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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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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醒一点:注意文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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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11-10-2011 11:5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嘟嘟宝贝 的帖子

首先什么是批评什么是攻击?你如何界定?作为管理员不应该承受有事实为依据的批评哪怕是攻击?只要不是人身攻击我认为就不过分。什么指控为严重指控?质疑不称职就是严重指控?FREEOZ是不是该出一个官方的质疑管理员标准格式,免得大家找不到北。裁定的是是否违规,跟质疑有没有假公济私有什么必然关系?指责值班秘书假公济私的可不只卡猫一个,“有明显的个人倾向,应该批评”这话是谁说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内容我是非常赞成的。退一万步,裁定过的就不能议论了吗,前一阵虫子要说法的时候,可是开了专版来讨论呀?怎么这次就禁言了呢?


批评和攻击,有时候是难以区分界限,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卡猫当时在内版的一些言论已经是人身攻击了,但是内版以前对人身攻击基本上是不处理,这点大家都是清楚的,也这因为这样,导致内版的气氛有时候非常差,上次我当轮值ZHT的时候,也是看到这个情况对论坛的危害非常严重,特意强调内版也不许人身攻击,否则一样警告后封禁,这一点也得到大家的支持,后来内版的人身攻击言论就很少了。KALALA在内版也未因为言论而受到过封禁。

假公济私就是人身攻击?FREEOZ的文字狱比天朝要严厉多了呀。删除同类论坛的广告无可厚非,但你是如何看出卡猫发这个帖子是因为删了广告的呢?我看内容一点都没提到呀?莫非又是万能的心理分析?


FreeOZ被批评纵容人身攻击言论的批评意见我经常听到(也有点认同我们对人生攻击的尺度确实宽松了一点,应该加强处理人身攻击),FreeOZ搞文字狱的指控我还是头一次听到。

卡猫被删除的帖子在下面,对比删贴时间、操作人和卡猫的发帖时间,我相信不难作出判断,如果大家对我这个判断有疑议,仍然可以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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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11-10-2011 12:26: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cxg 于 11-10-2011 11:29 发表
臭鸡蛋就不要了吧,
炒蛋还不错,软绵绵的还砸不死人,味道还好

你又搞不清轻重了,炒蛋可不能随便扔,尤其是跟饭炒在一起的蛋,会吃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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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dcxg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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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11-10-2011 12:28:19 | 只看该作者
ub同学,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和嘟嘟争辩下去,你觉得最后谁会认同谁?
然则你的目标是什么?说服她?证明自己有道理?让大家都知道嘟嘟或KA猫做错事?
做错事还不认?让嘟嘟和卡猫迷途识返?让他们羞惭无地?

你上面说,“执法需要超脱个人立场而秉持公正”,这话很大度。
但我有个朋友也说过:心底无私天地宽。你觉得哪一句话更适合论坛的管理?
区别在哪里?你应该考虑“执法”,还是应该考虑让论坛发展得更好?
你要证明一个人的对错,还是要给一个人温暖的拥抱(前提是某某童不反对,我想 )。

Sorry,我提了无数问题,而不是一个问题。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1-10-2011 11:51 发表


批评和攻击,有时候是难以区分界限,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卡猫当时在内版的一些言论已经是人身攻击了,但是内版以前对人身攻击基本上是不处理,这点大家都是清楚的,也这因为这样,导致内版的气氛有时候非常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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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11-10-2011 12:35: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ey 于 11-10-2011 12:28 发表
ub同学,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和嘟嘟争辩下去,你觉得最后谁会认同谁?
然则你的目标是什么?说服她?证明自己有道理?让大家都知道嘟嘟或KA猫做错事?
做错事还不认?让嘟嘟和卡猫迷途识返?让他们羞惭无 ...


