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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风云] 黑心老板,不信我扳不倒你(Fair Work真是吃白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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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1 12:5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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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找到个工作,前黑心老板却不肯支付我工资,把我的好心情都搞没了。

遭遇黑心老板,搜索freeoz和足迹,发现关于Fair Work的帖子几乎没有,希望这个帖子能够为这个关键字增加一条记录。
为群策群力,此帖将同时出现在freeoz和足迹,希望能对后来者有所借鉴。


简洁版:

自去年5月初,我为一家公司做intern,老板说好刚开始白干,从7月1号起,付工资给我。但是直到今年1月初,他不肯付任何工资,说项目没做完,公司没订单,财务状况出了问题,一直不给我付钱。最后他答应只肯付5000,而且还要分期付,还要基于他的客户付钱给他并且他有能力了才能付给我。他没和我签订任何雇佣合同,但是我有邮件记录和工作记录可以证明我为他工作。我准备告他。

详细版:


事情原委

去年5月初,我的一位朋友在某大学的报栏里看到某公司招收C++程序员interns,让我去试试。于是我联系该公司老板(南美A国人),告诉他,我是有经验的C++程序员,但是可以从入门级职位开始,他回复说,他们正在招收short term non-paying interns,但是在2010年7月新财年来临时,他们希望留下某些interns作为part/full time paid programmers。同时如果项目赢利,他还将考虑和interns分享一定份额的利润。因此不太可能是完全无薪的。我回复说对short term non-paying intern的职位很感兴趣,于是安排面试。

公司很小,七八个人,但是却有将近20年历史。面试在路边一咖啡馆进行。老板和一位资深程序员,也就是我将来的头,澳洲本地人M面试我。面试中,老板重申如果我做的好,新财年到来将付钱给我,如果做的不好,我将离开,我同意,同时表达了我愿意在他们公司学习,增长经验的意愿。约定5。24号上班,每周3天。

5.24号,我如约而至,开始了白工生涯。公司里还有其他的中国人,当然他们是permanent。

M作为team lead,公司的持股者,给我感觉是相当好的人,技术水平也挺高。在负责安排其他人每天的任务,当然他自己也编程。我先后负责两个C++历史遗留项目的系统升级和新功能新设备集成,和一个新的C#新项目的开发,以及其他一些小程序和其他项目中临时抽调给我的模块的编写。从开始直到7月下旬,出于对编程的爱好和增长经验的目的,我并没有如我前面所说的那样,每周只去3天,而是full time。新财年到了,他们也没有找我谈我的去留和薪水问题,当然我也没问,开始确实是并不放在心上。直到7月中旬我一次面试最后一关失败,人家说我英语不够好,我意识到在公司里我提高英语的机会很少,天天忙着不停干活,根本没有任何空闲,于是跟M提出从下周起改为3天/周。

这样直到8月下旬,他们说9月1号起要上一个新项目,准备把我和另一中国人X放在该项目上,说这样有利于我们直接用中文交流。老板说这个项目不是从头开始,而是已经完成了一部分的可以运行的商业软件,希望2个月做完。同时老板、M草拟了一份协议,和我谈了谈,协议内容大意如下:

两个月的最低报酬是$5000。工作内容将是项目1和项目2。在2个月结束时如果准时完成并且代码清楚,我们将有望销售。如果我们确实做到了,那么老板将最多再付$3000的奖金(以10%的销售额为指标)。假如项目2进展顺利那么工作将是full time的年薪为$xxxxx加奖金。

