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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欧阳京 于 18-2-2022 13:28 编辑
此文写给我南北两个半球的朋友们。特别是北半球的朋友们,他们正要步入深沉火热的秋天。
墨尔本的春天又来了。前院后院的桃花、杏花、桔花、木兰花、玫瑰花、各色茶花,丁香、紫薇、雏菊、蓝莓、蚕豆以及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花,在清晨的雨露中,一顿乱开(见附图)。心花也不由得怒放。
看着荒芜了一个冬季的凌乱后院,心想今年一定要把生态系统弄起来,朋友说,一平方米的生态系统,上面种菜,下面养鱼,足够一个家庭之用。这样,院子里就不用这里一块、那里一条地最大化利用空地种菜了,可以把那些零碎的空地重新种上一些观赏性的植物。毕竟,美和实用同样重要。据说这样一个普通仓库大小的系统,足够供应一个小型城市,我很久前就听说过,但是一直没有实践。想想这样的东西如果普及,世界就将不知饥馑,这实在是值得尝试尝试。
前院种花后院种菜,基本是澳大利亚家庭的传统,维多利亚号称花园国家,Garden State,其实也你可以把它翻译成菜园国家。每家每户的前花园,基本都是一览无余的,因此,除了炎热的夏天,我都喜欢步行几公里到最近的车站,搭火车到城里上班。这几公里一路走过,欣赏各家的花草树木,四季不同的风景,实在是与当初步行一公里到长沙桔园机房上班所经历的一切有天壤之别。
早上是繁忙的,路上汽车最多,呼呼地喘着白汽,挡风玻璃上的雨滴都还没有干透,就从各个街角钻了出来;上学的孩子们成群结伴地过马路,负责看顾孩子们过马路的Lollypop Lady们,穿着醒目的PPE,一手拿着小红旗,一手拿着口哨吹,即便没有孩子过街,她们也会为你拦住开来的汽车,互道一声早上好后,我继续前行;送完孩子的家长们,站在学校旁边的鱼署店门口闲聊;雨后初晴,一块块蓝天开始从云背后显现,阳光洒在湿漉漉的柏油马路上,闪耀着让人愉悦的光。
清晨步行和黄昏的散步感觉是截然不同的。早晨一切显得动感十足,精力充沛;而黄昏,金色的阳光斜撒在碧绿的草地上,憧憧的树影和人影拉得老长,晚霞的颜色,也往往绚烂到让你无法去注意任何花朵的美丽;家家户户的汽车像一条条累了的看门狗,安安静静地趴在各自前院车棚下或Drive Way中间酣睡,那种慵懒和闲散才是澳大利亚本色。
步行之中,我往往飞快地把一天的工作计划好,然后就开始回味昨晚读过的书籍,或者构思文章。最近,为了很久前的一个承诺,我开始逐字逐句地读《Gone with the wind》(《飘》)。我承认我有文字洁癖,因为如果文字不优美、凝练,逐字逐句读书无疑是种双向折磨。能够经得住我这种折磨的好书不多,《Gone with the wind》虽然有些地方啰嗦一点,作为一部史诗级的巨著还不失为其一,还有一本是《Pride and Prejudice》(傲慢与偏见)。当然,我这样读这两本书其实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分析和对比两部书中万人迷的男女主角:达西/白瑞德,好思佳/伊丽莎白。
总体来说,这四个都是我很喜欢的人物。对这些人物每人都有偏爱,但要要说孰优孰劣,那就是关公战秦琼。因为各自的生活环境和历史背景都不一样。和平年代,达西的庄重、慷慨、冷静而深情的贵族风范,固然是难得,但是战乱时期白瑞德的机智、幽默、干练而多情的机会主义者派头,也挺有魅力。至于郝思嘉和伊丽莎白,alas,我基本上不敢随便用字,生怕一个不恰当的形容词,便毁了她们在大家心中的形象。
郝思嘉吗?调皮淘气刁蛮任性,聪明伶俐但不爱读书,活力十足但不够冷静理性,美貌优雅但过于喜欢卖弄风情,坚强执着但不失急躁短视,鲜艳欲滴秀色可餐,她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美兰尼身上没有的,而后者身上所有的,例如宽容、仁厚、通情达理、诗书满腹、体贴他人等品质,基本上在郝思嘉身上也毫无踪迹。但如果谁要创造一个人物,同时具备二者的优点,那么对不起,没有人会相信世界上会存在这样的完人,如果人物真实性等于零,书还有什么意思?在和平年代,也许郝思嘉这样的人只会用她的浅薄无知和风骚放荡让一个富足的丈夫毁掉,不过,也许这样的人就是为战乱时期准备的,炮火中废墟上,她顽强的生命力之光芒居然可以让在混乱中茫然无序的男子们感到头晕目眩,例如带着忧郁气质的阿希里,这位诗眼朦胧的绅士、身先士卒的陆军少校、炮火中厮杀的勇士,就在郝思嘉面前感到无比的自卑,甚至连短小精干、剽悍历练的杰拉德都要听命于自己这个泼辣的女儿。
