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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议事院关于议员资格投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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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4-1-2012 23:2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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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牧马人议事员资格的议事院投票结果出来了,提案没有通过。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0575-10-1.html

对投了反对票的各位议事员没有私人意见,毕竟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一个投票。俺这里说“屁股决定脑袋”没有一点阴损各位的意思,位置不同当然想法就会不一样。

说白了其实就是假如一个公司的雇员遭到顾客投诉,结果管理层让其他员工来投票决定此人去留,这会是怎么样的一个投票过程呢?

这是俺的第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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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4-1-2012 23:40:33 | 只看该作者
P民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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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14-1-2012 23:42:47 | 只看该作者
俺不是很懂法律,但是印象里议事员资格是由广大网友投票决定的,不是由议事院的议事员们决定的。

既然是民选的,是否也应该同样由选民来决定资格是否依然有效?至少选民们应该有发言的权利吧,俺好像原来是选民,选举时投过票的,现在发现在那个帖子里都没法说句话。

这次由议事院同僚们公开举手表态,有点难为各位议事员了,毕竟曾经内版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这样的制度和程序合情合理吗?

这是俺的第二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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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4-1-2012 23:50:29 | 只看该作者
我在登陆悉尼之前 就曾经在坛子里看过某人的一句话 那人记不得是谁了 那句话的具体时间也记不得了 但是原话一直清晰记忆在头脑里 说这个坛子就是某几个人的自留地

而我现在也意识到 自己不过是个自留地边的盲流而已   

还有个人说过更粗的话 建设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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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5-1-2012 00:18: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K 于 14-1-2012 22:42 发表
俺不是很懂法律,但是印象里议事员资格是由广大网友投票决定的,不是由议事院的议事员们决定的。

既然是民选的,是否也应该同样由选民来决定资格是否依然有效?至少选民们应该有发言的权利吧,俺好像原来是选民, ...

现在大家也是有发言权力啊, 那个投票贴绝大部分都是网友发言.

你能讲讲如何设计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让网友来弹劾议事员吗?

现在议事员的弹劾, 在当初设计议事院制度时, 是故意把弹劾议事员的门槛设置的很高,  初衷是避免议事员们少数派的声音不受保护, 从而使议事员中的少数派观点非常容易被排挤出去, 从而失去了让议事员代表各种类型网友呼声的意义.  这里重要的一点是, 议事员们不是一个共同的利益群体, 而是观点有各种冲突的一群被选择的网友组成的, 所以说是同事是可以的, 因为大家都在议事院投票, 表达意见, 但是大家因为观点上差异往往极大, 所以议事员们之间不是同党关系.  证明这一点很容易, 在补选和重新选举时, 大家可以看看这些候选人们在历史上的发言, 是不是都是一个鼻孔出气的一群人. 即使是, 任何一个网友, 也可以通过报名参选, 去改变这一点, 不是吗?

议事员当然可能出错, 不称职, 或者大家都看走了眼, 但是这种纠正是可以通过换届选举, 补选等方式来进行的, 但是保证议事员一旦当选, 会有一个比较稳定的任期, 是i有必要的.

弹劾议事员由网友像选举议事员一样来进行当然也是一个办法,  但是如何设计, 多高的门槛, 弹劾成功的标准是什么,  都是需要定义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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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15-1-2012 00:3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coredump 的帖子

那个投票贴确实是绝大部分都是网友发言,但是俺确实没法在那里发言。那就只能说当初选举时的门槛和现在讨论弹劾的门槛不一样高啊,这样对不对俺不好说,应该有利有弊吧,至少现在失去了代表俺这种类型网友呼声的意义。

如果要俺提个建议,现在弹劾的程序其实基本挺合理的,由议事员联署提案可以避免出现过多争端。唯一需要调整的是还权利于民,让广大选民网友投票决定,设置和当初选举时一样的门槛和时间段,这个标准和定义不是现成的而且很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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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5-1-2012 00:52: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K 于 14-1-2012 23:38 发表
那个投票贴确实是绝大部分都是网友发言,但是俺确实没法在那里发言。那就只能说当初选举时的门槛和现在讨论弹劾的门槛不一样高啊,这样对不对俺不好说,应该有利有弊吧,至少现在失去了代表俺这种类型网友呼声的意义。

如果要俺提个建议,现在弹劾的程序其实基本挺合理的,由议事员联署提案可以避免出现过多争端。唯一需要调整的是还权利于民,让广大选民网友投票决定,设置和当初选举时一样的门槛和时间段,这个标准和定义不是现成的而且很清楚吗?

