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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ream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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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求助] 你读过freeoz的基本法吗?你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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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1-5-2011 18:36:45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您觉得是谁把内版的纷争扩大到外版的?尽管我一直主张透明化,但是我从未首先在外版挑起争议。

我们就拿这个贴子来说吧。

2楼的内容
【太复杂 没有仔细读。 尽管偶是参与讨论人之一。】 【首先谢谢眼镜 是很大的心血结晶】【但是我觉得总得 太复杂了 管的太细节】【我觉得这个基本法还是搞政府 搞法院那个路子; 有其被某些人滥用了 变成了没有事情搞事情 小事情搞错大事情的工具了】【应该往搞论坛 搞社区的路子调整调整】

您认为这些不包含内版的纷争?只要我发言,就是把内版的纷争扩大到外版?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33 发表
你有揪错吗?


我当你是在帮我完善啊!谢谢。!!!!!!!

揪错的是
那一种把内版外版的纷争延续到外版的人
还有那一种一套说辞,适用于千万种版面的人。
不是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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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1-5-2011 18:41:07 | 只看该作者
论点不同意,没有关系
论坛不就是论一论吗?

论坛上,不同意我的人多了
版主被拍砖的,我也算多了
我都能接受

这个楼,从一开始就没有针对谁
而且,我也真心想听其他人的看法
所以你一提,我就更改

沟通是双向的
不是一言堂
也不是只要符合基本法
我高兴说什么就说什么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1-5-2011 15:30 发表
我很喜欢你这个帖子,2楼的观点我也大力支持,有的观点我认为我现在没法支持.

有人纠错(我完全出于善意)你受不了?那你说一声,我不进来你这个帖子了,OK?(难道这不是另一种人员流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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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1-5-2011 18:42:46 | 只看该作者
所以 ,这是你和mite的问题

不是我这个楼要讨论的问题。

已经请你另外开版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21-5-2011 15:36 发表
请问,您觉得是谁把内版的纷争扩大到外版的?尽管我一直主张透明化,但是我从未首先在外版挑起争议。

我们就拿这个贴子来说吧。

2楼的内容
【太复杂 没有仔细读。 尽管偶是参与讨论人之一。】 【首先谢谢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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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1-5-2011 18:45:1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俩到底谁在赶人?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42 发表
所以 ,这是你和mite的问题

不是我这个楼要讨论的问题。

已经请你另外开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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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1-5-2011 18:51:07 | 只看该作者
恭喜你成功把我赶走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21-5-2011 15:45 发表
我们俩到底谁在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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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1-5-2011 20:28: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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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1-5-2011 20:41:09 | 只看该作者
有点内版的意思啊,呵呵。我觉得我们缺乏有效讨论的机制。我建议:
1. 开贴讨论这明确需要讨论的问题,以及自己的看法
2. 参与讨论者1周之内只能回复讨论贴一次
3. 回复贴必须有一定格式,内容限制为自己的想法,不能去讨论别人的想法
4. 回复需要有效回答开贴这的问题,并补充自己的想法
5. 在第二周或者大多数人都表达完自己的想法后,开始每一个人的总结,我想基本可以得出一个结果了。

现在是讨论问题效率太低,大家很容易感情用事,扣字眼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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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和Wendy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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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1-5-2011 21:00:24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人嘴里对事不对人,心里对人不对事,只要是某人的发言,就挑字眼,实际上是以前冲突的延续,而这些冲突并不为人知晓。

内部讨论不宜公开,但内部讨论结果要公开,而且每个投票参与的人要给出自己的理由,赞成或者反对,理由是什么?这些都要公示,以作史鉴,时间会说明一切,到底谁可以做版主,可以公正管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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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2-5-2011 12:00: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25 发表
这个帖子充分说明为什么人员的流失的原因之一

你没有错,根据基本法你一点错也没有,
但是你听不到我的用意,你挟持基本法,让我产生很不好的感觉
我深深感到没有被尊重的感觉
我已经告诉你,不要歪楼,我想 ...


我读了一点基本法,但没有读完。梦姐,木有这个选项啊!

