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4:48:22

你们这么恶言恶语,一般的同学谁不敬而远之?你要想让人来参与,首先要让这里文明平和。

FreeOZ的大选,专门的banner在顶上宣传起码半个月以上。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7-4-2012 13:4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说你的500人根本不关心家园建设咯。
那你说你的500人怎么来的?贿选?马家?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49:22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50:15

tony.zheng 发表于 27-4-2012 14:50:32

青山,我问你,你说的公平公证去哪里了?我投诉了那么多,你处理了多少?

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4:51:21

最近这几天,因为违规被处罚的少么?就算你的发言,冷嘲热讽也不少吧?没到处罚的标准,不代表不会让普通网友们掩面而去。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7-4-2012 13:49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哪句恶言恶语了?你不要扣帽子!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51:32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52:30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53:17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54:43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56:05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56:42

tony.zheng 发表于 27-4-2012 14:56:57

再次拷问青山,510张票能代表freeoz1O万会员吗?

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4:57:10

是让这些人对家园版的争论敬而远之。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7-4-2012 13:5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恶言恶语让支持你的网友不敢匿名投票支持呢?!!你真这么想?

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4:58:16

至少比几十人更能代表所有的会员。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27-4-2012 13:5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再次拷问青山,510张票能代表freeoz1O万会员吗?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58:19

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4:58:40

抱歉,你投诉我,我自己无权处理。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27-4-2012 13:5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青山,我问你,你说的公平公证去哪里了?我投诉了那么多,你处理了多少?

cello 发表于 27-4-2012 14:58:41

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3:0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问你,FreeOZ什么时候不允许批评意见了?现在这家园版批评意见少么?但是批评意见就一定要通过人身攻击,侮辱这类方式体现么?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通过理性的讨论,正当的渠道,得不到网友们的支持,于是就通 ...
企图让谁离开这是欲加之罪吧?强调法制的论坛,哪里来这么多株心的理论?

本来违规很简单,越界处理,不越界允许。你现在又来一个别人心存不轨想如何,并在潜意识里面影响法制的尺度。为什么越处罚,违规越多?别又说是敌对势力疯狂灭我之心不死。即使有“敌对势力”,也是一直都有,但人心向背,无理取闹得不到太多的同情,更不可能掀起多大风浪。这个人心就来源于公正。08年的时候也是莫汉一马甲,还有kmao在地震论坛闹,当时ub处分了违规言论,也处分了自己一时的过激言语,自封以后,反而闹的人都服气了。就算他们还不认可论坛的删帖尺度,但是至少这个尺度是一碗水端平,虽然意见不合,但在公正方面无话可说。像现在的决策,决策并不是出于你说的理论上制度上应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去决策,而是说从我管理者想得到的结果看,制度范围内允许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去决策,这种所谓不违反制度的“公正”,就难怪本来褒义的“制度”和公正都被人唾弃了。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4:59:43

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5:02:20

我们现在只是明确化处罚尺度,并且相对提高了处罚力度。处罚尺度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

你见过我处罚的时候从目的去判断了么?

你好好看看你自己的发言吧,把我们恢复秩序的努力,说成打压不同意见,你这个难道不是诛心之论?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2 13:5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企图让谁离开这是欲加之罪吧?强调法制的论坛,哪里来这么多株心的理论?

本来违规很简单,越界处理,不越界允许。你现在又来一个别人心存不轨想如何,并在潜意识里面影响法制的尺度。为什么越处罚,违规越多?别又说是敌对势力疯狂灭我之心不死。即使有“敌对势力”,也是一直都有,但人心向背,无理取闹得不到太多的同情,更不可能掀起多大风浪。这个人心就来源于公正。08年的时候也是莫汉一马甲,还有kmao在地震论坛闹,当时ub处分了违规言论,也处分了自己一时的过激言语,自封以后,反而闹的人都服气了。就算他们还不认可论坛的删帖尺度,但是至少这个尺度是一碗水端平,虽然意见不合,但在公正方面无话可说。像现在的决策,决策并不是出于你说的理论上制度上应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去决策,而是说从我管理者想得到的结果看,制度范围内允许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去决策,这种所谓不违反制度的“公正”,就难怪本来褒义的“制度”和公正都被人唾弃了。

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5:06:24

你有一点说的没错,现在的乱象来源于不公正,所以我才要努力恢复公正。

去年虫子事件之前,FreeOZ外版什么时候有过现在这样的乱象?至于责任是谁的,大家自己去思考吧。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2 13:5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08年的时候也是莫汉一马甲,还有kmao在地震论坛闹,当时ub处分了违规言论,也处分了自己一时的过激言语,自封以后,反而闹的人都服气了。就算他们还不认可论坛的删帖尺度,但是至少这个尺度是一碗水端平,虽然意见不合,但在公正方面无话可说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5:06:29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5:07:35

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5:08:31

根据现有的规则,一次违规,升级一次处罚。处罚的力度不是执法者自己掌握的。一开始我给xblues的是警告。但是后来一些同学发现,我忘记了累积以往对他的处罚,于是我不得不重新处罚,还要向他道歉。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7-4-2012 14:0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虫子说了什么比这个还恶劣?

以下是引用内容:
“那你的鸡巴在那里晃来晃去也太丑陋了”
"那你的鸡巴在那里晃来晃去也不嫌臊呀."   

woodheadz 发表于 27-4-2012 15:09:35

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2:5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内容是核心价值没错,但是FreeOZ本身是一个集体所有的论坛,而不是私人所有。

那么没有公正就不可能维系集体协作。GDP为纲的策略只适合家天下,不适合公天下。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的澳洲社会,不可能像国内那 ...
你错了,内容和GDP是两种不能拿来类比的东西。
GDP低了,人只要没饿死那么还都在。然后GDP达到一定程度后,和人的幸福感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大了。
而内容对于网站就是一切。没有内容,连人都没有,你去谈谁的公正?没有freeoz以前那么多内容达人的建设,哪里还轮得到你青山今天在这儿搞什么“管理”?

公平公正是要追求,但一定搞清楚了追求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新足就是个例子,人家网站是私有的没错,就目前的情况而言,AS一个人对全体澳洲华人的贡献就远远超过你们这帮“管理层”。
把一个曾经那么好的网站搞成今天这样,还好意思来轻视“GDP”。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5:11:02

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5:15:48

这个我已经讲了好几次了。阴险对人,睁眼说瞎话对事。你看不懂我说的话么?

目前的规则,执法者无权根据恶劣程度决定处罚力度,都是规定死的,就是为了避免执法者各人决定的标准不统一。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7-4-2012 14:1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算不算性质恶劣程度?虫子说了哪三句封7天。下面两句封一天。我问你那个性质恶劣?
第三次虫子说人”阴险“。你说人”睁眼说瞎话“。一样的标准的话为啥不处罚你?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5:18:31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5:19:18

青山 发表于 27-4-2012 15:19:28

你看看目前本版的一些“内容达人”,其中有一些也是在新足呆不下去的。任何论坛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只考虑一个人能否做内容。

至于所谓贡献,要看怎么衡量了,同样这话也可以用来说,太祖一个人的贡献远远大于XXX。问题是,那么我们就只能走那一条路么?

话说回来,在一些人眼里,GDP是价值,公正没价值。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7-4-2012 14:09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公平公正是要追求,但一定搞清楚了追求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新足就是个例子,人家网站是私有的没错,就目前的情况而言,AS一个人对全体澳洲华人的贡献就远远超过你们这帮“管理层”。
把一个曾经那么好的网站搞成今天这样,还好意思来轻视“GDP”。

阿贞 发表于 27-4-2012 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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