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319|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爱情和金钱应该混为一谈吗?女性更愿意保持财务独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2-12-2014 07:5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发布时间:2014-12-21 12:49:31

  相爱的情侣或夫妻倾向于选择不把钱和爱情混为一谈,选择各自保留自己的钱财。

  相比男性,女性更愿意试着让双方的金钱问题保持独立,但专家表示,一段经济上相爱的关系是为了让情侣们“更加开放和透明”。

  来自ME Bank的新调查结果显示,有五分之一左右(19%)的女性不愿意分享她们的钱财,当谈到银行账户时,她们选择自立一个账户,相比之下,有相同想法的男性只有13%。

  ME Bank的首席营销主管Rebecca James表示,当涉及到情侣双方是否钱财共享的时候总是有赞同和反对意见,但有更多的女性选择独自处理自己的账目。

  她说,“我们在人生的较晚阶段会结婚,到那个时候,女方已经建立起了财务独立性,所以可能结婚后可能会认为她们放弃了某些东西。”

  “联合财务也是行得通的,因为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共同的物品更容易支付,它还能停止伴侣们关于谁要付钱的争论,特别是涉及到孩子的时候,但是绝对有可能在一段关系中双方没有共享财务。”

  她表示,一旦一对伴侣有了孩子,分享财务就会变得越来越普遍。

  澳洲证券及投资委员会的首席执行长Miles Larbey说,每一对夫妇都会有对待金钱的不同方式,但保持透明度是一个关键。”

  他说,“如果你正在处于一段恋爱或婚姻关系,与你的伴侣讨论钱财问题是很重要的,你还可以了解是否你们对待支出和储蓄有着相似的态度。”

  “关键是,如果你和非常信任的人共享金钱,我想在设立共同账户上你们应该保持小心。”

  如果一对伴侣最后分居或分手,那么很多人会承认他们无法处理好财务问题。

  调查发现,一旦经历分手,大约有15%的女性无法处理她们承担的花费和债务,相比之下,相同情况下男性比例只有13%。

  Larbey说,澳洲人应该保留三个月的生活费用以防与自己的伴侣分手或发生意外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4 08:30:4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物质的爱情什么都不是。。。sadl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2-12-2014 09:25:12 | 只看该作者
让你每天不吃不喝不拉就辟情操你肯伐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2-12-2014 09:33:59 | 只看该作者
yeats_only 发表于 22-12-2014 09:25
让你每天不吃不喝不拉就辟情操你肯伐啦~

你们俩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区别是星星是多愁善感流,你是当头棒喝流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周星星1832 + 5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4 09:49:15 | 只看该作者
Serin 发表于 22-12-2014 09:33
你们俩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区别是星星是多愁善感流,你是当头棒喝流

其实他是神经病型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Serin + 50 你太搞笑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4 09:50:18 | 只看该作者
yeats_only 发表于 22-12-2014 09:25
让你每天不吃不喝不拉就辟情操你肯伐啦~

我没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2-12-2014 10:0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4 10:1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2-12-2014 10:2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4 10:31:35 | 只看该作者

乖了。。。我其实不敢得罪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2-12-2014 11:01:36 | 只看该作者
周星星1832 发表于 22-12-2014 10:31
乖了。。。我其实不敢得罪你的

好吧~那这次我不告诉肥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4 11:16:49 | 只看该作者
yeats_only 发表于 22-12-2014 11:01
好吧~那这次我不告诉肥猫~

您是想被灭口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2-12-2014 11:35:17 | 只看该作者

好吧~那还是告诉肥猫比较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4 11:48:29 | 只看该作者
yeats_only 发表于 22-12-2014 11:35
好吧~那还是告诉肥猫比较好~~~

切~。。。试试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10-1-2025 06:02 , Processed in 0.023931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