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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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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24 06:5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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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www.creaders.net | 2024-01-21 10:42:19  英伦大叔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本新闻编者注:本新闻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所以请读者自行留意文中“明天”之类的时间字样。

虽然发布时间为前天,其中有些内容仍然值得转载,以供读者评阅。
00:19/02:00

2023年12月22日,清华“铊中毒案”中的受害者朱令,在忍受了近30年的痛苦之后去世。

而在20天前,我们报道了澳大利亚华人集体请愿驱逐旅居澳洲的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某的事情:美澳华人首次联手全球搜索!

朱令案,让人看到了应试教育的另一面……。

随着时光的推移,这个案件和连带的事情在网上的关注度都直线变少。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相关话题也早就冲不上热搜榜了。

今天,澳大利亚那边传来了一条重要的消息,我们马上给大家发过来,凶手一天得不到惩罚,我们对此事的关注度就一天不会消退。

因为这样一件事关系到今后我们所有人的切身安全与整个的社会风气。

1

明天,孙某在澳大利亚要露面现身了?

在上一次推送里,我们介绍了本案唯一犯罪嫌疑人孙某在澳大利亚的行踪被网友们挖出的具体细节,以及澳大利亚华人群体在澳大利亚最有影响力的投票网站发起请愿驱逐孙某事情。今天不多赘述。

截止发稿,最新的投票请愿的人数为3万8千1百64人。今天又有115人递交了他们的请愿投票。

Image

不光澳洲华人群体请愿,很多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澳洲中文媒体也在跟踪报道这件事情。

今天,澳洲那边传来了最新的消息:

2024年1月18日,朱令案唯一的嫌疑人孙某在悉尼的豪宅完整地址被曝光了。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澳洲华人媒体发现:仍然在澳大利亚吃香喝辣的孙某和她的爸爸将于2024年1月19日,也就是明天正式开放他们在澳洲的临海豪宅。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有可能是因为他们身份已经被网友曝光的原因,他们将拍卖这所房产。根据澳洲当地房产拍卖的惯例和要求,房主是有可能到场的。

而现场开放拍卖的时间是澳大利亚当地时间2024年1月19日下午5点。一些澳洲当地华人以及澳洲当地为数不多的依然关注此事的中文媒体很有可能会到场。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他们有可能可以见到孙某本人或其至亲,如果不能,他们也有可能现场对孙某的中介进行咨询和沟通。

在这里我们也很理性地给那些将要前往现场的澳洲同胞们提个醒:

根据该犯罪嫌疑人之前在网上的一贯言行,可以看出此人不但阴险歹毒,而且毫无悔改之意。另外,帮助她的网络水·军(大概率是被花钱雇佣来的)也不少。

因此,前去现场的澳洲正义同胞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与网络安全,时刻提防,保护好自己,不要让坏人们有下黑手的机会。

2

越来越多的外国博主在关注朱令案,但有人在“左右视线”

从当初美国华人集体请愿把孙某驱逐出美国,到现在澳大利亚华人集体请愿澳洲有关部门做同样的事情,可以说这个事情被越来越多的说英语的人,世界各国的人慢慢关注。

打开世界上最大的视频网站,一些外国博主也在说这件事。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一位著名的非洲裔美国博主就公开谈论了此事。打开评论区,网友们的留言也很踊跃。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有人公布了嫌疑人的姓名,以及嫌疑人改名字躲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事情。甚至还有网友引用了鲁迅的名言,号召大家关注这个至今悬而未决的案子。

其中有一位网友的留言很令人感动: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她几天前去世了,但她的父母仍然感激并感谢她成为他们的女儿。更不用说他们(在她出事后)照顾她30年了。她才华横溢,才华横溢……弹钢琴,跳舞,把英文诗翻译成中文。我看过她翻译的一首诗,她绝对是有天赋的!”

也有外国网友看到朱令案以后内心五味陈杂,发表了大段留言,对整个人性的失去了信心,直言“想要搬去另一个星球”!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当你意识到自己成为不了那些富人的一员,甚至成为不了如此出色的大学的在读生时,却为此感到很高兴,你就知道了这件事的严重性。

因为你想想看,(成为富人或是就读优秀的大学)她就注定会有敌人和嫉妒她的人,因为她是个完美的女士,坚强的女士,而且她基本上过着作为一个富有、美丽、高大、聪明的学生(编者注:基本就是英语中的白富美)最好的生活,所以她一定会被人从背后刺伤。

我并不是说那些人所做的事情是可以接受的,这从来都无法被接受。他们因为自己的不安全感而谋杀了这个可怜的女孩。这是如此不幸和悲伤,他们会经历如此漫长的过程,例如毒害某人,因为她过着你一直梦想的生活。

唉,我每一天都不断对人性失去信心,看到所有这些死亡报告,这竟是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我想搬到另一个星球。

做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待人礼貌,并且时刻照顾好自己。”

