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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8】《版主管理条例》修订提案【20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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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1 02:5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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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管理条例》提案讨论帖子:
http://www.freeoz.biz/ibbs/thread-990813-1-1.html

请ZHT投票表决。



*****************************************************************************************************

《版主管理条例》

(2011年 12 月版)


第一章  申请版主的资格条件

    1.1,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具有申请版主的资格:
            1.1.1,累计发贴量超过500;
            1.1.2,注册时间须超过三个月;
            1.1.3,申请人不能从事可能会从所申请版块获取商业利益的职业;
            1.1.4,招募版块规定的其它特定条件。        


第二章  申请版主的方式

    2.1,申请版主有以下四种方式:
            2.1.1,发贴自荐;
            2.1.2,在版主招募贴子里回贴表明态度;
            2.1.3,由他人推荐的,被推荐人须在推荐贴子里回贴表明态度;
            2.1.4,由管理团队成员在站务区内推荐,被推荐人与推荐人应互动、了解、确认。        
    2.2,版主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明确表明态度,并简单阐述其治版思路、方法等。


第三章  版主的申请及任命

    3.1,网友正式申请版主后,了解申请人的网站管理人员应及时跟进考查,并在站务管理区的探讨贴子里参与讨论。
    3.2,原则上,版主申请人应先在所申请的版块内担任“话题主持人”一、两个月后方可提出申请,且从实习版主做起。
    3.3,若能获取3个或3个以上网站管理人员推荐,可在操作间直接提出任命正式版主的提案。推荐方式是在站务管理区发贴公开推荐,并至少要有另外两名管理人员跟贴推荐。推荐时需明确阐述推荐理由。
    3.4,实习版主实习期为三个月,在转为正式版主之前,不能进入站务管理区。
    3.5,实习期满,若没有网站管理人员明确发贴反对,可自动转为正式版主。若有争议,需在操作间提案。
    3.6,版主任期没有时间限制。


第四章  版主的权利

    4.1,除实习版主外,任何版主都可进入站务管理区。
    4.2,与同版面其他版主一起设置版内主题和制订版规,但应在版内公示,若在三天时间以内,没有ZHT质疑或反对,就可以正式实施。若有争议,需在操作间提案。
    4.3,与同版面其他版主一起在版面内、在现实生活中发起、组织各项活动,增进与网友之间的情谊。
    4.4,对所管理版面内所有贴子有管理操作的权限。其他网站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应干涉当版版主的版面管理工作,但若对贴子和ID有管理处理的建议和设想,应与该版版主沟通。
           4.4.1,若版面出现了紧急情况,如在“闲话茶馆版”、“匿名版”等特定版块外出现了因涉及中国政治、色情等而严重危及网站安全的贴子,出现了谩骂、人身攻击、恶意冷嘲热讽、地域种族性别等歧视之类的贴子,不管该版版主是否在线,所有有管理操作权限的网站管理人员都可进行编辑、关闭、删除、转移、下沉等管理操作,且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处理;最多经过3次警告后依旧不改的,或者性质严重的,即可封禁ID最多一周时间处理。
           4.4.2,若出现了有网站管理人员参与的、争论激烈的贴子,而该贴子如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就很有可能导致争论升级,演变为谩骂、人身攻击、恶意冷嘲热讽,甚至可能还会威胁到网站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参与争论的管理人员需遵循回避原则,其他有管理操作权限的网站管理人员可出面沟通,并对该贴子采取编辑、删贴、转移、锁贴等管理操作。
           4.4.3,若要恢复被编辑、被删除、被转移、打开被锁的贴子等等,因为此时不再属于紧急情况,故需由该版版主执行该类管理操作,即该版版主有权取消其他网站管理人员在本版内的任何操作。本版版主取消这些操作后,其他网站管理人员不可再进行逆向操作。如果有异议,网站其他管理人员可以与该版版主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在操作间提案。
    4.5,若版块内含有子版块,大版版主就负责主持制订版面总体发展方向、大版版规等,大版版主原则上不应干涉子版版面事务。
    4.6,版主拥有封禁、甚至删除ID的权利,具体规定为:
            4.6.1,对于普通违规的ID,最多经过3次警告后依旧不改的,即可封禁ID最多一周时间处理。            
            4.6.2,对于发布谩骂、人身攻击、恶意冷嘲热讽、地域种族性别等歧视之类言论的ID,最多经过2次警告后依旧不改的,或者性质严重的,即可封禁ID最多一周时间处理。
            4.6.3,对于在非信息版发布明显的商业广告(SPAM)贴子,可直接删除ID。   
            4.6.4,封禁ID后,若注册马甲继续违规,或ID解禁后,依然不改的,可提案交由ZHT作出进一步处罚,直至直接删除ID或封禁IP地址段。
            4.6.5,版主或其他网站管理人员在执行第(4.6.1)、(4.6.2)类管理操作时,须在建设家园版的相应贴子里根据一定格式登记说明,该格式为:ID、处罚理由、处罚方式。


