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2037|回复: 5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青山及其他zht回答一个问题-关于字体问题及其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7-4-2008 20:2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这是青山给我的短信:
=====================
标题:  我提醒你一下,讨论就讨论,不要总用大字报。

宽容是有限度的。你看看有一个人像你这样么?
=====================

看这意思现在是对我宽容了,我谢谢您,也谢谢组织上。

问题1:青山,你以什么身份给我来的短信?
问题2:请问论坛对于使用字体有规定吗?
问题3:我的哪些帖子有不合适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论坛不允许改变字体和颜色,还要Discuz代码干吗?

我和青山有不同观点的争执,最近删了我2个帖子,删的第一个我没异议,第二个,呵呵就见仁见智了。

我认为青山可能让我弄的有点恼,存在一碗水端不平和报复的问题。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35 收起 理由
竹千代 + 15 恭喜你!
chubbycat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7-4-2008 20:29:52 | 只看该作者
字体方面论坛确实没有相应规定,但出于阅读者方便的角度考虑,还是希望使用正常字体,即使使用高亮大型字也注意不要太多。大家都在讲道理,不比谁字大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50 收起 理由
kingsking + 20 你太有才了!
眼镜高个子 + 3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7-4-2008 20:3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KALALA 的帖子

哈哈,有理不在字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7-4-2008 20:4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KALALA 的帖子

我的字体也就4号,不至于这么招人讨厌吧?我高亮本来就不多而且就是有也少用刺眼的暖色

有理加上适当字体岂不锦上添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7-4-2008 20:59:10 | 只看该作者
没人说你招人讨厌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7-4-2008 21:2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KALALA 的帖子

兄弟,你看看青山的短信,我不是说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7-4-2008 21:24:22 | 只看该作者
恩,可以私下觉得不喜欢。但是不应该以管理员的身份警告L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7-4-2008 21:35:42 | 只看该作者

青山是论坛管理团队的成员之一,相信他发信息提醒一下楼主善用论坛资源也不算为过。不可否认,论坛对字体的使用的确没加明文限制,但也不意味着可以滥用,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每个人发个贴都用特大号字体。。 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互相理解支持一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7-4-2008 21:45: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7-4-2008 19:33 发表
哈哈,有理不在字大


字大一次不难, 难的是一直都字大, 字大一辈子.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0 收起 理由
傻狼 + 30 自大一辈子~~haha~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7-4-2008 21:5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韩健 的帖子

问题1:青山,你以什么身份给我来的短信?
如果你在奥运版发过大字报,那他是以版主的身份

问题2:请问论坛对于使用字体有规定吗?
没有,但是有人投诉你

问题3:我的哪些帖子有不合适的?标准是什么?
去读版规和法典

如果论坛不允许改变字体和颜色,还要Discuz代码干吗?
允许,但要适当使用。如果版主认为你的帖子不合时宜,嘿嘿...

我和青山有不同观点的争执,最近删了我2个帖子,删的第一个我没异议,第二个,呵呵就见仁见智了。
如果不满意,投诉他,连署提案警告

我认为青山可能让我弄的有点恼,存在一碗水端不平和报复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不可能,他太能吵架了,你这点小锥子扎不到他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60 收起 理由
傻狼 + 30 你太有才了!
maaboo + 3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7-4-2008 22:06:49 | 只看该作者
我和青山有不同观点的争执,最近删了我2个帖子,删的第一个我没异议,第二个,呵呵就见仁见智了。

的确是滥用职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7-4-2008 22:1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挖按 的帖子

我的帖子也就4号字,印象中最近只有一个5号字,很少用刺眼的高亮因为我自己也不喜欢又大又红的字,我没有改帖子的习惯,旧贴都在那里摆着呢,离你说的“滥用”“特大字体”差的很远,所以考虑到这两天我和他之间过了几招而且今天又删了我一个不是必删的帖子,我当然会有其他想法,现在的问题是--青山明显是以斑竹口吻发的信息,这就不一样了,而且提到“宽容是有限度的”这不明摆着既便发4号字的帖子也打算把我怎么着了吗?所以我才上来问个明白

青山在线也不出来说话,各位有头脸的先出来试探性“进攻”,好,要是我也这么做免得激化矛盾,先赞一个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2 收起 理由
yinyunqiao + 10 有点过敏了老兄
青山 + 2 抱歉,我没有及时看到家园版的帖子。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7-4-2008 22:16:24 | 只看该作者
他的口气也许有些生硬  不过也难怪   整天受夹板气  谁也不会有好心情

这阵子我也没少给他找茬   所以你就放过他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青山 -2 放过我?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7-4-2008 22:2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WGAY 于 27-4-2008 20:55 发表
问题1:青山,你以什么身份给我来的短信?
如果你在奥运版发过大字报,那他是以版主的身份

问题2:请问论坛对于使用字体有规定吗?
没有,但是有人投诉你

问题3:我的哪些帖子有不合适的?标准是什么?
去读 ...

