏激?辩论占不了理了,就开始撒泼打滚对人进行品头论足,你的人品很不错嘛!你不晓得你这样的行为在辩论中是很失分的吗?像你这种偏执的性格,我最多只是一笑了之,我根本不会care你这种人对我怎么看,因为狭隘人的眼里别人永远都是狭隘的。一路走好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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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6-7-2013 09:07: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牧马人 于 6-7-2013 08:44 编辑
choz 发表于 5-7-2013 20:34
你这个链接能说明什么呢?除了能说明gay man的HIV感染率比straight man高以外,能证明你之前的同性恋性 ...


“因为两个男人在一起比一男一女在一起更加容易受荷尔蒙驱动。如果女人放荡程度和男人一样的话,那我相信straight男的HIV感染率一定和gay男一样高。”

Good,这句话就是我表达的意思。事实就是异性恋中不仅女人没有你们那样乱,异性恋中的男人也没你们那样乱,中国受传统观念影响女人更加保守些,但是在澳洲这种西方国家,异性恋的男女都差不太多,男人或许只比女的更乱一些,但绝不会是倍数级别。
两个男人在一起比一男一女在一起更容易受荷尔蒙驱动,这句话的意思换个说法不就是同性恋比异性恋更乱交么。你承认这点就OK了。女同怎么样有影响么?把男同女同的艾滋病感染比例算在一起,依然是异性恋的数倍,结果是一样的,而整个同性恋人群的人口比例多少3+%,男女同性恋都算作整体,你们的乱交倾向依然是异性恋群体的十倍以上,结果还是一样的。

男同跟女同都是有缺陷群体,女同也没法把两个人的卵子结合,女同也没法让一个家庭里有真正的father和mother。男同更多缺陷,其中之一就是你们的患病概率太高,你不是说你们的关系很自然很正藏么,我上面问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哪怕是exclusive的关系,敢不敢不戴套不用润滑液这种纯自然的方式来个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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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6-7-2013 12:04:4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认为考虑一个东西合法不合法,其关键是大家心情愉快。比如天朝有妻有妾是传统幸福,经过了几千年的考验,我看完全可以合法。穆斯林的四个老婆也非常美满。‘乱伦'这个词也是对真爱的无端指责,表兄妹结婚多少年了,咱中国出了什么乱子?

爱就是爱,难道还分对象么?难道还分男女,年龄,身份么? 我的意见是只要大家高兴,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你家的小孩和邻居大叔之间有了爱,也是完全正常的,应该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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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6-7-2013 12:15:2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说认真的,我认为大家要考虑到同性恋合法的后果。有些人脑袋里都是浆糊,特别是很多女性,没逻辑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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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6-7-2013 13:13:32 | 只看该作者
black_zerg 发表于 6-7-2013 11:04
我认为考虑一个东西合法不合法,其关键是大家心情愉快。比如天朝有妻有妾是传统幸福,经过了几千年的考验, ...

你特么怎么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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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6-7-2013 15:05:49 | 只看该作者
choz 发表于 6-7-2013 01:16
真是好笑,你被歧视了就是影响到生存了,人家被歧视了一点不影响生存,做人怎么可以这么自私?
黑人不允 ...

同性恋歧视程度远没影响到生存 (对比下美国种族歧视的个案就可以),所以攀扯上这个来提升同性恋的苦大仇深是偷换概念。其次,我也没感到澳洲有啥种族歧视,我也不是同性恋,你是,基于这个事实,谁的观点更加可能客观中立大家自有IDEA,所以自私这个帽子我敬谢不敏。
你认为黑人可以进黑人学校,那是黑白隔离不?当时的法律规定每个人受教育权利均等?黑人哪个学校都可以去?那时候的立法系统是吃干饭的?咋没考虑到这个解决方法?那对同性恋还起诉个什么劲?照你这逻辑他们就该找同性恋主持婚礼,全国又不是就老头能主持婚礼。不知道广大异性恋结婚的时候让同性恋主持婚礼是个什么滋味,如果不接受同性恋主持算不算是影响同性恋生存的歧视,估计婚没结成先进班房。
过了立法程序就是深思熟虑啦,这样想的人大概都是从中国出来的吧。只要政府敢发布,那就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本人在澳洲表示不接受这种专制狭隘的思路。有了法国老头这个前车之鉴,同性关系立法同时也要考虑异性恋的权益,立法程序应该为之延长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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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楼主| 发表于 6-7-2013 16:13:56 | 只看该作者
elin-lu 发表于 4-7-2013 21:01
看来你是个极端自卑的人了. 太把别人的看法当回事了.真可怜,没有懂得生活真正的意义.