这里没有对错问题。
不管谁对谁错,请不要伤害论坛。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宴席散的时候要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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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11-10-2011 12:4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key 的帖子

key,歪了你的楼,抱歉一下。

我无意和嘟嘟纠缠谁对谁错,但是嘟嘟有质疑,我有义务将自己的看法和依据摆出来,身为当事人,不回应质疑,我觉得有点不礼貌。

最后说点我个人对kalala的看法,我和kalala并没有什么私人恩怨,对他进行禁言操作,也只是针对具体哪个事情而已,封禁期满,kalala还是一个正常的id,我个人也还是没有忘记kalala曾经为FreeOZ所作的贡献,他有个人的抱负,可能在FreeOZ没有施展出来,如果有机会,我还希望一起见面吃饭喝酒侃大山。

至于嘟嘟宝贝,我想我们两个都有共识,论坛只不过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大家可以有观点不同,但绝不应互相攻击,这也是我欣赏她的一面,我和嘟嘟、老顽童也是素未谋面,也许见面又发现大家还是有其他共通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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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11-10-2011 12:5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ubuntuhk 的帖子

内版之所以一直氛围不好,根源就在版主室,不是什么人身攻击,一般人身攻击会被很快处理,比如说某某是毒瘤。氛围不好是因为总有人搞得像文革一样以大字报攻击别人,因此版主室曾出台一个规章制度,不得对版主进行对人不对事的攻击,而这次之所以气氛变差也是因为大字报,一张被高亮显示的大字报,被攻击的当事人投诉也无人理会。相反的,众多的管理员出来力挺攻击者,以至于在被攻击人退一步说出“算了,大家讲和吧”,攻击人还不依不饶地说“你处于下风就来讲和啦”,这就是维护的结果,这样维护下来的难道是良好的氛围吗?口头上的力挺伸援也就算了,还以行政手段来打压,这就不是氛围不好这么简单了。
另外,我个人从来没看到过卡猫有任何违规行为,攻击别人也就是用了“政客”这样的字眼,如果我看漏了请指出。至于你贴出的两段,时间上确实很接近,你说前者是后者的导火索我也不否定,但以这个理由处罚后者,我觉得是荒谬的,这正好也是文革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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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11-10-2011 12:50: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1-10-2011 12:44 发表
key,歪了你的楼,抱歉一下。

我无意和嘟嘟纠缠谁对谁错,但是嘟嘟有质疑,我有义务将自己的看法和依据摆出来,身为当事人,不回应质疑,我觉得有点不礼貌。

最后说点我个人对kalala的看法,我和kalala并没有什 ...


你没有义务将自己的看法和依据摆出来,如果说义务,你有义务让她感觉到你的友好和关心,并让她感到这个站有一份人性的温暖。

你是一个温和的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对不?

如果你时间太多,我提两三个功能你忙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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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11-10-2011 13:21: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ey 于 11-10-2011 10:58 发表
ub同学,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和嘟嘟争辩下去,你觉得最后谁会认同谁?
然则你的目标是什么?说服她?证明自己有道理?让大家都知道嘟嘟或KA猫做错事?
做错事还不认?让嘟嘟和卡猫迷途识返?让他们羞惭无 ...


我想如果有网友不断提出处理不公正的抗议,那么解释清楚是一个负责任的做法。至于如果为了照顾网友情绪,而承认没有犯的错误,这不应该是你说的宽大为怀的智慧之一吧。

如果没有这些抗议和质疑,当然不必再去提及,不必像你说的非要证明谁对谁错。可是别人认定你是错的,你不公正。那么出来解释一下,我觉得是无可非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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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11-10-2011 14:22:26 | 只看该作者
哦。。。是吗?

ub对不起了,这里拿你当个反面教材。

#1,我发了个无聊贴,大家当我发神经,不理会,然后就过去了。这一点,大多数站务做到了,不错。
#9,ub因为好心,觉得我说得有点过了,想做个圆场。如果止于这一点,也没什么。
#12,嘟嘟觉得ub的圆场说过头了,不中听,调侃一下。如果 ub 能预计后面的争辩,不去理回这个回贴,也就没有后来的事了。
#14,ub回贴提到“至于谁做过什么,大家都看在眼里”,这话容易引起问题。
#18,嘟嘟的回贴开始涉及到一些很难回避的话题。但即使这样,后面的讨论还是可以避免的。
#24,ub把问题升级,全面回答质疑,再三指出KA猫怎样怎样。发这贴的时候,ub有没有想过,嘟嘟会不会被人“说服”?我也承认#18的贴子很难不回复,回复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如果我是ub,我会咨询一下其他人看看他们有什么看法。把自己认为这个贴子是人身攻击的理由和第三方说一说,看看他们是否认同,然后再针对KA猫贴子本身回复,把讨论“人品”变成讨论“贴子”,讨论“贴子”的用词,讨论语气,总之,只字不提谁做错事,把范围圈得越小越好。只有这样,才有一线希望对方能慢慢退出讨论。只要退出讨论,回复心平气和,你就是做了最正确的事,不是吗?

