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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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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7 10:48: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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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日快乐
from 最好金龟换酒


朱令,祝你生日快乐。

这是你的第三十四个生日。可是我不想叫你姐姐,因为在我一厢情愿的记忆里,你永远是那个健康活泼,聪明可爱的大学女生。

你之于我,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可是自从今年年初我知道你的事情开始,你的名字就再也没有从我的脑海里褪去。我将用我生命中的每一个时刻,来记住你,记住你的遭遇。

十三年,弹指一挥间。十三年前清华校园里的你,意气风发,高大苗条,多才多艺。十三年后的你,全身瘫痪,双目近乎失明,智力相当于七岁儿童,生活几乎完全不能自理。你的父母垂垂老去,已经再也抱不动你。为了给你治病,你的家里已经捉襟见肘,家徒四壁。

你一定不愿意回想十三年前的那个噩梦。原谅我,为了让更多人了解这件事,我只能残忍地再次提起。

那时你在清华化学系学习,成绩优异,又因为自小学习钢琴和古琴,成为校民乐队的主力。可是在1994年的12月,你被人恶意投毒,腹、腰四肢关节痛,在北京同仁医院治疗近一个月。你的病因无法确诊,因为当时并不知道是被人投毒。然而由于毒物剂量不大,你的头发全部掉光后病情好转出院。

出院后你仍然坚持住校上课,并参加了民乐队在北京文艺厅的一二九专场演出。你用古琴弹奏了《广陵散》。

广陵止息,嵇康绝唱。一曲终了,大劫难逃。

1995年2月,开学一周后,你再次因不明原因发病,双脚疼痛难忍、双手麻木,再次脱发。协和医院的李舜伟教授初诊“高度怀疑铊中毒”,但是因为你否认接触过铊,就排除了铊中毒,没有检测。协和于是按照神经炎来治疗。你经历了数不尽的痛苦,一度因输血而感染丙肝,并且陷入深度昏迷达两个多月之久。

1995年4月,事情终于出现一丝转机。你的中学同学,北京大学学生贝至诚在互联网上发出求救邮件,描述你的病情,希望得到专家意见以确定病因。他前后收到3000多封信,有60%怀疑“铊中毒”。贝至诚用最快的速度把翻译好的email交给协和,却未被采纳,协和的大夫们根本没有看这些资料。你的父母于是找到北京职业病防治所的陈震阳先生,测出严重铊中毒。4月28日,协和开始用普鲁士蓝化学剂排毒,一个月后,你体内的铊含量基本排除,中毒的症状消失,然而毒物已经侵害到了你的大脑神经、视觉神经和四肢神经,严重的后遗症从此和你相伴终生。你从此几乎成为植物人。

我向贝先生致以最高的敬意。在当时互联网仅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是他的聪明,善良和果敢,将你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谁也没有想到,解毒的普鲁士蓝化学剂只要3毛钱一支,可是直到这么久以后,他们才知道这个才能救你的命。

在你被毒事件发生之后,在这漫长的十三年中,用铊来投毒的犯罪案件发生了好几起,几乎每一次,医生都迅速使用了普鲁士蓝,被害者最终完全康复。朱令,你用你的半条命,普及了一个医学常识,换回了好几条性命。

我永远记得最初在网上看到你病发前后对比照片的那种震惊,愤怒,心酸和悲凉。尤其是第二次剧毒发作时,你躺在医院里被疼痛折磨的惨状。我听说铊毒发作时的痛苦甚至超过用刀割自己的肉,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下来,袁崇焕当年受刑也不过一日凌迟。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是怎样挨过那长达几个月的凌迟!

1995年4月,协和医院认为你是二次中毒,公安机关开始介入。你的同学、熟人和朋友被广泛调查。然而就在调查了两年,真相呼之欲出的时候,调查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十四处声称此案敏感,情况特殊,证据不足,案件不了了之。

什么叫做“敏感”?到底谁是真凶?朱令,你自己知不知道?