自卑源于对自己失 ...

又见神逻辑。你的意思是如果你去注册结婚,如果对方公务员拒绝为你办理,你会坦然接受开开心心放弃结婚回家了?如果投诉就是内心自卑?
我已经讲过很多次了,这个市长被起诉不是因为个人反对同性婚姻,而是因为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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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6-7-2013 18:10:29 | 只看该作者
Samantabhadra 发表于 5-7-2013 20:01
老大,那个是你的版主啊!!!

那是她的原话,我提醒她辩论的对象错了。。。。。。

那句话不是我说的,我从来不会正面指出别人的缺点让他们便于改正,我一般都是隐晦的只出,一般人看不出来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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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6-7-2013 20:18: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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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eqw 发表于 6-7-2013 17:10
那是她的原话,我提醒她辩论的对象错了。。。。。。

那句话不是我说的,我从来不会正面指出别人的缺点 ...

看错了,我说五姐姐从来都是很和蔼慈祥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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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6-7-2013 20:29: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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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发表于 6-7-2013 15:13
又见神逻辑。你的意思是如果你去注册结婚,如果对方公务员拒绝为你办理,你会坦然接受开开心心放弃结婚回 ...

那个女人这么敏感,一定是很在乎歧视的,心理学上叫反應結構(Reaction formation)。屬於神經症性防衛機轉(Neurotic Defense)。
反向作用可解釋:「過度的自尊往往是為了掩飾內心的自卑」,或是人際交往中,內心明明渴望獲得他人青睞,卻總是不自覺在緊要關頭做出氣走對方的事。分析其中,是由於過度擔心內心的渴望需求被他人發現。這是矯枉過正的典型反向作用。俗諺中的「此地無銀三百兩」亦是反向作用欲蓋彌彰的最佳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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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6-7-2013 20:33: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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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事件是拒绝中国男人娶法国白人洋妞呢?犯法不?歧视不?
尼玛,一帮民主法制控,到头来玩“严格立法,选择执法”,尼玛,你说中国人的民主梦是不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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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6-7-2013 20:35: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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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mantabhadra 于 6-7-2013 19:36 编辑

“我知道,你们很着急。张勋复辟了,国会又开不成了,我知道。我啊,我急的不是这个,这些日子我想的很多,我们本来是共和国,可怎么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东西,这个问题不解决,专制复辟就是必然的,共和国就永远是一个泡影。

     共和的观念,是平等、自由、博爱嘛。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各级行政官员都视法律为粪土;民众,仍被奴役着。

     民国应该是自由之国!自由是民众天赋的权利!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当权者的自由!权力大的有权力大的自由,权力小的有权力小的自由。民众,没有权力,没有自由。
     民国应该是博爱之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可民国六年来,我们又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民众对当权者恐惧的爱,而当权者对民众,只有囗头上虚伪的爱。那种真诚真挚的博爱,我们看不到啊!
     民国更应该是法制之国!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行政权力一次又一次地肆无忌惮地干涉立法!你不听话,我就收买你;你不服从,我就逮捕你,甚至暗杀你。立法者成了行政官员随意蹂躏的妓女!
     那行政是什么呢?行政应该说是大总统及其一整套文官制度。应该是服务于国民,行共和之政。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一个打着共和旗帜的家天下,在这个家天下的行政中,我们根本看不到透明的行政程序,更看不到监督之制。那些行政官员,是如何花掉民众的血汗钱,民众不知道那些行政官员把多少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你们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   

     你们都知道司法是裁判吧,这个裁判的原则是什么?是一部主权在民的共和国宪法。可民国六年来,我们根本没有看到这么一部宪法嘛!就那部不成熟的《临时约法》,也一次又一次地被强奸。

