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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到这个帖子,觉得大家都关心,那出来说说.下面是原帖
12月17日新政下移民“优先顺序”假说
“优先”在移民问题上有两种意思:
第一种叫做“顺序优先”
第二种叫做“超然优先”
什么叫做“顺序优先”?即从12月17日新政实施后,但凡雇主担保签证、州担保签证和重要清单签证的优先级在一定时间段内的处理时间上均要比紧缺职业清单签证和其他签证快。
举个例子:假设移民部从2009年 1月1日开始实行新政。A同学,于2007年8月31日递交的是紧缺职业清单签证;B同学,于2008年12月31日递交的是雇主担保签证。若以“一定时间段内”做考量,比如说一个月,那就是说在一个月内但凡雇主担保签证都比同时出现的紧缺职业清单签证处理速度要快。我们可以见到这样的现象:于2007年8月31日递交紧缺职业清单签证的A同学有可能比2007年9月31递交雇主担保签证的C同学准签下来的晚,但要比2008年12月31日递交雇主担保签证的B同学要准签下来的早,原因就是“一个月时间考量”。
什么叫做“超然优先”?即从12月17日新政实施后,但凡雇主担保签证、州担保签证和重要清单签证的优先级在任意时间点的处理时间上均要比紧缺职业清单签证和其他签证快。
举个例子:假设移民部从2009年 1月1日开始实行新政。A同学,于2007年8月31日递交的是紧缺职业清单签证;B同学,于2008年12月31日递交的是雇主担保签证。若以“任意时间点”做考量,我们可以见到这样的现象:于2007年8月31日递交紧缺职业清单签证的A同学要比2008年12月31日递交雇主担保签证的B同学准签下来的还要晚,原因就是“任意时间点考量”。
通过以上对比,同学们可以发现移民部几乎是不可能采取“超然优先”的处理方法的,理由是:那绝对是摧残了澳大利亚“人人生而平等”的核心价值观。但是,若把“时间段”改为一天,有不足以彰显政策效果(搞得优先级事实上没优先多少),若改为半年那也是触怒了广大申请者的神经,也许一个季度上下可能是移民部人等心里认定的时间段吧。
此贴术语均为笔者生造,权当娱乐身心。大家仅供参考,不可以为圭臬。若有不依不饶者,纯属个人修养问题。
我的分析
如果是用一个月为单位来处理的话,我觉得这个新政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可言。
移民部打破脑袋想出来的办法,不太可能是用每个月内的案子来度量的吧。否则,我们想想就知道这个新政没有任何意义了。联合党那帮人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吧?那么多雇主天天找移民部抱怨吵架,移民部能不优先处理他们的要求吗?人家那些雇主可以澳大利亚的纳税大户呀!如果是按月份进行计算的话, 理论上,这次推出的"处理优先级别高"的类别只能最多提前一个月得到处理.这么看来,新政没有意义.
至于我们这些连PR都没有拿到的,他们也顾不上什么“公平”了,只能先“公平”澳大利亚国内的需求了吧。
至于说我们这些申请PR 的外国人的抱怨,你去听听澳大利亚国内的那些纳税大爷门的抱怨你就知道我们这些人的抱怨声音在移民部耳朵里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是不是所谓的“超然优先”?也不确定。
不过,从目前新政的目的来看,我觉得“超然优先”的可能性很大。否则工党无法给雇主和联合党交差的。
有一个证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超然优先”的可能性非常大。
这次新政的FAQ里面有一个问题,官方的说法是:
如果“优先级别高”的类别用光了他们本身的配额,那么移民部有权利把其他的配额调节过来给“优先级别高”的类别,而其他被占用了配额的类别只能进一步等待。如果是用月份来做衡量,我不知道哪个月的“优先级别高”的类别能用光全年配额?难道澳大利亚每个月都有配额吗?那我倒没有听说过.
事实就是事实,不会因为你的美好愿望而改变。“公平”之能是相对的。工党没有把配额一刀砍倒3万已经是够“公平”了。
回头说,新政必然导致有人抱怨.但是有2类人会开心
1:澳大利亚国内的雇主.
2:各个州也开心.
3:CSL上的人.
能哄这些人开心,新政已经成功了.因为目前这帮人嗓门最大,能量最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