老板并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出于对他们的信任,我也就没多问。

这里项目1是前面我都做得差不多的老项目,9月1号号没两天就做好了。项目2就是和X一起做的那个。

这样,我继续每周3天上班,因为从协议上的意思,我推断出应该还是3天每周,而且后面也没有人向我提出这个问题。

我接手后发现这个项目的状况远非老板所说的那样乐观,远谈不上商业软件,甚至连正确运行都不能保证,出于尊重其他开发者的想法,我没有向他们提出。于是我重新设计、编码,加之给硬件提供商那边出了一些问题,导致硬件平台没有跟上,另外工作量也远非他们开始估计的那么少,最终导致该项目没有在2个月内完成。但是他们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指示,之后X被调到另一项目。老板曾于12月上旬提出,硬件供应有问题,要暂停项目,我说目前我手上做的是与硬件无关的数据传输部分,应该不受影响,老板也就没有表示异议。注意这是他第一次直接和我谈这个项目,以前他都直接和X谈。这也是让我感到恶心的一点,感觉他直接忽略我的存在。

12月中旬,我找他谈,问他什么时候可以付钱给我。我说,X已经和你说过多次,这个项目不可能在2个月内完成,他承认工作量和难度都有点大。我说就算从9。1算起,我已经工作了3个半月,你准备怎么付钱给我,他说,可能付3个月,我表示异议。他说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出了点问题,送出发票,客户都没付款,没钱付我,再等几天。并且还故作惊讶表示他不知道我从来没有从会计那领到工资。并且说后面还有个新项目,是我以前在国内曾做过的应用,我说我可以做,他就让我从下周开始做full time,可能是一年。这样就又做了2周,中间我又问他要钱,他还是说没钱,说其他员工工资都付了,他自己上个月工资都没拿,而且发现他说过的话不承认,他说他不记得了,我说问题是我记得,而且他许诺的full time 1年又成了2个月guarantee。直到2011.01.04我在墨尔本找到工作,5号问他要钱走人。这次我直接当着M和另一股东的面问他,他又说他自己上个月都没拿工资,我说问题是我从来没从你公司拿到哪怕一块钱,他有点恼怒,还要让我get out。

接着他和我到咖啡馆谈,又说不知道会计没付钱给我,现在只能付我$5000,当然,这远低于我的预期,我不接受。他说,你当时来的时候寻求经验,我们可以给你reference。我说,我用一个月时间就足以证明我的能力,就算我只给你干一个月,你也不会拒绝给我好的reference吧,他承认。他又说,我们给你英语啊,我说就算打labour工,我学到的英语都比在你这多。说实在,在那种环境里,英语确实退步了。对了,我每次找他谈,他都要说我英语terrible,好像这样就可以贬低我的价值一样。他说,他已经损失了那么多,给我$5000已经是很慷慨了。

最后,看着他说公司一年都在挣扎,感觉也挺可怜,我让步了,同意他说的只付$5000,再从前面我做的一个项目里提成一点给我(这个所谓提成这么虚,我没当真,后面他果真在邮件里也没提)。但是要分期付,当天付$1000,下周付$2000,2月份付$2000。考虑到我月底马上要去墨尔本,也暂时不想从简历上删除该公司,我就认了。于是他要了我的账号,去查看了他公司账户,说对不起,账户里是-$1500,他没看清那个负号。我只有摇头,并把几乎要完成的项目做了交接,就没再上班了。


最新进展
1.6,周四,我打电话问他要钱,他说,你得有个ABN,并且开发票,我说那样我要不要给自己交super,他说等会计来了他问问。我马上申请了ABN,并写了一封信给他,将那$5000的付款条款列明,发邮件给他,希望他遵守诺言并确认,并告诉他ABN有了,请告知下一步。第二天,又打电话给他,问他给我一个确认。没想到他的回复把我气炸了:

根据协议你本应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作为协议的一部分,我让X作为advisory role帮助你理解项目。你在公司期间,我从来没有阻止你找工作(这句很可笑吧)。你为了工作经验来到我们公司,因为你发现找到第一个工作很困难。我曾一直希望如果工作量增加将给你一个full time有偿工作。

结果是:
项目没有及时完成
你没有每周工作5天而只是3天
X full time工作,而不只是advisory role(好笑,本来X就是full time员工,且安排在该项目上和我一起工作,什么时候他成了advisory role)
该项目花了我很多钱,现在我没有任何挽回的希望

结论:
我承认工作可能比任何人想像的都多,但是正如我指出的那样你每周只工作3天,并且没有向我说明导致无法及时完成的因素(放屁)
由于项目的延迟我无法向客户演示,导致了机会的丧失(好笑,作为老板你还想不承担风险,稳赚不赔?)