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  对议事员的争议也让全部网友公投, 大家什么事基本上都不用干了.  而且, 因为干议事员这个差事, 就是专门对各种敏感和棘手的话题发表意见用的, 会产生不满和弹劾的情绪, 真的是太容易了. 这是我个人的感受, 当然,你可以细化你的想法, 争取大家的同意, 只要是任何平心静气交流想法的讨论都是让人欣喜和值得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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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5-1-2012 01:00:53 | 只看该作者
议事员既然是普通网友选出来的,要罢免可以同样让普通网友来投票。人民可以赋予他权利也可以收回,现在是有去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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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5-1-2012 01:03:28 | 只看该作者
最可笑的是,牧马人自己投了一票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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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5-1-2012 01:05: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0:03 发表
最可笑的是,牧马人自己投了一票反对票。
他要是投了个赞同, 不是更搞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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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5-1-2012 01:07: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1:05 发表
他要是投了个赞同, 不是更搞笑了吗


他自己可以投票来赞成和反对,不是很奇怪吗???——正象LZ所说的那样,应该还权利给网友才对啊。

其次,中立起见,如果牧马人算个男人,他应该主动弃权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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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5-1-2012 01:1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ernando 于 15-1-2012 01:00 发表
议事员既然是普通网友选出来的,要罢免可以同样让普通网友来投票。人民可以赋予他权利也可以收回,现在是有去无回。


不是有去无回,觉得他不合适,今年年底重新选举的时候可以不选他。话说回来,你觉得他不合适,不一定别人也觉得他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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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5-1-2012 01:19: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0:07 发表


他自己可以投票来赞成和反对,不是很奇怪吗???——正象LZ所说的那样,应该还权利给网友才对啊。

其次,中立起见,如果牧马人算个男人,他应该主动弃权才对。

这个是涉及到的所谓回避原则, 是正讨论中的一个提案的一部分, 油饼同学还在整理中. 在新的规则出现之前, 他作为议事员, 就有义务去投票, 否则就是未尽议事员的义务.

另外, 我不反对大家提案涉及议事员的罢免交给网友像大选一样来海投, 只要是可操作和合理的.

在没有回避条款的前提下, 没有所谓的中立选项, 又因为投票通过与否记录的是赞同票的比例, 所以弃权在最终计票效果上来说等同于反对,  选哪个才更男人, 嗯, 是个有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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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15-1-2012 01:23: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0:52 发表

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  对议事员的争议也让全部网友公投, 大家什么事基本上都不用干了.  而且, 因为干议事员这个差事, 就是专门对各种敏感和棘手的话题发表意见用的, 会产生不满和弹劾的情 ...


那个“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的说法和弹劾程序是两个概念,选举的频率所带来的问题不应该和弹劾程序的讨论混在一起的,你这个说法有点跑题的嫌疑哦。

而且,有个成语叫”因噎废食“的,大概意思是说:因为选举时很费时费力,所以。。。。。。

俺同意你说的”干议事员这个差事, 就是专门对各种敏感和棘手的话题发表意见用的, 会产生不满和弹劾的情绪, 真的是太容易了。。。“,但正是因为这个理由,俺才坚决支持弹劾不合格的议事员。不能很好履行议事员义务的人,面对各种敏感和棘手的话题的时候更能产生负面影响,而且会是巨大的,会对论坛造成重大伤害。

议事员这个位置,象你说的,需要面对考验,所以俺认为这个位置更需要合格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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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5-1-2012 01:25: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林 于 15-1-2012 01:11 发表


不是有去无回,觉得他不合适,今年年底重新选举的时候可以不选他。话说回来,你觉得他不合适,不一定别人也觉得他不合适。

4.6.2, FreeOZ实行议事员在规定时间里若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就可直接成为下一届议事员的重新登记制度。每位经过选举当选的议事员只有连续两次这样的机会。两次机会后,若欲继续担任议事员,或错过了重新登记时间的,就要重新报名参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必须满足4.5.1里除第12条规定外的议事员申请资格条件,否则就不具备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资格。
            每年的11月15日零时至11月19日24时为议事员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时间。议事员在建设家园版议事员登记专贴里回贴说明愿意继续担任议事员即可视为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凡是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均直接成为下一届的议事员。
            成功办理登记手续的议事员,按照其在上一届议事院里的排名顺序重新排列。

