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2:19:22

来点轻松的:大家猜猜,梦姐会被用什么罪名请出内版?

我要一直留在内版,我就是不辞职,我也不会被气走

我就想见证一下
什么叫做基本法的威力。

大家猜猜看
他们会用什么方法呢?

猜到有梦姐私人珍藏照片真人show。

[ 本帖最后由 Dreamhouse 于 29-12-2011 09:33 编辑 ]

melbourner1978 发表于 29-12-2011 12:23:18

反对碳税罪:lol

嘟嘟宝贝 发表于 29-12-2011 12:26:54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9-12-2011 12:1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要一直留在内版,我就是不辞职,我也不会被气走

我就想见证一下
什么叫做基本法的威力。

大家猜猜看
他们会用什么方法呢?

猜到有梦姐私人珍藏照片真人show。
我来猜,投票表决,哪个版主不合适,梦姐高票当选;P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2:27:35

会为我修改基本法吗?还是版主管理条例?

不会吧!

曾经
那么多人要修改都不改了

会为我?

拭目以待,拭目以待。

嘟嘟宝贝 发表于 29-12-2011 12:31:56

回复 #4 Dreamhouse 的帖子

基本法那条保密条款,什么退役三年内也不能用任何ID泄露内版信息,你知道为什么会出台吗?

因为我。:lol
我很自豪:loveliness: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2:35:28

哇,你创造历史。

一个民主的论坛,有什么不能公开的?
除非不是民主?

说清楚就好了,遮遮掩掩多累啊。

要不是民主的论坛,那freeoz,这个靠网友捐款的论坛,谁是主人呢?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9-12-2011 09:3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基本法那条保密条款,什么退役三年内也不能用任何ID泄露内版信息,你知道为什么会出台吗?

因为我。:lol
我很自豪:loveliness:

嘟嘟宝贝 发表于 29-12-2011 12:43:35

回复 #6 Dreamhouse 的帖子

嘿嘿,梦姐当时又忽略了吧。
我说就算离开管理层我也要说出我的感受,马上有人提出离开之后应该几年内都不能说,还有人说:以离职来要挟,发表不负责任的评论,就是品行操守有问题。
梦姐,你现在知道为什么身为主流,我走得那么义无反顾了吧。

天下有山 发表于 29-12-2011 12:52:18

插播广告: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99674-1-1.html
请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哲学问题。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2:52:27

回复 #7 嘟嘟宝贝 的帖子

记得。

被人要挟也是我淡出freeoz的原因。

用词用语我就不提了,省得被人家说是:泄露机密。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2:53:50

哲学问题留给男人

我们要玩猜猜看。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9-12-2011 09:5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插播广告: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99674-1-1.html
请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哲学问题。

mk82 发表于 29-12-2011 12:54:59

连梦姐都忍不住了。

FREEOZ那么多网友都没有分辨能力吗吗?(详情见119楼 http://www.freeoz.org/ibbs/redirect.php?tid=902580&goto=lastpost#lastpost)

[ 本帖最后由 mk82 于 29-12-2011 13:16 编辑 ]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2:59:49

回复 #11 mk82 的帖子

楼上的
自己编辑一下用词啊。

今天这样做,是为了freeoz更好的未来,促进内外版的沟通。
你学好文明说话,不然也会吓跑娘家妇女的。

你问过我是不是对你有意见
其实,我是被你吓的。
真的。不开玩笑。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3:04:14

MK,没有必要这样说话
真的。

这样说话,激化地域观念,也树敌。更给人加上乱民的机会。

想想看,要是人家不认识你,是不是很容易相信别人对你的评语?

mk82 发表于 29-12-2011 13:15:50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9/12/2011 13:0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MK,没有必要这样说话
真的。

这样说话,激化地域观念,也树敌。更给人加上乱民的机会。

想想看,要是人家不认识你,是不是很容易相信别人对你的评语?
那我就留个链接,让他们自己去看吧

8戒 发表于 29-12-2011 13:16:46

建议不要在这个版发帖子了。原因如下:

为保论坛安全,闲话茶馆子版特设以下规则:
1. 版主在这个版删帖不需要理由,在这个版发帖的同学默认为同意这一点
2. 默认允许ZHT,技术员,秘书,大版版主处理这个版的帖子,防止版主不在或疏忽时敏感帖子无法及时处理的现象。极端紧急情况,任何版主可以通过临时禁言ID的方式屏蔽这个版发布违规言论的ID,等版主回来再处理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3:20:38