在我们的谈话里我已经表明了,由于以上原因,我感到没有义务付你任何东西,然而我欣赏你的努力并且愿意付你$5000。我同意你提出的付款日期但是那只是个指导原则。付款日期将取决于我什么时候收到钱并且我能够付给你。因为我已经告知你了,我们目前有些财务状况,因为我的客户还没付款给我(敢情员工还要先白干,等着客户付款而且还要你先花到别的地方,然后有能力了才给发工资)

请不要再打电话来骚扰,否则我可能改变主意(打你2次电话你就烦了,你以为俺愿意和你浪费时间。问题是在你改变主意之前,我已经改变主意了)
至于你列出的付款日期,我已经说过,那是我的愿望,但那取决于公司收到钱。我不能凭空造钱。

我将告诉你第一次付款发生在什么时候,并且告诉你采取什么行动。

我的想法
估计如果我不采取行动,这钱很难甚至永远不能拿到了。我知道,他的算盘是把我搞成那种没有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就必须自行承担责任的contractor。但他是不会得逞的,因为我手上握有所有的可以证明我为他工作的证据,包括一开始的往来邮件,公司任务分派系统自动发到我在他公司的邮箱里的任务描述和进展情况的邮件(已经转发到我私人邮箱里了),其他的一些书面材料。

虽然我和他没有雇佣合同,但是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而且,他不签合同,就算我是intern,没有给我买保险,也已经犯法了。

准备发一封邮件,驳斥他的谬论。然后Fair Work见,不为别的,就为出这口恶气。而且,我要让他付出代价,必须偿还自7月1号起的所有工资,最好再罚他款。

这宵小,死到临头还不自知,可笑。


我的问题
Fair Work的流程如何,整个过程要多久?
我马上要去墨尔本了,以后会不会要经常回悉尼?

请所有有经验、有想法的TZ出手相助,再此先行谢过。



2011.03.04,FW打电话来了,居然还说找不到相应的Award标准

今天FW的另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你不是准备接受你和前老板的协议.我说那是不公平的协议,我不能接受.

他说问题是现在找不到software developer应该适用哪个行业的award,虽然在http://paycheck.fwo.gov.au/PayCheckForm.aspx上找到一个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 Award 2010    MA000041,但是那只适用于电信行业,比如Telstra之类.你做的taxi项目,像是security行业,但是这个行业没有software developer类别.我说他们还搞gaming,sports呢,那到底属于哪个行业?

他说,而且你们都没有日常工作时长的记录,我还要调查才能决定.我说老板在邮件里抱怨我每周只干3天,就按每周3天,每天7.5小时计算,虽然我的工作时间按远远超过这个.不至于没有一个工资标准吧.

他说,那就只能适用澳洲最低工资标准,$15/小时.算一下,你可以得到$8k多,还是税前.而且你是employee还是contractor我们也搞不清楚,还要等我们调查,说不定又要1,2个月.你是不是考虑一下要不要接受那个协议.我说我考虑后再给你打电话,约好下周二打电话给他.


看来FW这帮家伙也不能仰仗,怎么看起来像是那老板一伙的,怎么就没有一个工资标准捏?钱多少倒是次要的,关键是怎么就能让这小子逍遥法外了.

搞IT编程的,除了modern award的,还有什么award标准?我现在的工作也是属于这类.

但是,就算是modern award,按FW的说法,也找不到其他的有software developer类别的行业啊.

