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150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加坡逾2万人集会 呼吁接纳同性恋者(组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6-7-2013 02:4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2013-06-30 来源:淡蓝网综合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6月29日,新加坡市,数万人组成“粉红点”图案

  BBC中文网6月29日报道,新加坡同性恋群体在周六(29日)举行大型集会活动,呼吁社会的接纳。这是一个年度活动,从2009年举行至今已成为年度盛会,今年更吸引超过2万人参加,声势浩大。

  虽然新加坡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接受度也在提升,不过法律上的《刑事法377A》却被视为有歧视性,是对群体不利的条文。根据该项条文内容,任何男性无论在公共或私人场所进行K交和G交,都属犯罪行为,违法者可面对最长两年监禁。

  去年两名同性伴侣林明钏和朱文良更挑战该法律。他们在粉红点集会上告诉BBC中文网,他们对同性恋者世界其他国家在争取平等权益上的发展感到高兴,也希望在新加坡的性少数群体以及亲友也能因此受到鼓舞。

  不愿被列为罪犯

  两人在去年底向新加坡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将337A条裁定为歧视和违反宪法。他们表示,尽管并不害怕因为两人之间的同性关系被捕,然而377A条文却把他们列为“罪犯”,因此希望挑战这条法律。

  新加坡高等法院在今年4月份驳回两人的申请,裁决中认为同性恋仍是不为社会所接受。另外,法院也表示,废除条例与否,应由国会决定。

  林明钏和朱文良在申请被驳回后决定上诉。由于案件在受理中,他们不便多谈,但向记者表示“相当乐观”。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谁是少数?

  总理李显龙在2007年曾表示多数的新加坡人是保守的,不能接受公开的同性恋性行为,因此政府不宜修改法令。

  他在今年1月法庭作出裁决前坚持一贯的立场说:“为什么法律上有这一条文?因为它一直以来都存在,我想我们就保持现状。”

  新加坡一些宗教组织就曾公开指出废除条文将打击宗教自由,也有教会动员其他教会团体联合起来呼吁保留条文。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助理教授蔡可欣告诉BBC中文网,即使美国是一个以基督教徒为多数的国家,但提出反对同性婚姻的其实是那些懂得拉拢支持的“少数中的少数”,而且在争取自身权益的过程中,“更多时候是在较量谁的声音更大”。

  她认为新加坡的情况也如此,并指出:“除非我们展开代表性的全面调查,否则很难判断新加坡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态度。”

  同志运动

  粉红点活动创始于2009年,今年已是第五届,2009年的出席人数仅为2500人,往后逐年增加,今年达21000人,是人数最多的一次。

  主办者表示,出席人数的增加反映了新加坡社会对这一群体的接受度提高。

  今年的活动范围限于芳林公园;这是新加坡唯一允许举行示威和集会的场所,参加者聚集园内欣赏音乐会和表演,举行大型野餐。

  (BBC中文网新加坡特约记者 蒋锐 图/PinkDot.s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2-12-2024 19:07 , Processed in 0.029517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