作为议事员,真不知道你是没读过基本法呢还是在这里故意误导大家。按现行基本法,你说说网友到底有没有机会在年底‘不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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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5-1-2012 01:31: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K 于 15-1-2012 00:23 发表


那个“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的说法和弹劾程序是两个概念,选举的频率所带来的问题不应该和弹劾程序的讨论混在一起的,你这个说法有点跑题的嫌疑哦。

而且,有个成语叫”因 ...
我说了, 这是我个人的感觉, 从最近几年议事员大选,解散,重选的过程来看.  这套制度已经有很明显的过度设计的痕迹了, 你可以试试, 不过我个人感觉, 应该去简化这个制度, 而不是继续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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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5-1-2012 01:36: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1:07 发表


他自己可以投票来赞成和反对,不是很奇怪吗???——正象LZ所说的那样,应该还权利给网友才对啊。

其次,中立起见,如果牧马人算个男人,他应该主动弃权才对。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老林 威望 +1 你太搞笑了! 15-1-2012 01:11



老林,你觉得我哪里说的不对吗,请指出来。
我觉得你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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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5-1-2012 01:43: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1:36 发表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老林 威望 +1 你太搞笑了! 15-1-2012 01:11



老林,你觉得我哪里说的不对吗,请指出来。
我觉得你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是非的能力。

你说的这个不是很重要,人家讲究的是‘组织性,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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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15-1-2012 01:4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coredump 的帖子

时间有点晚了,思路有点不清晰了。不过,不希望跑题哦。

简化制度,是个很大的饼,这个帖子不是针对这个饼的。

单就牧马人议事员资格弹劾过程来看,俺有疑问,而且一直没机会说,那个投票贴门槛对俺来说太高了。

还是那个疑问,由议事员来决定别的议事资格,这个制度和程序合情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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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5-1-2012 02:01: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acon 于 15-1-2012 01:25 发表



作为议事员,真不知道你是没读过基本法呢还是在这里故意误导大家。按现行基本法,你说说网友到底有没有机会在年底‘不选它’?

不能编辑,刚才少打了一个字。应该是 议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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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5-1-2012 02:22: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ernando 于 15-1-2012 00:00 发表
议事员既然是普通网友选出来的,要罢免可以同样让普通网友来投票。人民可以赋予他权利也可以收回,现在是有去无回


理解你的这个观点。

经你这一提醒,我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案,看是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每个议事员的当选都是由符合一定资格的普通网友投票选出来的。
假如在议事员任期内,若认为该议事员不称职,需要弹劾,具体操作程序为:

1,在5天时间内,至少有20名当初投赞同票的普通网友联署,弹劾议事员提案成立;
2,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不是交由议事院投票,而是交由当初投该名议事员赞同票的网友投票;
3,在10天时间内,若有超过当初投赞同票总数一半的赞同票同意弹劾,那么弹劾提案才通过。

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1,只有当初投赞同票的网友才可以在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中投票,就是说当初没有投赞同票的网友没有资格在弹劾提案中投票。
2,在当初投赞同票的总人数中,若有一半的人赞同弹劾,弹劾议事员的提案才通过,弃权票和缺席投票都计作反对票。
3,不知道系统能否只针对投赞同票的网友设置投票,对其他网友设置成不能投票,这个需要技术员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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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5-1-2012 02:4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值班秘书 的帖子

这是个很好的idea

不过现在论坛不支持设置这么复杂的投票规则, 只能放开投票, 列出赞同票的网友, 然后只统计符合条件的票好了.

议事员现在投票不是很踊跃, 也就几百票, 虽然繁琐, 也算人工操作可以承受, 如果那天好几千来投票就要晕菜了.

希望这样的事还是少发生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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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15-1-2012 02:46: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值班秘书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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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5-1-2012 08:36: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1:19 发表

在没有回避条款的前提下, 没有所谓的中立选项, 又因为投票通过与否记录的是赞同票的比例, 所以弃权在最终计票效果上来说等同于反对,   


这种情况下更合理的做法应该是事件当事人不计入投票统计。

1、即牧马人不用投票、不能投票。在投票结果出来前,暂时冻结其议事员权限。
目前投票总人数以19计。 这样就不会出现下面的四种情况。
其投赞成: 可笑。
其投反对:可憎。
其投弃权:=反对=可憎。
其不投票: =未尽议事员的义务。


在本次提案快公开还没公开之际,我做为一个没有权限的普通网友。看不到结果但已经猜出结果了。
????????为什么?