我这里不讨论KA猫贴子的对错。

我和ub算有点熟,就不顾老朋友脸面了,ub不要怪我呀~~
我们来看ub说了什么:
1. “尖锐批判(攻击?)”,“严重的指控”
2. “不满”
3. “人身攻击”
4. “如果嘟嘟宝贝觉得这个操作程序有违公平和言论自由的原则,可以另外开贴进行投诉,通过所有ZHT甚至议事院来进行集体复核。我作为当事人会完全尊重复核结果。”

你有没有想过这些用词和用句即使放在平时也非常容易引起网友的不满?
为什么不考虑把“尖锐批判”改成“说了一些相对激动的话”,把“不满”改成“有不同意见”。最后“人身攻击”是“罪状”之一,我估计你只能选择说与不说,没有什么可替换的词了。
最后一句最离谱。这句话可能一点错也没有,但冷冰冰,比东北的雪还要冷。

27#没有大错,但还是冷冰冰
28#嘟嘟的这个回复是基本可以预期了。ub可以看看自己的一些字眼引起的问题了吧?

“首先什么是批评什么是攻击?你如何界定?作为管理员不应该承受有事实为依据的批评哪怕是攻击?只要不是人身攻击我认为就不过分。什么指控为严重指控?质疑不称职就是严重指控?”

你如果是说,KA猫说了一些比较激动的话,看嘟嘟会不会质问“首先什么是激动什么不是激动”?

嘟嘟最后说“投诉就不必了,有空就扯两句,娱乐一下而已,何况其实我真的觉得抱团取暖挺好的”,还给了你个笑脸,同学,见好就收拉。但看看ub在31#说了什么?

所以我才说了33#的那番话。

ub同学,上面有些话或者不中听,不要往心里去。我回澳洲请你吃饭当陪罪吧。


原帖由 cello 于 11-10-2011 13:21 发表


我想如果有网友不断提出处理不公正的抗议,那么解释清楚是一个负责任的做法。至于如果为了照顾网友情绪,而承认没有犯的错误,这不应该是你说的宽大为怀的智慧之一吧。

如果没有这些抗议和质疑,当然不必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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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11-10-2011 15:30: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ey 于 11-10-2011 12:52 发表
哦。。。是吗?

ub对不起了,这里拿你当个反面教材。

#1,我发了个无聊贴,大家当我发神经,不理会,然后就过去了。这一点,大多数站务做到了,不错。
#9,ub因为好心,觉得我说得有点过了,想做个圆场。如果 ...


我觉得嘛,因为一路都有质疑和分歧,并没有达成一致,所以我赞成说清楚。

当然,分歧也许是永远存在的,大家agree to the disagree也行。只是如果有质疑,那么解释并无不妥,并且理想状态下,最好是双方都友好进行沟通,旨在缩小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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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11-10-2011 16:55:39 | 只看该作者
接着Key所说的。。。说话艺术,我分享一些自己的经历。。。

我上一份工作,在一家官僚气极重的外资金融机构,所在的部门是有关信息安全及合规的,我们最强有力的武器,就是两个词,一个是POLICY,另一个是COMPLIANCE。但是。。。我们接受的培训是,无论任何时候,我们绝对不被允许用这两个字眼去砸死我们的客户。。。即使我们认为自己足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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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11-10-2011 22:38:59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事儿摆在面上说最终不落好
私人恩怨私下解决
公事也要私下解决
pm不成就电话
电话不成就视频
光明正大讨论的结果就是心存芥蒂
在内版也要把大厅从新装修成单间
还有
上周六半夜值班秘书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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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11-10-2011 23:0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牧马人 的帖子

