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已经住进来3个多月了,突然想起来当时律师跟我说过这边买房之后,政府不会给你发什么certificate之类的(国内房产证那种),但她说可以打印出来electronic version发给我which she never did。所以想问一下大家是不是都没有什么paperwork证明房子是在自己的名下?我住进来之后有收到过city council的信让交council rate,收件人写的是我的名字,是不是这样就证明房子是在我名下了呢?再就是land title和house title是一体的吗?如果是分别的,用什么可以证明这些都是在我名下呢?哎哟 我是不是太没安全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