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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青山出来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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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7-1-2012 00:4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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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青山出来释法。什么是你认为的底线?什么是先例?为什么开了个先例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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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7-1-2012 02:29:27 | 只看该作者


不说中国的论坛(以免有人觉得中国人的论坛都不民主),海外华人论坛、西人的论坛有哪家跟这个论坛似的,有上万字的 “基本法”, 还有这条例那条例,外加这机构那机构的?

青山自己在这玩“民主过家家”玩得开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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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7-1-2012 12:23:4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认为应该让青山做做高法官,青山对法律的解释就是最终结论,不得争议。我不是说反话或者开玩笑,我觉得没有更好的人选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chubbycat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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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7-1-2012 21:0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black_zerg 的帖子

你去FREEOZ解密看完青山所有的发言再来考虑他是否合适?
我刚认识青山时也很佩服他。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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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7-1-2012 23:38: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7/1/2012 22:04 发表
你去FREEOZ解密看完青山所有的发言再来考虑他是否合适?
我刚认识青山时也很佩服他。现在呢?

是什么让你有了如此大的改变?  你不说出来, 难道愿意看到更多的网友受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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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8-1-2012 03:18: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7-1-2012 13:23 发表
我认为应该让青山做做高法官,青山对法律的解释就是最终结论,不得争议。我不是说反话或者开玩笑,我觉得没有更好的人选了。


你这么迷信青山?
你又不讲规则了?他一人说了算也行?

你真是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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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8-1-2012 08:16:1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讲规则但是同时最后也要有个解释权的问题,不然每个人都按自己有利的方面给个解释,不是永远争议不断?这不是迷信,现实中法律都是这么操作的,某些机构或者法官拥有最高解释权。现在的问题就是没有给一个人最高解释权,导致争议不断。

解释法律我看目前没有比青山更强的。如果法规白纸黑字写在那里,我不认为他能反着解释,他自己那关就过不去。而且他就是搞计算机逻辑的,应该对法规漏洞什么的更敏感。

我觉得可以任命他做终身大法官,明确论坛的发展会永远遵守基本法,不会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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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8-1-2012 11:50: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8/1/2012 09:16 发表
讲规则但是同时最后也要有个解释权的问题,不然每个人都按自己有利的方面给个解释,不是永远争议不断?这不是迷信,现实中法律都是这么操作的,某些机构或者法官拥有最高解释权。现在的问题就是没有给一个人最高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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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8-1-2012 12:52: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7-1-2012 13:23 发表
我认为应该让青山做做高法官,青山对法律的解释就是最终结论,不得争议。我不是说反话或者开玩笑,我觉得没有更好的人选了。

你这个法制水平很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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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8-1-2012 13:04: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8-1-2012 09:16 发表
讲规则但是同时最后也要有个解释权的问题,不然每个人都按自己有利的方面给个解释,不是永远争议不断?这不是迷信,现实中法律都是这么操作的,某些机构或者法官拥有最高解释权。现在的问题就是没有给一个人最高解释 ...

人家青山最反对的就是人治,你觉得他来治最合适,莫非你认为青山是。。。
这位同学,我觉得你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我得提醒青山注意,反对力量已经渗透到论坛各个阶层,要知道捧杀也是一种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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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8-1-2012 13:54:1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法规到最后还是要人解释的,因为法规是文字写的,多数情况大家一看就明白了不会刻意扭曲,但是如果真的有歧义,最后还是要有人来裁定,裁定完了就是官方结论,不然怎么做事?
我所主张的就是只给青山解释权,只有在出现争议上诉到最高级别的时候才会用到他。 按我的看法,在这些管理人员种,青山故意曲解法律的概率最小,正如你所说的,他本身就是反对人治的。他的权利就在于最大可能的还原条例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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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8-1-2012 14:4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8/1/2012 14:54 发表
法规到最后还是要人解释的,因为法规是文字写的,多数情况大家一看就明白了不会刻意扭曲,但是如果真的有歧义,最后还是要有人来裁定,裁定完了就是官方结论,不然怎么做事?
我所主张的就是只给青山解释权,只有在 ...

说吧青山给了你多少钱, 还是你爱上青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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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8-1-2012 15:3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mk82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别跟他一般见识,他纯属抬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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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8-1-2012 18:39:4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是做程序的,讲的是逻辑。不然条例有争议你说怎么办,不能大事小事每次都来个全民公投吧。搞这么多争议没完没了的我看的挺烦的。
有了争议就投诉,裁定了又觉得不公平就要闹,一闹两闹又闹走几个,论坛那经得起这么折腾,还不如在早期就裁决了。不谈个人素质或者组织发展能力。讲逻辑谈规则 只有青山最死板。换了你们觉得的‘人性通达’的,个性好,思路活,最后肯定会联纵管理层收购freeoz,私有化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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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8-1-2012 18:46:23 | 只看该作者
你们和青山的马甲辩论青山执法的公正性?太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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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8-1-2012 18:4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black_zerg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表把你青山哥哥任意性的理想化了。青山远非完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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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8-1-2012 19:04:2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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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8-1-2012 20:23:1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以史为鉴啊,当年国民党也是被骂得鸡飞狗跳,内外交困。结果一败涂地,导致到今天中国人都 ‘素质不够,不适合民主’. 早知道蒋光头就应该更狠点。
而且这里解释权和独裁完全不是一回事。青山如果故意曲解法律我看他自己都会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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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8-1-2012 21:1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black_zerg 的帖子

为什么我很清楚。外边发言的一些人,在政论方面打过很长时间的交道了。他们的思路是什么我明白。

他们现在在做什么,我也很清楚。

尽管我的比喻并不很恰当,FreeOZ并没有GMD的腐败和私相授受。

但是这些人就在做40年代的GCD所作的事情。如果让他们得逞,FreeOZ决没有好结果。


这样形容外版的网友,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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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8-1-2012 23:38: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8/1/2012 22:14 发表
为什么我很清楚。外边发言的一些人,在政论方面打过很长时间的交道了。他们的思路是什么我明白。

他们现在在做什么,我也很清楚。

尽管我的比喻并不很恰当,FreeOZ并没有GMD的腐败和私相授受。

但是这些人就 ...

没用的, 看来搞IT做程序的人都是一个样子。 好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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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8-1-2012 23:39: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9/1/2012 00:38 发表

没用的, 看来搞IT做程序的人都是一个样子。 好可怕啊。。。。 但是如果把做程序的都放到中国, 我看中国就有救了。 青山和他的弟弟们, 去中国发展吧, 中国需要你们

没用的, 看来搞IT做程序的人都是一个样子。 好可怕啊。。。。 但是如果把做程序的都放到中国, 我看中国就有救了。 青山和他的弟弟们, 去中国发展吧, 中国需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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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9-1-2012 02:58:27 | 只看该作者
MK,有空整理下,出一个青山解密。发到匿名版。让大家看看狐狸尾巴是什么样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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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9-1-2012 03:32: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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