题外话,"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让我对freeOZ最感动的地方。
但是,...,是谁推动了这里的人气流失了呢?是谁推动了那么多 愿意"我为人人"愿意为论坛真心付出的人气王们(不含虫子) 心灰意冷热情削减呢? 看过几百个页面后,窃以为,很多事情上,某人一定程度上有相当贡献吧?
如果限制一下某些对不同意见极不友好的人的权力,是否坛子里的氛围会好更多?更容易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口号?
路人甲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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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2-5-2011 12:17: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51 发表
恭喜你成功把我赶走了。


梦姐,离开这个地方前,一定要pm我你去了什么地方啊,粉丝要追随偶像的脚步!

论坛上跟人交流,可以扩大眼界,少走弯路,广交朋友,有益健康。
只是不想看某些人的发言,像吃了呛药一样。道不同不相为谋,但这里不是谁家的后院,可不可以不要(客观上)把别人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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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2-5-2011 13:00:35 | 只看该作者
读过一些,太复杂,没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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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2-5-2011 13:28: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1-5-2011 17:36 发表
请问,您觉得是谁把内版的纷争扩大到外版的?尽管我一直主张透明化,但是我从未首先在外版挑起争议。

我们就拿这个贴子来说吧。

2楼的内容
【太复杂 没有仔细读。 尽管偶是参与讨论人之一。】 【首先谢谢眼镜 ...



这个论坛现在连CELLO; UB; ANA这样的人 [ 有能力; 愿意奉献; 不偏激很沉稳; 有个人魅力 ] 都留不住参与管理。 该到了改革的时候拉。 (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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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2-5-2011 23:38: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51 发表
恭喜你成功把我赶走了。





就是

又是他讨论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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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3-5-2011 15:59:30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兴趣去读什么基本法,因为无非是个论坛而已,只要遵守基本的规则(比如不骂人等), 我想就可以了。或者我违规有人来通知我就可以了。
但经常在这里混,确实不得不由于什么规则和辩论不得不去看看基本法,当然也只是断断续续读过,谁有精神去通篇读一下啊,咱们连宪法、刑法甚至交通法规都没时间和兴趣去通篇累读啊。
有法可依是好事,论坛应该有规则,但这个规则叫“基本法”希望只是个叫法噱头而已(因为这个名字确实起得蛮大蛮吓人的)。但这个法是不是很公正,是不是很有效就难说了。因为每个朝代都有法,可不是每个朝代文明安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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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3-5-2011 16:32:4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每个朝代都有法,但是那都是皇帝钦定的“法”。不但立法没有代表性,皇帝也不受“法”的约束。

FreeOZ这个基本法,是选举产生的议事院制定的,所有人在这里都受其约束,没有例外,没有法外的特权。这是本质区别。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3-5-2011 14:59 发表
我没有兴趣去读什么基本法,因为无非是个论坛而已,只要遵守基本的规则(比如不骂人等), 我想就可以了。或者我违规有人来通知我就可以了。
但经常在这里混,确实不得不由于什么规则和辩论不得不去看看基本法,当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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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3-5-2011 16:5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青山 的帖子

哈哈,我只是故意放出个风看有没人会不会HIGH起来,这不,你又来争了
这是论坛,不是天朝,不是政府,只是个茶馆而已。哪来这么多流氓小偷啊?
不要老是绷着个阶级斗争的弦来说“如果”,我希望多点康嫂,少点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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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ter + 2 我也想到城管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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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3-5-2011 17:03:10 | 只看该作者
青山很容易和人杠上啊,非常严格的推广了法制理念,佩服佩服。
有冒犯之处,小弟给大家赔礼了!其实只要不违法就OK了,对法制的看法么都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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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3-5-2011 17:35:37 | 只看该作者
普通百姓有几个会去看"法"?澳洲大选这么多次,每一次是拿小恩小惠,补助,津贴,减税这些手段来吸引百姓的。普通人最需要的是实际收获,论坛网友也都是普通人。好的制度是实际收获的保障,但不是重点。再说,管理论坛也不是管理国家,侧重点完全不用。论坛的本质就是没有护照限制,没有PR限制,没有户籍限制,来去自由。网友找不到自己想要找的,别家正好有就去别家了,就是收藏夹里添加一个网站。就算基本法搞得再完善,论坛内容搞得不好,想要看什么什么没有,只有看吵架扯皮,结果剩下来的人都是喜欢吵架扯皮的。

