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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说一说,到底是网暴还是舆论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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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24 05:0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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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说一说,到底是网暴还是舆论审判?
2024-01-23 05:00:27

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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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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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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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4年被人蓄意投毒而生重病的朱令于2023年12月22日在北京去世后,沉寂多年的朱令中毒案又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有很多网友关心朱令案,文城也有不少博友们写了相关的博文,或是悼念朱令,或是声讨凶手,或是追责为何案件至今未破,尽管大家心里可能都清楚,经过了这么多年,凶手大概率是要逍遥法外了。

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在关心,在书写,在执着地挖地三尺、追问真相?是因为良知和正义。中毒之后顽强活到五十岁的朱令就像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人心,即使她逝去,这面照妖镜已然高悬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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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章说:“令人唏嘘的是,善良的朱令父母,在女儿过世后,成立了一个以朱令命名的救助基金,专门帮助遭遇意外和不幸大病的学生。对比朱令父母的纯善,不知道那些因一己之私戕害一个美好生命或包庇一个罪恶灵魂,多年来生活在暗黑角落里的人,有没有过一丝被触动,或者悔不当初?还是以为随着朱令离世,终于可以松口气,从此行走在阳光下了?”

朱令案的元凶是谁?但凡关心此案的人,但凡具备常识的人,都心知肚明。铊,这个当年很难获得的毒物,与朱令有交集的人中有几个人能接触到?追查毒物来源难吗?有人说这是一起低智商作案的案件,居然三十年没破案,这是侮辱我们天朝的公安吗?

帝都的警方应该很不情愿单独背这口锅,想当初他们迅速地锁定了熟人作案,而且范围缩小到朱令的宿舍,这个宿舍能接触到铊的又是谁?当年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而且后来把朱令的室友孙维作为唯一的嫌疑人进行了八个小时的讯问。公众不知道这八个小时的询问内容,但我们知道的是此案在“只剩一层窗户纸”的情况下,最后以犯罪痕迹物已经灭失、未能获取直接证据为由而结案。主要负责该案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的李树森,在2006年对采访他的记者表示“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他表示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纪律的要求,只能说抱歉,不能回答记者的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有人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一件对应叫巧合,多件对应叫线索,大量对应叫确定,全然对应即论证,正反双证为逻辑必然,此为定性定罪依法刑责的条件。”

没有直接证据并不意味着就会变成一桩世纪悬案。司法审判讲究的是证据链的闭环,作案动机、作案工具、作案时间、作案地点。 当所有的间接证据交汇起来都指向同一人时,这结论是不是呼之欲出?

但朱令案居然以缺乏直接证据为由而结案了,这些年来那些冤假错案哪个有直接证据?连间接证据都没有!不是照样抓的抓,关的关,杀的杀。

证据的提供和取得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这起案件的凶手多年未能被绳之以法,除了无奈背锅的北京公安,从朱令的室友到清华大学到协和医院,都有自己的小九九。室友冷漠不发声,清华为维护自己的名校声誉不作为,协和因自大而耽误朱令的治疗,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事发地-清华大学,刚开始清华大学给警方提供的化学品清单里没有铊盐,但等警方找到了清华大学购买铊盐的发票,清华又说自己对化学品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只有朱令的室友孙维是可以接触到铊盐的唯一学生。结果被孙维处心积虑地打了脸,孙维的哥哥(非清华大学学生)居然多次跑到清华化学系实验楼,拍摄自己可以随意拿取有毒试剂的情况。再比如,当初朱令的中学同学贝志城和同学们通过联系海外专家,终于找到了朱令中毒的原因,但却被傲慢的协和医院拒绝,因为清华大学说朱令不可能接触到铊……

但最大的责任者,就是博友平等性在博文《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悼念朱令》中写到的:“还是那个专制的制度。正是因为在这样的制度下,特权阶层干涉了司法,使得依法治国成为了一句空洞的口号。我觉得这才是造成了朱令被多次投毒并且被误诊,最终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的根源。”

朱令案已经过去三十年,司法审判几无可能,但不要忘了,还有一种审判叫舆论审判,正是有了舆论审判,才让世间那些逃脱法律制裁的不公和丑陋得到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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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说,事件的真相需要舆论来一步一步推动时,是不是号称法治社会的耻辱呢?是不是全体人民的悲哀呢?

朱令去世后,当获知孙维本人就住在澳洲时,澳洲华人社区对这起案件表达了极大的关注。 2023年12月25日,在澳洲请愿网站Change.org上,一位署名“For Justice”的网友发起请愿,要求澳大利亚政府将孙维驱逐出境。这份请愿书上提到,这起悬而未决的案件在过去的30年里,引起了公众极大的愤慨和对朱家人的同情。在孙维移民到美国后,美国华人社区2013年也曾发起了超过151,000万人响应的请愿活动。请愿书呼吁,澳大利亚政府应彻底调查孙维在获得澳大利亚签证时,是否提供了虚假信息以及是否与Mr. Kosloski安排“假结婚”,以获得澳大利亚居留权。如果证据确凿,孙应被驱逐出境。

请愿书里说到的假结婚指的是:当年孙维为了尽快入籍澳洲,与前夫谢飞宇假离婚之后,与当地一个犹太牙医假结婚。但事实上孙维与谢飞宇一直生活在一起,还共同生育了两个孩子。

目前该请愿书已经有超过4.1万人签名支持。由于请愿书的影响力,2024年1月19日,澳大利亚最大的媒体之一《澳大利亚人报》(The Australian),记者Liam Mendes以“百万富翁投资者与中国中毒案有关”为题,报道了对朱令案嫌疑人的近况报道。当天的报纸被华人抢购一空。