当然,也有一些铿锵有力的留言。首先,这位网友对外国博主上传了该案件的视频表示感谢,然后说,更多的人应该知道孙某某及其同谋们干的事情!我们需要行动,而不是遗忘!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也有人从逻辑线上进行了分析: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孙某有着显赫的家庭背景,如果不是她下的毒,她应该利用她的家庭去证明她的无辜,而不是去改名字并逃亡国外。”

这句话其实就让人们想起了著名的辛普森案,辛普森的种种作为其实已经坐实了他谋杀妻子的事实,但是,就是没人能找到最关键的证据,再加上他有最昂贵的律师团队,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一次“技术上的无罪”,而他就这样逍遥法外了。

但是!朱令案与辛普森案有着本质的不同。这就又回到了上面那位网友所说的家庭问题。

有些媒体说,现在犯罪嫌疑人也在聘用网络水·军来在各种国际社交平台与论坛上用英文左右舆论,因为这个人知道在中文世界里已经无法扭转乾坤,所以就转战到西方网络领域。

因为这个人很清楚,中文舆论界再怎么谴责她,她全家人也并不在国内生活,而西方才是他们生活的地方,所以要扭转整个欧美世界的舆论。

3

真正可敬的是那些默默无闻的人们

在我们之前看到的采访中,风烛残年的朱令父亲对这件事表示“放下了”,作为当事人,老父亲从一头黑发、正当年的中年人一直伺候起居无法自理,智商严重退化的女儿整整30年,可以说他人生的一小半时间都是巨大的痛苦、煎熬和没黑没白的劳累中度过的。

他表示“放下”,其实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个交代。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他老人家可以放下,但坚持正义与良知的人不能放下。

这些年来,特别值得尊重与重书一笔的是这些年来默默无闻,前仆后继但从未放弃的义务工作者们。

没有他们,可以说朱令的父母也根本坚持不到今天。

朱令案刚被诉诸媒体的那几年,网上一群毫不相干、素昧平生的网友们在某度创立了“朱令吧”。

这个贴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该案广为人知的进程与资料的挖掘整理。

后来,这个贴吧被“不可抗力”封禁(过了好几年后又恢复了)。这些网友们也没有放弃,而是在现实生活中挖资料,找律师,搜集专业信息。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他们从二零零几年一直忙活到了二零一几年。

2013年,朱令律师公开出来的资料大多由当年那些网友们,也就是毫无报酬可言的志愿者们努力得来的成果。

在网上,我们也看过一些参与此事的志愿者们自己讲述的故事。

他们利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奔走相告,有人千方百计去找很多大律师(大律师们往往不愿意蹚这摊浑水),一个不成就找另一个。还有人给各个大人物写信,呼吁对此案的重视与重查。

由于当年有人雇佣了大量水·军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开罪、狡辩、洗地,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日日夜夜里,无数网友用自己的宝贵时间、精力与那些受了脏钱而颠倒黑白、操控舆论的水·军们对峙、辩论、直到让它们无话可说。

有一位当年参与过论战,现在已经身在日本的网友写下了这样的留言:

“当年彻夜不眠,在天涯上大战孙铊水军。今夕何夕,令姐已逝,沉冤未雪,长夜依旧难明!”

也有网友总结:

“这个案子具有极端的阴暗、扭曲、冷漠、傲慢,也有极致的义气、勇敢、坚韧、智慧和温暖,致敬这些正义的义士,感谢你们让人看到人性的光辉。”

而在天·涯·论·坛关闭后,当年超大规模论战的数据是否还健在都成了巨大的疑问。

光是看到这些文字,都感同身受、感人至深,这些没有名字的志愿者令人敬佩和尊重。而所有人的努力都是为了同一个结果——司·法·的·公·正。

有博主总结了一些关键的志愿者: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除了这些关键人物,更多的志愿者们都是默默奉献的人。

直到今天,依然有不离不弃的志愿者们每天都会和朱令父母通电话,关心他们的身体。跟他们老两口一起去走完没有朱令的日子。

陪女儿走完了最后的路,送走女儿后,朱令父母现在住进了疗养院并开始做检查和治疗(据报道,2004年,朱令妈妈因摔伤导致脑出血;父亲得了一次肠梗阻、一次脑梗和一次药物中毒。2020年,他体检时又发现右肾有一个囊肿。但为了女儿,老两口一直以来坚强支撑。)

朱令案嫌疑人澳洲豪宅开卖,孙某或将现身?

