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是什么?撤销对柬有多大影响?
欧盟建立关税优惠体制(Generalized Scheme of Preferences, GSP)多年,对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期望借此促进其经济发展,但前提为须符合人权、法治等条件。 GSP于2001年时,再加上EBA,目前有三种不同类型:
1. 标准GSP:所有发展中国家对欧盟输入,给予66%税则上的商品减免或零关税,如越南、印度。
2. GSP+:对脆弱(vulnerable)发展中国家,给予66%税则上的商品零关税,如菲律宾、巴基斯坦。
3. EBA:对最低度发展国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除了武器、弹药外的商品输入,全面给予零关税,如柬埔寨、缅甸、孟加拉。
最低度发展国家由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ECOSOC)下的发展政策委员会(Committee for Development Policy, CDP),依年均国民所得、人类资源及经济脆弱程度等三项指标评比列出。目前包括柬埔寨等49国,欧盟一律给予EBA地位。
根据2019年5月所发布的《柬埔寨经济进展:近来经济发展与展望》(Cambodia Economic Update: Recent Economic Developments and Outlook)报告评估,柬埔寨一但失去了EBA,对欧出口将减少5.14-6.53亿美元。其中,受伤最重的是,进口关税将由0,调高至16%和12%的制鞋与成衣业。估计将可能减少出口5.4%,相当于5.1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