问题1:青山,你以什么身份给我来的短信?
如果你在奥运版发过大字报,那他是以版主的身份
这是青山的回答吗?好,如果是这样下次短信请注明,我在别的版也有大字报,不只你青山一个版

问题2:请问论坛对于使用字体有规定吗?
没有,但是有人投诉你
没有就好。投诉我的人肯定是反方了,希望论坛在此方面考虑,反方的此类投诉作废,不然任何作者都可以发起fans支持自己,那样没意思

问题3:我的哪些帖子有不合适的?标准是什么?
去读版规和法典
我的哪些不合适还是没有具体指出来。

如果论坛不允许改变字体和颜色,还要Discuz代码干吗?
允许,但要适当使用。如果版主认为你的帖子不合时宜,嘿嘿...
我认为是适当使用

我和青山有不同观点的争执,最近删了我2个帖子,删的第一个我没异议,第二个,呵呵就见仁见智了。
如果不满意,投诉他,连署提案警告
-我会考虑的

我认为青山可能让我弄的有点恼,存在一碗水端不平和报复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不可能,他太能吵架了,你这点小锥子扎不到他
你说的不算,人都是有脾气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yinyunqiao + 10 我投诉过, 偶是中立方,所有大字体我都讨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7-4-2008 22:3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KALALA 的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楼主| 发表于 27-4-2008 22:39: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LALA 于 27-4-2008 21:16 发表
他的口气也许有些生硬  不过也难怪   整天受夹板气  谁也不会有好心情

这阵子我也没少给他找茬   所以你就放过他吧

我考,看你说的,你是不是知道我这人就是服软不服硬?不过这话毕竟是你嘴里说出来的他不会这么说,而且我也没逼他什么。他不是喜欢按程序办事有正义感吗,我今天就问问程序是什么,我也要弄明白有没有私心夹里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7-4-2008 22:50:25 | 只看该作者
咱们论坛是以民主法制为基础  所有人都能对论坛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  也正因为如此  管理员之间不会互相包庇  相反  论坛的管理区处处充满火药味   持不同观点的各派人马都互相盯着对方  就像真正的议会一样  所以谁也不敢出格  因为不止一双眼睛在后面看着   只要任何人不小心露出小辫子  绝对会被揪的满头是包   在这样的牵制与监督下  确保了咱论坛的正常运行   所以我相信青山他不敢针对你  就算他心里对你不满也万万不敢给你穿小鞋   

在删贴标准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尺度  要求所有人判断一样是不可能的  但在如此的监视制度下   谁也不会超出允许的误差范围   如果有管理人员违反公平公正的管理方针   那用不着你动手  早有人准备捅刀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7-4-2008 23:58:35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我不是zht
第二,我是以奥运版版主的身份给你发的这些内容。
第三,奥运版主有权对扰乱秩序的行为先行处理,这个已经经过zht决议授权。
第四,在过去一贯的版主执法过程中的惯例,持续的大字报,属于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
第五,我先给你警告,没有直接删贴,而且是发消息警告,也算仁至义尽了。

原帖由 韩健 于 27-4-2008 19:25 发表
这是青山给我的短信:
=====================
标题:  我提醒你一下,讨论就讨论,不要总用大字报。

宽容是有限度的。你看看有一个人像你这样么?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8-4-2008 00:01:48 | 只看该作者
滥用职权,显然是没有。我当初决定接受去奥运版担任版主。
先跟zht要了尚方宝剑。有通过的决议。
我有权先行进行处理。当然,你有意见可以提案投诉我。
zht如果认为我做错了,我会向你道歉,我负全部责任。



原帖由 harry109 于 27-4-2008 21:06 发表

的确是滥用职权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0 收起 理由
maaboo + 30 YES!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8-4-2008 00:0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8-4-2008 00:04:46 | 只看该作者
KALALA说的不对,我给你的不是口气生硬,而是删贴前的警告。属于版主职权范围。
如果你对这个警告有异议,可以在这里投诉,申请ZHT仲裁。

我警告你的理由,是连续多次的用大字体。这个在版主管理的惯例上,可以作为扰乱论坛秩序来处理。以前有此先例。

另外,不要担心我对你个人怎么样。如果我想针对你,我就不会给你这个警告了。因为我完全有权把那些帖子都删掉。
或者至少像以往的惯例那样,直接编辑那些帖子。我给你警告,是希望你自己注意,发消息而不是公开警告,是为了
给你留余地。你再体会体会我最后一句话的语气,我对你算是仁至义尽了。。。


原帖由 韩健 于 27-4-2008 21:39 发表

我考,看你说的,你是不是知道我这人就是服软不服硬?不过这话毕竟是你嘴里说出来的他不会这么说,而且我也没逼他什么。他不是喜欢按程序办事有正义感吗,我今天就问问程序是什么,我也要弄明白有没有私心夹里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8-4-2008 00:13: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青山 的帖子

当奥运斑竹这么长时间才有投诉,不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8-4-2008 00:34:23 | 只看该作者
赞赏一下青山!

这是我第一次用大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8-4-2008 00:39: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LALA 于 27-4-2008 21:16 发表
他的口气也许有些生硬  不过也难怪   整天受夹板气  谁也不会有好心情

这阵子我也没少给他找茬   所以你就放过他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8-4-2008 00:40:21 | 只看该作者
  韩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8-4-2008 01:0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kaku34 的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8-4-2008 01:4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8-4-2008 11:22: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27-4-2008 18:55 发表
这是青山给我的短信:
=====================
标题:  我提醒你一下,讨论就讨论,不要总用大字报。

宽容是有限度的。你看看有一个人像你这样么?
=================== ...

我看这个短信本身就是提醒,也就是说不提倡不建议用大字体,但是也没有不给用。否则早禁止了。我倒是很赞同斑竹尽量沟通,不硬性管理

至于大字对表达有没有正面作用,大家自己选择吧。我觉得如果争论不是为了说服而只是激怒对方,也许是“正面”的,这种态度虽说不提倡,至少现在来说还是合法的。可是这样做到底有多少好处,就见仁见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8-4-2008 11:2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8-4-2008 11:53:48 | 只看该作者
I support 青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4-12-2024 00:41 , Processed in 0.059984 second(s), 4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