与此同时,孙某和她的爸爸却在澳洲海边享受着阳光、沙滩、豪宅,还有一个自驾游的公众号随时展示吃喝玩乐、全球旅行的幸福生活。

关于这个案子,有太多的痛点和论点,篇幅有限,我们不一一展开了。在这里,我们也再次叮嘱明天将前往现场的澳洲华人朋友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小心坏人,也衷心希望澳洲华人们的正义请愿最终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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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2-1-2024 06:54: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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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2-1-2024 06:57:14 | 只看该作者
@dcxg 再次叮嘱明天将前往现场的澳洲华人朋友们  @freegood @8戒   @guangyang  @敏感词  @菊花宝典   @whsank @CHATGPT 一定要注意安全、小心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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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2-1-2024 12:01:35 | 只看该作者
谢分享

首先,地产小哥凭着丰富的经验告诉你

房主孙绝对不会出现在现场,她爸或者她儿子他爸可能会

做个授权委托书即可现场拍板

第二,搞这么多人去可能有反效果,帮忙抬价

现场起哄是违反法律的,不可以让大家犯险

第三,想造反,可以离拍卖地点若干距离发传单

开头用,勿谓言之不预

房主可能会因为嫉妒,给新房主上眼药,让好好享受海边豪宅



PS: 或者暗示,此地富含元素周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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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2-1-2024 13:01:26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他们去日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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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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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2-1-2024 14:56: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HATGPT 于 22-1-2024 14:58 编辑

谢楼上分享

澳洲护照就是好用

日本台湾随便去

感觉清华的同学很聪明,日本肯定不会是最终墓的地

来个声东击西,去台湾会是最最保险的



PS:整个日本目前尚处于震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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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2-1-2024 17:41:22 | 只看该作者
她为了苟活能这么努力了30年,肯定会继续努力偷生的。 朱令中毒后再怎么样也美过她一个脑满肠肥的过街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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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2-1-2024 22:38:40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22-1-2024 17:41
她为了苟活能这么努力了30年,肯定会继续努力偷生的。 朱令中毒后再怎么样也美过她一个脑满肠肥的过街老鼠 ...

貌似被The Australian报道了,估计快苟不下去了吧。澳洲移民局只需要跟美国移民局确认信息即可,移民欺诈的罪名估计是跑不了了。罪名一旦坐实,就有根据取消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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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2-1-2024 22:39:25 | 只看该作者
CHATGPT 发表于 22-1-2024 14:56
谢楼上分享

澳洲护照就是好用

台湾也不想要投毒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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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3-1-2024 00:25:42 | 只看该作者
lummar 发表于 22-1-2024 03:39
台湾也不想要投毒的呀。。。

当年的台湾很欢迎“反共义士”的;所以各路罪犯人渣都“义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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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ar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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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3-1-2024 02:17:59 | 只看该作者
@dcxg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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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3-1-2024 09:49:55 | 只看该作者
lummar 发表于 22-1-2024 22:38
貌似被The Australian报道了,估计快苟不下去了吧。澳洲移民局只需要跟美国移民局确认信息即可,移民欺诈 ...

想了解下她有啥移民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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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3-1-2024 14:21:28 | 只看该作者
lummar 发表于 22-1-2024 22:39
台湾也不想要投毒的呀。。。

台湾又不看国内新闻

再说了,知道了也没有引渡协议

适合长期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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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mar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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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7-1-2024 21:30:21 | 只看该作者
敏感词 发表于 23-1-2024 00:25
当年的台湾很欢迎“反共义士”的;所以各路罪犯人渣都“义士”了。

反共跟投毒的性质可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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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7-1-2024 21:33:20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23-1-2024 09:49
想了解下她有啥移民欺诈行为?

隐瞒拒签史最少, 极有可能还有提供伪造的身份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我感觉铊在美国的身份信息跟在澳洲的身份信息是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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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8-1-2024 12:28:24 | 只看该作者
lummar 发表于 27-1-2024 21:33
隐瞒拒签史最少, 极有可能还有提供伪造的身份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我感觉铊在美国的身份信息跟在澳 ...

如果欺瞒成立真能取消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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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8-1-2024 20:58:09 | 只看该作者
sandra84 发表于 28-1-2024 12:28
如果欺瞒成立真能取消国籍?

个人意见。

用假身份取得签证,就是足够取消签证了。公民身份是基于假身份获取的签证,在我看来就是从来都不存在。既然入籍无效,也就不存在失去中国籍的问题。

Whether to cancel visa--incorrect information or bogus document (Act, s 109(1)(c))

                   For the purposes of paragraph 109(1)(c) of the Act,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are prescribed:

                     (a)  the correct information;

                     (b)  the content of the genuine document (if any);

                     (c)  whether the decision to grant a visa or immigration clear the visa holder was based, wholly or partly, on incorrect information or a bogus document;

                     (d)  the circumstances in which the non-compliance occurred;

                     (e)  the present circumstances of the visa holder;

                      (f)  the subsequent behaviour of the visa holder concerning his or her obligations under Subdivision C of Division 3 of Part 2 of the Act;

                     (g)  any other instances of non-compliance by the visa holder known to the Minister;

                     (h)  the time that has elapsed since the non-compliance;

                      (j)  any breaches of the law since the non-compliance and the seriousness of those breaches;

                     (k)  any contribution made by the holder to the community.

Note:          Under s. 109 of the Act, the Minister may cancel a visa if there was non-compliance by the holder of a kind set out in Subdivision C of Division 3 of Part 2 of the Act. The Minister is to have regard to the prescribed circumstances in considering whether to cancel the visa.

https://classic.austlii.edu.au/a ... r1994227/s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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