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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c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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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求助] 看到嘟嘟退出内板的帖子 有感 为什么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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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楼主| 发表于 18-10-2011 23:45:16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所有人,
青山,嘟嘟宝贝,key,全没平常心,就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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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60 收起 理由
嘟嘟宝贝 + 20 你太有才了!
MillerYang + 20 你太有才了!
Ray和Wendy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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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楼主| 发表于 18-10-2011 23:45:47 | 只看该作者
哇,7页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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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18-10-2011 23:47: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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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关毅仁 + 20 老丐属于抠门一族,光说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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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18-10-2011 23:47:57 | 只看该作者
我承认,我也没有平常心,就你有


原帖由 dcxg 于 18-10-2011 23:45 发表
我看了,所有人,
青山,嘟嘟宝贝,key,全没平常心,就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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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18-10-2011 23:55:1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法'能修改或废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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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18-10-2011 23:58:2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法能被公投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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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19-10-2011 00:01: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法'能修改或废除吗?
按我个人理解:可以,通过议事院决议

这个法能被公投取消吗?
按我个人理解:可以,程序稍微复杂些。第一步,先要议事院通过决议,说基本法能被公投取消。第二步,公投,如果通过就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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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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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19-10-2011 00:2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7 Ray和Wendy 的帖子

那ka猫是什么原因被罢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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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19-10-2011 00:30: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8-10-2011 23:22 发表
那ka猫是什么原因被罢免的?

自己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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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19-10-2011 00:34:31 | 只看该作者
哦,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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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1 06:48:42 | 只看该作者
法制与人治

法制的目的是什么啊?没看过,我想主要是维持一定的秩序,奖善除恶,治病救人吧
以前看过个纪录片,一个母亲实为生活所迫,将刚出生的孩子给放到珠江了,自己也准备跳河,后来孩子死了,母亲想着还有两孩子,纠结着就没跳河。
母亲的辩护律师了解情况后,为母亲赢得了缓刑7年的结果。
法律的尊严得到了维护,评判的结果又充分的反应了人性的光辉,这是法制带给人的温暖。
如果生搬硬套,死刑完事,这还有什么人情味,法制的目的又何得以体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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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瑶冬月 + 50 谢谢分享!
MillerYang + 20 你太有才了!
嘟嘟宝贝 + 20 精品文章
woodheadz + 20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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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1 07:06:47 | 只看该作者
再回到这个论坛

法制对于这个论坛,绝对的冷冰冰,没点人性的温暖,典型的阶级斗争
虽然你们都很反阶级斗争,就你们这帮当权派还真有这个思维

太久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就说上次青山辞去所有职务那个帖子开始吧
完全的两派人马,一套作风,性质基本一样,虽然各自主张不同。
如果以基本法来运作这个论坛,我很拥护,一点都不反对。
我反对的是你们都太虚荣了,太自以为是了,太要面子了,这个东西很害人哈,基本不反省自己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的地方
谁上台结果基本都一样。

如果你搞论坛,想提升人气,最后搞的本末倒置,这就该反省。
青山,你上次辞职的帖子,我顶了那么久,也没看你出来说句话。
我的理解就是你心情比较郁闷,很伤心。
这次事件是一样的,又有些人隐身了,我怀疑也是很郁闷。
如果下次你下台了,就又再来一遍,这不阶级斗争,这是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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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dheadz + 20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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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19-10-2011 10:44:4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不甘受辱?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9-10-2011 00:30 发表

自己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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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19-10-2011 10:47:4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啥法不法的?这年头,除了李先生,谁还敢说自己写的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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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19-10-2011 11:1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2 dcxg 的帖子

我冒个泡。纯粹回应前辈隐身一说,不是想辩论,希望是澄清。

当时议事院人数不足,再加上种种原因,提议解散议事院的有几位,还不是我提的。我回复过一句:“希望zht小组临时接管《基本法》做修改”。这样一句被解释为:”绕过议事院,不惜撕毁《基本法》“。就想澄清这一点,是个正常人,谁敢顶着这两块招牌混FreeOZ?

最终,当争吵已经变得毫无意义,影响到ub,Miller等更多的中立人士时,他们也是希望争吵平息,可以好好做论坛。我觉得讲和算了。对不起嘟嘟宝贝啊,坚持到现在。制度啥的,不能强求。再说人家几位元老在论坛发的帖子比我看的帖子还多,登高一呼,也无须我来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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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xg + 20 谢谢分享!
雅瑶冬月 + 50 踏实灌水等签证,然后过来坐我邻居就好了。 ...
MillerYang + 20 谢谢分享!
嘟嘟宝贝 + 20 谢谢分享!
Ray和Wendy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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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19-10-2011 11:33: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19-10-2011 11:19 发表
是个正常人,谁敢顶着这两块招牌混FreeOZ?


