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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带汇票,假如汇票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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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1-10-2009 04:01: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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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关于汇票的问题想和大家讨论一下,有经验或者想法的筒子欢迎交流啊
1、印象中好像看到有帖子里说过汇票丢了以后会很麻烦,有谁知道假如汇票真的丢了具体该怎么办吗?
2、好像有一种说法是谁捡到别人的汇票都可以解汇,是这样吗?
3、比较极端的情况,飞机失事,连人带汇票全部消失,家人还能拿到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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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1-10-2009 09:23:14 | 只看该作者
汇票挂失

如果汇票遗失,您应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汇款回单,向原出票银行提出书面挂失申请。我行将根据您的要求,为您办理挂失止付手续。

注:办理查询、退汇、汇票挂失按照银行公布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收取手续费和电讯费。
转自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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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1-10-2009 14:07:27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楼上!看来想搞清楚这个问题还是要去银行具体查一下相关政策。

我刚才在百度上搜了一下,百度知道上有这样的说法:

持票人不慎遗失了银行汇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l)如果遗失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向签发银行或兑付银行请求挂失止付。申请挂失止付应提交汇票挂失申请书(可以用汇票委托书代替),并在凭证备注栏内写明“汇票挂失”字样。如果在银行受理挂失以前,包括对方银行收到挂失通知以前,汇票金额已彼人冒领的,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持票人一旦发现汇票遗失,应尽快申请挂失,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遭到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2)如果遗失了注明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名称的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通知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收款人、兑付银行、签发银行,请求这些单位或个人协助防范。因为这类汇票遗失后;银行不办理挂失止付。

(3)如果遗失了填明汇款人指定收款人员姓名的汇票,不能到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因为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无法确定被背书人,银行无法挂失,兑付行和签发行都不予协助防范。因此,这种银行汇票的持票人一定要认真保管好汇票,切忽遗失。银行汇票遗失后,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实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的,可以由汇款人写出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到签发银行办理退款,然后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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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1-10-2009 14:18:49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一楼第二和第三个问题,有人有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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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1-10-2009 14:23:10 | 只看该作者

汇票

您要带几十万澳币的汇票来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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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2-10-2009 03:0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tantan 的帖子

偶没有那么多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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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2-10-2009 11:35:28 | 只看该作者
理论上而言,根据受款人的不同写法, 汇票可以分成几种:
1. 限制性抬头,如写成:pay A only, Pay A not negotialbe, 这种汇票只有票面上注明的那个A才能拿到钱
2. 指示性抬头,如写成ay to the order of A, 这种汇票除了A可以拿钱之外,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也可以拿到钱
3. 持票人抬头,或来人抬头,如写成: pay bearer,这种汇票谁拿到谁就可以去银行拿钱,最不安全了
一般来说,我们出国携带外汇办的个人用的汇票都是第一种的,除非你到了之后要把钱给别人,才会直接把名字写成那个自己之外的第三方,或者采用上面的第二种办法.
另外,第一种汇票丢了之后,别人是拿不到钱的,当然你自己要想把汇票上的钱拿到,只能到原来开出汇票的银行要求止付,这就要遵循银行的规定并缴纳一定的费用了.具体参照楼上的哪个中国银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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