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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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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版面罪以及发错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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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21:02: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7:31 发表
我认为站务包括NGO的问题。也包括一些论坛规则的讨论。

NGO版主要是讨论NGO的规则的地方。具体执行不一定要在NGO版讨论吧?另外,管理团队成员在内版发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我认为是合理的。

只要落实到决策层面 ...

愚弄的问题当然不是问促成这个提案通过的人,而是问对合法通过的议案阳奉阴违的人。公开议事院,公开组织化版面。但是相关讨论却放在版务,这能叫做公开政务吗?这和以前仅公开结果并没有本质区别,政务公开又一次被故意违反集体决议的人变成了贞洁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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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4-5-2012 13:27:49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提案公开旧议事院和操作间以往的非技术机密贴。能否通过我不知道,我现在就在等待这个结果。

至于你说的问题,我们可以一起看新上来的管理者是不是能比我们做的更好,希望你保持监督力度。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20:02 发表

愚弄的问题当然不是问促成这个提案通过的人,而是问对合法通过的议案阳奉阴违的人。公开议事院,公开组织化版面。但是相关讨论却放在版务,这能叫做公开政务吗?这和以前仅公开结果并没有本质区别,政务公开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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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4-5-2012 13:35:16 | 只看该作者
cello 你又被他带偏题了。你在一楼的问题“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他没回答过,直接跳到他自己的理解上去了。你后来跟着他的思路走又绕进去了。你怎么绕得过他哦,人家搞人工智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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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4-5-2012 13:3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AnaCoppola 的帖子

漏了一句:指不定以后搭建skynet他是功臣呢,当然skynet接管世界后的事情。。。。。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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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_zerg + 20 skynet是人类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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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4-5-2012 14:00:06 | 只看该作者
顶33楼, 那是青山的拿手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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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4-5-2012 14:01:19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我从来没有拿这个罪名处罚过任何人,这个问题问错人了。

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4-5-2012 12:35 发表
cello 你又被他带偏题了。你在一楼的问题“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他没回答过,直接跳到他自己的理解上去了。你后来跟着他的思路走又绕进去了。你怎么绕得过他哦,人家搞人工智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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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4-5-2012 14:2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青山 的帖子

哦~~~(恍然大悟状),原来你不是执法者哦~~~,看cello 原话  “希望执法者解释,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你不是执法者你出来瞎解释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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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蛮子语 + 50 小Ruyi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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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4-5-2012 14:51:15 | 只看该作者
我来解释了cello其他的疑问,对于我没有参与的东西我也不能替别人解答。这样就被说成逃避问题。。。

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4-5-2012 13:23 发表
哦~~~(恍然大悟状),原来你不是执法者哦~~~,看cello 原话  “希望执法者解释,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你不是执法者你出来瞎解释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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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4-5-2012 15:03:5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对青山有这么大意见,他解释的逻辑不是很清楚么。我是觉得你们有不满就总找茬,你们真的换了个有手段的,最后未必会觉得舒服。论坛搞成版主集体所有制好,一两个人把持也好,我等小民没什么意见,不过你们总针对青山就没必要,他不过是坚持论坛当年的一些理想而已。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搞成个一般的私人网站大家都有汤喝,那也不是坏事。

比如这个事情从我的角度看,青山管了肯定也会挨骂,不管也会挨骂。我看你们还是把内版放开了也让我加深点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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