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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丽萍反同性恋 网友怒喊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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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1 02:0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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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网友制作的抵制孙海英、吕丽萍夫妇的宣传画(本站添加)
  美国纽约州25日投票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同志人权史上一大里程碑。但第二天,去年以《玩酷青春》获金马影后的大陆演员吕丽萍,在微博发布反同性恋言论,立即掀起轩然大波,至今已有4600条以上网友评论,大陆同志团体发起抵制她新片,并投书各大媒体拒刊她的新闻,还有网友大呼“开除党籍,为党除害”。

  多次依教义掀话题

  她与演员丈夫孙海英都是虔诚基督教徒,也多次借由基督教义发布反同志言论引起争议。她26日先转发牧师冯伟的微博“即使有一天若这里法律规定反对同性恋会被判刑,我也仍然要传讲:同性恋是罪”,她鼓励弟兄姊妹努力转发。

  她更转贴圣经中的争议文字:“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她曾离婚,却曾以圣经文字反对离婚,如今转发敌视同志文字并大赞“给力”,大陆网友反讥她荒唐可笑:“住在玻璃屋的人不要去砸别人的房子。孙吕夫妇就是这么一对住在玻璃屋里的人。”网友还转贴电影《为巴比祈祷》片段,要她自我教育打开眼界。

  学者批评愚昧落后

  大陆学者李银河公开批她:“真是老生常谈,愚昧落后。如果是个普通老百姓也就罢了,有人开放,有人保守,是很自然的。可是作为公众人物发表这样反动的言论就不可原谅。”(中国时报 张士达/综合报导,2011-06-29,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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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7-2011 09:51:56 | 只看该作者

吕丽萍反同性恋引娱乐圈口水战 明星数度爆粗口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蔡康永(微博)发微博反对吕丽萍言论
继老公孙海英之前公开指责同性恋之后,吕丽萍近日也因触及这一敏感话题而引发争议。不久前,她在微博转发两篇针对同性恋的言论,经台湾媒体报道后被指仇视“同性恋”,更因此引发圈内口水大战——先是蔡康永跳出来发表不满情绪,随后宁财神又与杜汶泽(微博)打起口水仗,而原信乐团的阿信更是嘲讽吕丽萍“脑袋还停留在古代”。
吕丽萍“反同志”论惹争议
由于屡屡发表惊人言论,孙海英被媒体冠以“孙大炮”的绰号,没想到,因言论不当而引发轩然大波的这次轮到妻子吕丽萍了。6月26日,她在微博上接连转发一位好友“同性恋是罪”的言论,引发娱乐圈多位艺人的连锁反应。估计连她自己都预想不到,轻轻的几次鼠标点击和寥寥数语,会惊起如此大的波澜。
吕丽萍转发的两条争议微博,都涉及到了“同志”这一敏感地带。虽然并非自己主动发表言论,但由于转发微博中大多是反对同性恋情的内容,吕丽萍又在转发时配上了“给力”的评论,一时间引发网络骂声一片。推波助澜的是,吕丽萍这番动作还被台湾地区媒体盯上并报道,她更是被冠上“反同志”的称号。
蔡康永发难引微博《乱战》
吕丽萍言论发出没多久,就引来圈内部分明星的不满,首先出声的是台湾地区主持人蔡康永。去年在金马奖上亲手将影后大奖交给吕丽萍的他在腾讯微博中一副受伤语气:“吕小姐,你仇视的同性恋,并不是受伤不会痛的抽象名词,而是有血有肉的人呀!你此生合作过的剧组,提携过你的媒体,看你戏给你奖的支持者,其中多少同志对你善意成全?光从做人最根本的道理来说,鼓吹仇视这许多成全过你的人,可以吗?”
蔡康永这番抗议刚刚发出,立即引发大片艺人的微博口水战。随后蔡卓妍(
微博) 、阿雅(微博)、熊黛林(微博)等也在各自的腾讯微博中力挺蔡康永。昨天下午,编剧宁财神发了一条自称是“找骂贴”的微博,再接“同志”议题,“我对同志并不反感,见到真爱的伴侣也会支持和祝福,但这次的大反击,让我觉得,你们缺乏必要的自信。要知道,在所有需要灵感与创意的行业,冲到顶尖的很多都是同志。拜托,自信点好吗?”这番言论随即又遭来杜汶泽“去你妹”的大骂,即使姚晨中间调停,也未能消去他的火气。更火爆的是原信乐团的阿信,他在微博中爆出粗口,更讽刺吕丽萍“只是剪了辫子,脑袋还停留在古代的清朝中年发福的大叔大婶”。不过,随后他删去了微博并表示道歉。
网友称明星发言需谨慎
骂声一片,当事人吕丽萍对此却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反倒是她的丈夫孙海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说,人有态度很正常。而对于公众热议,他也在微博上否认是自我炒作。
众所周知,“同志”话题是娱乐圈内既公开又避讳的敏感词。而作为公众人物,孙海英和吕丽萍夫妇先后涉及这个敏感话题,自然难逃圈内和公众的舆论。网友表示,虽然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但公众人物有其影响力,在说话时必须慎之又慎,面对敏感问题,更要顾及不要让他人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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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7-2011 09:53:20 | 只看该作者