具体经过我不清楚,不作评价。
但这行字我非常赞同!
我不明白,到什么时候,
FreeOZ的管理员才明白什么东西最有杀伤力。

估计后面某人又要 XX 几下了
mason你等着收砖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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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19-10-2011 11:49: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19-10-2011 11:19 发表
我冒个泡。纯粹回应前辈隐身一说,不是想辩论,希望是澄清。

当时议事院人数不足,再加上种种原因,提议解散议事院的有几位,还不是我提的。我回复过一句:“希望zht小组临时接管《基本法》做修改”。这样一句被解释为:”绕过议事院,不惜撕毁《基本法》“。就想澄清这一点,是个正常人,谁敢顶着这两块招牌混FreeOZ?

最终,当争吵已经变得毫无意义,影响到ub,Miller等更多的中立人士时,他们也是希望争吵平息,可以好好做论坛。我觉得讲和算了。对不起嘟嘟宝贝啊,坚持到现在。制度啥的,不能强求。再说人家几位元老在论坛发的帖子比我看的帖子还多,登高一呼,也无须我来担心。

我等你说这句话等很久了,我们是QQ好友,我一直没有私下要求你出来说一句,因为我尊重你的选择---继续留在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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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19-10-2011 11:53: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9-10-2011 10:44 发表
不甘受辱?

当有人指着你鼻子向你泼脏水,要你辞职,然后你投诉无门,想在公众面前投诉时,反被禁言,这个是不是侮辱。如果是,那你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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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19-10-2011 11:56:28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有一点不明白。
FreeoOZ最大的官是不是值班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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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19-10-2011 12:02:0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问你世上什么风威力最大?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9-10-2011 11:56 发表
我一直有一点不明白。
FreeoOZ最大的官是不是值班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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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19-10-2011 12:03: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9-10-2011 12:02 发表
我问你世上什么风威力最大?

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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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19-10-2011 12:05:5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错,那风大多数时候晚上刮的...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9-10-2011 12:03 发表

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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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19-10-2011 12:07:14 | 只看该作者
不明白,请帝师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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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19-10-2011 12:12:5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不能说,说了人家说我人参公鸡。
反正你就想啊,床啊枕头啥的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9-10-2011 12:07 发表
不明白,请帝师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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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表于 19-10-2011 12:20:13 | 只看该作者
哦。。。。好不容易明白了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9-10-2011 12:12 发表
不能说,说了人家说我人参公鸡。
反正你就想啊,床啊枕头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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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发表于 19-10-2011 14:25: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ey 于 19-10-2011 11:33 发表


具体经过我不清楚,不作评价。
但这行字我非常赞同!
我不明白,到什么时候,
FreeOZ的管理员才明白什么东西最有杀伤力


估计后面某人又要 XX 几下了
mason你等着收砖头吧。


他们清楚明白的,所以基本上一击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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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19-10-2011 15:09: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cxg 于 19-10-2011 06:48 发表
法制与人治

法制的目的是什么啊?没看过,我想主要是维持一定的秩序,奖善除恶,治病救人吧
以前看过个纪录片,一个母亲实为生活所迫,将刚出生的孩子给放到珠江了,自己也准备跳河,后来孩子死了,母亲想着还有 ...


你还记得具体的判决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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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1 21:50: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关毅仁 于 19-10-2011 15:09 发表


你还记得具体的判决内容吗?


家园不能编辑,发完发现写错了
那个母亲被判了10几年吧,后来可能7年就出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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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1 21:54: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19-10-2011 11:19 发表
我冒个泡。纯粹回应前辈隐身一说,不是想辩论,希望是澄清。

当时议事院人数不足,再加上种种原因,提议解散议事院的有几位,还不是我提的。我回复过一句:“希望zht小组临时接管《基本法》做修改”。这样一句被解 ...


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一半哈
跟青山吵,你跟他走,永远辩不出个道理出来
我不需要具体的反驳他的某个观点,有点逻辑的人,都会看到其矛盾之处。

我不需要他承认他错了,也不是要你们认为你们没错,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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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发表于 19-10-2011 22:30: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9/10/2011 12:12 发表
不能说,说了人家说我人参公鸡。
反正你就想啊,床啊枕头啥的

我靠, 原来FREEOZ是夫妻老婆店啊。  怪不得呢, 忒不公平了。  平时都不做啥的, 好处照拿,  我们也应该学美国人占领华尔街一样来一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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