那就再考验一下基本法的威力

反正,他们不删,我自己以后也会慢慢删。



原帖由 8戒 于 29-12-2011 10:1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不要在这个版发帖子了。原因如下:

为保论坛安全,闲话茶馆子版特设以下规则:
1. 版主在这个版删帖不需要理由,在这个版发帖的同学默认为同意这一点
2. 默认允许ZHT,技术员,秘书,大版版主处理这个版的帖 ...

mk82 发表于 29-12-2011 13:25:59

原帖由 8戒 于 29/12/2011 13:1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不要在这个版发帖子了。原因如下:

为保论坛安全,闲话茶馆子版特设以下规则:
1. 版主在这个版删帖不需要理由,在这个版发帖的同学默认为同意这一点
2. 默认允许ZHT,技术员,秘书,大版版主处理这个版的帖 ...
天哪。。。。。。:tu :tu :tu :tu :tu :tu :tu 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吧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3:30:34

这就是基本法。

熟读基本法,能保你平安之余还升官发“威”。

哈哈哈

我好幽默啊。

基本法就地立法,比什么都有效率,就那么几个人投来投去
这就是民主。

对了,好像好一阵子管理层没有提到民主了。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3:33:27

梦姐还在放假,今天要带儿子去买东西
分瓜,不是,是分享LG的年终奖金。

哈哈哈

等一下我下线,你们接着猜。

mason00 发表于 29-12-2011 13:41:48

梦姐走的原因可能是持续“嘲讽”管理层,还是要理智啊,像昨天那样。内版已经开始讨论决策公开了,我觉得Freeoz制度还是可以的,前提是“异见分子”一定要留下啊。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3:52:07

嘲讽?

拿出标准尺量一量。

牧马人的嘲讽跟我的,不是一个档次吧!
嘲讽管理层,嘲讽其他版主呢?

要说我嘲讽,先问牧马人。

没有大家的努力,内版会商讨?内版会有公开的一天?

我们都不是要freeoz关门,我们只是要freeoz更好。


同意你的前提。

我会以牧马人的嘲讽标准做为准则的。




原帖由 mason00 于 29-12-2011 10:4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梦姐走的原因可能是持续“嘲讽”管理层,还是要理智啊,像昨天那样。内版已经开始讨论决策公开了,我觉得Freeoz制度还是可以的,前提是“异见分子”一定要留下啊。

老顽童 发表于 29-12-2011 13:58:04

回复 #20 mason00 的帖子

猪头们不是都放假了么?
原来是在闭圈修行啊。

老顽童 发表于 29-12-2011 13:59:20

我觉得LZ会被以下理由请出内版:
老是数钱,却不分享。:Q

天下有山 发表于 29-12-2011 14:07:05

肯定是以同情反革命罪开除党籍。

天下有山 发表于 29-12-2011 14:07:47

当初胡耀邦是什么罪?

嘟嘟宝贝 发表于 29-12-2011 14:08:36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9-12-2011 13:5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LZ会被以下理由请出内版:
老是数钱,却不分享。:Q
对,这个理由我也支持!

Dreamhouse 发表于 29-12-2011 14:08:59

哈哈哈

这个我喜欢。

爱钱,我从来不否认

不过,都是取之有道

我一点也不感到羞愧。


人,不就是为了生活,给家人最好的生活吗?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9-12-2011 10:5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LZ会被以下理由请出内版:
老是数钱,却不分享。:Q

嘟嘟宝贝 发表于 29-12-2011 14:25:29

回复 #27 Dreamhouse 的帖子

爱钱没问题,取之有道也没问题,关键的问题是不分享:yct_13

laoqiu 发表于 29-12-2011 14:27:39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9-12-2011 12:4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梦姐当时又忽略了吧。
我说就算离开管理层我也要说出我的感受,马上有人提出离开之后应该几年内都不能说,还有人说:以离职来要挟,发表不负责任的评论,就是品行操守有问题。
梦姐,你现在知道为什么身为主 ...
竟有如此变态的规定?
我等小民还真不知道管理层发展到这个高度了,呵呵
是不是FreeOZ的民主其实已经成了脱离大多数群众的民主了?
毕竟精英们的能力再高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民主社会或是民主论坛,背道而驰。

laoqiu 发表于 29-12-2011 14:30:30

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也是有一群天赋高尚的精英怀着美好的愿望想建设一个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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