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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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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说NGO的那个帖子被挪走了,还挨了一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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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30-8-2011 20:12: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9:10 发表

好,NGO除了注册费用外,不得有任何开销.注册费用仅仅包括政府和相关部门收取的注册费.什么车费油费水费餐费等一律不算.


我支持明文写进去,这本来也是大家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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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30-8-2011 20:14:02 | 只看该作者
NGO管理论坛的财务,这是法律化的重要一部分。而已经有明确规定,论坛的财务只能专款专用。

至于注册费用,会有另外的专项捐款。而且你说之前,似乎从未有人想过什么车费,油费,甚至餐费。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9:10 发表

好,NGO除了注册费用外,不得有任何开销.注册费用仅仅包括政府和相关部门收取的注册费.什么车费油费水费餐费等一律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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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0:14:54 | 只看该作者
NGO所有成员均为绝对义务工作,不得收取金钱,礼品,宴请以及任何形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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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30-8-2011 20:15:23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所一直坚持的原则。谁违反这一条,我会坚决反对之。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9:14 发表
NGO所有成员均为绝对义务工作,不得收取金钱,礼品,宴请以及任何形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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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0:15: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9:14 发表
NGO管理论坛的财务,这是法律化的重要一部分。而已经有明确规定,论坛的财务只能专款专用。

至于注册费用,会有另外的专项捐款。而且你说之前,似乎从未有人想过什么车费,油费,甚至餐费。


现在不说,只怕以后有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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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 + 20 我赞成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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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30-8-2011 20:16: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青山 的帖子

是的,我们之前讨论过,连NGO的注册费用都不动用来自论坛的捐款和广告收入,而是由管理团队另外捐款支付,这一点可以问老林,他是第一个响应并落实此项捐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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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0:20:19 | 只看该作者
由于前天发生令人寒心的事件,所以我务求NGO相关条款每一条都是钉死,不能有任何漏洞,破绽和界定模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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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30-8-2011 20:20:54 | 只看该作者
具体情况不了解, 不加评论。
但我认为制定法律时应该以人性本恶为出发点,这也是人治与法治理念上一个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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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0:21: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obinQ 于 30-8-2011 19:20 发表
具体情况不了解, 不加评论。
但我认为制定法律时应该以人性本恶为出发点,这也是人治与法治理念上一个很大的不同。

非常赞同,制订法律时必须以最坏时的结果做考量,以免给阴暗小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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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30-8-2011 20:2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KALALA 的帖子

...不能有任何漏洞,破绽和界定模糊的地方.


我支持,欢迎你补充合理条款,只要议事院多数赞同,大家就一起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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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30-8-2011 20:26:03 | 只看该作者
卡猫老弟, 按照你的思路和逻辑,这事没时间做啦! 天天在这讨论吧!  

做任何事都不可能100%的把握,都是在做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的!

如果想的那么细,扣得那么深,等到想做到的时候,说不定连政策都变了。还做啥,得,从头再按照新的政策或者想法在讨论一边!

大方向定了 或者大多数人赞同,而且也经过精心讨论过的,就要开始 Just Do It!
在做的过程中,非常希望大家各抒己见不断完善的!
这样做出些成果后在讨论,大家的想法和思路会更开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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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0:28: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北京老刘 于 30-8-2011 19:26 发表
卡猫老弟, 按照你的思路和逻辑,这事没时间做啦! 天天在这讨论吧!  

做任何事都不可能100%的把握,都是在做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的!

如果想的那么细,扣得那么深,等到想做到的时候,说不定连政策都变了。 ...

刘老哥,如果以后你有机会深入了解我们,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了.有保密法限制,这事儿不太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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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30-8-2011 20:31:28 | 只看该作者
赞同。这也是我努力推动制定各种章程的初衷和目标。

原帖由 RobinQ 于 30-8-2011 19:20 发表
具体情况不了解, 不加评论。
但我认为制定法律时应该以人性本恶为出发点,这也是人治与法治理念上一个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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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0:31: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9:07 发表
今天公费买了一套BBQ工具放家里了,美其名曰方便组织聚会,组织聚会也是发展FREEOZ人气啊.
符合:4,本组织的业务范围,限于运营FreeOZ论坛,以及开展基于论坛(改成:与论坛直接相关并促进论坛发展)的活动。

基本法拿你一点辙都没有.这个不能靠你自觉,必须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


在目前制度下,我只能告诉你,以前我不会往这方面想,几天前的经历教训我,不想还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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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30-8-2011 20:33:10 | 只看该作者
你如果帮忙找漏洞,我很开心。好像过去这几年,都是我在做这事。。。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9:20 发表
务求NGO相关条款每一条都是钉死,不能有任何漏洞,破绽和界定模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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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0:34: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9:33 发表
你如果帮忙找漏洞,我很开心。好像过去这几年,都是我在做这事。。。


你更开心的还在后头呢,经过几天前的那件事,我相信MITE,MASON,老顽童,嘟嘟等人都会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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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30-8-2011 20:41:2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他们真的花心思在完善法规上,我谢他们还来不及呢。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9:34 发表

你更开心的还在后头呢,经过几天前的那件事,我相信MITE,MASON,老顽童,嘟嘟等人都会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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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30-8-2011 20:46: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9:34 发表

你更开心的还在后头呢,经过几天前的那件事,我相信MITE,MASON,老顽童,嘟嘟等人都会帮你的.



卡毛,啥事? 俺好奇心重!

不方便这里说,可以小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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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1:03: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北京老刘 于 30-8-2011 19:46 发表



卡毛,啥事? 俺好奇心重!

不方便这里说,可以小窗!

你深参选议事员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偷偷告诉你可使不得,某些人会恼羞成怒封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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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30-8-2011 23:28:00 | 只看该作者
各位辛苦了,我需要说的都有人帮着说了,我就靠边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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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30-8-2011 23:3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30-8-2011 22:28 发表
各位辛苦了,我需要说的都有人帮着说了,我就靠边站了。

别呀,我那个刘哥诱惑我泄露内版机密,您给他来个警告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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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和Wendy + 5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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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31-8-2011 02:08:08 | 只看该作者
以前一直觉得kalala这个头像有趣,  闭着眼张牙舞爪....

没想到现实中的k猫还真就是, 什么都不看,在那想当然, 然后怒气冲冲对着脑袋里构建的假想敌玩小猫追线头的游戏

我敢打赌, 内板ngo讨论贴讨论最激烈,内容最多的几个帖子, 你从来就没有认真看过,  或许连点都没点过?

即使从心底里就想反对,咱们也应该了解了后再反对不是?  为什么要学老麦那套:  "我没看(完), 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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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刘 + 2 这是喜欢激动,容易被影响利用的朋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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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31-8-2011 02:53: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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