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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州将为同性婚姻修法 删除歧视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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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4 00:5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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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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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美国联邦和加州最高法院都裁决同性婚姻合法后,加州参议员5月1日通过法案,修改传统婚姻的定义。

  SB1306法案主张删除加州家庭法中限定婚姻“一男一女”的条文,将婚姻的定义改为两人之间民事契约下的个人关系。此外,限制加州承认外州同性婚姻合法性的种种条文也将全部删除。

  旧金山民主党籍民选州参议员莱诺(Mark Leno)说,SB1306法案删除家庭法中的“歧视性文字”,符合联邦高院与加州高院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裁决。

  加州选民于2008年通过禁止同性婚姻的8号提案,被联邦地方法官判决违宪。去年6月联邦最高法院驳回反同性婚姻组织的上诉,使下级法院的裁决即刻生效。反同性婚姻组织去年8月上诉,被加州最高法院驳回。

  唯一表示反对SB1306法案的共和党籍州参议员尼尔森(Jim Nielsen)说,他无法接受删除“丈夫与妻子”字眼。他表示,这样的称呼自古以来一直在使用,也被大家接受,这项法案删除了神圣的、重要的称呼。

  该法案在州参议员以25比10票通过后,送交加州众议院审议。投下反对票的都是共和党议员,该党派只有坎内拉(Anthony Cannella)和盖恩斯(Ted Gaines)投赞成票。

  莱诺说,这项法案的目的在于使加州家庭法符合高院判决,同性婚姻合法化后“天没塌,文明也未终止”。(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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