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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运分享:热烈祝贺某君在北京成功获得RRV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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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0-7-2009 11:1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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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君,2007年在澳洲玩了一个月做短登,之后一直在北京生活工作,2个月前PR签证过期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向澳洲北京使馆提交自己的澳洲L驾照、澳洲银行最近的statement,而且都是复印件,近日成功获得第2个5年RRV签证

[ 本帖最后由 guigua 于 18-12-2010 02: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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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shawn + 2 你朋友是仅仅靠驾照和statement就可以获得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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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0-7-2009 11:29:38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人多了,移民局就会改政策了

死马赶快去医,后来的还是小心看着不要让马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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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驁肆墜楽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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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10-7-2009 11:31: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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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0-7-2009 14:44:07 | 只看该作者
我巴不得政策赶紧改 好让某君这样的人物再无政策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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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10-7-2009 17:3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laxton 于 10-7-2009 14:44 发表
我巴不得政策赶紧改 好让某君这样的人物再无政策漏洞可钻

呵呵,心态不错
但政策不是这漏洞就是那漏洞,再说人家钻啥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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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0-7-2009 17:40:48 | 只看该作者
人说第一五年好续,第二个五年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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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10-7-2009 17:44: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ichardzha 于 10-7-2009 17:40 发表
人说第一五年好续,第二个五年就难了.

10年,早就决定去、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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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10-7-2009 17:46:40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琢磨了一些有意思的问题:
1. PR身份是终身有效的,无论人在哪里,对吗?
2. 而PR签证的有效期,只是对“进入澳洲”而言的
3. 所以,即使PR签证失效、无法获得RRV,但若获得了旅游签证,是否就可以借机进入澳洲,继续以PR身份在澳洲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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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0-7-2009 18:02:20 | 只看该作者
你的说法有疑问:
2007年短登的PR签证的有效期至少到2011年吧???最迟短登日期不会超过签发许可一年的 那算他2006签的,加五年是2011年失效.
今年是2009年,LZ不是在忽悠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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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10-7-2009 18:0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qx888 于 10-7-2009 18:02 发表
你的说法有疑问:
2007年短登的PR签证的有效期至少到2011年吧???最迟短登日期不会超过签发许可一年的 那算他2006签的,加五年是2011年失效.
今年是2009年,LZ不是在忽悠我吧.

恩,可能是我转述有误,反正那哥们签证今年5月到期了,那就应该是2004年的签证了,他可能早就短登过一次,2007年又在澳洲住了一个月,然后就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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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0-7-2009 20:23: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pringtt 于 13-11-2008 18:07 发表
04年的PR为什么就已经到期了呢?




我查了你以前发的贴,给人指出你的时间错了,你也是说搞错了,请问为什么会这样????

[ 本帖最后由 hqx888 于 10-7-2009 20: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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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0-7-2009 20:26: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igua 于 13-11-2008 18:13 发表

更正了,应该是2003年的签证,今年9月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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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0-7-2009 20:46: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igua 于 10-7-2009 17:46 发表
今天琢磨了一些有意思的问题:
1. PR身份是终身有效的,无论人在哪里,对吗?
2. 而PR签证的有效期,只是对“进入澳洲”而言的
3. 所以,即使PR签证失效、无法获得RRV,但若获得了旅游签证,是否就可以借机进入澳 ...


这个问题有趣,不过我个人的理解,如果不居住在澳洲,PR/RRV签证一旦中断,PR身份也就失效了,以后通过旅游签证进入澳洲,就只能以旅游签证的逗留条件短时间逗留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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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0-7-2009 20:48:12 | 只看该作者
谁要是有空路过澳洲使馆或发个email给澳洲移民局,不妨可以问问PR签证是否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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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0-7-2009 20:5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ubuntuhk 的帖子