做好一个论坛需要做太多太多实际工作。现在管理层那么多人,尽喜欢搞虚的,谈起民主来一个比一个能吹,做实际工作的没几个,且不说有没有工作能力。分论坛就没怎么管好过,怎么指望这些人在版主区吹吹牛就把论坛吹好了?光靠热情是没用的,当年红卫兵热情比谁都高。版主就要有版主的能力,管理员就要有管理员的能力。搞个KPI自己去track performance,就算没有淘汰制,业绩不好未必要下台,也好去分析哪里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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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3-5-2011 17:46:29 | 只看该作者
客观的performance评估,我早就提了。我觉得版主的工作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技术统计得出客观的评估,至少可以供参考,技术统计数字系统里就有。但是一些喊着内容建设的人,是肯定不敢这么比的。

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喊着内容建设,声音最大的人,其实内容建设根本就做不了。



原帖由 Fernando 于 23-5-2011 16:35 发表
普通百姓有几个会去看"法"?澳洲大选这么多次,每一次是拿小恩小惠,补助,津贴,减税这些手段来吸引百姓的。普通人最需要的是实际收获,论坛网友也都是普通人。好的制度是实际收获的保障,但不是重点。再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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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3-5-2011 20:54:21 | 只看该作者
基本法就是给管理人员看的,执行管理的标准。没有基本法只会更糟糕。
没人管理并不是基本法存在造成的。

从根本上来说斑竹缺少经济刺激也许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去走私有化,用捐款或者商业收入给管理员发工资。这和论坛创建伊始的理念就是相违背的。也是和捐款人的初衷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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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3-5-2011 21:58: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3-5-2011 16:46 发表
客观的performance评估,我早就提了。我觉得版主的工作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技术统计得出客观的评估,至少可以供参考,技术统计数字系统里就有。但是一些喊着内容建设的人,是肯定不敢这么比的。

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喊 ...

看了freeoz这么久了,你除了跟别人吵架,天天唧唧歪歪,做过什么实际上的内容建设没?估计跟澳洲的政客一个模样,说说就老子天下第一,作作就无能为力,有种的整几个精华贴出来,别天天精力过剩跟好斗的公鸡一样,为了freeoz,能不能先闭嘴一会,听听别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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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3-5-2011 22:52: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3-5-2011 20:58 发表

看了freeoz这么久了,你除了跟别人吵架,天天唧唧歪歪,做过什么实际上的内容建设没?估计跟澳洲的政客一个模样,说说就老子天下第一,作作就无能为力,有种的整几个精华贴出来,别天天精力过剩跟好斗的公鸡一样, ...


帮主,就算你是唐僧也说不过他的。我们就看他舌战群儒吧。只有诸葛亮的口才没诸葛亮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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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3-5-2011 23:02:58 | 只看该作者
过去4年我做过2年多版主,2年的技术员,2年zht,3年议事员。

版面情况如何你自己找技术员要技术统计去。技术员任内我做了多少事,你去问UB。

我干活至少比今天在所有这里说我不干活的每个人都多。要不要我们打赌?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3-5-2011 20:58 发表

看了freeoz这么久了,你除了跟别人吵架,天天唧唧歪歪,做过什么实际上的内容建设没?估计跟澳洲的政客一个模样,说说就老子天下第一,作作就无能为力,有种的整几个精华贴出来,别天天精力过剩跟好斗的公鸡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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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3-5-2011 23:09:51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你,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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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3-5-2011 23:31:07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人生的可怕之处。
我总是在问自己,是不是只有勤奋就一定成功?
也许方向本身就错了,
我本来是想来喝个茶,原来喝上瘾成了builder. 也许这个房子结构就有错。也许大家建的一直就不是自己的房子,也许连个房子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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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3-5-2011 23:5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3-5-2011 20:31 发表
这就是人生的可怕之处。
我总是在问自己,是不是只有勤奋就一定成功?
也许方向本身就错了,
我本来是想来喝个茶,原来喝上瘾成了builder. 也许这个房子结构就有错。也许大家建的一直就不是自己的房子,也许连个房 ...


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可知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确有很难调和的见解。其实没有对错,只是选择的路不同。我相信,不管最终是什么形式,论坛提供一个喝茶的地方总是可以的。就是怕人去楼空。所以不管如何,我都希望大家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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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4-5-2011 09:23:32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支持青山,有的事只有将来回头看的时候才知道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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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4-5-2011 10:08:28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不管如何,我都不希望青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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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mite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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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4-5-2011 10:20: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ubbycat 于 24-5-2011 09:08 发表
所以不管如何,我都不希望青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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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4-5-2011 15:40: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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