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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议事员全体总辞职,以保全议事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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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4-5-2012 21:5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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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像我这样上来只是潜水的人是不说什么的
可是看到坛子分崩离析确实成了事实
本来也觉得公投时候投一票就好
现在公投被摔在一边,继续倒阁
终于宪政危机
议事员制度危机
现在议事员还剩13名已经可以大选
请在位的13名议事员总辞职
挽救议事员制度
重新选举,保证社团化合法化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议事员制度要是公投很可能消失
届时全体13名议事员照样下岗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KYLIE2008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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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4-5-2012 22:03: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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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4-5-2012 22:17:34 | 只看该作者
公投一旦开始又是一场分裂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个论坛搞什么公投
莫名其妙的
制度永远是人的制度
既然存在就要维持
13个议事员留恋就是导致坛子再次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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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4-5-2012 22:24: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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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4-5-2012 22:2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Microhard 的帖子

13人的议事院本来就是不合法的
总辞职后新的议事院对此事重新表决
在团结大多数的情况下,谨慎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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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4-5-2012 22:30:2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用 版主委员会 代替 议员包括Z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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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4-5-2012 22:3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mite 的帖子

那我建议大家尽力参选新议事院
在议事院成为多数后该实行版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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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4-5-2012 22:43:48 | 只看该作者
公投制度一开始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表决
马甲肯定满天飞
所以恳请议事员们总辞职以避免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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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4-5-2012 23:34: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4-5-2012 21:30 发表
应该用 版主委员会 代替 议员包括ZHT

同意,,
建议议事院转为陪审团,或终审法院,以便关键时刻仲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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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4-5-2012 23:36: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时维鹰扬 于 4-5-2012 21:29 发表
13人的议事院本来就是不合法的
总辞职后新的议事院对此事重新表决

就是说15人合法,13人不合法,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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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4-5-2012 23:47: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好像还剩12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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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5-5-2012 00:0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mite 的帖子

如果本论坛以做平台为目标,一些版本身就会有竞争关系,那么版主联盟可以是议事机构,但不能成为仲裁机构,否则就会拉帮结伙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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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5-5-2012 00:07:03 | 只看该作者
版主联盟的参与者是运动员,那就不能成为裁判员,否则就会重演本论坛的纠纷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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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5-5-2012 00:08:3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做平台,仲裁机构应该主要是处理版与版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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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5-5-2012 00:1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Microhard 的帖子

12人就是全票同意也达不到30人的一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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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5-5-2012 02:39: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4-5-2012 23:07 发表
版主联盟的参与者是运动员,那就不能成为裁判员,否则就会重演本论坛的纠纷历史。



所以选常委 做ZHT的多数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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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5-5-2012 02:40: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时维鹰扬 于 4-5-2012 23:12 发表
12人就是全票同意也达不到30人的一半呀



原来早非法了 好笑

所以证明制度不对 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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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5-5-2012 11:52: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主意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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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5-5-2012 11:54:33 | 只看该作者
仪式员就转为顾问委员会吧,给个位子养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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