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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性婚姻到伴侣权益 台婚姻平权运动"节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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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3 02:1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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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台“立法院”举行“同性婚姻合法化及伴侣权益法制化”公听会,讨论同性婚姻、伴侣家庭的可行性与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事实上,婚姻平权议题在台湾早已不是新鲜事,甚至台湾官方的“性别平等处”也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是大势所趋。不过在台的婚姻平权团体看来,除了同性婚姻之外,不以性关系为必要基础的伴侣制度也是婚姻平权的重要内容。而且,针对这项议题的联署活动也早已展开,并渐渐成为台湾社会的普遍认知。
  社会现实:普通民众多可接受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近期之所以又成为台湾的热门议题,缘于一对同性伴侣向台湾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遭拒而引发的官司。记者今年在台湾驻点时结识的 “女同志”晓安介绍说,因为目前台湾的同性伴侣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很多人只能采用同居方式共同生活,也因此无法得到法定婚姻关系中的一切权益。“如果双方好好在一起当然没问题,但如果要分手,就可能引发经济上的纠纷。”不过晓安也认为,虽然同性婚姻暂时无法实现,但台湾社会风气已经越来越开放,大多数民众都愿意接受同性恋爱甚至结婚这样的事情。“有很多声援、帮助过我们的好心人,其实都不是‘同志’。”
  据记者了解,台湾TVBS今年4月间的电话民调显示,有49%的台湾民众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8月旺旺中时针对同样议题进行民调,支持同性婚姻及合法收养子女的民众已经有56%;本月联合报系民调也显示有55%的民众支持同性婚姻。按照这些媒体的民调数据,同性婚姻合法化目前已渐渐成为台湾社会共识。但相关法案的修订则相对滞后,与多数民意产生落差。而这次因同性伴侣申请结婚登记遭拒而引发的“大法官释宪”问题,则成为全台对婚姻平权运动阶段性成果的共同期待。
  社团呼声:多元成家是现实需求
  既然同性婚姻合法化已经在官方与民间共同努力的过程中,为何台湾的婚姻平权团体又会提出“伴侣权益”的问题呢?事实上,这与同性伴侣在现实生活中的需求密切相关,但“伴侣权益”又不仅仅限于同性伴侣之间。另一位“女同志”Alisa告诉导报记者,在台湾,很多时候都会遇到需要明确的配偶或眷属身份才能去做的事情。
  “比如‘政府’贷款有优惠利率,没结婚这个形式就享受不到;又比如伴侣意外生病要签手术同意书,那没结婚的另一半就不行。”在Alisa看来,伴侣权益的意义在传统家庭关系越来越松散的情况下更加凸显。“同性伴侣目前无法结婚,可以结婚的异性伴侣又未必想结婚,但这两种情况都无法获得正当的伴侣权益。”
  正因如此,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今年年中开始推动以“多元成家我支持”为主题的“民法修正草案”联署活动。联署声明这样写道:“希望让不同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乃至不以性关系为基础的结合,都可以依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结婚、登记为伴侣,合法建立自己的家,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蓝求社会共识 绿挺伴侣权益
  这个关注度越来越高的社会议题,蓝绿阵营的反应与立场“各有千秋”。虽然马英九多次表示对同性婚姻应“尊重包容”,甚至被“女同志”邀请担任其“证婚人”,但马当局在婚姻平权问题上的立场仍然相对保守,让婚姻平权团体颇为不满。先后在“立法院”提出同性婚姻合法草案的 “立委”,也以民进党籍的萧美琴与尤美女等人为主。
  相对马当局的谨慎,民进党的反应更为积极热烈。今年10月,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就曾高调出席“拥抱彩虹——— 倾听同志心声”座谈会,力挺支持保障同志伴侣权益的“修法”方向。蔡英文更积极参与上文提及的联署活动,表示支持多元成家主张,认为民众对于伴侣或不同形态家庭,“应有更自主的选择权”。
  对于政治人物的表态,晓安认为,说什么不重要,关键是要真的去推动“修法”。
  (记者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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