第五章  版主的工作职责

    5.1,涉及到中国政治(除“闲话茶馆”和“中国新闻”)、色情(除“匿说我说”)及谩骂、人身攻击、恶意冷嘲热讽、地域种族性别等歧视之类的贴子,要及时跟进,严加管理。永久封禁SPAM专用的ID。
    5.2,尽力回复所属版块里所有主题,消灭零回贴。
    5.3,热心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5.4,对所有的原创主题和精彩回帖加分鼓励。
    5.5,鼓励支持网友多发原创贴、精华贴、提问解答贴。
    5.6,对好的主题原创贴、人气贴高亮、加精。
    5.7,带头发新贴和投票贴,制造话题,提升版面人气。
    5.8,及时发现、疏导、平息版面内争吵、谩骂、语言暴力等贴子。
    5.9,创建、维护并及时更新每个版都须具备的“精华典藏贴子集锦”。
    5.10,加强与网站会员在现实生活中的交流、互动。
    5.11,指导、帮助新任版主,让新任版主尽快进入角色。
    5.12,及时发现并推荐网站管理人才,及时发现、培养及稳定住网站好的写手和网站活跃分子。
  

第六章  版主的纪律和工作方法

    6.1,遵守网站的《基本法》、各项规章制度及已经通过的一系列提案。
    6.2,对外须保守网站的秘密,特别是对站务管理区内一些敏感话题、争议话题及网站安全技术等内容,对外要严加保密。
    6.3,与同版面里其他版主应经常沟通、交流;若有不同意见,须求大同存小异,切不可内讧;若依然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可在操作间内提案交由ZHT投票表决。
    6.4,尽可能地多上网,熟悉版主操作技巧,积极管理版面,柔性执法。
    6.5,若同一版块内拥有多个版主,这些版主的地位、权利和责任完全一样。有争议先争取协调解决,无法协调的提交ZHT集体裁决。


第七章   版主的考核

    7.1,版主达标最低标准为:(当月在线时间/30)+(当月总发贴数/60)+(当月管理操作次数/15)≥ 1 ;
          或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当月在线时间大于30小时; 2,当月总发贴数大于60 ;3,当月管理操作次数大于15 。
    7.2,每月最后7天为考核执行的时间段,由网站秘书和ZHT负责考核,并负责与还没达标的版主沟通联系。
    7.3,每一个月前3天由网站秘书或任一单个ZHT公布上一个月版主最终考核结果。
    7.4,连续两个月考核不达标的版主建议请假或退役,连续三个月考核不达标的版主将自动失去版主资格,但任一单个ZHT拥有要求保留考核不达标版主的资格。