我只知道,十年前,化学系的一位教授透露:“公安局交代,关于谁接触等情况不能讲”;

十年后,你们当年物化2班的同学被骤然问起,笑容消失,言辞稀少。

十年前,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你的父母说:“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

十年后,李慕成已经退休,对记者说:“这件事是市公安局十四处刑警队李树森主办的,我们只做协助工作。”

十年前,清华大学化学系老师传出消息,拟定的侦破行动,因为等待公安局领导批准再次被延期;

十年后,处理此事的化学系老师含糊应答,案子是学校出面处理的,已经说了到此为止。

十年前,报导此事的媒体只敢用“中毒”这个词;

十年后,“东方时空”为你制作的记录片首次把“朱令是被人为投铊毒”的这个真相展露在世人面前,可是对于犯罪嫌疑人却仍然只字未提。

十年前,所有可能的证人、知情人,似乎都有一种恐惧不安的心理;

十年后,许多人谈起此案还是吞吞吐吐,闪烁其辞。

我在有关网站上读到这样的消息:“曾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接到记者电话时态度很和善,‘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由于公安纪律的要求,他表示只能说抱歉,没办法开口回答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这个案子年年有人问,年年没结果。’一位已经远赴美国深造的98级清华化学系学生对他的学妹说。”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残害你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社会舆论议论纷纷,网上也曾掀起过几次轰轰烈烈的讨论。有人称之为“千古奇案”,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讽刺的说法。连在这样一个人物关系简单的环境中发生的,连毒品的名称和属性都已确定的连续投毒案都破不了,放在哪里都是当地公安机关的耻辱吧?那么何所谓 “奇”?我想,那指的是阻挠破案的那只幕后黑手,那股平民、学校和公安都无法与之对抗的政治力量。

朱令,我想就连饱受摧残的你也一定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所有的嫌疑,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同一个人――你当年的同班同学,同宿舍好友,同乐队成员――

孙维。

对,就是那个常常冲咖啡给你喝的孙维。曾任民革委员会中央副主席,参加过辛亥革命,并在百岁华诞时受到江泽民亲自宴请的孙越琦先生的孙女,曾任北京市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孚凌的侄女――孙维。

你中毒前后的那段时间,清华大学实验室确实购买过铊盐,铊盐毒品的使用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登记。而你周围的人之中,只有孙维因为跟教授作课题的缘故能接触到铊。她与你关系亲密,也具有更便利的作案条件和更多的作案时间。

1995年3月底,你中毒住院期间,你同宿舍的一名女同学给你的父亲打电话,告诉他“朱令还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

1995年下半年,公安立案调查期间,你所住的宿舍神秘失窃,却无钱财损失。你喝水的杯子,滚落在某位女同学的床下。取证现场自此被破坏了。

1997年4月,孙维被公安局十四处作为唯一嫌疑人带走讯问,持续8小时,然后放回。

1997年6月,清华拒绝发给孙维毕业证书。

1997年7月初,孙维家三人到公安局领取孙维的出国护照,公安局没有发给她。

1997年7,8月,孙维方给清华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孙维方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1997年9月,清华让步,发给孙维毕业证书,但是仍然没有授予她学士学位证书。不仅如此,孙维毕业后清华还有如下规定:不许给孙维开出国留学所需的一切有关材料。不许给孙维开找工作所需的一切介绍信。

1998年8月,公安十四处宣布解除对孙维的嫌疑,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和你的中毒有关。

十年来,孙维无数次申请出国,但是一再被拒。她并且将名字从原来的孙维改为孙释颜,出生日期从原来在清华大学登记的1973年8月20日改为1973年 10月12日,并出具假材料获得篡改的身份证,以虚假身份申请出国。

十年间,孙维家人从未试图对这件事的前后做任何辩解。直到2005年底,在网友skyoneline在天涯杂谈发表名为《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的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之后,孙维以“孙维声明”的ID在天涯网站上发表个人声明,声称自己在你的中毒案件上无罪。“孙维声明”一经发表,便遭到了众多网民的质疑,称其有越抹越黑的嫌疑。当年调查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十四处声称案件并没有被封,仍在调查期间。

我曾经仔细看过有关这件事的几乎所有文章,我不想说别的,只想问问孙维,如果她不是凶手,为什么会在97年那场长达八小时的审讯中,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那张纸的标题是什么?如果她不是凶手,她为什么不控告清华扣押她的学位证书,不让她出国?如果她不是凶手,以她显赫的身世,为什么不动用一切资源敦促警方尽快破案?如果真如她所说“曾一再要求重新侦查,依法办案,还我清白“,为什么还要改名字改出生日期,千方百计地逃往国外?孙维家即使不靠强权,也至少有申诉途径,会引起相当的重视,而这样的家庭怎么会让孙维蒙冤十载?