查了一下wikipedia,是这么说的:

http://en.wikipedia.org/wiki/Australian_permanent_resident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s are residents of Australia who hold permanent residency visas but are not citizens of 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Holders of permanent residency visas may remain in Australia indefinitely. These visas last up to five years from the date of grant. Until the permanent resident visa expires, the visa holder may leave and re-enter Australia freely. A notable feature of the permanent residency visa is that, even after the initial visa expires, the holder is entitled to stay in Australia indefinitely without breaching immigration regulations.[1]

After the initial visa has expired, if the holder wishes to continue to travel to and from Australia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he/she must obtain a Resident Return Visa (RRV). [2]However those who live for too long outside Australia may lose their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用了一个“may”,没说死是否一定会失去PR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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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10-7-2009 22:01: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0-7-2009 20:53 发表
查了一下wikipedia,是这么说的:

http://en.wikipedia.org/wiki/Australian_permanent_resident


用了一个“may”,没说死是否一定会失去PR身份。

这就是政策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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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9-8-2009 01:05: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igua 于 10-7-2009 17:46 发表
今天琢磨了一些有意思的问题:
1. PR身份是终身有效的,无论人在哪里,对吗?
2. 而PR签证的有效期,只是对“进入澳洲”而言的
3. 所以,即使PR签证失效、无法获得RRV,但若获得了旅游签证,是否就可以借机进入澳 ...


我的理解是在任何情况下,你的某一种类型的护照上(如因私护照)只能有一个有效签证。
如果移民局认可你的PR地位,他们就不可能再签旅游签证给你,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PR已过期,那么就需要给你签RRV。
如果移民局在你曾经有过PR的情况下,另外签了一个旅游签证给你,那么即表示你已经失去PR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超过旅游签证时限的居留就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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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9-8-2009 10:10: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ordancy 于 9-8-2009 01:05 发表


1我的理解是在任何情况下,你的某一种类型的护照上(如因私护照)只能有一个有效签证。
2如果移民局认可你的PR地位,他们就不可能再签旅游签证给你,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PR已过期,那么就需要给你签RRV。
3如果移民局在你曾经有过PR的情况下,另外签了一个旅游签证给你,那么即表示你已经失去PR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超过旅游签证时限的居留就不合法了。

1 正确
2 错,有朋友在国内,PR过期了,刚刚获得676旅游签证准备来澳洲旅游,你申请啥签证人家就按相应手续审核你的申请
3 正确,而且今后可随时申请RRV,即使676仍没过期,一旦得到RRV,676就过期

[ 本帖最后由 guigua 于 6-1-2010 17: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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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6-1-2010 16:21:35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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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8-1-2010 23:06:45 | 只看该作者
那PR签证过期后再偷渡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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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9-1-2010 00:0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ychoice 于 9-1-2010 00:06 发表
那PR签证过期后再偷渡的情况呢?

不明白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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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7-5-2015 14:05:11 | 只看该作者
remak

后续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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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7-5-2015 14:54:31 | 只看该作者
guigua 发表于 9-8-2009 08:10
1 正确
2 错,有朋友在国内,PR过期了,刚刚获得676旅游签证准备来澳洲旅游,你申请啥签证人家就按相应 ...

看不懂了。。。

2 - 你举的例子并没有推翻 fordancy 的说法啊。他的假设应该是“假如PR附带的五年自由出入境权利到期后,移民局仍然认可PR地位”,这个假设在on shore的情况下肯定是成立的,但如果在境外申请旅游签证,不好说……
3 - fordancy 说的是旅游签证到手,PR身份也就没了。RRV的要求是过去五年内以PR或citizen的身份住了两年(或者短的RRV要求的时间),以旅游签证入境后的居住时间,不知道能不能算。不能算的话,为何申请旅游签证的时候,不直接申请RRV呢。这个情况太复杂,我也太不专业,呵呵。

老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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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31-5-2015 14:00:11 | 只看该作者
guigua 发表于 10-7-2009 17:46
今天琢磨了一些有意思的问题:
1. PR身份是终身有效的,无论人在哪里,对吗?
2. 而PR签证的有效期,只是 ...

想当然,旅游签证批下来那一刻你就失去PR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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