     有人说——不不不,不是一个人,是有一些人说——共和国,他只是一个称号而已。你孙大炮说的这些太虚幻、太遥远,不符合国情,它就像一个气球,啊,看着很美丽,可一飞上天啊,卟破灭了。我想请问你,难道我们不要共和了吗?难道共和真错了吗?如果不要共和,我们有的就永远是专制;如果我们不要共和,那我们有的就永远是被奴役。如果共和是错的,那自由就是错的;如果共和是错的,那平等就是错的;如果共和是错的,那博爱就是错的吗?我们追求的共和没有错,当然它还不完善,所以我们要一点一滴的去完善它,哪怕为此要付出代价呢!
     哦!对了,我今天穿的这身衣服有点古怪是吧,连裁缝都说是很奇怪的。但是我要说这是……这是为了完善共和,你们还觉得奇怪是吗?我要说,这就是共和,这就是共和的衣服!这边,我设计了三颗扣子:共和的理念,就是平等、自由、博爱。这边也有三颗扣子∶民族、民权、民生。
     那宪法呢?呵呵呵,我说的不是三权宪法。我发明了个新词,叫五权宪法。这里装的是立法权,这儿装的是行政权,这儿装的是司法权,这三权你们都很熟悉,叫间接民权。     
    ——我情有独锺的是直接民权,要让普通的民众都有直接参政议政的权力!一个是考试权:我们中国古代就有考试的传统,后来把科举废除了,当然这对后来大兴新学有好处——可当官就不再考试了,这不好!这就像倒脏水把孩子也倒出去一样啊。民国六年来,在行政上用的是什么人啊,都是袁世凯他北洋的人,至今还如此。所以我们要把考试权还给民众。今后,凡行政用人,一定要经过考试,不管是谁!

     还有一个是弹劾权。没地儿装了,不急,不急……装在这儿,弹劾权!为什么要把弹劾权藏在里面呢?因为它是民众的杀手锏!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杀出来,弹劾你!所以你要战战兢兢的当官,老老实实的为民做事。我想这回有人,更要说我孙文是个疯子,吃饭穿衣都说共和,你孙大炮还会什么?他说的对。我只知道共和这两个字,我这一辈子就认这两个字,共和。     

     我们有许多志士同仁,为了共和连生命都献出了。我孙文此生啊,没有别的希望,就一个希望,那就是:让共和不仅是一个名词,一句空话,或一个形式,要让它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让它成为我们牢不可破的信念。

     共和,是普天之下民众的选择,是世界的潮流!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孙文相信,我们这个中华民族啊它一定会实现共和的,我坚信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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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6-7-2013 23:51:51 | 只看该作者
wuyeqw 发表于 6-7-2013 17:10
那是她的原话,我提醒她辩论的对象错了。。。。。。

那句话不是我说的,我从来不会正面指出别人的缺点 ...

我想,是你没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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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6-7-2013 23:58:25 | 只看该作者
Samantabhadra 发表于 5-7-2013 20:01
老大,那个是你的版主啊!!!

我不是她的版主,我是我自己。顶多属于我先生和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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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7-7-2013 00:00:55 | 只看该作者
Samantabhadra 发表于 5-7-2013 20:03
这个没看到,可惜可惜

你来晚了,ID太多也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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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7-7-2013 09:38: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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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7-7-2013 08:55 编辑

总之大家要看见这个事情的影响,看到立法通过之后的苦果。如果修改婚姻定义,推崇婚姻和生育无关。那么很自然的结论是,婚姻和性关系就不应仅限于适龄的一男一女。 也就是说各种多妻,乱伦,恋童,只要大家自愿,都是可以正大光明的。社会给予各种婚姻的各种福利,也都应该废除,因为单身的纳税人士没道理为有伴侣的人买单,婚姻在社会法律中的意义也不复存在。有的人觉得两个人过 好,有的人觉得一个人过好,有的人觉得一群人过才叫好,有什么理由这么推崇2个人过的模式?让同性恋这种扭曲的性取向来copy目前婚姻的各种权利,是荒谬的,因为这种组合根本尽不到社会义务,起不到积极影响。  

当然了,我本身真正的想法是最好废除婚姻制度。很多人因为婚姻制度一生都被困在枷锁里而不能幸福,为了所谓的’完整的家‘或者说经济上的原因,和不爱的人生活了一辈子,太痛苦了。有的人结婚了之后就不敢在外面继续追寻真爱,只能天天回家看黄脸婆,太痛苦了。在这个层面上说,让各种婚姻都合法,当然是有积极的一面,体现了人类突破社会伦理枷锁的奋斗精神,体现了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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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7-7-2013 12:29: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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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n-lu 发表于 6-7-2013 23:00
你来晚了,ID太多也麻烦啊!

为啥你说话总是怪怪的?上海本地人?几代了?我也恨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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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7-7-2013 12:33: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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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_zerg 发表于 7-7-2013 08:38
总之大家要看见这个事情的影响,看到立法通过之后的苦果。如果修改婚姻定义,推崇婚姻和生育无关。那么很自 ...

很久以来你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思考能力极其有限,阅历浅薄,阴阳怪气。以后要注意有理有据,否则只能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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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7-7-2013 12:37: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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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给孙老爷说说不同种族通婚和人兽交的相同点和区别。尼玛,都瞎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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