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申請的就是ENS類的121(提名的公司資格評估通過了,50分的職業評估也已通過了,目前已經有FN,分了CO),因爲2006年已經從悉尼大學Master of Business畢業后回國工作了.她雖然有澳洲學歷,但是由于目前早已沒有學生簽證,所以只能選擇了offshore的121來申請了. 她的問題如下:您有沒有處理過和我同類的案子呢? 如果有,能否說説情況啊?121和856在審理的時間上是否有很大差別?121一般審理的時間為是多長?(在WWW.IMMI.GOV.AU上沒有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所以來煩你了)
Thanks a lot, H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