我还想问孙维,她的《孙维声明》用词谨慎,条理清晰,对自己的人品,宿舍同学的关系,学校毒品的管理等等都有详细的分析,可是为什么对那场至关重要的八小时审讯一笔带过?整整八小时啊,公安到底问了些什么?她回答了些什么?承认了些什么?为什么签字?我不能相信,不是她做的她怎么就签字了?!

还有,十四处为什么在一年多后才解除对她的嫌疑?这其中暗藏着什么样的权力较量?既然公安已经解除了对她的嫌疑,她为什么又在第二天要坚持再录口供?是想推翻那八小时内说的什么?如果那八小时里,十四处什么也没问出来,也没有主动要求再次传讯,加之没有任何证据,孙家完全可以通过律师直接要求法律机关解除嫌疑,何必自讨苦吃二进宫再度接受审讯?

我的疑问还远远不止这些。即使孙维不是清华唯一能接触到铊的人,谁又有这么便利的作案条件连续多次投毒?宿舍的同学为什么分吃你的面包?公安介入调查后宿舍为什么神秘失窃又无财物损失?是谁在销毁证据?在你被确诊为铊中毒时,与你朝夕相处的室友为什么不赶快封存贴身物品并做体内铊含量化验?是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并非毫不知情?为什么孙维被传的时候,伯父孙孚凌在忙着给她办出国手续?为什么有知情人说看见过那份“孙维对投毒行为供认不讳”的秘密文件?谁在八小时后把她捞了出去?

一个人可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某一个人,也可能在某一个时间欺骗所有的人,但她不可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所有的人。人在做,天在看。我不相信凶手能够摆脱精神的折磨,我不相信她能吃得下睡得着,我不相信她的良心能有一日平静,她的手段如此残忍,我甚至不相信她还是个人。

在知道你的案件以前,我从来没有对一个陌生人产生过这么强大的恨意。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说孙维就是那个凶手,但是我有足够多的理由怀疑她,也希望公安机关不要放过这个这么多年来唯一也是最后的线索。我向上天祈祷,能让我在有生之年看到那场最后的审判。如果孙维不是凶手,我愿意向她跪下赔罪;如果她确是凶手,我要看见她最终伏法。无论如何,我要真相,我要结局,我要公道,我要正义。

国内的司法现状有目共睹。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乌云之上是否还有一线青天?何时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黑暗的力量是如此强大。自从这个案件在网上曝光并引起巨大的反响,朱令律师网站被黑而­无法登陆,第一个站出来帮助你的物化二班同学童宇峰的电脑被攻击,一些经常登录及发言的百度朱令吧网友电脑也先后遭到攻击、篡改注册表、感染木马病毒,一些重要帖子相继丢失。就连很多呼吁关注你的博客文章也被删除。可是正如一位网友所说:


“删吧, 删到所有的拳头和肌肉都被删净, 我们还剩下一根雪白、干净的脊骨, 在寒风中傲然挺立。”


我告诉过一些朋友我想写一篇关于你的文章。有人问我:“不怕文章被删吗?不怕博客被封吗?”我说:“如果真的被删,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大的荣耀。”文章删了我再贴,博客封了我再开,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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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4-12-2007 10:48:44 | 只看该作者
朱令,我打了这许多字,把尽量多的信息全都放在一起,就是希望可以引起哪怕只是多一个人的关注,这就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我是一个平凡渺小的人,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看到你的千古奇冤后,我不可自制地痛哭了一场。然后我告诉自己,不要只是把这个案子当作悬疑推理小说看看而已,而是要一直一直地关注你,坚持下去,坚持到底。我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关注这件事不是出于对结局的好奇,而是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

我今年的生日愿望便是希望你能健康,凶手能早日落网。这也将是我的圣诞愿望,新年愿望,以及下个,再下个。。。有生之年,破案以前,每一年生日和节日的愿望。

我常常去百度的朱令吧看贴,顶贴,一次次地刷新。在那里我看到了很多网友为了帮助你而作出的巨大努力。我觉得温暖,因为等待正义的漫漫长路上有人相伴。我知道有人会说我们是一群不识时务的理想主义者,不过我无所谓。我关心你帮助你,其实也是帮助我自己,因为我心中确有一个理想世界,因为这些善良的同伴而一点点变得牢固清晰。