又见 【同志不自信】的言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编剧宁财神发了一条自称是“找骂贴”的微博,再接“同志”议题,“我对同志并不反感,见到真爱的伴侣也会支持和祝福,但这次的大反击,让我觉得,你们缺乏必要的自信。要知道,在所有需要灵感与创意的行业,冲到顶尖的很多都是同志。拜托,自信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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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1 10:39: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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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7-2011 10:40:06 | 只看该作者
这些老八股不是黑既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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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1 10:57: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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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7-2011 11:08:13 | 只看该作者
我以前一直很欣赏吕丽萍的演技,没想到她脑子居然这么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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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7-2011 11:51:22 | 只看该作者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对;
哪里有反对,哪里就有支持。

大家淡定,有人公开支持游行,也有人可以公开反对。这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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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1 你去米国公开歧视黑人试试!
chibang1974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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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7-2011 11:5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老顽童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如果在你们公司公开这样说同性恋,我保证HR会过来找你谈话。新员工入职要学习平等工作权利,就是不已宗教信仰,性别,性取向,国籍,种族区别对待人。

拜托:反对同性恋不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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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7-2011 13:05: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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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7-2011 13:27:34 | 只看该作者
陈词滥调而已,她要与时具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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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7-2011 13:39:37 | 只看该作者
尊重别人,就等于尊重自己,他们夫妇真的该好好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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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7-2011 13:5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xblues 的帖子

我坚决支持还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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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2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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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7-2011 14:55: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7-2011 13:58 发表
我坚决支持还不行么?

你可以不喜欢,但是不可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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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7-2011 14:58: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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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7-2011 15:50:18 | 只看该作者
虫子稍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观念,不同的人。
举个极端的例子 -- 非洲有的地方还喜欢巫医呢,你都去试图改变,累死。


原帖由 xblues 于 2-7-2011 11:57 发表
如果在你们公司公开这样说同性恋,我保证HR会过来找你谈话。新员工入职要学习平等工作权利,就是不已宗教信仰,性别,性取向,国籍,种族区别对待人。

拜托:反对同性恋不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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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7-2011 16:1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Ray和Wendy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既然说是极端的例子,说等于不说。
你移民到了澳洲吧,而不是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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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7-2011 16:19:0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是支持同性恋的,可很多人的思想观念总是非澳大利亚的,和身处哪个国家无关...

原帖由 xblues 于 2-7-2011 16:16 发表
既然说是极端的例子,说等于不说。
你移民到了澳洲吧,而不是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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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7-2011 16:3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Ray和Wendy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很多人的观念无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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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7-2011 16:36: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7-2011 16:19 发表
我个人是支持同性恋的,可很多人的思想观念总是非澳大利亚的,和身处哪个国家无关...




我不支持 这个有什么好支持的
难道还要推广不成

我做到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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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7-2011 16:37:10 | 只看该作者
吕丽萍的看法 偶也不支持

我做到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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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7-2011 16:3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mite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什么叫做推广啊,又不是计划生育。我给你 推广,你也得能做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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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7-2011 16:43:05 | 只看该作者
推广!推广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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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7-2011 16:49:00 | 只看该作者
澳大利亚人的思想也不都是真的那么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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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7-2011 16:56:17 | 只看该作者
赫赫,文化不同,观念不同,多说无益


原帖由 mite 于 2-7-2011 16:36 发表



我不支持 这个有什么好支持的
难道还要推广不成

我做到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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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7-2011 18:21:17 | 只看该作者
言论自由,某些群体搞的上纲上线挺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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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7-2011 20:0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mandyyogurt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那么我问一下什么叫做言论自由?

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言论自由的范围包括:(1)公民有以言论方式表现思想和见解的权利;(2)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内容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既包括政治、经济方面内容,又包括对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3)言论自由可采取多种表达形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采取书面的,必要时依照法律规定,可利用广播、新闻、电视等传播媒介;(4)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法定的权利,在法定范围内,其权利的享受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而带来不利后果,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5)言论自由存在法定界限,受合理限制。其限制主要是主观上善意和客观上无害性,有害于国家或社会利益、损害他人权利或侮辱他人的各种言论均属禁止之列。 在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只要不在公共场合和媒体上发表政治言论、造谣、诽谤他人。还是有言论自由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需要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审批。


看这个限定:言论自由存在法定界限,受合理限制。其限制主要是主观上善意和客观上无害性,有害于国家或社会利益、损害他人权利或侮辱他人的各种言论均属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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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7-2011 20:12: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oz 于 2-7-2011 02:00 发表
还有网友大呼“开除党籍,为党除害”。...


那位不是基督徒么,关我党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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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7-2011 20:17:43 | 只看该作者
Ls的ls 我问你她违反中国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了吗?

[ 本帖最后由 mandyyogurt 于 2-7-2011 20: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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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7-2011 20:30: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ndyyogurt 于 2-7-2011 20:17 发表
Ls的ls 我问你她违反中国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了吗?



记得在文章上看到,她说同性恋的人是“有罪”的。
可以有说自己喜恶的自由,但没有说别人有罪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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