第八章  版主的投诉及罢免

    8.1,版主在管理操作过程中,若引发了普通网友的投诉,需在十天时间内,有2名发贴量大于300以上的网友或3名发贴量大于200以上的网友成功联署,网友的投诉方可成立。网站管理人员若投诉版主就不受此限制,即勿需联署。投诉成立后,由被投诉版主以外的、且没有参与与网友直接辩论的任一位网站管理人员出面受理投诉并及时沟通、处理。
    8.2,所有注册时间超过3个月、且发贴量大于300以上的网友,都可以提出罢免版主的提案;但需在十天时间内,有5名注册时间超过3个月、且发贴量大于300以上的网友成功联署,才可正式提案交由ZHT投票表决。网站管理人员若提出罢免版主的提案就不受此限制,即勿需联署。
    8.3,若第8.1条和第8.2条里投诉联署或罢免提案联署失败,那么,针对同一版主的投诉或罢免提案需在1个月后,才可以重新联署。
    8.4,被成功罢免的版主,除非经过本人申请并提案获得通过,否则就不能加入智囊团。


第九章  关于超级版主

    9.1,凡担任六个月以上时间(含三个月的实习期)的版主,均可在操作间提案申请成为“超级版主”。
    9.2,在全网站范围内,超级版主拥有如下权限:
          9.2.1,允许删除、编辑、屏蔽帖子;
          9.2.2,允许查看网友的 IP;
          9.2.3,允许封禁ID最多一周时间;
          9.2.4,允许查看记录(包括允许查看版主管理记录和用户评分记录);
          9.2.5,对疑似SPAM的ID有直接做SPAM处理的权力(永久封禁+删除所有帖子)。
    9.3,超级版主只要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立即取消超级版主的权限:
          9.3.1,超过3次错误判断SPAM;
          9.3.2,不再担任任何一个版块的版主;
          9.3.3,达到版主离任的最低要求;
          9.3.4,不尊重当版版主的操作,反复逆向操作三次以上。
    9.4,超级版主等网站管理人员与当版版主间的异议处理,参照本管理条例第4.4条执行。         

   
第十章  其它

    10.1,本《版主管理条例》里的“网站管理人员”包括:ZHT(包括候补ZHT)、议事员、版主、超级版主、秘书、智囊、技术员、财务专管员、项目总监等。
    10.2,ZHT(包括候补ZHT)、超级版主、秘书和技术员对网站所有版块拥有管理操作权限,大版版主、小版版主只对所属版块拥有管理操作权限。
    10.3,之所以对涉及到中国政治的贴子要密切关注、加强管理,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网站被查封,导致中国国内的网站会员无法顺利登录访问网站。
    10.4,版主制订的版规必须遵守《基本法》和本《版主管理条例》。
    10.5,本《版主管理条例》通过以后,以前所实施的所有与版主有关的管理规章、提案若与本《版主管理条例》有冲突的,除《基本法》外,均以本《版主管理条例》为准。
    10.6,本《版主管理条例》交由ZHT投票表决,一经通过,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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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9-11-2011 16:15:3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  申请版主的资格条件

    1.1,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具有申请版主的资格:
            1.1.1,累计发贴量超过500;
            1.1.2,注册时间须超过三个月;
            1.1.3,申请人若从事可能会从所申请版块获取商业利益的职业;
            1.1.4,招募版块规定的其它特定条件。        

第3点是不是有点问题?申请人若从事可能会从所申请版块获取商业利益的职业应该是不具备申请该版版主的资格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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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眼镜高个子 + 20 你说的对,意思表达反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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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9-11-2011 17:01:46 | 只看该作者
1.1.3,申请人若从事可能会从所申请版块获取商业利益的职业;


改为:

1.1.3,申请人不能从事可能会从所申请版块获取商业利益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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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3-12-2011 16:05:37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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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3-12-2011 16:31: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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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melbourner1978 + 1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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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3-12-2011 22:49: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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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4-12-2011 16:15: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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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6-12-2011 02:26:37 | 只看该作者
4票赞同。

四香油饼缺席投票。

提案通过。

转提案公开版。

已经把网站里相关贴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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