在本次提案快公开还没公开之际,牧马人做为一个被弹劾的议事员。因为仍然有相关权限,可以知道投票进程,也就提前知道了结果。所以迫不及待的出来发表言论了。因此我也提前知道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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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5-1-2012 09:05: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15-1-2012 02:22 发表

2,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不是交由议事院投票,而是交由当初投该名议事员赞同票的网友投票;


不需要这么麻烦,找什么当初投赞成票的人。

只要随机的,比如投5天,投票人数达到100人,赞成取消资格的人达到5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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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5-1-2012 09:05:45 | 只看该作者
就象弹劾克林顿一样。没听说过还要专门找当初投赞成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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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5-1-2012 09:06: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15-1-2012 02:22 发表


1,在5天时间内,至少有20名当初投赞同票的普通网友联署,弹劾议事员提案成立;
2,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不是交由议事院投票,而是交由当初投该名议事员赞同票的网友投票;
3,在10天时间内,若有超过当初投赞同票总数一半的赞同票同意弹劾,那么弹劾提案才通过。

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1,只有当初投赞同票的网友才可以在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中投票,就是说当初没有投赞同票的网友没有资格在弹劾提案中投票。
2,在当初投赞同票的总人数中,若有一半的人赞同弹劾,弹劾议事员的提案才通过,弃权票和缺席投票都计作反对票。
3,不知道系统能否只针对投赞同票的网友设置投票,对其他网友设置成不能投票,这个需要技术员来确认。


请问你是眼睛高个子吗? 如果可能请告诉我, 我想知道我是和谁对话、讨论。

1,在5天时间内,至少有20名当初投赞同票的普通网友联署,弹劾议事员提案成立
以freeoz目前人员的流动性,投票时的参与性。论坛对同学们迟久的吸引力和锁定能力来看。不要说5天之内,1年、2年都不一定找得到“至少有20名当初投赞同票的普通网友联署”。

2. 在当初投赞同票的总人数中,若有一半的人赞同弹劾,弹劾议事员的提案才通过,弃权票和缺席投票都计作反对票。
不理解你的逻辑。
a) 为什么只有当初投赞同票的人才可以投票,而不是目前愿意投票的人?
b)我认为如果你能找到“当初投赞同票的总人数中的一半的人”来投票,你就是一个优秀的管理者。说明论坛有足够的吸引力。

3,不知道系统能否只针对投赞同票的网友设置投票,对其他网友设置成不能投票,这个需要技术员来确认。
论坛规则本身已经过度设计,况且你的这个需求又不合逻辑,因为根本找不到“适合你需求的人数”,所以请你还是不要给技术员找麻烦了。我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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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秘书 + 20 你好!我是眼镜高个子。谢谢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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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5-1-2012 09:20: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2:46 发表
这是个很好的idea

不过现在论坛不支持设置这么复杂的投票规则, 只能放开投票, 列出赞同票的网友, 然后只统计符合条件的票好了.

议事员现在投票不是很踊跃, 也就几百票, 虽然繁琐, 也算人工操作可以承受, 如果那天好几千来投票就要晕菜了.

希望这样的事还是少发生几次


技术员说: 1.  ”这是个很好的idea“
                2. ”...就要晕菜了“
               3. "希望这样的事还是少发生几次"

我不知道老丐的内心真实想法。
我看到的是    if  ”...就要晕菜了“
                    then ”这是个很好的idea“
                    then "希望这样的事还是不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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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5-1-2012 11:43: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15-1-2012 02:22 发表


理解你的这个观点。

经你这一提醒,我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案,看是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每个议事员的当选都是由符合一定资格的普通网友投票选出来的。
假如在议事员任期内,若认为该议事员不称职, ...

我觉得这是一个有建设性的思路,但是操作性太低了,建议以后议事员投票贴让全体网友看到投票人的名字,而不是内版某些有权限的人才能看到,

其次,投票时应加入反对票的计算,赞成票减去反对票才为最终的得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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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秘书 + 20 今后给议事员投赞同票的网友名单应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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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5-1-2012 13:2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嘟嘟宝贝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人大代表投票虽然仅仅是按动那个按钮,可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啊。
既然有立场,敢投票,就不怕别人看,而且还要有义务回答网友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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