有网友说,有时候只需要多一个人的坚持,也许就能看见真相。我深以为是。我不能保证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但我要做我能做的,就像这篇文章,尽管太长,不一定有人有耐心看完,但是只要多一个人看到,就多一分希望,就也许可以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人民最可敬,人民最可爱,人民最可怜,人民最可畏。



我不相信这世上有吃不完的政治资本。但是就算有人告知我,头顶的那朵乌云将永远不会散去,我也还是会选择坚持。因为即使不能将凶手绳之以法,我们也可以用舆论让她寝食难安,生不如死。

我们已经在黑暗中等得太久了,我不惧怕黑暗,可是也期望着前方的哪怕一点点光明,可以给我们希望和力量。

此恨绵绵,宿怨难偿。寥寥数千字难尽你心伤,多希望十三年只是噩梦一场。

十三年了。剧毒之后,你勇敢地挺过了十三年。长期的卧床不起,导致你腿部肌肉萎缩,肺也萎缩到了第四根肋骨,只能依靠腰部勉强支撑背部。然而几次生命濒危,都万幸被抢救了过来。你的父母已近七十岁高龄,但是仍然坚持每天扶着你做康复运动,在夜里也还是每隔两个小时便起床帮你做吸氧治疗。他们有两个最大的心愿:一个是希望你能够更好地康复;第二个是希望公安部门能够缉拿凶手。你的母亲说:“ 我只希望真相能大白于天下。不然我倒了,女儿无以为托,怎么活?”

所以朱令,请你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父母,为了我们,也为了良心、正义和公平。我一直有一个也许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虽然身体其他器官遭受了严重损害,你的听力却一直完好无损,也许就是上苍垂怜,为了让你听见那最终审判的声音!

朱令,我希望你的心能永远活在快乐的大学时光中,你的记忆永远停留在韶华盛极的二十一岁。

其它的所有事情,让我们替你做为。

你失去的,我们会为你一一讨回。

她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

如果真的有人从头到尾看完了这篇文章,并且愿意更多地了解朱令案件,请到百度朱令吧(http://post.baidu.com/f?kw=%D6%EC%C1%EE),那里有详细的案件介绍以及帮助朱令的方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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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4-12-2007 11:15:42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很久了,但读起来又仿如昨日发生的,令人心痛。失去的又怎可能一一讨回?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谁能弥补?感谢作者的坚持,感谢他为朱令所做的,所说的(我不相信这世上有吃不完的政治资本。但是就算有人告知我,头顶的那朵乌云将永远不会散去,我也还是会选择坚持。因为即使不能将凶手绳之以法,我们也可以用舆论让她寝食难安,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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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4-12-2007 11:31: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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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4-12-2007 11:51:07 | 只看该作者
很早听过这件事,同情,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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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4-12-2007 11:5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那么高那么远 的帖子

第一次看到这条新闻,国内还有这事儿??
孙维为什么要害朱令?只是因为嫉妒??
孙维那么牛,家里关系那么硬,就算头脑不如朱令,毕业后想出国就出国,想就业就就业,为什么会对朱令嫉妒?想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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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4-12-2007 13:00: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aboo 于 4-12-2007 10:59 发表
第一次看到这条新闻,国内还有这事儿??
孙维为什么要害朱令?只是因为嫉妒??
孙维那么牛,家里关系那么硬,就算头脑不如朱令,毕业后想出国就出国,想就业就就业,为什么会对朱令嫉妒?想不通啊





女人心中的妒火是惡魔, 小心不要惹到蛇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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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4-12-2007 13:0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那么高那么远 的帖子

含沙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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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要讨好一下你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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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4-12-2007 14:42: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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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4-12-2007 14:45: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aboo 于 4-12-2007 12:02 发表
含沙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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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要讨好一下你噢







小心我用  %—*—&@*#·*  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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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4-12-2007 15:0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那么高那么远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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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4-12-2007 16:57:04 | 只看该作者
无语,为了坛子,还是不做评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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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4-12-2007 16:5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maaboo 的帖子

今天走路吃饭喝水都要额外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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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4-12-2007 18:47: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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