至于伊丽莎白,聪明不足以形容她,慧黠才是个准确的字眼。她虽然不漂亮,但身上那种独特的魅力,通过举止和谈吐散发出来的成熟而不乏调皮,睿智而不乏风趣,娴静而不缺活力,坚强独立而又让人感到女性的柔媚气质,能够让一个刻板生硬、固执傲慢的英国绅士变成一个体贴、通融、情感细腻的丈夫,可以说是达到女人能够做到的极致。我无法想象如果伊丽莎白处于郝思嘉这样的环境会如何,完全无法设想。因为伊丽莎白尽管可以对简单的贫穷冷嘲热讽,但面对死亡和饥饿的威胁,她能做到什么呢?
要说,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这些小说人物万人迷?每人可能都有不同的见解。但终归我们无法回避一点,就是这些人物被塑造得吸引力十足,也就是说美。外在美和内在美。
人就是审美的动物。这是所有人的本质。花朵、朝霞、落日、音乐、雕塑、绘画、建筑、小说、诗歌之所以可以感动人,就是因为有美的存在。无论你是何种信仰,无神论者有神论者,你都不会失去这种欣赏美的能力和对美的渴求。所以,伟大教育家蔡元培主张,要用美育代替宗教。王国维与蔡元培沆瀣一气,他写的《人间词话》,把美上升到了绝对信仰的高度。中国人对美的崇拜在唐诗宋词元曲中达到了极致。
不知几何时,在没有信仰或者说信仰落入危机的中国,美学的确代替了宗教,成为了新的救世主角色,喜欢莫扎特的绝不是坏人。尽管我们偶尔会忘记,纳粹们一面可以弹着美得让人窒息的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一面成批成批地像灭四害一样屠杀犹太人。是的,穿着洁白衬衣的孩子,在泥巴里打滚的可能性要小很多。而洁白的衬衣,在我小时候简直是难以企及的奢望。简奥斯丁说,没有什么能像贫穷那样毁灭人的精神(nothing destroys spirit than poverty。),仓廪实而知礼节。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恢复审美与常识,让我们先衣着得体起来、让我们先吃饱饭、让我们先在大街上彬彬有礼、让我们的贫贱夫妻们先不要在家里为了柴米油盐而争吵,因为贫穷首先会摧毁家庭,然后摧毁爱......
不管白猫黑猫,先抓到老鼠让我们有钱起来就是好猫!邓小平就是“用美学代替信仰”、肤浅到可耻的代言人......
我走在通往车站的路上,过了校区仍旧是宁静的街道,美在我身边随时呈现。王怡说,自由主义不能让他走的更远。美的追求可以让一个人走多远?我不知道。因为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出发。谋生的本能?追求更多更美好的事物?更宽阔的视野和更美的将来?
不知为什么,这时候我想起了艾米莉的诗“I DIED for beauty”:
I DIED for beauty
----By Emily Dickinson
I DIED for beauty, but was scarce
Adjusted in the tomb,
When one who died for truth was lain
In an adjoining room.
He questioned softly why I failed?
“For beauty,” I replied.
“And I for truth,—the two are one;
We brethren are,” he said.
And so, as kinsmen met a night,
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
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
And covered up our names.
我为美而死,
---欧阳京译
我为美而死,
可入土尚未长眠,
一个为真理而死的人,
就躺下在我的坟墓旁边.
他轻轻地问我为何失败
我回答:“为了美。”
“而我为了真理,----二者是一,”
他说,“我们是兄弟。”
于是晚聚,兄弟一般
我们隔着房间谈心
直到,苔藓爬上我们的嘴唇
覆盖了彼此的姓名
到底真理和美是不是一?我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是我此时生活在美丽的澳大利亚,但不是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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