我找到一个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Professional Employees) Award 2001,这个行不?
http://www.fwa.gov.au/index.cfm? ... splaytype=FullAward

2011.06.18. FW那帮猪猡,真是吃白饭的
6月7日,打电话给FW的负责我case的inspector,问他我的案子现在的状态,这家伙居然还在说很多天以前,他和雇主联系过,他们坚持说你didnt work out,blah blah。

事实上,3月16日我曾打电话给他,表达我对他所说的找不到award criteria说法的质疑, 并且告诉他十年前澳洲就有适用于IT人员的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Professional Employees) Award 2001,我很难想象十年后的今天反倒没有一个适用的标准。结果出乎意料,他居然不知道曾经有过那个标准,然后记下了那个标准的名字,其不专业可见一斑。他还让我发了封邮件给他,内容是拒绝老板的offer,授权FW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6月7日,我让他把他描述的情况发个邮件给我,我好进一步整理材料给他。他答应了,但是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动静。nnd,难道到现在为止,他只和雇主联系过一次?难道我不push,他就不动弹?我本来不想花太多时间在这件事情上,只想着FW能给个说法,教训一下黑心老板。没想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搞不好FW那人还真以为我是无理取闹。从头到尾,我就感觉FW这人怎么好像和老板是一家的。

这周末,我准备写封邮件给FW,驳斥老板所谓的didnt work out。这件事,我不会这么就算了,还要继续掐下去,钱倒是小事,理得说清楚。

[ 本帖最后由 老驴 于 18-6-2011 12: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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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frog + 15 安慰下,我这还有多的表格,有需要联系我。
老林 + 30 谢谢分享!先安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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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8-1-2011 13:04:59 |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写的简单点
我承认我没看明白
你可以先借鉴一下fatfrog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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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8-1-2011 14:18:30 | 只看该作者
你有签合同么? 有什么书面记录能证明你去那公司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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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8-1-2011 14:23:26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合同.证据包括从开始应聘时的往来邮件,公司任务分派系统自动发到我在他公司的邮箱里的任务描述和进展情况的邮件(已经转发到我私人邮箱里了),源代码,以及其他的一些书面材料(比如,team lead留在我办公桌上指示我干活的便条,我编程时写的一些文档,框图,他们给我的没有签字的所谓协议等)。

[ 本帖最后由 老驴 于 8-1-2011 14: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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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8-1-2011 14:29:10 | 只看该作者
我想邮件足以作为证据吧.对了,最后2次谈话被我录音了,在澳洲录音合法吗?能否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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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8-1-2011 14:37:00 | 只看该作者
bless。
澳洲好像有那种free的法律咨询机构,而且可以免费帮助打官司。不过具体你要查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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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8-1-2011 23:15:00 | 只看该作者
有啊。FATFROG就是一例。还有一个,ID名记不太清了,好像是DJ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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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8-1-2011 23:31:2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这个老板太坏了
还是表跟原老板搞了,人家会倒浆糊
我觉得还是赶快直接上fair wor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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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9-1-2011 00:00:34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lz,一定要搞,搞的他被罚死,
你不是学徒,他也没有证据证明你是学徒,所以不管干什么工作,一定要按照最低法定标准付钱,
何况还是c++的程序员呢。这个不是labor.

另外,公司赚不到钱是因为经验不善。并不能一次为借口拒付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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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9-1-2011 00:22: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npower03 于 9-1-2011 00:00 发表
坚决支持lz,一定要搞,搞的他被罚死,
你不是学徒,他也没有证据证明你是学徒,所以不管干什么工作,一定要按照最低法定标准付钱,
何况还是c++的程序员呢。这个不是labor.
另外,公司赚不到钱是因为经验不善。 ...