报道证实孙维确已移居澳洲,且已改名为孙释颜(英文名:Jasmine Sun),已经加入澳籍,目前居住在新南威尔士州Port Stephens,从事房地产投资,拥有数百万澳元的房产投资组合。

该记者的后续报道中也提到,孙维早在2006年,就改名为“孙释颜”,并将其出生日期从1973年8月10日改为1973年10月12日。

这一报道再次引发了海外华人的关注,数百名网友在内政部的Border Watch网上举报系统进行匿名举报,投诉Sun以欺诈方式进入澳洲。

1月19日的中文翻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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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的中文翻译报道

1月23日的中文翻译报道

给记者Liam Mendes点赞的网友很多,不少人说正义还得靠澳洲媒体来主持,当然报道也引发了争论,有人质疑说西方媒体堕落了,这是赤裸裸的网暴。

让我们来看看什么叫网络暴力,什么叫舆论审判。我问了ChatGPT,它是这么回答的:

网络暴力和舆论审判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它们都涉及到在互联网上针对个人或团体的负面言论和批评。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网络暴力: 指在网络上对个人或群体进行侮辱、威胁、恐吓等行为,可能包括身体和心理的威胁。网络暴力通常表现为极端的言辞和攻击性的言论,这种行为常常是有目的的,目的可能是报复、羞辱或其他形式的伤害。

舆论审判: 指在公共舆论中,通过媒体或社交媒体等渠道对某个人或事件进行广泛的批评和评判。多数情况下是在公共领域进行的公开辩论,人们通过言辞表达对某一事件或个人的意见。舆论审判可以是建设性的讨论,也可能是一种过度批评。

总体而言,网络暴力强调的是对个人的直接攻击和伤害,而舆论审判更多地关注公众事件对社会舆论和个人声誉的影响,并竭力推动揭开事实真相所进行的报道和讨论。

博主林向田曾留言说:“澳洲报纸直接登了孙维的脸照,这说明孙维已经被定义为一位公众人物了。”确实,无论她如何东躲西藏,百度百科上都清清楚楚地写着:孙释颜,原名孙维,女,汉族,清华大学1992级物化2班学生,朱令铊中毒事件嫌疑人。

对于公众事件,新闻媒体是社会的发声器,信息的传递者,真相的揭示者,肩负的是实现全体社会大众知情权的使命。澳媒公开报道朱令案,并曝光了孙维的近照,在这点上,大家觉得澳媒堕落了吗?

这么多人关注朱令案,是眼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怒不可遏,是面对真相但缺失法律审判的气愤难忍。社会隐秘的角落里还存在许多类似的黑暗和挣扎,他们连声音都发不出来。法制社会的公平正义已经变成皇帝的新衣,难道还不允许通过舆论审判来呈现朱令案的真相,把遁身的不平现形,把缺席的正义归位吗?

引用读到的一段话,送给所有关心朱令案的有良知的人们: “我希望,我们这些经历过朱令事件的人,不要那么快把她遗忘,我愿意相信,她的心脏虽然停止跳动,但是她却获得了永生,她生前用顽强的生命,一次又一次加强我们的记忆,她的名字已经刻在了历史的书页上。我不知道有没有那一天,我们能把那个人送上审判席,但是我们不断地提起朱令,就是对那个人最好的惩罚,唯有不断地追问,才能让正义归来,才能抚慰那些不平。”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

关注朱令案的网友们,我推荐下面的文章,对此案的前因后果和相关分析写得非常详尽。

公众号《没药花园》关于朱令案的六篇详细分析

1994年12月11日,身体已中铊毒的朱令在北京音乐厅的舞台上,演奏了古曲《广陵散》,那一天是她此生最后一次演奏这首曲子;2024年12月24日,朱令的遗体告别仪式上,悲怆的《广陵散》在八宝山上空循环回荡。一曲《广陵散》成为了朱令的绝响,感谢为追索真相而锲而不舍的万千网友们,让这首绝响变成了朱令去世以后的战曲。

愿朱令在天国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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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4-1-2024 05:00: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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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4-1-2024 12:04:12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不算网暴,假如是网暴,假如冤枉了SW, 以孙家的势力,SW 根本用不着隐性埋名的低调的生活
我假如没有做过被人污陷为嫌疑人,我早就去发律师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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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chubbycat + 5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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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4-1-2024 14:22:13 | 只看该作者
凡事都有兩面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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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5-1-2024 22:54:11 | 只看该作者
现实当中不冤枉一个好人和不放过一个坏人往往是矛盾的
我的观点:
报纸曝光当事人的正面肖像有点过了。曝光名字什么还行。
向政府举报签证作假没问题,这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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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6-1-2024 02:12:41 | 只看该作者
這個度,有時很難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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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6-1-2024 14:57:12 | 只看该作者
孙维现在连犯罪嫌疑人都不是。这样的情况下其实所有的网络舆论,暴露个资都是实打实的侵权、犯法。对于网民来说,其实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意见是不是审慎,对于被指责的一方是否公平。他们只在乎一个情绪发泄而已。孙维有没有杀人这个只有她自己知道,不过一旦陷入网暴是很惨的。她完全没有自己辩解的渠道,对于普通人来说,甚至都没有法律维权的渠道,因为实在是太烧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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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6-1-2024 22:58:08 | 只看该作者
孙维投毒很多人都知道,比如金亚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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