你有空去挑战mite的说的傻X。他是老臣子,告他是告不了的。他爱怎样傻X就怎么傻X。连UB都不管的,就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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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11-10-2011 23:13:52 | 只看该作者
傻X这个词不是我第一个用的。封或禁要一视同仁。我只是跟风,跟在mite后面说的。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11-10-2011 23:05 发表
你有空去挑战mite的说的傻X。他是老臣子,告他是告不了的。他爱怎样傻X就怎么傻X。连UB都不管的,就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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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11-10-2011 23:15:16 | 只看该作者
mite又不是没有被处罚过,只是mite也不傻,他说傻x的时候从来不说明白说的是谁,如果说的是发帖人,那么自然是人身攻击无疑,我看到了也会报告,可是往往他用傻x跟帖的情况都是别人专贴,也完全可以解释成他在骂原创者,而转帖的行为并不能和认同原创者观点划等号,这一点谁都应该清楚。

下次看见,欢迎报告,如果确实有明显的迹象是在说论坛某网友,那自然会处理。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11-10-2011 23:05 发表
你有空去挑战mite的说的傻X。他是老臣子,告他是告不了的。他爱怎样傻X就怎么傻X。连UB都不管的,就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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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12-10-2011 09:34:55 | 只看该作者
你要证明一个人的对错,还是要给一个人温暖的拥抱(前提是某某童不反对,我想 )。
原帖由 key 于 11-10-2011 12:50 发表


你没有义务将自己的看法和依据摆出来,如果说义务,你有义务让她感觉到你的友好和关心,并让她感到这个站有一份人性的温暖。

你是一个温和的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对不?

如果你时间太多,我提两三个 ...

小key同学,好像咱们理解的义务有点偏差哈 ,你要是自己欠抱欠温暖你就直说,虽然我也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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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12-10-2011 09:4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 key 的帖子

你真是错怪UB了,正如你说的,他是一个温和的人,尽管他和我的观点不同,但也从未用过“演”“造谣”这样攻击性字眼,而这样的字眼从肇事者和明显有意偏袒他的人口中可以随口而出。因此我虽然不赞成UB的执法和给出的理由,但也从来没有觉得他的语言有过分的地方。当然你可以对他有更高的要求,我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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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12-10-2011 10:06: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ufumin1832 于 11-10-2011 12:35 发表


这里没有对错问题。
不管谁对谁错,请不要伤害论坛。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宴席散的时候要好聚好散。

请问你觉得卡猫在禁言后就不再来论坛了是不是就是保护了论坛,这样称得上好聚好散吗?
另外,有网友在这里提问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hlight=%D1%A1%BE%D9,其实我也有同样的问题,你辞职第四届议事员造成人数不够第四届议事院解散,然后再申请第五届议事员基于一个什么样的理由。第三届议事员中也有七个人主动辞职造成议事院解散,我记得有些人是说太忙不再参与,其他人的理由是第三届议事院已经无法通过任何改革性的提案,而议事院无法补选只能选择重新来改组。请问你在第四届议事院还没有任何提案的情况下提出辞职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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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12-10-2011 11:00: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2-10-2011 10:06 发表

请问你觉得卡猫在禁言后就不再来论坛了是不是就是保护了论坛,这样称得上好聚好散吗?
另外,有网友在这里提问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hlight=%D1%A1%BE%D9,其实我也有同样的问 ...

是不是好聚好散不是你我说了算的。如果你觉得是,你继续。我就不掺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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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楼主| 发表于 12-10-2011 14:39:1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这个。。。。观点与角度不同,观点与角度不同呀~~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2-10-2011 09:34 发表

小key同学,好像咱们理解的义务有点偏差哈 ,你要是自己欠抱欠温暖你就直说,虽然我也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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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嘟嘟宝贝 + 20 呵呵,求同存异,求同存异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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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12-10-2011 14:4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 key 的帖子

俗话说忠言逆耳,谢谢指教,俺继续修行,论坛是个虚拟世界,重要的还是现实世界的生活,大家不必太为虚拟世界的纷争所困扰,一觉睡醒之后,又是个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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