这话说得
老林你还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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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 30 我现在也是正宗的labour ! 误会,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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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9-1-2011 01:24:28 | 只看该作者
提醒一下,不经允许录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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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9-1-2011 01:24: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9-1-2011 00:22 发表



这话说得
老林你还叫好


相信他不是瞧不起labor的,我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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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 30 有结果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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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9-1-2011 09:33: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毛桩桩 于 9-1-2011 01:24 发表
提醒一下,不经允许录音是违法的

谢谢,我已经查到相关的说法了.在澳洲,未经谈话参与者同意,录音是非法的.看来,这事以后做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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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9-1-2011 19:30:42 | 只看该作者
这也太黑了 脸皮太厚
坚决要告他
以后一定要注意
绝对不能轻易贱卖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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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 3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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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10-1-2011 12:46:04 | 只看该作者
Fair work 的电话太难打了,打了两次,等了15分钟,都打不进去.不行明天一大早去city他们的办公室排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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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10-1-2011 17:21:57 | 只看该作者
下午又打了20多分钟电话,终于打进去了.
但是她也没有给我什么建议,只是问我什么学位,公司名称,地址,性质,叫我上FW网站看.
我说明天将访问你们办公室,她说没问题.
已经将材料(主要是邮件)打出来,一百来页,还挺多,不知道管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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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0-1-2011 17:56:56 | 只看该作者
绝对支持你~~加油,千万别放弃任何伸张正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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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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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0-1-2011 18:43: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驴 于 9-1-2011 09:33 发表

谢谢,我已经查到相关的说法了.在澳洲,未经谈话参与者同意,录音是非法的.看来,这事以后做不得了.

原来在澳洲,未经谈话参与者录音是违法的啊~~~~~~我也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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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0-1-2011 20:05:5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给你借鉴! 但是支持你到底!!!!!一定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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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0-1-2011 20:12:44 | 只看该作者
顶老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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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0-1-2011 20:30:3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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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0-1-2011 21:29:3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中。。。

楼主未告知就录音,估计录音文件不能作为证据。即使在国内,未告知的录音也不能作为证据的,属于程序违法,也就是取得证据的过程违法,程序违法的话,实体证据也没有法律效力的。

美国不是有个很著名的案例,某个明星杀了自己的LP,警方不知道怎么回事得到消息啊之类的,偷偷上他游艇找到他LP的血液啊什么的,可是因为取证过程违法,所以这个证据无效,最后这个明星现在不还是照样自由逍遥的在外面晃,这是个经典案例呢。

在澳洲,不经同意就录音,这件事本身就违法么?那我们怕听不清中介讲什么,听电话的时候录音备查也不行?

[ 本帖最后由 老鼠爱上猫 于 10-1-2011 21: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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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rfirst + 50 这是说的辛普森杀妻案吧
老林 + 30 谢谢分享!
老驴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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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0-1-2011 21:39:18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来支持老驴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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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0-1-2011 21:56:58 | 只看该作者

It is legal to tape a converation

if  you participated in the conversation. Otherwise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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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0-1-2011 22:14:32 | 只看该作者
一字一句看完了楼主的描述,确实是满气人的。幸好的是楼主证据准备的还算充分,可惜对澳洲法律一无所知,只能祝福楼主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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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0-1-2011 22:15: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rystalsea 于 10-1-2011 21:56 发表
if  you participated in the conversation. Otherwise not


如果不违法, 那么如果到时提交法庭,这种自己参与谈话,但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录音,能成为有效证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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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0-1-2011 22:45:03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打击这个老板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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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0-1-2011 22:55:08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vic.gov.au/employment ... rial-relations.html

把日常邮件备份,然后通过IR来安排调节
你们老板没有签订合同非法用工
本身是违反劳动法的,因为邮件可以证明雇佣关系
律师发个律师信不是太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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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0-1-2011 22:56:33 | 只看该作者
Every employee has an employment contract. There is no legal requirement that an employment contract be in writing.  An employment contract may be written, oral, or partly written and partly oral.  An employment contract might consist of a detailed written document or be as simple as an exchange of e-mails or a letter of appointment.

Even where a worker and their employer have simply agreed that
Freecall 1800 810 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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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驴 + 10 谢谢分享!没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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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0-1-2011 23:21:05 | 只看该作者
天啦,还有这样的老板?先给老板写封正式的信(最好找律师写,新移民不是有免费法律援助吗?),通知他发你工资20000。这封信是根据fairwork的要求写的正式complain。我觉得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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